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子,日复一日,夜复一夜,无趣的紧,汪府的大小姐依旧不停地折腾,每次欺负人,毛不思心里都万分的煎熬。
她偶尔也会想,自己这样做简直太过分了,父母辈的恩怨为什么要报复在弱小身上,可每每一觉醒来,内心的不安内疚又再度被怨恨所取代。
“不愧是家传的本事,顽强的紧。”白色的记忆再度被黑雾吞噬,汪声荃侧躺在毛不思身边,看着她眉心的‘川’字越皱越深,伸手为她抚平。
这次,在毛不思又一次把汪声韵撞进池塘里后,终于把一向两耳不闻后宅事的父亲惊动了。
“这可是腊月天,你到真不怕韵儿出个什么意外!”汪父拍的桌案声声作响。
“大夫不都说无碍么。”套着厚厚的夹袄,脖颈处镶着一圈的白狐狸毛,毛不思靠着小火炉剥桔子,整个空气中都是甘甜的气息,“躺上几日便好了。”
“你可知道韵儿高烧几日都未退,你母亲在床前哭的眼睛都肿了,你身为汪家的女儿,怎的就不能尊爱母亲姊妹!”
“女儿何处不尊爱母亲,女儿可是日日都去给母亲的牌位上三炷香的。”毛不思放下手中的橘子,脑海中又出现母亲缠绵病榻时绝望的神情,心中的愧疚早不知被丢到了何处,“至于姊妹,我可不记得父亲生过其他的女儿。”
“你……”手掌猛地抬起,向着毛不思的脸颊扇下来。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来临,汪父的手掌被一只老藤木的拐杖从半空中拦住。
“祖母。”毛不思红着眼,忍不住扑了过去。
“祖母的好孩子。”老太太精神抖擞,脸色微红,显然是匆匆赶来的,她一手揽着毛不思,一手拎着拐杖狠狠地杵了几下地面,三角眼一眨,泪就沿着眼角的皱纹流了下来。
她这一哭不要紧,吓得整间屋子的丫鬟都慌了手脚,汪父也顾不得毛不思了,忙搀扶着老太太坐下,“母亲这是何故?”
“我就是心疼我们阿荃,小小年纪就没了娘。”哭着哭着,索性拍起了大腿,“我那可怜的外甥女啊,姨母对不起你,你活着的时候没照顾好你,你走后连你女儿都护不住啊,我这个老婆子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不如撞死算了。”
老太太说着,就装模作样的起身,然后被汪父和丫鬟好说歹说的拦下来。
“儿子这不看阿荃做的过火了些么,眼看着开春就要出嫁了,这脾气万一惹得夫家不悦怎么办,这才念叨她几句。”
“哎呦,那真是我老眼昏花了,瞧着你跟要动手似的。”老太太扶着胸口,又拉了毛不思坐在自己身边,“瞧把我们阿荃吓得。”
“母亲,您是不知道……”
“我不知道什么呐,我都知道,不就是和韵儿那丫头玩耍的时候碰了一下么,至于你这般大惊小怪的?”
“可那毕竟是咱们汪家的女儿。”
“这话说得,姓汪了就是汪家的骨血了?”老夫人伸出苍老的指头,随便点了下立在不远处的莺歌,“莺歌这丫头也姓汪,还是打小跟在阿荃身边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难不成她也是汪家的女儿?”
“奴婢不敢。”莺歌膝盖一弯,人就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瞧见没。”老太太起身走到莺歌面前,顺手递了块金坠子给她,就见小丫头感激的磕了两个响头,“生在府里的都晓得感恩,何况是个半道进来的。”
事情在老太太的四两拨千斤下,迅速的没了声响,汪父也只能多安慰自家夫人几句,再多的,也是不敢说了。
“我可怜的女儿。”汪夫人伏在床沿上,哭的心伤,冬天的池水多冷啊,差点命都没了,罪魁祸首却连个歉意都没有。
“母亲莫哭,女儿会心疼的。”汪声韵抬手摸着母亲的手背,心底的委屈再也压抑不住,欺她辱她抢她的心上人,她都忍了。如今在鬼门关走一遭才真的看清,母亲软弱,弟弟年幼,兄长又与汪声荃一母同胞,她骨子里流的不是汪家的血,老夫人和父亲亦不会把她当成真正的汪家人。
她以后要嫁的人,要走的路,又能好到哪里去?
摸到胸口的玉叶子,从未敢想的人再度跃入脑海,母亲有弟弟撑腰,而她,只能靠着王颂,搏上一搏。
☆、没有活路
柳絮不停地往人脸上飘,汪声韵坐在马车里,春光透过帘幕映射到她的脸上,手里还握着大红的盖头,鸳鸯戏水如今落到她的眼中,多少有些讽刺。
“小姐,您吃茶。”莺歌调了杯清茶双手端给汪声韵,她性子活,眼皮子灵,粗粗看上两次,就晓得汪声韵不像自家小姐,就好酸甜口,她吃的东西喝的东西多少有些寡淡无味。往日里莺歌仗着是汪声荃的大丫鬟,一向不把面前的主仆二人放在眼里,可而今不同往日,免不得伏小做低,端着十二分的恭敬。
“咱们到哪了?”汪声韵接过茶,轻轻碰了下杯口。
“我方才取水的时候问了姑爷身边的小厮。”莺歌快一步开口,“待太阳落下,就差不多到川县了。”
马车内又是一片寂静无声,王颂骑马行在马车前方,偶尔才能听到汪声韵细软的声音从里面飘出来,他知道,她现在心情不爽快,他有什么办法,那种时候,没有比埋葬一个死人更好的法子了。
阿嚏——
王颂想着,鼻头一痒,连续打了几个喷嚏,柔和的风变得有些微寒,天空不知什么时候暗了下来,风卷积着杂草,看上去像是要落雨的模样。
“公子,咱们在前面的驿站休息会儿吧。”小厮扶着被风吹的凌乱的发髻,眯眼抬头,“这天阴的快,怕是不久就要下场急雨,过了驿站,到川县这段路,没什么躲雨的地方。”
“去安排罢。”王颂翻身下马,伸手撩开马车上的帘幕,欺身钻了进来,“韵儿,咱们怕是要停上片刻。”
说着,手习惯性的覆上汪声韵的手背,动作娴熟,仿若做过千遍百遍。
小丫鬟习以为常,却不料莺歌看在眼里也全然不在意,好奇心顿生,“莺歌,你这泰然的模样,倒是跟见惯了似的。”
“姑爷和小姐郎情妾意,奴婢早就看习惯了,你莫要笑话我。”话里话外,仿佛汪声韵天生就是她的主子。
“我记起来了。”王颂坐在马车里,这才静下心认真地打量着莺歌,这身形怎么看怎么熟悉,“我有次跟韵儿在月老庙相会,那个撞到花盆离去的丫鬟可是你?”
那时候他还没有和汪声荃定亲,正满心欢喜的与心爱的姑娘互诉衷肠,结果被个陌生的丫鬟撞见,那丫鬟跑的快,隐约只看了大概的模样,并不真切,如今和莺歌对上,王颂便是确定了个七八分。
“奴婢只记得花盆,不记得见过姑爷小姐。”莺歌脑子动的飞快,开口就回。
那日,她当然看到王颂和汪声韵了,只是她思虑再三,才没告知自家小姐,再后来,老夫人说了王家求亲的事,莺歌又不傻,她看着慈祥的老夫人,立刻就明白,定是老夫人从中做了些什么,求亲的对象才变成她家小姐。
万州王家,多好的家世,若是小姐嫁进去,越发富贵荣华,她岂不是能够跟着一起享福气。打定了主意,月老庙那件事便被莺歌彻底吞在了肚子里,只字不提,一心盼着小姐能够嫁去万州。
“呵,真是个滑头的丫头。”王颂捏着汪声韵的手,身后越来越冷,这才感到暴雨前的凉,“难怪汪声荃喜欢你。”
依着汪声荃唯我独尊的性子,碰上只顺着她心思说话的丫鬟,能不喜欢么。
马车悬挂着薄薄的帘子,一双眼睛瞪得圆滚滚的,白眼球上布满了充血的红丝,把眼前的事全部记到了脑子里。
“柳媚花妍莺声儿娇,山眉水眼盈盈而笑,花月良宵,莫把流光负了,我的情郎阿,化作山间野鬼孤魂,陪着带血的白骨,莫要轮回。”毛不思磨着手中的匕首,她也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好像它一直就在,也好像是在路边捡到的,她已经不记得了,她只记得房里缩在地上瑟瑟发抖的丫鬟欺骗了她,一身红袍的男人杀了她,穿着嫁衣的女人抢了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