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谭僵硬的立在一旁,看着林西元抱着肚子笑的直不起腰。
“那时候的阿谭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心疼送出去的那快点心。”老妇人望着茶杯中飘荡的昙花片,“西元说,昙字取得好,拨云见日,可他却忘了,昙,本身就是阴暗的意思。”
见不得太阳。
“然后呢,他知道阿谭是只妖了?”毛不思开口询问。
“他不知道,出城没多久,俩人就分开了。”老妇摇头轻笑。
阿谭第二次见到林西元,是在她居住的老山里,那夜她跟迎春花借着月色大打出手,迎春花扯掉了她的两片叶子,她薅秃了她的一枝嫩芽,两败俱伤。
就在这种狼狈的情景下,她再次遇到了林西元。
年轻的男人似乎受了伤,比阿谭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清瘦了许多也黑了许多,身上的中山装被一身灰蓝色的军服替代,外翻的领章上沾染着污血,就躺在她家不远的地方,模样瞧上去比打了一架的自己还要凄惨。
阿谭推己及人,深觉可怜,便发挥着并不多的善心把他捡回家养着,想等他好了在丢出去。可林西元毕竟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从小娇生惯养,哪里经得起烽火沙场的折腾,还没等她采药为他包好伤口,林西元便病了,那场病来的突然,烧得整个人都有些神志不清。
口中只喃喃念着:守不住了。
再后来,还是迎春花耐不住寂寞来寻她吵架,才在阿谭隐秘的山洞里看到了快要死的林西元,此时的的阿谭正抱着一堆草药犯愁,想着到底要不要施法救他,他看上去真的快不行了。
“你是不是傻!从咱们出生到现在,你听过几个妖精救过人的?”迎春花的嫩芽重新长了回来,挥舞着枝叶甩在阿谭身上,她俩虽然生来就不对付,可到底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先不说这样做会不会扰乱秩序被反噬,你可曾想过,他是人,你是妖,你的灵力钻入他的体内会把他变成什么?”
她不知道,迎春花也不知道。
最后还是迎春花爬山涉水,顶着大太阳去城里的药铺帮她买了药,几副下来,这才勉强让林西元捡了一条命。
问及城里的情况,迎春花只摇头叹息,说是现在除了年迈的老人,都逃的差不多了,“药铺白发苍苍的老板说,城守不住了。”
悲伤的情绪在狭小的山洞里蔓延。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
时间仿佛在山洞中停止,他给她讲了许多事,讲他的抱负,讲外面的世界,讲这个风雨飘摇的破碎山河。他说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他可以带她去安全的地方。
“我不想死,出去才能活着。”男人目光沉稳,“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阿谭无意中触碰到他的手指,温度是那么的暖,灼的她头脑发昏,“好。”
她要走了,跟着一个称不上陌生也算不得熟悉的男人。临行前她借着月色去给迎春花告别,换来的对方许久的不言。
“你是昙花啊,沐夜而盛,白天怎么办?”
“昨夜我在山坡下发现个死人。”阿谭口袋中取出一枚小小的瓷瓶,“便取了他残留的一点气。”
伪装成人。
“想清楚了?”
“清楚了。”她点点头,其实她什么都没想过,就是单纯的想跟着那个人一起走,就像她非要吃到小馄饨的那种执念。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昙花惧光,哪怕阿谭做好了万全的准备,还是有些害怕。
她是株昙花,依土而生,依土而活,她自己走不了,也离不得。便寻了借口拜托林西元挖了山中那唯一一株骨朵紧闭的昙花,并在临行前为隔壁的迎春浇了最后一捧水。
“阿谭从来没有离开过家,她的世界在此之前全都是青山绿水花香鸟鸣,那也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其他的地方是那般的破落。绝望如同诅咒般写进了世人的眼中,刻进了他们的骨血。”老妇抿了口杯中的茶,露出雪白的杯壁,“不停地有人死去,在枪声中,在病痛下,那些死去之人残留的最后一口气,便成了阿谭能在太阳下行走的希望,源源不绝,她变得跟寻常女人一样,找不出丁点破绽。”
故事的后来,自然是阿谭与男人相爱了。
“西元为人聪明又是个有担当的,立下了一次又一次的战功。”老妇眼神有些迷离。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阿谭的帮忙,阿谭是只妖,总比常人多了些本事,她费尽半生修为打造了两面坚硬无比的小镜子,一面留在自己身边,一面送给林西元护身。
战场上,她能第一时间看到他,能远远地施法帮他躲过冲向心口的子弹。
战役对林西元而言可以累掉半条命,对阿谭而言又何尝不是。
城中人人都传林副将的夫人性子古怪,常常十天半个月的闭门不出,这些阿谭都知道,可她没办法,那些流言蜚语,比起林西元的安全,远不及半分。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毛不思听得入了神,亦有些气愤。
“这并不可怕,阿谭和西元并不在意这些。”老妇抬头,她的眼神透着古怪,“可怕的是,战争逐渐停止了。”
“这不是好事吗?”毛不思皱眉。
“阿谭食死人残气而行于日下。”马明义点着茶杯的手缓缓放下,“战争停了,死人就少了。”
☆、灭魂诛邪
“是啊, 战乱逐渐平息,死去的人也越来越少, 阿谭能够行走在阳光下的机会也越来越少, 她开始搜不到足够支撑她日常活动的气息。”妇人弓着腰,咳嗽声压制不住的从喉咙里滚出来, 毛不思慌忙举起茶壶,就被老妇轻轻地按了下去, 这是老毛病了, 近年来越发的严重,“可她不想离开,她爱极了那个男人, 比以往遇到的所有东西都爱。”
“于是, 她开始盯上了活人?”这个故事,马明义听了个开头, 就把眼前的老妇和那个叫阿谭的姑娘联系在了一起, 至于小胡子, 八-九就是林西元了。他习的一手的御鬼术,身边无时无刻不在的昙花香, 无一不在表明着自己的身份。
“阿谭是妖, 想要窃取活人的寿命, 对她而言并不是难事。”老妇语气轻缓, 听不出喜怒,“只是阿谭忘记了,你拿走的东西多了, 自然会漏出破绽。”
林西元的青云路没有想象中那么好走,人类就是这么奇怪的一个群体,需要你的时候,能力是最大的砝码,一旦事情结束,他们又会抛开你,捧着自己人上位。阿谭不是个会安慰人的姑娘,好在他也并不在意那些虚名,在之后的内斗中虽有被小小的波及,但并未伤及根本。
他冷眼旁观不入局的态度很快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姑娘,司令员家的小姐。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那位小姐生的可人极了。”昏黄的灯光洒在老妇脸上,她平静地仿佛在讲别人的故事,无非是刘家的那位小姐看上了林西元,想着法的往他身边凑,连带着对阿谭这个原配夫人也越看越不顺眼,插了眼线无时无刻不在盯着她,这一盯,就盯出了问题。
两副尸体被抬到阿谭眼前时,她还想不明白,自己做的这般隐蔽,怎么肯能被发现了呢?小小的院子里没有别人,身后白色的洋楼更衬得她脸色苍白,阿谭抬头看了眼林西元,白色的衬衫被风吹起,碎发落在额前,他薄唇紧抿,表情并不好看。
“这可是司令府的人。”脚下的两名男子已经没了呼吸,面容却安静祥和如同在睡梦中,林西元检查过好多遍,寻不出丁点破绽,也不止一次的询问来报信的线人,线人说的清楚,的确是阿谭在寺庙祈福后没多久,这两个一直跟着她的眼线就莫名的死在了庙宇中。
“你派人跟踪我。”阿谭只在乎这点,她知道刘小姐的人,却没有在意身边是否还有其他的眼睛。
“我是在保护你!”林西元气结,阿谭是她的妻子,碍了刘小姐的眼,即便他不爱耍心眼,可多多少少也要有些防备,“要不是我及时赶去带人去寺庙装作搜查嫌犯,现在这两具尸体就不是出现在你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