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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2 / 2)

这是她上网搜到的几个男人的侧脸照片。

她通过软件用帽子和口罩的图案把他们的脸部分遮住,并在他们的眉尾加了一颗痣,还原出证人遇到嫌疑人时真实看到的样子。

当然,痣的位置都不完全相同,有的高,有的低,有的靠内偏向眉心,有的靠外偏向眉尾,但打眼看上去,实在很难分辨。

证人也在很长时间的辨认后,推开了照片。

“这些照片都太像了,你不给我真人照,我实在认不出来。而且,过去的时间太久。我去刑侦总局指认的那天,记得很清楚,所以一下就认出来了。”

“可是,您当时见到的,不就是这样的侧脸吗?”熊小时语气轻柔地试探着问,“我看过您的证词了,您说那个人当时是戴着这样的帽子和口罩的。如果从这些和当时差不多装扮的照片中您找不出嫌疑人,那您到底是靠什么认出他的呢?只是因为眉毛上有一颗痣吗?”

证人喝了几口咖啡,眉毛拧了起来。

他思考了一会儿,迟疑道:“但是后来探员也说了,他们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他的头发。”

熊小时:“这和您的证词是两回事。您要说的一定是您亲眼看到的情况,不能根据刑侦局方面的话先入为主地做判断。”

证人开始动摇。

他重新仔细地看着那些照片,但直到最后离开,都没能找出孙茂远。

这其实是个好消息,但方政还是忧心忡忡。

“你给他看的那些照片,都不是真人的照片,那些痣,是后来做上去的。”

他告诉熊小时:“你这样,只能说明他对照片的指认也许不够严谨,但不能说明证人的证词有任何问题。他在案发的第一时间就说看到了一个眉尾有痣、身高175左右的瘦削男人从楼下经过,那个男人的身上有血,血蹭到了他的衣服上,且经过化验,血就是被害人的。而他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是在刑侦局检测出毛发的dna属于茂远以前。所以,证词并不存在先入为主。”

熊小时:“眉尾有痣、身高175、偏瘦,这三个特征也许没错。但如果,我是说如果,现实中真的有一个和他身形相仿、眉尾差不多位置也有痣的男人,并且当那个男人带上口罩和帽子后,和孙茂远非常相像,不仔细看,很难将两个人分清……”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道理!她真的知道有这样一个人的存在!

“那……茂远的头发为什么出现在案发现场?”

方老师的一句话,就把熊小时激动起来的情绪压了下去。

对,毛发的出现才是一切的关键。

就是因为解释不了毛发出现的原因,她才把做无罪辩护的重点放在了“疑罪从无”上。只要检察官提出的证据链中有一个环节是存在疑问的,他们就不能草率地将孙茂远判刑。

可现在,对于刑侦局查出的所有证据,她都没办法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做出怀疑。

她到底该怎么办?

……

“什么怎么办?去找凶手啊,你的当事人不都说了吗?”

傍晚,熊小时刚走到家门口,钥匙还没从包里掏出来,身后的门就打开了。

辛巴打着头阵,何阅站在它身后,一人一狗合着力把什么消息都没弄到只想溜的熊小时给掳了过去。

熊小时只能把会见时大体的对话说了一遍,并以“我能怎么办?”作为结束。

于是,何阅漫不经心地边捏着辛巴的脸,边晃悠着说出了刚才那句让熊小时特别想采取暴力手段的话:“什么怎么办?去找凶手啊,你的当事人不都说了吗?”

“我是律师,我为什么要去找凶手?”

熊小时觉得不可理喻:“找凶手是刑侦局的活儿,我的工作是想办法找出他们证据的存疑点、推翻他们对我当事人的指控。至于这个案子的真凶是谁,跟我又没有关系。”

说着,她又想起了不肯配合的孙茂远,整个人都有点蔫。

她找了个板凳搬到沙发对面,和何阅面对面坐着:“但是现在明明就有办法证明他的无罪,他却不肯说。”

她的语气里多少有些委屈。

她这些天吃不好睡不好、在外面风吹日晒地到处跑,为的还不是证明他的无罪?可想想他这些天的所作所为,不仅没能帮上忙,还一个劲儿地拖后腿。

辛巴看她蔫头耷脑,就把它的一个小皮球叼到了熊小时跟前,给她玩。

可熊小时抱住皮球,还是开心不起来。

辛巴着急了,跳上沙发,冲着何阅的耳朵“嗷!”地就是一声。

何阅恶狠狠地瞪着它掏了掏耳朵。

老子养你已经不图你看家护院或者温暖陪伴。

但是,最起码的忠心呢?

你忠心呢?!!

忠心呢?!!

辛巴:”嗷!!!!!”

眼看它急到打算往他的身上扑,何阅眼疾手快按住它的脑袋。

“喂。”

他朝熊小时喊:“他不愿说出他的不在场证明,为什么?”

熊小时抬起头。

何阅:“那是你没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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