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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3节(1 / 2)

与众不同的是,这些事全都发现在父母亲人之中,如果不是被人打听出来再宣扬于市,永远都不会被人知道。

“这个是父亲逼奸女儿,致女惨死。”她在这件事上圈了个圈。

“这个是父亲鞭子至死。”

“这个是兄杀弟。”

“这个是夫杀妻。”

龚香在下面看着,“成家呢?”

姜姬:“万幸没造成什么惨事,只要成家交钱赎罪吧。”

龚香看了公主选出的这四家,还有下面被公主挑出的婆婆逼死儿媳的几桩,下一次就该轮到她们了。

公主的评判标准是致死人命,而她选中的全是以长欺幼的。

除了当爹的对其女暗藏祸心那一桩让人不忍目睹之外,剩下的就有些牵强,只怕告出来,也不会受到赞扬。

兄杀弟的,既然父母没有因此责怪儿子,就不会出面告他,就算被人提起,他们也会替儿子遮掩。

夫杀妻的,妻家已经又嫁了一个女儿过去,只怕也不会承认此事。

至于父杀子,婆婆逼儿媳自尽,凶手更是不会承认,周围的人也不会承认。

所以,公主才要造成舆论后再施展。

第433章 “应该”

世家在百姓们的心目中都是非常崇高的, 各种美德加身,虽然时常会发生一两桩世家子弟, 或世家家仆欺男霸女的事, 每个人都能说出来, 但这不妨碍在百姓的心目中,世家“应该”有的面目就是世间美的与德的化身,甚至还可以加上智慧、公理、正义等等。

就像大王是被无形的锁链捆绑着一样, 世家也有自己的偶像包袱, 而且轻易不能丢掉。

姜姬还没听说过哪个世家能不要脸,因为这个圈子人人都比着要脸, 所以更没人能当着众人的面扯下脸皮。

世家在这方面, 很有壮士断腕的气魄。一旦发现家中哪个不肖子弟有辱家声了, 都会迅速的快快处理掉本人, 然后对着外面喊冤。

当成家的事只是一个个例时,百姓们把成家当笑话看。

但一天告一人,十天告了十家后, 百姓们已经无法记住, 或者说分辨清楚这十家都姓甚名谁,他们开始把这笔账记在了所有世家的头上。

因为在百姓眼中,世家本来就是一个整体。

不论什么时候,对女子与幼儿犯下的罪过总是最容易被人铭记。比如说某一地, 某一条街上,死了十个男子和死了十个女子,或死了十个孩子, 这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

而一个人被人害了,是路过人害的,还是邻居害的,还是父母害的,这又不同了。

她选取的这些惨死的人,都是死在最亲的亲人手中的。给百姓们的印象最深刻,对良知道德的冲击是最强烈的。

而且人人都知道,这些“凶手”现在还活得好好的,死去的人,都已长埋地下。

公道不能得到伸张,枉送的性命就像一阵轻风,吹过就算,亲人却都不在意,更添悲愤之感。

因为公道自在人心。

公道这个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却又实实在在的存在。因为它就是每个人心中的想法,每个人都知道,一件事“应该”是什么样的,这是每个人都不会怀疑的,最简单的念头。

比如女子嫁人后,自是人人都盼着女子夫妻和睦,妻子当温柔贤淑,丈夫当建功立业,公婆慈爱、公正,这就是一个完美的家庭了。

或许妻子会懒惰,或许丈夫会花心,或许公婆会偏心叔叔或小姑,这些也是家庭中会发生的小矛盾,在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但当祖父的对孝顺的孙媳起了邪念,这就不是大家能接受的事了。

——严父慈母,娇儿娇女。

狼父垂涎爱女,强奸不成后,竟致幼女自尽,这绝不是人们可以接受的“小过错”;

——兄友弟恭,同胞之亲,血脉之亲。

长兄因嫉恨幼弟得父母宠爱,故意将幼弟推落池塘,见死不救;

——谁家无女嫁人?

婆婆厌恶儿媳,趁儿子不在家时故意逼其自尽;等等。

这都不是世家“应该”做的事。

一桩桩一件件,一下子突然全都现于人前,就像扯掉了世家华美的衣裳,露出了令人作呕的腐皮烂肉。

市场的繁荣和秋日的悠闲也替这些流言找到了生存的土壤。如果是春天,一年之始,人人奔忙;如果是夏天,酷暑难耐,当然也不会有心情在外闲逛或请人到家中做客;冬日天寒,在家抱着怀炉取暖不好吗?

恰在此时,恰在此刻。

“如果是发生在我家那一片,早把那老头子给打死了!”一个妇人愤愤道,她挎着菜篮子,站在街角菜摊旁。

旁边卖豆浆的摊子前全是人,忙得不亦乐乎。

摊子上的人说:“不必你动手,只要说一声,我们都能冲进去把那死老头揪出来打个半死!”

一个留着长须,年约五旬的人摆着架子长叹,“唉……”

妇人道:“唉,我们这边也出不了这种事。你们想,小媳妇端茶给公爷喝,公爷敢伸伸爪子,她一嗓子喊出去,那边做饭的婆婆,外面干活的丈夫不都听到冲进来了?隔壁街上还都是人呢!”

“可不就是?”

“我春天摘过花卖,曾经被叫到刘家去,从小门进去,好家伙,我挑着花走了快有一顿饭的功夫才走到他们家的烧饭的地方。”一个小个头的男人说,“那房子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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