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日,郗良恢复良好,约翰准备离开,安格斯思虑过后决定把孩子交给他带走。郗良自己还是个孩子,哄孩子什么都不能哄她满含爱心地去接受一个襁褓里的婴儿,或是叫她容忍。
这一天一早,辽阔的蓝天没有太阳,薄云稀疏,柔和的风时不时吹过一阵阵,带着青草与泥土的气息。
比尔开来的车早已在门口等待,这一回是他亲自带人负责把约翰和孩子送到庄园去。杰克早已回拉斯维加斯代替约翰·哈特利处理一些事务。
行李装上车后,安格斯接过自己的儿子沉默地看了看。小家伙很精神,眨着大眼睛,微微张着的小嘴仿佛在笑,看得安格斯心情不错,这才问约翰,“他像我吗?”
约翰上下扫了这对父子一眼,“怎么说呢?眼睛很重要,他的眼睛像你,第一眼看肯定像你,别的得等他长大才看得出。”
现在孩子看起来只像母亲一人而已。
安格斯听着很高兴,带着笑意的眸底有一丝眷恋,粗糙的拇指像轻风一般一下又一下地拂过孩子小得不可思议的粉嫩脸蛋。
这孩子身上流淌着他跟郗良的血液,他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到他长大,像他,像郗良。
约翰暗忖着,想了想还是开口直言道:“这孩子能健全地生下来,也许是那女孩体质特殊,也许是运气好,说到底,就算是前者也还是运气。这东西一次就够多了,我可不相信还能有第二次,明白吗?”
言下之意,他不想再得知郗良怀孕的消息。
安格斯眼皮抬都没抬,“我知道。”
一旁一直看着孩子舍不得移开目光的比尔笑着脱口而出说:“没想到我们这种人还有运气,特别是安格斯。”
话一出,安格斯冷冷一瞥,约翰嗤笑,再给安格斯心头来一刀,“我说的是那女孩的运气。”
比尔全然不畏惧安格斯的眼刀,通过一条小生命诞生而赚得盆满钵满的他说话都是飘飘然的。
“她够倒霉了吧?不过也可能是,她的好运气都花在这儿了。”
安格斯默然,不知道该不该赞同。
郗良是一个极端的人,这种极端尤其体现在她对夏佐的感情上,可惜夏佐毫无回应,至少眼下还毫无作为,她一点儿也不走运。
到了该分别的时候,安格斯将孩子交给约翰抱,约翰看着他寂然的神情,温和道:“你别忘了有空常来看他。”
孩子还太小,不方便远行,约翰不得不选择继续留在纽约,这样孩子也能离这对不靠谱的父母近一点。
安格斯点点头,最后又摸了一下孩子的脸。
再等几年,等他拿下安魂会,就可以带郗良和孩子回欧洲,没有了威胁,也远离夏佐。欧洲会是母子的游乐场,母子想去哪里玩就去哪里玩,到那时,郗良兴许就会彻底忘了和夏佐的前尘往事。
……
起得晚的梵妮一得知约翰带着孩子跑了,当即有种被遗弃的感觉,孤寂落寞,趁安格斯还在哄郗良起来吃早餐,她快速收拾好自己的几件衣物,在楼下踱步,顺便做最后的决定要带什么礼物回去。
安格斯没能叫醒郗良,连续几天被孩子时不时响起的哭声吵得她很暴躁,只有酒能让她平静些。
他本想让她醒来吃完再睡,但她迷迷糊糊间抓住他的手,将他的手指头塞进嘴里咬着就再没反应了,他愣了愣,低声一笑。
她像在告诉他,这就算吃了。安格斯将自己的手抽回来,给她掖了掖被子,起身离开时难舍地亲了一下她的红唇。
梵妮一见安格斯下来,手里的书没来得及放下就闪到他面前去,“安格斯,我能走了吗?”
安格斯垂眼一看她手里的书,《明星蚁》。
他绕过她走到沙发边坐下来,桌上凌乱摆着郗良买的书,他随手拿起一本,风轻云淡问:“这么急着干什么?”
他之所以留她在这里,是因为郗良生产后身体虚弱,得有人照顾,他又还有一堆事要做,得时常出现在某些人的视线内,要是消失太久就会被惦念上,那并不是好事。可惜这家伙,当了几个月女仆,却还一点照顾人的能力都没有,就凭她这样子,如今身为她的东家的康里·佐-法兰杰斯能容得了她才怪。
梵妮走近他理所当然说道:“回去保护娜斯塔西娅啊!”
安格斯随意翻着书页,“保护?”
“我、我现在是她的女仆,当然要保护她。”
安格斯语气淡淡纠正道:“女仆的职责,是服侍,不是保护。”
梵妮不自觉地舔了朱唇,“保护也是职责所在,下人固然是要服侍主人的,危难关头,也该挺身而出保护主人。”
安格斯眼皮一抬,“那她现在到危难关头了?”
梵妮转了转眼珠子,声音有些低,“我觉得她一直都在危难关头……”
安格斯斜眼看她,心里已经了然,但还是明知故问:“为什么?”
梵妮将书本抱在怀里,神情严肃起来,“我和你说过的,康里在控制她,所以当然是因为康里。其实还有艾维斯五世,我不知道他老人家在想什么,不过他没有联系我了,就算他找我,我也可以忽悠过去,毕竟远在天边。但康里近在眼前!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他收养娜斯塔西娅是要干什么,她很快就成年了,却还什么都不懂!”
什么都不懂,最后是会被吞得连骨头都不剩的。
这一回来这里,梵妮眼睁睁看到一个前车之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