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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节(1 / 2)

过了不几天,林枫所辖百人队接到驻防任务,赶往三十里开外的蒙县。此时五龙帮共占据了三个县城,分别是邺县,蒙县和沛县。其中沛县落到了青、紫两位长老手中,近乎于自立,算不上五龙帮真正的辖地。

蒙县方圆不过三十余里,因为农田肥沃,此处百姓倒是富足不少,算是五龙帮税银的主要来源地。林枫这支百人队为黑旗众第十三队,黑旗众共有十三队,合计一千三百人,这在整个东沭城也属于一支极为强悍的劲旅。

十三队的任务是驻守蒙县北门,帮会不比军队,并没有什么严苛的军规军纪,除了按时定点分班守门外,其余时间可以随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转眼过去了一个月,这期间,林枫已经探寻到三处不错的阴地,尽管无法与大顺国那处乱葬岗相比,可对于林枫如今的修为,阴气已是绰绰有余。他白天处理十三队的琐事,晚上悄然离城,借助阴地修炼鬼狱白骨爪,倒也算是逍遥自在的很。

在黑旗众眼中,林枫绝对是一名非常合格的上司,合格就在于他很少管事,十三队可算是黑旗众里最为自由的一队,哪怕是守门期间走小差,事后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主要原因便是林枫并没打算在五龙帮久待,五龙帮对他来说,仅仅是个歇脚的地方。

临到中午,十夫长铁牛敲响了林枫的房门,大咧咧的喊道:“林头,今个虎子请客吃饭,咱早点过去吧。”铁牛便是那名怪力十夫长,第一个挑战十夫长成功的汉子,他在加入十三队的第二天就挑战林枫,结果被林枫一脚踹进了水缸里,从那天起,他就对林枫崇拜的不得了。

对于苏虎这个人,林枫倒觉得他早晚会是个人物,原因就是对方精于人情世故,善于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从而为自己造势。林枫现在扮演的角色性格直爽,没有心机,比魏安还呆傻三分,又身为黑旗众百夫长,自然成为苏虎最佳的踏板。

不过这些无聊的凡人之争,林枫倒是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观望,并没有觉得对方拿自己当踏板有何不妥。在他亲手杀死大顺国镇清王之后,就清楚自己已经远离了凡人的纷争,偶尔看着他们勾心斗角,打破头皮的想上位,林枫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情愫。

第七百零七章 三世令

蒙县是苏虎的老家,也给他设宴找下了绝好的借口,这样的宴席,基本上每月一次。宴请的主要对象就是对自己上位有所帮助的百夫长,以及拥有潜力的十夫长,例如铁牛。

苏虎是个自来熟,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就与四门四队的百夫长们拉上了关系,他这样的人才,留在十三队做个十夫长,确实有些大材小用了。

宴席设在了城内第一大酒楼品香居,来客除了其他三队的百夫长外,还有当地几名士绅。宴席上基本都是互相寒暄着,并没有什么有营养的话语。

就在林枫百无聊赖时,一句让他怦然心跳的话从五队百夫长的口中说出:“喂,你们知道不?咱们昌老帮主当年差点就成仙了。”

七队百夫长不屑道:“你就瞎扯吧。”

五队百夫长一瞪眼,拍桌道:“我扯?嘿,你还别不信,这可是单长老醉酒后说的,难道单长老会说假话不成?”

十一队百夫长也被提起了兴趣,喝了一口酒问道:“老五,单长老咋说的?跟哥几个说说呗。”

林枫虽未开口询问,目光却也放在了五队百夫长身上。现在一切与修仙界有关的信息,他都有必要收集,指不定啥时就会有大用。

五队百夫长得意洋洋的扫了众人一眼,神秘兮兮的说道:“听说还是老帮主年轻时候的事,那时候还没五龙帮哪,五龙只聚其二,就是咱们单长老和老帮主。那年,老帮主无意中救下一名落魄书生...先喝口酒。”

“嘿,你倒是喘起来了,信不信哥几个揍你。”七队百夫长捶捶桌子笑骂道。

五队百夫长喝了一口酒,吐了一口长气:“据说那落魄书生就是一名活了数百年的老神仙,为啥老帮主的功力能达到后天巅峰?还不是因为吃了老神仙的灵丹妙药。”

“那和成仙有啥关系?”林枫实在忍不住,问出了最关键所在。

“十三,想不通了不是?”五队百夫长对林枫倒是有几分敬畏,并没有紧着卖关子:“说来遗憾哪,咱老帮主没仙缘,不过那老神仙说了,下溯三代,只要三代之内的后人身怀仙缘,那老神仙就会助其成仙。”

“瞎扯,也没见老神仙来带走咱的现任帮主。”七队百夫长挺喜欢和五队百夫长犟嘴,满眼不相信的说道。五队百夫长哪里能解释这个问题,只能支支吾吾的絮叨‘都是单长老说的,有问题去问单长老。’

这几句茶余饭后的对话,听在林枫耳中无疑是平地炸雷,五队百夫长无法解释,可他却能够解释。翊圣那残缺的记忆里,提到过一种名为‘三世令’的玉佩,这枚玉佩佩戴在有仙缘的人身上,会发出幽幽蓝光。炼制‘三世令’的修士瞬间就能感应到佩戴之人的位置,从而寻到那名拥有仙缘的后人。

三世令内储存的灵力仅够支撑一百余年,过了这个年限三世令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而已。一些活了近千年的老怪物,便喜欢在分支家族里留下几枚三世令,等哪天心血来潮了,就会收几名后辈子弟进入仙门。

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那名修士又做出了下溯三代的承诺,那么五龙帮现任帮主手里一定会有三世令。想到此,林枫全身热血沸腾起来,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他一系列的计划尚未实施,就有一个大机会摆在了他面前。

林枫稍微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慢慢梳理着其中的利害关系。第一,那枚三世令到底是何人所发?是大宗门还是散修家族,这个尚未取证,若是后者,以林枫的心性断然不会加入。第二,如何从五龙帮得到这枚三世令,硬抢肯定不行,只要颁令的修士稍微一查证,他就要面临灭顶之灾。

不管如何,他都有必要深入总坛探个究竟。

是夜,林枫乔装打扮,悄然离开了蒙县。以他的脚力,从蒙县县城到达邺县的总坛用不了一刻钟。

古陂山上灯火哄明,守卫比白日还森严几分,林枫运气于指尖,顺着通往总坛后侧的峭壁攀了上去,古陂山后侧是千丈悬崖,基本不需要防护,总坛后花园紧靠悬崖而设,占据这个天险,历来没有发生任何的岔子。因为这处悬崖就算后天巅峰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够爬上去,而且达到后天巅峰实力,足以带一队人直接杀入总坛了,哪还会偷偷摸摸的偷袭。

林枫攀上悬崖,屏息凝气,如同一只狸猫般跃上了屋脊,刚踩踏在屋脊青瓦上,就听到屋内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消息准确吗?”

林枫俯下身,轻轻的掀开一块瓦片,隐约可以看清下面人的样貌,果然是开坛之日时的那名女帮主昌秋卓。对于这名女帮主,林枫倒是钦佩的很,一名女子能够支撑住偌大的帮会,其心性,其手腕,都值得让人佩服。

昌秋卓身旁,站着三名穿着锦衣的貌美女子,这三名女子腰悬宝剑,足踏长靴,一副男儿打扮,看起来英姿飒爽,颇有些豪迈之气。一名锦衣女子抱拳道:“帮主,消息绝对属实,青龙长老前几日秘密与万里帮帮主碰过面,属下觉得他们近几日肯定会有大动作。”

“哼!我本以为他们只是不服我,没想他们竟还勾结其他帮会,欲图不轨,狼子野心哪!我当初真不该有妇人之仁,起初我还顾念他们追随老帮主鞍前马后的恩德,如今看来,毒瘤是必须要除!”昌秋卓此时只穿一袭轻纱,房屋内的铜炉烧的通红,比之室外的冰寒,室内犹如春天一般。

“帮主,紫龙长老近些天一直没有大动作,属下以为,这人才是我们要防范的人,他历来是本帮智囊,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可能会没有小动作。”那名锦衣女子估计是昌秋卓的心腹,说出的话没有丝毫掩饰之意。

昌秋卓纤细白嫩的手指不断在桌案上点动,轻声道:“彩云,你连夜赶往黑旗众驻地,传我口谕,命黑龙长老夜袭沛县,务必将青龙范德中擒住,如不能生擒,就地斩首!”她并没有取出任何的信物,仅仅是口头下令,左侧圆脸女子躬身领命,大步走向门外。没有信物的口谕足以显出昌秋卓对这些女子的信任。

林枫趴在屋顶,暗自想道:看样子今天还不是找寻三世令的时候,黑旗众如果攻打沛县,十三队估计也会随军,我还是先回蒙县,省的出什么岔子。从刚才的对话中,他清楚最近的五龙帮肯定会有大动作,不过以他的角度来看,五龙帮的局面越是混乱,越适合他趁乱而为。

悄然退下房顶,林枫顺着悬崖飞掠而下,身形彻底掩入了夜幕中。

蒙县与沛县相邻,想发兵沛县,必会路径蒙县,林枫刚赶回十三队驻地不久,就接到了黑龙长老的兵符。一时间,东南四北门四队全部集合在了西门外的官道上,除了百夫长与十夫长外,其余帮众都是左手举火把,右手握马刀,个个表情肃穆,场中弥漫着风雨欲来的气势。

沿着那条官道走上二十余里,便是沛县境内。

看这四队,当属林枫的十三队气势最足,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十夫长铁牛,他犹如铁塔般骑在一匹黑马上,手持一杆长柄铁锤,一人气势可抵百人。

林枫手持乌金枪,身跨一匹白马,银盔飒飒而动,透着一股子萧杀之气,不管怎么说,他还是第一次参与冷兵器作战,看到刀剑生辉,人马涌动,心里难免涌出一股豪气。

“长老大人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只见远处无数火把晃动,马蹄声震天响,犹如千军万马呼啸而来,当先一人,在火光映耀下,正是黑龙长老单昊。

单昊身披一袭乌金锁子盔,身跨一匹枣红骏马,右手拎着乌金戟,人未到声先至:“哈哈,儿郎们,奉帮主令,夜袭沛县,擒下范德中那厮,今夜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有卵子的就跟老夫去杀上一遭。”

单昊的脾性很符合黑旗众的风气,黑旗众十三队帮众全数挥舞手中长刀,哄然吼叫起来:“杀!杀!杀!”

“灭掉火把!我们趁夜袭营!”单昊高举乌金戟,率先一人冲在最前,顿时间,马声嘶鸣,黑旗众十三队有条不紊的跟在后面,朝着沛县方向杀去。

沛县与蒙县交界处,有一处一线天,绵延三里有余,历来是设伏之地,可此刻他们是连夜偷袭,自然不会在意一线天。林枫所带十三队位于黑旗众尾末,黑旗众刚杀入一线天,林枫就隐隐感觉有些不妥,自踏入先天境界,他已经能够初步感悟万物,虽不如修仙者那般能掐会算,可对于危险的直觉还清晰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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