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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2 / 2)

高亮回答说:“王大人看了信只是冷笑,对我说:‘你可真是贵人照命。’然后果然问我刘大人在工曹做些什么。我按照大人的吩咐说了,王大人嘟哝了一句什么‘汾水县’……却不知这汾水县在什么地方?山西吗?”

捧灯肚子里货色也很有限,琢磨半天不得要领,就跑回来禀报刘鉴。刘鉴笑着说:“他是在嘲笑我自作聪明。”捧灯问:“爷,可是有什么典故?”

刘鉴瞪他一眼:“所以说你读书少,还喜欢乱拽文,真是‘孺子不可教也’。这是《容斋随笔》上一个故事,说严州有个分水县,县衙的匾额上‘分’字本是草体,有个县令看了,说字体不统一,就自己写了楷体‘分水县’三个字挂上。谁料从此以后,县里杀人案件突然增多,有人就告诉县令,分字可以拆分为‘八刀’,很不吉利,所以前任要用草书来掩盖。这个县令自作聪明,结果遭了难了。”

捧灯吐吐舌头:“原来一个字用不同的书体来写,也能关乎气运呀。”

刘鉴撇撇嘴:“这就叫江湖骗子了,洪景卢还真的信他。”捧灯听不懂:“爷,这洪景卢又是何许人也?”刘鉴也不回答,只打开书柜,挑出一函《容斋随笔》来扔给他:“自己去读!”

高亮的事情告一段落,捧灯也就暂时安心。可是这孩子实在好动,宁可到处乱跑也不肯定下心来认真读书,他把《容斋随笔》大致翻了翻,知道刘鉴所说的洪景卢就是作者洪迈,草字景卢,号叫容斋,解开一个扣子,也就把书扔在一边,不再看了。此后刘鉴一直计算着时日,直等到第十二天上,正午时分,突然知客僧过来禀报:“寺里来了一位女施主,说有要事求见大人。这后院僧舍,女子进入大是不妥,所以请大人屈尊移驾,到前面去见她。”

刘鉴答应一声,带着捧灯往外就走。知客僧一边带路,一边嘟囔:“这位女施主好高的身量儿,小僧就没见过女人有长那么高的……”刘鉴愣了一下:“就她一个?”知客僧点头说是。

捧灯听着有点哆嗦:“尊主……爷,这个丫头我不想见她,爷您自个儿出去会吧。”

刘鉴摇着扇子,不禁“哈哈”大笑:“这事儿你还记着哪?这可两年多了!”

且说两年前就是永乐二年,当年四月,永乐爷把原来的燕王世子朱高炽册立为皇太子,设东宫,建詹事府,调当时还在翰林院做编修的刘鉴去担任詹事府左司直郎一职。

调令一拿到手,刘鉴简单交接了手头的工作,就向当值的祭酒大人告个假回家了。他刚叫家人泡上一壶春茶,想趁机偷半日清闲,可捧灯在旁边里外屋地到处乱蹿,喝斥几个帮佣拾掇东西,吵得刘鉴耳根子都发麻。

原来这小童觉得既然自家主人升迁,要大家也把馆舍重新布置一番,一会儿叫人挂上新买的字画,一会儿叫人去街上买点花草种在院子里,这四五间房子的小院不够他一个人忙活的。指挥间歇,抽空他还假惺惺拿起本书来摇头晃脑地背。坐在正房的刘鉴这叫一个后悔呀,本意是想趁着调任前清静几天的,结果回到家来比上班还闹心。

刘鉴想让捧灯安静点儿,刚放下茶杯,脱下鞋擎在手里,就听捧灯跑过来报:“骆老爷前来拜会。”刘鉴鞋子才要出手,好不容易才收了回去,急忙穿上出门去迎。就看见旧同僚骆叔同笑着从门外走进来:“真是新官上任,年兄家也是一番新气象啊。”

按品级来说,刘鉴这回算是平调,可詹事府终究是伺候太子爷的衙门,前程无限,总比翰林院来得热,无形中也可以算是一种升迁,论理,交情不错的同僚们都该叨扰刘鉴一顿酒喝才是。可刘鉴在翰林院也没几个亲密朋友,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书虫们大多不喜欢刘鉴平时潇潇洒洒、神神叨叨那股劲儿。只有这个骆叔同不一样,没有丝毫瞧不起刘鉴的意思,况且两人又同是建文二年庚辰科的进士,平常年兄长年兄短的,显得比旁人亲昵了许多。

骆叔同是南京本地人,在城外栖霞山脚下祖传了一处庄园,放假的时候经常邀请刘鉴去他庄里做客,这回又来请了,说:“不必急着上任,咱们先去大醉几天,如何?”

刘鉴拱手说:“本该小弟请年兄的,怎么好再让你破费?”骆叔同笑着往院里一指:“听说从你老家送来点北京特产黄米酒,是乃我所欲也。”

刘鉴正觉得在家里烦躁,巴不得出去转转,这一请正合心意,于是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和骆叔同出门而去,还让帮佣扛了两坛北京黄米酒上马车。虽然他心里还是有气,没叫上捧灯,但捧灯厚着脸皮跟上,他倒也并没有说什么。

四月暮春,鸟语莺花,这一路走得很是称心快意。栖霞山距离南京城四十多里地,轻车快马要走两个多时辰,这俩读书人在马车里吟诗作对,捧灯坐在车辕上竖耳聆听。

午后出的门,晚霞满天的时候才来到骆家庄上,只见那是一套三进的院子,依山而建,青墙灰瓦,朱漆大门。早有仆役接过缰绳,把车赶入后院。两位青年官宦直入花园,骆府的下人早在花园凉亭上摆了酒,还不到掌灯时候,夕阳斜照,四下里景致十分秀美。

骆叔同请刘鉴落座,端起一杯酒来:“年兄此番入了詹事府,前途无可限量。祝君一杯酒,富贵莫相忘。”

刘鉴急忙回礼,笑着说:“哎,小弟当年差点弃考,此番际遇也可以说是险中得来的啊。”

“何出此言?年兄人中龙凤,十八岁就赐进士及第,听说连中连捷,怎会有弃考之事?”

“说来话长。小弟当年院试、乡试都是取了头等,可说春风得意,来京师之前,想着即便不中状元,也总该位列三甲。可一看同闱举子们的相貌,个个都非同小可,别的且不必说,就说当年的状元胡公,还有如今的文渊阁侍讲金幼孜金兄这两位,更是日后登坛拜相的贵胄。当时小弟真是灰心得想扭头就走,四年后再来。那时胸中一股傲气,只觉得大丈夫宁做鸡头、不为牛后。可转念一想,就算四年后再来,也难保那时候没有这般杰出人物,还是硬着头皮考吧。还好中了个副榜末位,要是运气不好,考了个同进士出身甚至名落孙山,那可就丢了大脸了。”

骆叔同以前见识过刘鉴的本领,知道他是个风鉴识人的高手,听了这番话只是一笑:“往事不论,年兄今朝调去詹事府,一定前程广大。功名事业这种事情,那可是强求不来的啊。”

“年兄说的不错,不可强求,也不可不求……”刘鉴端起酒杯来一饮而尽,用筷子击节唱道:“……若不辨心而论相,是将人事逆天时。天时人事如相称,相逐心生信有之。大都贵贱不相识,微妙尽夫人眼力。居然由貌以观之,恐误世人认凶吉……”

如此且歌且谈,酒吃了五、六杯,看看明月升起,家人掌灯,骆叔同突然变得吞吞吐吐起来。刘鉴酒已微醺,平常他看着象个万事不萦于心的半截神仙,其实是个挺热心的好事之徒,如今仗着酒劲,直接开口问:“年兄您这是怎么了,为何欲言又止?有什么为难之事,何妨告诉小弟。小弟在京城里就年兄你一位朋友,只要力所能及,哪怕两肋插刀也在所不辞。”

骆叔同脸憋得通红,踌躇再三才支支吾吾地说:“哦,这个……有关舍妹之事……”

刘鉴眉毛一扬:“咦,从未听闻年兄还有令妹。令尊令堂也谢世很久了,总不能现生个妹子出来吧。”

骆叔同摇摇头,深深叹了口气:“唉,我这妹妹小我七岁,丁卯年生人,她八岁时候生过一场大病,眼看就要夭折,先严先慈都开始准备后事了。可巧一个道姑云游至此,说这不是俗病,而是与道家有缘什么的,开了个方子,几副药下去,病就好了大半。全家正在庆贺,那道姑却说这病仅靠吃药不能根除,要带我妹妹出外云游修炼,才能够痊可。先严先慈虽然舍不得,但也没有法子,只好放她去了。这一去就是十年,她只在父母辞世的时候回来过一趟,守了四十九天的孝就又走了。前半月才回家来,说病已痊愈,不必要再去了。这几年耽误下来,现而今已经……”说到这里,他又开始支吾:“……今日请年兄来……是想……年兄年纪也不轻了,为何尚为娶亲?”

刘鉴听到这里,一口酒差不多全呛了出来:“你,原来你……为、为何找上小弟?”

捧灯一直在旁边帮主人斟酒,此刻随口打岔:“骆小姐好看么?”刚问完就知道说错了话,“噌”地跳出凉亭外,堪堪避过了刘鉴的巴掌。

骆叔同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虽说不上是倾国倾城,倒也生得周正。”

刘鉴借酒遮脸,问:“既如此,何不请出来让小弟见上一面?”

“你我契交,这事又是我先提出来的,见倒是无妨。只是不知舍妹现在何处,年兄若是不介意久候的话,且喝着酒,略等等如何?”

刘鉴奇道:“年兄不知令妹现在何处?俗语有云:‘长兄如父,长嫂如母。’就算令妹长年不在家中,既然回来了,哪怕性子再野,再离家总得和你打个招呼吧。怎会不知所踪呢?”

骆叔同摇头说:“年兄有所不知,舍妹随那道姑学了一身的本领,不是寻常女子,等闲男人也降不住她……”

听到这里,捧灯捂嘴偷笑:“这骆老爷说话真是有趣,难道小姐是个妖怪么,还要别人去降?怪不得要说给我家主人,我家主人可是个惯会降妖捉怪的呢!”

燕明刀

燕国是“战国七雄”之一,本名“匽”,也写作“郾”(右耳刀原本是个“邑”,郾就是匽邑),汉朝以后才写作“燕”。燕国的都城“蓟”就在今天北京市房山区的琉璃河一带。

燕国主要流通的货币为贝币和布币,出土也有不少刀币,有人说是向齐国学的,也有人说那根本就是齐国的刀币,因为两国之间的贸易频繁,所以在燕国也准流通。但其实燕刀和齐刀样式是不同的,燕刀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尖头的刀币(那时候的刀大多是平头无尖的),二就是燕明刀。

燕明刀又可分为圆折和方折两种,也就是指的刀背是呈圆弧形的,还是可以看到明显折角的。这两种燕刀所以被称为“明刀”,是因为在铭文中常见类似“od”形状的符号。有专家认为那是一个“明”字,所以叫它燕明刀,但也有专家认为那是横过来的“易”字或者“召”字(燕国的开国君主乃是周初召公之子)。

第十二章 十三娘(1)

捧灯在旁边伺候着刘鉴和骆叔同喝酒,两位老爷吟诗拽文,小书童全都一知半解,想要死记硬背吧,一股脑儿那么多东西塞进来,也多少有点消化不良。他正感气闷,突然骆叔同提起个话头,这小童就放下酒壶,挥两袖掸掸衣襟,装模作样、摇摇摆摆地朝骆叔同作一个揖,然后拿腔拿调地说:

“骆老爷有所不知,我家也是书香世家,观风察气、伏妖降魔,亦祖上千年所传也。”

“哦?”骆叔同眼望着刘鉴,随口问道,“倒不知年兄的家世?”

刘鉴还没回答,捧灯先抢着说:“刘氏先祖,有史查考,可上溯一千两百年。想那后汉三国时代,有位‘小霸王’孙策孙伯符,仗一杆大戟,占了江东九郡八十一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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