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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2 / 2)

“按理说张博尧身边要是跟着这么个东西,理应脚步虚浮,印堂泛黑,带着死气才是。”就像林妈妈,因为林寥长期跟着,整个人都冒着股骇人的阴气。

毛不思习惯性的抱着膝盖,另一只腿盘坐着,手指头尖不停地在膝盖上敲来敲去。

“左右与我无关。”凤璜把眼神从毛不思身上收回来,“爷的客房在何处?”

一厅一卧的小户型还想要客房,他怎么想的这么美呐。毛不思快速起身跑到橱柜前,胡乱抱了床杯子,扔到沙发上,“没床,你就睡客厅吧。”

说完,也不等凤璜反应,就快步冲进卧室,啪的一声把门带上,顺手贴了张符咒在门缝上。让出客厅已经是她最大的仁慈了,想抢她的床?门都没有!

又侧着耳朵贴在门上听了半响,见外面没传来丁点动静,毛不思这才安心地上床睡觉,把小毛毯盖上肚子的刹那间,她突然想起来,凤璜根本无需睡沙发,他睡在降魔杖里不就行了么?

“凤璜!”毛不思隔着墙开口。

“干嘛?”声音带着些许的鼻音。

“你要是沙发睡得不舒服,可以睡回降魔杖里!”

“丫的,又想关你爷爷,不去!”凤璜语调带了层□□味。

算了。毛不思深呼了两口气,自我安慰,不要和关了数百年的疯子较真。

小小的公寓终于再度回归了安静,凤璜躺在沙发上,想到了那个雪天。

大片的梅花在山寺中怒放,小仙姑就这么盘腿坐在屋檐下的蒲团上,她单手抱着膝盖,手指不停的就着琴音轻敲着,远处的红泥炉上温着热酒,那个穿着灰扑扑道袍的男人正小心翼翼的取着干净的雪水。

他落在远处的梧桐树上,瞧的一清二楚。小仙姑的眼神一直这么追着男人的身影,眉角间都带着笑。她那时的眼神,一点都不像她与他说话时那样,三分真七分假,只为了哄着他做她的灵兽。

“你到底去哪了啊。”月光落在凤璜的侧脸上,他默念出声。

☆、疑心太重

起床铃声响个不停,毛不思第三次按灭了屏幕,把小毛毯重新盖到了脑袋上,好困啊,短短五个小时的睡眠完全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渴求。

周公挥舞着小手绢不停地诱惑着毛不思,就在她撒开脚丫子想要一头扎进那个美妙世界时,马明义的脸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困意就这么冷不防的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毛不思不由得打了个冷颤,艰难的睁开眼,“太可怕了,梦里都阴魂不散。”

眼前的人眉毛动了两下,毛不思有揉了揉眼睛,那道影子已然留在眼帘里。

懒洋洋的轻松氛围,骤然一收,毛不思颤抖着手戳了戳眼前人的下巴,指尖还残留着特属于人的体温,“做个梦而已,这怎么还活了呢?”

手指头顺势被人拉住,马明义借着力道一把把毛不思从柔软的小床上拽起来,“不活哪有机会叫你起床。”

呼,居然真的是活人,毛不思有点小忧郁,仿佛看到了压在自己头上的五指山又飞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啊?”毛不思挠挠鸡窝状的头发,猛然又想起来,她小手往前一推,理直气壮道,“我爸是不是又偷偷给你钥匙?拿来!”

“家里又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还需要用钥匙?”马明义把毛不思的手掌从自己眼前推开。

他却是有毛不思家的钥匙,开始也确实没想着敲门能把毛不思给敲醒,只是,他也没想到会有另一个人开门。凤璜叼着泡面袋,看上去像是饿了很久的样子。瞧见他开口第一句话:会下面吗?

“还有谁?”毛不思大脑还没清醒,半响才记起家里还有个吃白食的,“那只笨鸟还没走吗?”

“没。”马明义摇摇头,小声道,“他还吃了你冰箱里粉色装的一袋泡面。”

“太可耻了!”毛不思气愤,她都没舍得吃,“那可是最贵的!”

别看凤璜本事没多少,挑东西的眼光倒是不错,想着又暗搓搓的念叨了凤璜几句。

真没见过这么明晃晃说人家坏话的,卧室的门还开着,凤璜探着脑袋远远扫了两眼,又继续埋头吃面。

“瞧你小气的。”马明义捏着毛不思的鼻尖,“喂只鸟也这么心疼。”

“又不是我养的鸟。”毛不思从小床上爬起来,连推带赶的把马明义搡出门,“换完衣服咱们就撤。”

凤璜抱着泡面碗,筷子在手中飞舞,嘲笑道,“呦,被赶出来了。”

“那也比被符咒贴到外面强。”马明义习惯性的打开冰箱,拿了杯子和冰水,转身坐到桌子前,先倒了一杯放在自己面前,剩下的大多倒进了桌上饮水壶中,顺手按下烧水键。

“我不跟你这个‘凡人’一般见识。”凤璜刻意咬住了‘凡人’两个字,马明义这张脸,真是越看越惹人讨厌,总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当年那个永远带着假笑的男人,“虚伪。”

最后两个字也不知道是说马明义,还是说别人。

热水壶呼呼的冒着热气,室内的空调开的不算大,马明义对于凤璜的恶意并不在意,这个世上对别人怀抱不满的人太多了,凤凰不是第一个讨厌他的,也不是最后一个,他甚至对凤凰不喜欢他的原因都没有兴趣探究。

毛不思在衣厨里挑了半天,才选了件看上去落落大方的,虽然对她而言,短裤显然要比这件舒服的多。

客厅的俩人继续沉默着,毛不思不停地在卧室和洗漱间蹿来蹿去,直到热水烧开,还忙活个不停。

“我这样会不会太正式了点?”毛不思难得的拿出了自己封藏已久的羊皮小高跟,这还是她大学毕业那年,老毛专门买来送她的,结果除了毕业典礼,到现在都没用再从鞋盒里出来的机会。

“把鞋换了吧。”马明义倒了杯热水,又添了几颗冰球进去,往前推了推,就见毛不思立刻接过去,刚放到嘴边,就听见马明义继续,“我怕你走路走的一半就要逼着我给你买鞋。”

水差点从喉咙里喷出来,毛不思握着杯子猛地落到桌面上,十分不满意,“我在你心里就不能有点正面形象么!”

“没有的东西就不要强求了。”马明义瞧着毛不思准备的差不多,晃了下手中的车钥匙,“走吧。”

“等我拿个面包!”毛不思刚买开步子,就被马明义拉了回去,四目相对,毛不思指着不远处的冰箱,“我还没吃饭呢。”

“我买了,车上吃。”似乎怕毛不思不听话,还故意补充,“你最爱吃的郭家包子,还有隔壁的甜豆花。”

“肉的?”毛不思两眼放光。

“肉的。”马明义边走边回应。

真好!大早上就可以吃软乎乎香喷喷的肉包子,毛不思的心情瞬间阴转多云,看马明义的背影也亲切了几分,有时候,这个人还是是很不错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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