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靳在地上写:是谢谢的意思。
“你为什么不喝酒?”古牧靠在一边,自己端着一碗酒,不过看苏靳在喝奶茶,想了想,也换了一碗奶茶。在大漠,不喝酒的人太少了,五六岁会跑的小孩都在偷大人酒喝了,尤其是打仗胜利,不喝一顿痛快的,简直不是大漠儿女。
苏靳笑了笑:我与您不一样,我从前是奴隶,哪有给奴隶喝酒的呢,所以一直也喝不惯,沾一点就意识不清了。
奴隶,在旧贵族眼里是两只脚的牲畜,又不是人。
但是,古牧从苏靳身上没有看到一丁点怨恨,他接触过缄默者部落,那些最激进的“逃奴”,追寻自由的先锋,他们提起贵族时大多咬牙切齿,恨不得生食其血肉,但苏靳没有,苏靳非常平和,甚至在说起来的时候,有一点很淡的同情。
他说:以前有一个贵族小姐,年纪不太大,可能也不懂什么事儿吧,她喜欢过我,说长大要让我娶她……然后她的父亲发现了,这当然不是贵族的错,是下等奴隶用肮脏思想蛊惑了贵族小姐,所以他把我用马拖出去,要拖到大漠深处去,非常幸运的是,国主拦下了疯跑的马,救起了奄奄一息的我。我当时也曾愤怒过,恨过,很久之后我们即将启程离开大漠,我辗转听到了那个姑娘最后的消息,她嫁给了门当户对的贵族少爷,然后怀孕的时候被酗酒的少爷失手打死了,于是两个小家族因此展开了血战,后果……想来好不到哪里去吧。
“我小时候也有一个奴隶奶娘。”古牧忽然说,“她长得很美丽,教我用草叶子吹小曲儿玩,但是我父亲看中了她,一个奴隶怎么可能反抗她的主人呢,她不再做我的奶娘了,但我小时候还是喜欢偷偷去帐子里找她,我母亲知道了,觉得这个女人又勾引男主人,又蛊惑小主人,不是个好东西,就像……像你过去遭遇的那样,一匹疯马拖着她去了大漠深处,但她没有遇到一位贤明的蓝国主,她可能死在半路了吧,最后尸骨永远留在了我不知道、也找不到的地方。”
火上煮着的肉汤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苏靳打开盖子,撒了一把香料,然后古牧很自然地拿了个碗,苏靳给他盛了一碗。
他忽然说:“都过去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苏靳一愣,随后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不是那种礼节性的,而是一个真正带着笑意的笑容,古牧一抬起头,恰好就看到这样一幕,嘴里咬着的一块羊肉没咬住,啪地一声跌回汤碗里。
……
苏靳抬手擦了擦脸,比划:你的嘴巴是漏了吗?
古牧像是完全没被自己刚才的丢脸行为影响,他豪迈地哈哈大笑,甚至伸出手去,把苏靳脸上没擦干净的汤汁抹掉,也不知是不是故意,顺手就舔了一下。
“我说了这么多,那也不妨就都直说了算了。从我小时候失去我喜欢的奶娘开始,我就下定决心,我喜欢的东西我以后一定要牢牢看住才行。”古牧说着,坐到苏靳身边,“你愿不愿意到大漠来?我会跟你们国主说的。”
等等——苏靳挣扎着抬起手,古牧靠得太近,他身上有一种非常具有侵略性的男性气息,不像中原地区的人那么委婉,古牧直来直去,并且也不打算绕弯子,他靠得很近,话里的意思也相当直接,不是那天故意与褚襄演戏的样子,他这一回认真,又有些霸道,给了苏靳一种不答应就跑不掉的错觉。
苏靳下意识地后退,但古牧伸出胳膊,颇有些蛮横地揽住了他的腰,苏靳整个人瞬间变成一只煮熟的虾子,他一把抽出短刀,架在古牧脖子上,但他另一只手让古牧抱住了,根本抽不出来,所以完全没法说什么。
古牧也不生气,低笑一声:“嗯,你要是想拒绝,一刀砍了我就是了,我绝无怨言。”
——哪有这样的!苏靳气得手都哆嗦了——他当然不可能一刀砍下去啊!砍死了,这辛苦折腾的各种谋划不都废了?
“唔,你要是不砍,那就是接受了。”
——你这是不要脸!
苏靳想,不要脸!
正面比拼力气的话,实力差距还是相当悬殊的,苏靳用尽力气也没法把被按住的胳膊抽出来,能活动这一只虽然拔刀架在了古牧脖子上,但古牧就仗着苏靳不敢砍下去,堂而皇之地顶着刀硬凑过来,苏靳侧了侧头,于是他的吻落在苏靳红透的耳垂上,古牧甚至相当豪放地舔了一口,于是腾地一下,苏靳整个人僵成一根散发热气的木头。
“你看,你不讨厌我。”古牧得意地凑在他耳边说,“若是大漠与唐国联合,按照你们褚先生的意思,我们需要相互派遣‘大使’,目前来看……你们唐国想要我大漠的可燃黑水,还打算把这帮叛军统统拉出去做免费的劳力……你说,我已经全都答应了,我是如此有诚意,你们唐国是不是也得表示一下你们的诚意,礼尚往来,嗯?”
苏靳只能瞪着他,胸膛剧烈起伏,古牧再次低笑一声,伸手夺了他的短刀,苏靳压根就没真的使劲,轻轻松松让古牧抓了手腕,反剪在了背后。
他嘴唇颤动,相当无力地做出一个口型——
无耻!
眼看着银鹰就快脸红到滴血了,古牧没再欺负他,放开禁锢,看着苏靳手忙脚乱地挪出好远去。
古牧心情好得不了,甚至,比他多年征战屡次获胜累积起来都要兴奋,他盯着方寸大乱的银鹰,故意露骨地舔了舔嘴唇,满意地看到苏靳一把捂住自己的耳垂,恼羞成怒,顺手抓过一只酒碗丢了过来。
酒泼了古牧一身,他也不躲,咧嘴笑了笑,把沾在嘴角的酒渍舔进嘴里,发出响亮的吞咽声,于是苏靳要丢的第二只碗啪地一下摔在了地上。
他伸出双手,比了两根中指。
古牧笑意盎然:“你这是说我帅对吧?”
……
春季到来,大漠开始下雨。
绿洲的水位上涨,这个季节容易产生海市蜃楼,古牧已经对大漠地形熟门熟路,分辨真绿洲还是海市蜃楼的方法也自有一套,有些海市蜃楼很夸张,倒映在地平线往上,半空中的位置,像一座座悬浮的仙城。
所以原本三月就能回到大金帐,大首领偏要带苏靳去看海市蜃楼,就给拖到了四月份去。
出乎古牧的意料,褚襄已经不在大金帐了,他三月份就走了,银鹰跟走了一半,剩下赤鸢还在,而大金帐里主持全局的,竟然是苏玛。
她曾以大金帐女主人自居,在她哥哥公然反叛之后,十五六岁的贵族少女仿佛一夜之间真的成为了能独当一面的大金帐女主人,她以雷霆手段,迅速将与她哥哥有勾结的老派贵族全部拿下,尽数关押等候古牧处置,又飞快地安置好城中受到波及的民众,还学来了唐国刚出台的那套劳改法案,让投降的叛军去修城墙了。
古牧回来的时候,就瞧见一群哭唧唧的原贵族没日没夜地在工地干活,什么权力地位啊、什么谋反大计啊,根本想不起来,累得要死,每天超负荷工作,不干完不给吃饭,为了活命,谁还有力气想什么篡位啊。
昔日明媚的贵族少女如今变得相当安静,稍显阴沉,脸上一道很长的疤痕,哪怕搁在大漠民族的审美里,都没法强行把破相的伤疤说成“英雄勋章”。
但苏玛好像不是很在意自己的脸。
“褚哥哥说,现在不流行‘靠脸吃饭’,以后流行‘靠才华吃饭’。”她掏出一张印刷精美的卡片,“他说我适合去军校上学。”
所以,大金帐的前女主人愉快地收拾包裹,准备向古牧辞行。
“呃……大首领,虽然我哥哥叛乱,但我已经把他拿下了,现在正在工地里干活儿呢,您看我也算立了点功的份上,能不宰了他就先别宰。”苏玛说,“虽然他当哥哥当得很糟糕,但我不想和他一样糟糕,所以我出钱买他的狗命——褚哥哥说,这叫‘保释金’。”
他重回大金帐没多久,银鹰们收到了唐国都城传来的新任务。
一堆战士小心地护送了一张巨大的设计图,外加一堆“机关术士”,现在叫“科学院工程师”,风尘仆仆地赶来。
古牧皱起眉,看着那张设计图:“这是个什么玩意?”
一个工程师带着点炫耀成分,解释:“这叫铁轨,到时候,上面是要跑车子的。”
“马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