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这是一个很美好的误会。
除了赵父赵母,谁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
也正因为如此,一直对赵父赵母半信半疑态度的刘兰秀也改变了心态,唾弃自己太小心眼,往后的日子里,对公公婆婆更加孝顺。
在赵父赵母家耽搁许些时间,匆促的吃过早饭后,东方已经出现了瑰丽的朝霞,村子里的屋顶飘着缕缕炊烟,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
太阳,马上就要升起了。
在刘兰秀一次次不确信的检查后,锁好门,把钥匙放在只有自家人知道的地方,他们一起踏上了去镇上的脚步。
乘着朝霞,迎着初秋的晨风,在太阳一点点普照大地之前,两人怀着急切见到小外孙的心,在山野道路上健步如飞。
终于,在赵国生手臂用尽最后一分力气悔不当初没有用扁担挑或者扁担扛,生出一丝连鸡带笼子一起扔下的想法时,抵达了。
瞧着刘兰秀那轻松快意的模样,赵国生悔恨的想给自己两耳光,让你嘴硬,要脸面,搞得焦头烂额的气喘吁吁,浑身是汗。
这种手臂大力士的事,就应该交给爱吃菠菜的大力水手刘兰秀。
死要面子活受罪,说的就是赵国生。
大男子主义要不得。
不过,想到他一个大男人,力气还不如一个廋弱的小女子,确实不太好意思。
“亲家,我们来了。”隔着王家院子六七米的距离,刘兰秀迫不及待的扯着大嗓门叫喊起了。
赵国生:“……”
这是镇上,是城里。
不是赵家村,可以在站在村东头大声对着村西头大声嚷嚷叫喊。
没瞧见隔壁邻居几户人家都伸着头在院门外,好奇的打量着吗?
“哎,亲家,快进来,来得挺早的,你们吃过早饭了?”王母满脸笑容的在手里拿着几块湿漉漉的尿布,来不及放下,急忙走到门边迎接。
“亲家,我们是吃过早饭过来的。”见王母不嫌弃的手里拿着几块尿布,刘兰秀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
这说明什么,说明王家很满意美艳生了个孙子。
“吃过了啊?那赶紧进屋,你亲家公在炖猪蹄。”王母也不多啰嗦,急忙朝屋里喊到:“老王,快出来,亲家来了。”猪蹄吃多了,容易下奶。
回过头,才注意到赵国生拎着个大鸡笼子,忙不迭的说:“我说亲家也太客气了,怎么拿这么多东西?不是说了嘛,拿着尿布过来就好,其他的东西,家里都备着呢。”
不要看王母住在镇上,是一个城里人,她这屋院子比起农村的房子,惶恐不让半分,又的种蔬菜,又是种水果的,甚至在赵美艳怀孕期间,她还养了不少鸡。
可惜,养鸡是一门技术活。
不是你孵几个鸡蛋就会变成小鸡的,也不是你养几只鸡就会全部存活的养大的。
粗略保守估计,按照数量来算,起码五十只鸡打底,最后存活到能吃的程度,只有八只鸡。
“也没什么,都是自家的东西,花不了什么钱,你们在镇上,什么都要花钱买,多不划算啊。”有句话刘兰秀没说,这是给她女儿补身子的,有什么舍不得。
“好好好,亲家就是客气。”王母笑着接过鸡笼子,快速的数数了鸡的数量,才放到用木板隔起来的鸡舍里。
“亲家公,今天,我们俩老爷们得好好喝几杯。”王父笑得红光满面的拍着赵国生的肩膀,哥俩好的勾肩搭背往屋里走。
赵国生:“……”
亲家,你的形象在他面前破碎了。
难道以前那个温文尔雅,有股子书生味道的亲家是假象?
“叔叔,阿姨来了,快进屋看看美艳和孩子,这会正好都醒着呢。”王父王母唯一的女儿,王建华从里屋笑着走了出来。
王建华就嫁在镇上,离娘家很近,在弟媳生产前几天就天天过来帮忙王母搭把手。
经过一年多的接触,赵国生和刘兰秀也见过王建华几次,觉得她很会做人,不是那种爱搞事情的不明事理的女人。
“醒着呀,那我们进屋看看去。”刘兰秀耐着性子在这里闲聊,心思早就飞到女儿和外孙身上去了,这王建华的话,很对她的胃口。
借梯子而下的刘兰秀,催促着跟在王建华身后,急忙进了里屋。
赵国生:“……”为了避嫌,他没挪动脚步跟着一起。
“瞧我们,光顾着和你们聊天了,把正事给忘记了,呵呵。”王父王母不好意思的臊着脸,实在是这两天乐坏了。
“没事,又不着急,来都来了,还差这点工夫?”赵国生无所谓的笑着说。
莫非一进屋就直奔女儿的房间看外孙?把亲家晾在一边?
“噢,对了,那木桶里面的鱼要换水,路上不小心把水给撒了。”一只手拎着木桶,一只手拎着鸡笼子,重量不对等,还费力气,来得路上,赵国生一个不留神,木桶的水撒了大半出去。
“美艳爷爷太客气了,对美艳太好了,那么大的年纪了,捕捉几条鱼多不容易啊,往后得让美艳和建军好好孝敬爷爷奶奶。”不明真相的王父王母一直很愧疚,每次吃到亲家送过来的鱼,脑海里浮现一副颤巍巍的老翁在河边捕鱼的情景。
王家早已没有长辈的王父王母,每次在收到药酒或者补品时,条件反射的想着留给亲家的爷爷奶奶。
赵国生:“……”
“呵呵”赵国生有点尴尬的笑了笑。
在实话和假话中徘徊不定的赵国生决定保持沉默,表示什么也不说。
“建军呢?怎么没看到他?”进屋好一会了,怎么没看到女婿?赵国生有点差异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