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哈对马轶的神情非常的满意,他喜欢这样的感觉。身边的其他人,都是一些木头。甚至,他能隐隐感觉到,其他的随从,有点看不起自己。因为他的骑射功夫不是很好,又没有太多的战功,不免有些被人看不起。那些随从都是岳托身边的好手,他们一心想要去战场立功,根本不愿意侍候拉哈。不过,岳托有令,他们也只好勉强遵守。
对于半路捡回来的这个姚范德,拉哈感觉怪怪的。汉人有种本事,就是自己有什么心思,自己还不用说出来,他就明白了,还会主动的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的。不像是身边的其他榆木脑袋,除了杀人打仗,别的事情根本不懂。比如说,萨哈磷的这个小婶子,就是他无意中看上,然后动了心思,最后经马轶的手得偿所愿的。果然是迷死人的小妖精。
拉哈心满意足的说道:“回去了。”
马轶急忙屁颠屁颠的走到马匹的旁边,然后蹲下来,尽可能的将背部放平。拉哈走过来,一脚踩着马轶的脊背,当做是上马石,然后上了马背。大概是刚才在那个女人的身上,花费了太多的力气,拉哈上马以后,身子有些摇晃。马轶急忙站起来,扶着拉哈的腰部,将拉哈稳定下来。
“驾!”
拉哈上马以后,一挥马鞭,就出了院子。
马轶顾不得拍掉肩头上的泥土,急忙屁颠屁颠的跟上去。
其他的随从,都露出厌恶的神色,内心里暗骂,这个汉人,真是贱,拍马屁的功夫太强了。拉哈这样的废物,也只有汉人的奴隶才愿意侍候他。每次看到姚范德哈巴狗一样的脸,那些满人的随从,都感觉非常的讨厌。但是,他们也不敢对这个姚范德怎么样。因为,姚范德每次都能讨好拉哈。吃喝嫖赌,拉哈几乎是样样都学全了,对这个姚范德自然是非常宠信。
礼亲王代善是个值得满人尊敬的人,可是国事忙碌,根本没时间管年轻一辈。而岳托最近也是忙于战备,对自己的三儿子,也管不到哪里去。偏偏这个姚范德又有几分聪明,闯大祸的事情,是绝对不会怂恿拉哈去做的。好像刚才这样的偷情,其实说穿了,也就是那么一回事。
很快,一群人就回到了外面的街道上。
可能有人会觉得,沈阳是鞑子的老巢,鞑子都是一群野蛮人,未开化的,沈阳在他们的统治下,街道一定会非常的难看,非常的冷清。事实上,这绝对是错误。自从皇太极登基以后,范文程等汉奸,一直备受重用,因此,汉人的文化习惯,在辽东也慢慢的推广开来。沈阳有很多地方,都在模仿京师。
从一定的角度来说,这里的商业贸易,还是比较繁盛的。街道两边摆摊的人很多,商铺大部分也是开门营业的,前来购买东西的满人也不少。偶尔间,还有汉人商人。叫卖声此起彼伏,讨价还价的声音也是不绝于耳,和一般的城镇没有太大的区别。要不是经常有巡逻的鞑子走过,这里的确是内地的城镇,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然,贩卖的货物还是有些特别的。铁器、茶叶、丝绸、盐巴、棉布、武器、盔甲之类的货物,在这里是绝对找不到的。大金国严格控制以上这些物资的买卖。市场上出售的,大部分都是动物的毛皮、人参、鹿茸、虎鞭等辽东常见的东西。这些物品的标价,要比内地便宜至少五成以上。由于战争封锁,这些物品轻易到不了中原,价格自然起不来。
马轶就好像是一条忠实的哈巴狗,亦步亦趋的跟在拉哈的马后。忽然间,前面来了一群人,一群穿着浑身毛皮的家伙。看起来,他们穿的应该是熊皮。他们的身材非常的魁梧,浑身毛茸茸的,看起来好像是野人。这些人走路非常的嚣张,旁若无人的大摇大摆的走过来,将前面的人都吓得急忙退开。马轶本来以为拉哈会要这些人的好看,没想到,拉哈却是识相的避开了几分,好险对这些人也有点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