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尸天清,眸光灼灼,薄唇紧抿,身形紧绷,还真摆出一副虚心聆听受教的神色。
“我去……”郝瑟挠了挠额头,“为啥子……把相貌放到最后一项——这个……咳,啊呀!没啥原因啊!就是因为老子觉着与前面几项相比,这脸——是最不重要的……”
“最不重要的……吗?”尸天清静静看着郝瑟,口中喃喃重复这几个字,渐渐得,蜡黄俊容上绽出一抹明如皎月的笑容,霎时间,天宽地阔,清晖耀日,整个天地间都亮了起来。
郝瑟顿觉眼前光芒万丈,整个人瞬间就傻了。
先人板板!出了啥子事情?老子难道刚刚说了啥子不得了的台词?为毛尸兄突然就放了一记大招?
“阿瑟果然与他人不同。”
尸天清定定看着郝瑟,俊容焕发,眸中莹转流光犹月银搅碎,款款洒遍郝瑟全身。
妈呀!这也太魔性了!
郝瑟打了个哆嗦,只觉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就在此时,街口传来一阵马蹄声响,一辆单驾素布马车缓缓停在了“傅氏成衣店”的门前。
“掌柜的,老爷到了!”店前洒水的店小二立即朝店内喊了一声,一个胖乎乎的掌柜立即从店里奔出,满面笑意迎了上去。
“尸兄,正主儿到了!”吓出一头冷汗的郝瑟立即干净利落转移话题,一拽尸天清的袖子。
尸天清看了一眼袖口郝瑟的手指,唇角弯起,顺着郝瑟所指方向望去。
但见那马车车帘一掀,一位年过不惑的男子跳下车来。
只见此人,身着黄栌色圆领袍,腰横黑带,脚踏黑靴,头戴一顶黑色平式常帽,从背影看,身形高瘦,手长脚长,站在店铺前两下一扫,向店掌柜和小二点了点头,迈步走进店里。
“嗯……跳下车的时候步履矫健,年过四十身形却未发福,后背笔直,腰线完美,很好,看来傅礼同志健康状况良好。”猫腰躲在树后的郝瑟一手抓着毛笔,一手抓着小册子,一脸满意在“体”字之后画了一个圈。
“尸兄,咱们再靠近一点。”郝瑟向身后一招手,自己噌噌两步窜到店铺边墙之后,探头前望。
尸天清紧跟而上,也蹲在了郝瑟的身后。
此时,傅礼已经坐在店内小桌旁,桌上摆着一盘点心,一盏清茶,茶香袅袅中,傅礼正皱眉看着手中的账册。
郝瑟选好位置,圆瞪死鱼眼望去。
但瞧着傅礼,四方大脸,棱角分明,五官平平无常,下巴处隐隐泛出青色胡茬,额头眼角唇边皆有细细纹路,尤以眉宇之间最甚,三道竖皱深深印入眉心。
旁边掌柜垂手立在一旁,神情恭敬,却并无太多紧张之色,店小二也并未在一旁侍候,而是开始排货整理柜台。
“样貌虽然算不上出色,但五官端正——”郝瑟在“貌”字之后画了一个圈,又抬头瞄了一眼,“呃……眉头有皱纹,嘴角常下抿,看来这傅礼心事重,不苟言笑啊……”郝瑟的笔尖在五个字之后转了一个来回,最后也不知该归于哪一类,只得作罢。
这傅礼就这般看了一盏茶的功夫,却是一个字也未说,直到翻完账册,才缓缓合上册页,递给掌柜,向掌柜点了一下头,起身离开。
“老爷慢走!”掌柜和店小二齐声恭送。
岂料这傅礼刚刚走到店门口,突然,空降异物,吧嗒一声糊在了傅礼黑色常帽之上。
白色状,黏糊糊——竟是一坨鸟屎!
嗖嗖小风携着细碎花瓣吹过“傅氏成衣店”的金色牌匾。
郝瑟立时双眼一亮,抓紧笔杆,死死盯着傅礼的表情。
于此相反,尸天清却是不着痕迹退了半步。
再看那傅礼,眉毛眼睛鼻子甚至连嘴角的法令纹都无一丝变化,仅是脚下轻轻一顿,转头对那掌柜道了两个字:“老李。”
“是,老爷!”那胖掌柜立即回店,捧了一顶和傅礼头上颜色样式一模一样的帽子出来,递给傅礼。
傅礼接过,将脏帽换下,戴上新帽,又将脏帽递还掌柜,低声道:“老规矩,烧了,莫要再卖。”
“是,老爷!”掌柜拱手施礼。
傅礼向掌柜一颔首,提袍上车挂帘,车轮滚滚离开。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待属下有礼有节,做买卖讲究诚信,”郝瑟双眼发亮,笔尖迅速在“德”字之后画了个圈,频频点头,“不错不错。”
“仅凭这些,阿瑟便能判别此人德行?”尸天清略显惊诧。
“以小见大啊,尸兄,老子这可是透过现象看本质的高端技能!”郝瑟啪一声合上册子,拍了怕尸天清的肩膀。
“透过……以小见大……”尸天清若有所悟点了点头,“《周礼·地官》有云: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天下知其理者甚众,但行之道者却甚寡……”说到这,尸天清不禁一脸敬色看向郝瑟,“阿瑟竟有此等辨行识德之天赋,天清佩服!”
“周、周礼是啥子鬼……咳!”郝瑟脸皮隐隐抽了一下,挠了挠鼻头,绷眼一笑,“哈哈哈哈,那是自然!老子的第六感绝对是妥妥的天下第一,从来没看错过人!”
尸天清定定点头。
“好!尸兄,咱们下面可要进入正题了!”郝瑟把册子和毛笔往褡裢里一塞,噌一下从藏身处跳出,径直走向了傅氏成衣店的大门。
“阿瑟?”尸天清随在郝瑟身后,一脸疑惑,“何为正题?”
“嘿嘿嘿!”郝瑟在成衣店门口站定,双手叉腰,回首一笑,“尸兄,咱俩好容易放一天假,那自然是——要逛街逛个够本啊!”
第26章 二十六回 流云盈墨仙姿展 无奈身穷割心爱
段舟自十五岁就在傅氏成衣店做店小二,如今已是第三个年头,每日阅人无数,自认为早已见多识广就,无论是何等奇怪难缠的客人都能应对自如,可今日清早来的这两位客人,段舟却是看不透了。
率先进店的这位客人,身穿褐色粗布短靠,头上扎了一个乱蓬蓬的发团,圆脸淡灰眉,倒吊三白眼,全身匪气滚滚。
一进大门,就大摇大摆坐在了给常客准备的竹椅上,露出一个脚趾头的黑布鞋高高翘起,顺手抓起桌上半两银子一斤的唐糖甜水斋招牌点心啃了起来,还摆出一副十分嫌弃的模样道:
“恩,这店看来不怎样嘛,配的点心也甚是寡淡,十分不合老子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