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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9)(1 / 2)

哈里森挑剔地打量了一会这个英俊程度不输自己的男人,说:没有,但我没见过你,你不是镇里人吧?

我在进行公路旅行,要去华盛顿,车抛锚了,现在急需一笔钱。男人三言两语将情况概括清楚,没有要求正好,我现在就能上班。

好吧,本来我打算叫乔帮忙,但既然你愿意来打工罗森!打电话给那小子,让他去和女朋友约会吧,一会不用来了。哈里森扔给青年一件围裙,过来签个字登记下,你叫什么名字?

mate。

什么东西?火柴?哈里森以为自己听错了,还有人叫这种名字?

你叫我马龙就行。青年积极地帮他把招聘板送到后厨,顺便着手拿走了哈里森手里的合同,刷刷两笔签上了自己的大名,我们那起名比较随意。

呃,冒昧问下,你是哪里人?

哥谭。

哈里森看着他的眼神都不对劲了。

你别那样看我,老板,我可是个守法良民,又不是所有哥谭人都是罪犯。

这倒也是。哈里森心想。就算对方是个犯罪分子,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小镇应聘临时工图什么?图他家汉堡好吃吗?

想到这里他放松下来,招呼其他几位店员过来收拾桌椅准备迎接客人。

前面说过,马龙是个罕见的英俊的小伙子,而且他格外健谈,动作麻利但嘴上不停,没一会功夫店员们已经了解他在什么地方上大学、喜欢吃什么、之前旅游去过哪里、平时有什么打发时间的爱好等等。他飞一样地融进了这个其实相对排外的小镇,尤其是店员玛丽,每次听到马龙的旅游经历都眼神闪亮哈里森知道她一直想要去大城市,只是因为家里没钱才留下打工两人聊得热火朝天,好像已经认识了好几年。

哈里森嘴上什么都没说,心里酸溜溜的,以前玛丽和他关系最好,但今天女孩一眼都没往他这边看。

这不是马龙的错,哈里森知道这点,但他就是看他不顺眼。

现在我才是老板。

他心想。

老板指挥员工有什么错?

马龙!你去后厨帮忙!

一般新员工不会进后厨,不过玛丽是前台招待员,这样他就能把他们两个分开了。

马龙没有异议,他迈着轻快的步伐系好了围裙走进厨房,快餐店食物烹饪没什么门槛,他很快掌握了炸薯条的精髓,站在油锅旁忙碌起来。玛丽看起来不太高兴,不停地回头看男人在干什么,但也没加以反驳。

哈里森心情逐渐好转。

过了一会,今天傍晚第一个客人前来光顾了。他是个只到哈里森腰那么高的小男孩,年纪不大但脾气很大,看人的眼神带着傲慢,一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玛丽扬起营业式笑容问他点什么餐。

一包薯条。男孩显得有些不耐烦,扔下零钱后他在餐厅里环顾两圈,没有发现目标,你们看见一个大约这么高,黑发蓝眼睛的男人吗?

没有。玛丽低头下单,心不在焉地说,黑发男人在这边很常见,马龙就是黑发。

男孩问:马龙是谁?

我的朋友。罗森?帮我带下班,我要去隔壁买瓶百利甜。

你不是不喝酒吗?

玛丽:没错,但今天晚上我会和马龙约会,他说他喜欢喝百利甜。

店员罗森嘟嘟囔囔地走过来接班。点餐过程中被他们谈论的马龙将刚出锅的薯条装进袋子递过来,男孩注意到他有双棕褐色的眼睛。

你的餐点打包好了。青年微微一笑,总吃快餐不利于身体健康。

关你什么事,你不是卖薯条的吗?

男孩垫脚尖拿过薯条,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嚼了嚼,露出了个嫌弃的表情但没说什么,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出店门。

他真没礼貌!玛丽在他走后说道,他的父母没有尽到教养的责任!

这是多方面的原因,他可能只是不习惯这边的口味,再加上心情不好。马龙说,但你说得对,无论如何他的确在社交上缺乏耐心,他的父亲以后有机会会教育他的。

玛丽以为他是在安慰她,捂着嘴偷偷笑起来。

达米安走出店门,表情阴郁地按住耳机:这边没找到人。哈里森汉堡店确实每周末都招工,但他们倾向于雇佣本地人,那个叫马龙的家伙在后厨工作、是前台女的男朋友,不应该是我们要找的人。

我追踪了他的银行卡记录,任何消费都会暴露自己的位置,布鲁斯没可能走出这座小镇。他也许易容了,你不能将搜查范围限定在黑发、蓝眼、男性这三条上,这是最容易做伪装的特征。

你的意思是我父亲可能穿女装吗,罗宾?

也不是没有可能。提姆谨慎地回答,你要放开思路。

达米安拒绝想象:马龙还喝酒。

那确实不太像。这只是待选目标之一,我们再看看下一个。

忙碌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对忙于找人的年轻人们是这样,对火柴马龙同样。他薛定谔的厨艺让他在炸厨房和沦落在外时喂饱自己之间反复横跳,但不管怎么说,炸薯条只需要定时放进捞出,实在没什么技术含量,猴子经过训练也能很好完成。

他买了一包自己的手艺进行品尝,觉得它没什么特殊味道,就算是阿尔弗雷德亲至也不能做得更好,而且老管家拒接垃圾食品,他们家都没有额外对比,达米安到底在嫌弃什么?

想不通。

转眼间太阳已经走到了西方边界,正是吃饭时间人越来越多,马龙先生凭借着优秀的统筹计划能力脱颖而出,没一会煎汉堡肉排和炸鸡块的师父都拜倒在他的围裙之下,厨房效率高度空前,哈里森来转了四五圈,实在挑不出毛病,只能失望地接收玛丽要和个外来穷小子约会的悲伤事实。

临下班之际,哈里森恶狠狠地把一沓钞票递到马龙跟前,活像下一秒就要说出给你二百万离开玛丽这种台词。

他露出假惺惺的微笑,问道:你表现得非常好,马龙,这些足够你回哥谭的路费了吗?

差不多,我刚才订购了一份礼物,这些钱刚刚好。马龙回答,我这就

他没说完,窗外忽然响起了警笛声。

这在哥谭很常见,但在这座远离都市的小镇很不常见。

镇上的人基本互相认识,店员们都有些慌张,纷纷探出头打听发生了什么事。几分钟后罗森匆匆走回来对哈里森道:有一伙路过的罪犯打算抢劫银行,他们绑架了你的父亲老比德尔!

哈里森俊美的面孔瞬间毫无血色。

怎么回事!他蹦了起来,慌张地问,在什么地方?!我得去看看!

他风一样冲了出去,马龙不熟悉小镇的结构,只得跟在他后面,玛丽在身后喊:你去干什么?!回来!

我看看他们是否需要帮忙,别再等我了亲爱的,你值得更好的!

玛丽呆呆地看着两个青年眨眼功夫消失在视野当中,手里还拿着那瓶刚买到的百利甜。

罗森干咳一声凑上来:要来喝两杯吗?这酒多少钱,我请客。

另一头,哈里森和马龙已经来到了抢银行的现场。

这是间不大的银行,工作人员和安保都有限,且这辈子都没见过什么大场面,以至于敌人一冲就彻底溃散,只能战战兢兢地躲在角落里用惊恐的目光看着罪犯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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