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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2 / 2)

☆、第109章 中京

谢中士煞费苦心的布局被几个孩子撞破, 而云阳真正的危机,则在北齐都城中京的一条街市上萌芽。

北齐是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 为了保持民族性将游牧民族与农业民族分开统制,称为“因俗而治”,以本族官治宫帐、部族之政, 汉族官理汉人州县、租赋之事,经过百年的冲突与融合, 景色风物与大楚仍有许多不同。每逢秋末, 几大部族就会挑选好马入京, 开办赛马、马球等各项比赛,而一年一度的盛会过后,中京的东市就会专门开放一处场地贩卖马、羊等牲畜,称为“开市”。

不论是权贵还是布衣, 不论需不需要购买东西,人们都会为了凑热闹涌向东市,“开市”期间人山人海,讨价还价声、吆喝声、嬉闹声, 繁杂的声响嗡嗡地汇聚在一起,繁华的景象将冬日里的寒气都给驱散几分。

初九身穿白羊皮的外套,脚上踏着一双靴子,搓了搓冻得通红的耳朵,视线随意地从街边那个小贩身上移开, 装作不经意地打量其他行人, 不紧不慢地朝东市街尾一家茶楼里走。

茶楼是一个联络点。

前些日子的行动出了一些问题, 若是安全起见,初九本不应该来。但这条刚得到的情报是甲等中的士级,至关重要,初九必须将手中的情报给传递出去。在这之后,他会立刻撤出中京,之后的一切都将交给留守的初六。

北齐的游士司动作没那么快,初九虽然保持高度警惕,却不觉得自己此行会有太大的危险。只是先前那小贩的身影,不知怎么的总在他脑海里晃来晃去。离茶馆还有数十步的距离,初九眼皮一跳,忽然意识到了不对。

——邻近午时,两筐萝卜看着连一根都没卖出去,那小贩别说吆喝了,竟是一点也不着急。

没有别的证据,但对初九来说这就够了。多疑偶尔会耽误时间,但却常常能够救他一命。

他不动声色地拐了个方向,不再往茶馆走,而是停在稍僻静处的一个乞丐面前,蹲下来将一粒碎银子塞在对方怀里,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别怪我。”

乞丐一愣,就见初九转身离开。他茫然地挠了挠头发,掏出碎银子放在嘴里咬了一下,脸上才后知后觉地露出喜色,随即小心地左右看看,站起来就想离开找个地方藏钱。但他走了没几步,就眼前一黑,后面一人迅速揽住他,将他往一个小巷子里拖了过去。

乞丐人事不省。那人将指缝里的细针收好,抬眼看向走近的另一个男人,微微皱眉:“兔子呢?”

“前面有杂耍,人太多,一时跟丢了。白狼已经带人去找了,他身上有味道,跑不了。”后面来的男人扫了那昏迷的乞丐一眼:“苍鹰,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或许是兔子让他带什么话,或许什么都没有。”苍鹰道:“应该是个小角色,叫家里带回去审问。这次一定要把整条线都给连根拔起,兔子极其狡猾,小心些,千万别惊动他。”

说到这里,他忽然一顿:“等等,我们中计了!”

不远处,甩开了跟踪又绕回来的初九看到了那乞丐被劫持的过程。他已经将头发重新绑过,又把衣服翻了个面,将靴子丢了换成随身携带的一双草鞋,同时用药水简单易容,将自己的肤色变得蜡黄许多,从外貌上看与方才截然不同。

来的果然是黑衣游士,不好对付。

将绑在小腿上的匕首拔.出来藏在袖中,初九佝偻下脊背,往来时的方向慢慢走去。快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几个壮年男子忽然蹿了出来,眼睛毫不掩饰地看向他的位置。

初九心里咯噔一声,当机立断抓起自己的荷包,一把将铜钱银子都抛洒了出去。纷纷扬扬的银钱从天空落下,众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立刻蜂拥着抢起钱来。几个北齐游士见状立刻加快脚步,粗鲁地拨开人群试图挤过来,初九没有理会他们的怒吼,游鱼一般滑入旁边的一条小道。

然而跑了没几步,又有人拦截了去路。初九几下窜上树跳入一家店铺的后院,随手打晕一个伙计剥下衣服换上,飞奔着从前头的店面进入另一条街道,慢下脚步融入行人之中。

很快,他再一次从人缝中看到了先前几个游士的身影。其中一人用细线绑着一只黑色的虫子,那虫子在空中打了个转,利落干脆地往他的位置扑过来。

墨虫……

初九背后冒出冷汗。

有人在他的饮食中下了雌墨虫磨成的粉末,这味道能保留至少一月。而这一月间,不管他怎么躲,都一定会被游士司给翻出来。

这个下药的内奸能混到他的身边,级别一定不低。这是重大失误,他经营的这条线算是彻底完了。

但初六负责的另一条线独立存在,应该不会收到牵连。为今之计只有补救,一是将手里这条情报送出去,二是提醒初六小心北齐的反扑。

在这一刻,初九已经没有任何侥幸心理。

给主子卖命的时候终于到了。

深吸一口气,初九唇边露出一个不甚明显的弧度。他朝左右看了看,很快选定了一家三层的酒楼,抬步就闯了进去。包厢里一阵喧哗,几个身着绸缎的富商看着他,面露惊恐之色。初九朝他们友好地笑了笑,顺手抄起桌上的酒壶闻了闻,啧啧几声叹气道:“红袖招?这酒满是胭脂气。临到死了,我也喝不到一口合心意的好酒,真是可惜。”

十多名游士跟着追了上来,苍鹰冷着脸看他,用生硬的南楚话讲道:“你很聪明。与我们合作,你就不必死,要什么都有,包括美酒。”

“我认识你,你杀了我手下十四个兄弟,不光砍头示众,还将剩下的尸身都拉到城外乱葬岗喂了狗。”

初九靠在窗柩上,偏头冲他笑:“这么喜欢乱葬岗,你叫什么苍鹰呢,还不如叫苍蝇更贴切些,是不是?”

“你已经走投无路了,我本以为你想跟我们好好谈一谈。”

苍鹰眼底闪过一丝怒气:“但如今看来。你是打算拒绝我们的提议。”

“我都要叛变了,你总得容我发点小脾气吧。”初九笑容不变:“老苍蝇,能告诉我内奸是谁么?”

苍鹰:“……无可奉告。”

“我还没娶老婆呢。”

初九侧头,眯起眼睛看着街上堵着的游士,以及稍远处挤挤挨挨的人群,任由轻风拂动额前的碎发,似是感慨,似是遗憾地说了那么一句,轻佻的笑容终是化为一丝淡漠消逝于唇边。

苍鹰猛地意识到了什么,瞳孔微缩:“等等!”

初九嘲讽地扫了他一眼,轻轻后仰。

所有人离他都不够近,苍鹰只抓到一片衣角。重重的落地声响起,鲜血在街上四溅开来,像是盛开了一朵花。

尖叫,惊恐,围观,逃跑。

东市正是最热闹的时候,混乱在人群中传递开去,随着时间一点点扩散开来。

孟昶青知道这个消息,已经是初九死亡的十多天后。因为此事,他在天水耽搁了些时日,几乎与前往抓捕谢中士的林可前后脚回到云阳。

细雨纷纷,林可从房里迈步而出,看到风尘仆仆赶来的孟昶青微愣,随即露出点笑意来:“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忽然就觉得安心了。”

前面二层小楼中亮着灯,显出淡淡的微黄色调,在灯火和院中的阴影交界之处,她就这么独自立在台阶上,笑容明亮又温暖。

孟昶青静静地看了她一会,却忽然道:“阿可,你若是累了,就别硬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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