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宁建国虽然平日里看着脾气温和,好好先生似得,骨子里却和宁老太一样倔强。他认定了小北是自己的儿子,说什么都不肯把他送走。要是姆妈再逼,他就带着儿子搬出建德里,自己过日子去。
做父母的,永远都是拿自己的儿女没有办法的。不想自己下半身无靠,宁老太只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由着他去了。
现在那么多年过去了,小北越来越好,老太太也已经接受了他这个孙子,对他真心相待了。
他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却没有想到那个女人居然会来上海,直接杀到建德里来,甚至偷偷去学校看望小北,给他送东西。
他知道她应该是不会认回小北的,但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母子连心。万一小北真的察觉出了什么,他算什么呢?他这几年来辛勤的抚育,那样掏心掏肺地付出又算什么了?
第二天将女子送上火车后,赵景闻开着车子回到了工人新村楼下的小广场。
已经是下午一点多,赵景闻把车子熄了火,看了眼楼上,二楼和三楼的房间都静悄悄的,范侠他们一定还在火锅店吃饭呢。
“要不我们也去附近的小饭店随便吃点吧。”
赵景闻摘下安全带,冲着一路上都没有说过话的宁建国说道。
宁建国有些恍惚地抬起头,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已经到家了。
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当时已经是泪流满面。
“你……你这是做什么?她答应我们了,拿了钱,药也买好了,以后再也不会回上海的,更不会认回儿子。你这又是做什么呢?”
看着恋人满脸的泪水,赵景闻忍不住将他搂在怀里。
“有人看。”
“没人……这时候大家都在吃饭呢,谁人往这里走。”
“景闻,我太怕了,我怕极了……我真的怕她把小北带走。”
宁建国从来都是好强的,哪怕在新兵连最苦的日子里,他都不能流过一滴眼泪,哪怕以为是他一辈子的劳保、依靠的第三皮鞋厂倒闭了,他都没有那么心痛过。
“小北他……他到了上海第三个月才开口叫我‘爸爸’。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六一儿童节。我给他买了凯司令的小块栗子蛋糕,正在喂他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喊我一声‘爸爸’……”
“从那时候我就决定了。我不结婚了,我也不要别的孩子了。这就是我孩子,我唯一的儿子。”
宁建国边说,一边抬起头,看着三楼的方向。
“他从小身体不好。刚来上海的时候可能是水土不服,隔三差五我就要带他去儿童医院看急诊。再后来他居然得了哮喘……景闻,我愧疚极了,是我没有好好照顾他。我毕竟不是他的亲爸爸,所以不能事事周到,对不对?”
“没有,你已经做的很好很好了。小北被你带的那么好,是最优秀的孩子。”
赵景闻用手指擦拭爱人面颊上的泪水,摇了摇头,“你看都是做爹的,我那姐夫范建是个什么狗屁玩意儿。就那种氽江浮尸都有两个小孩了,还都养大了。你比他负责任一万倍。”
赵景闻不惜把范建拿出来祭旗,宁建国终于笑了。
他用手帕擦干了眼角的泪水,有些不好意思地吸了吸鼻子。
“你说……她以后还会再来么?我们给她那么多钱……当然,那不是让她卖孩子。是让她能够在那边好好生活,她将来日子过得好了,应该就是不会再到上海来了,对不对?”
今天一早赵景闻就到银行去取了两万元现金,加上昨天宁建国给的,一共凑成了五万元整给了马桂香。
五万元虽然不是很多,但是足够在那个小镇盘下一个门脸,或是开一个小店,够一家人好好地过日子里。
赵景闻拍着他的背,说让他别操心了,一会儿孩子们回来后,看到他这副样子一定会疑心的。再说老太太还在二楼住着呢,千万不能被她发现不对劲。现在宁老太那么疼爱小北,要是知道那女人来了,怕是要大受刺|激的。
宁建国稍微平复了些心情,下车和赵景闻一块吃饭。
话虽这么说,赵景闻也相信那个老实巴交的女人的人品。
但是就这两天从她嘴里听到的话,她那后来改嫁的那户人家,老公公是个病秧子不说,全家都不像是省油的灯啊……不然怎么能把她折磨成如今这个模样呢。
不过这话他更不能对恋人说,怕他再担惊受怕起来。只能暗地里祈求老天开开眼,给这对感情深厚,不是父子胜似父子一个美满的结局,不要再让老实人受伤了。
“我会陪着侬的。”
走在宁建国身边,他低头对着他耳边说道。
“不管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侬,永远。”
宁建国抬起头,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抹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
悄悄问一声……有人曾经迷过史班长么?捂脸……我曾经爱他爱到死去活来。
第66章 去春游吧 二更
要说高一四班, 哦不,现在是高二四班,有谁最天马行空, 想一出是一出。而且特别喜欢拉大旗作虎皮,搞一些乱七八糟事情的……那绝对不是范侠, 而是他们的班主任,顾凯歌同志。
凯歌同志在去年因为提出了让全校学生晨练每天至少跑五千米的建议,并且得到了实施后,如今已经连续几个月, 勇夺附中最招人讨厌老师排行榜第一名。
因为太受学生的“爱戴”, 顾老师的裤兜里不得不常备大把气门芯儿,不然他那老坦克就学校到出租房那一公里不到的距离都骑不了。
附中虽然强迫学生住校,但是对老师是没有这个硬性规定的。学校里的老师们多是拖儿带女, 家都在市中心。学校给他们专门配备了校车接送。
祖籍浙江的顾凯歌老师满打满算才毕业四年, 目前还是一名光荣的单身汉,在学校东边租了本地农户的一个院子。上下两层,就他一个人住, 就面积而言堪称“豪宅”。
除了每个月一百元的房租, 他还多付给房东五十元,请包租婆给他洗一下衣服什么的。
对了, 凯歌同志还养了一只大黄狗放在院子里看门, 名字很带劲,叫做“布什”, 现任美国总统的名字。
布什是顾老师从村里的农户家抱来的,好像是中华田园犬和金毛的混血, 脾气温顺, 长了一副慈眉善目的模样, 年纪不大却总是非常忧郁地站在院门口望着远方的灌木丛,颇具浪漫主义气质,所以得名布什(bu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