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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节(1 / 2)

第100章 怀疑

那你现在要不要送明儿进学堂去?”宁二又问。

丑姑手头现在有十好几两银子了。再加上,他们还时不时的去打猎,卖菜,日子完全能过得去。有银子也是该送明儿去上学了,不然,他年纪再大两岁,就耽搁了。

“要去打听一下,一年得花多少银子。”丑姑说。说实话,她这会儿还真没想到要送明儿去上学,因为没顾得上。

“现在就去问问。”宁二也是说见就是雨的人,一行人又呼啦啦的去找学堂了。

结果一问,一年的束脩只需要十两银子,但还得加上一些其他的杂费,比如笔墨纸张,书本,及他们家离的远,还得住在这里,杂七八拉的加起来,一年下来的费用大约是十三两银子。

这样的开销,确实很贵了。特别是这个地方大多数人还得饿肚子。可以说一户普通人家一辈子只怕都存不下十三两银子呢。

“难怪没几个人读得起书了”。丑姑暗暗砸舌。

供一个学生一年的花销,就相当于养一家老小吃用几年呢。这个数目比现代教育都要更加贵了。而且想要供出一个学子,起码也得十年,不是有所谓的十年寒窗苦吗?不读好多年,哪里能考得出来。这样算起来,读书的费用就更加昂贵了。难怪古代读书人少了,这笔学费还真没多少人出得起。

不过丑姑现在手头上的银子有近二十两,一年下来怎么样也能存一二两银子,也就是说,供明儿读两年书的银子,她基本能拿得出来。但后年的学费,就得另想法子赚了。单靠他们这样一年卖点菜,打点猎,怎么可能赚到十几两银子?就是以前的吴猎户估计也只能赚到十两八两银子。不然,他也不会没给这个家留下多少家底。

“我还是再看看吧。”丑姑含糊的说。

她内心还在犹豫,不是舍不得银子给明儿上学,而是在想,如果现在送明儿去上学了,别人一定会怀疑她是从哪里弄到的银子?她得让大家都明白,明儿上学的银子来的名正言顺。不然,她的日子只怕又得起风波。这么大笔的银子,可不是十只八只山鸡野兔子就能解决的。村里人肯定会怀疑这怀疑那,搞出一堆破事来。

宁二愣了一下,转念一想,也明白了她的难处,这不单只是银钱的事情。读书是件大事,附近几条村子都没出一个读书人,就是各村的村长族长类的人家(算是本地最富裕的人家),也没有出过正经读书人,最了不得也不过是让一个孩子识几个字而已。

毕竟一个村里总会有一两个人识字,比如要写个族谱,弄个婚书,主持个分家什么的,都得会写字啊。所以,村长一般都是识字的。其实乡户人家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也没什么人想着要读书识字。

这也是大家不在意吴猎户识字的原因。就是现在姜吴村的人大部分也知道,明儿和丑姑识得几个字。他们也没放在心上,反正在这里识不识得字,对普通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儿。需要识字的场和,本来也需要村长出面。一村之长,其实也要管很多事的。

本朝无论哪个地方的学堂有那种类似现代速成的识字班,这种识字班不是正经读书的,夫子就是教你认识一些最基本的日常要用到的字,就算了。

就是这样的识字班,只学一年,要这个穷地方也得花二两银子呢。一般这样的学生,年纪都要大些,比如十岁上下,因为懂得珍惜这个机会,会认真学习,不敢贪玩。聪明的孩子,除了会读会写之外,一年也能学到不少知识。也有夫子会偶尔教点正经学生该学的内容。也有夫子不管事,直接让那些有点学问的学子来教识字班的孩子。

“暂时,还能在自己家里学着,我有空会多教教他的。”宁二说。

“恩,多谢了。”丑姑点点头。科举她真的无能为力,虽然她也上了大学,但她上学时就最讨厌文言文,现在只不过记得一些人人都会的古诗词歌赋,别的都还给老师了。

“谢什么谢,我还得多谢你呢。”宁二连忙说。

那钵子面条丑姑直接给他了,让他拿给柱子爷孙两人吃。

宁二很是不好意思要,丑姑却说:“你这是嫌是我们吃剩的吗?”

“你说的什么话,都没有吃就先挑出来了。哪里是吃剩下的?”宁二连忙说。

“你也别和我这么客气了。我还不是经常沾你们的光。其实我本想多买一碗带回来的,但是想想,这面条带回来,早就成了一团糊糊,味道也没那么好了。下次带柱子去吃。”丑姑说。

宁二连忙摆摆手,说:“可别,一碗面就十个钱,太贵了。不能再吃了,还不如自己割半斤肉回来吃呢。”

丑姑笑了笑,也知道这次自己花钱花得太大方了,想起来花掉了二两多银子,她也心疼起来了。

实在是因为穷怕了,一下子花掉这么多银子,她简直有股罪恶感。她不由的在心里劝自己,下次还是得节省些,有银子也不能这样花用。这也只是宁二看到了,要是别人见了,不知道有得惹出什么事呢。

回家后,丑姑直接拿了点心给小弟吃。她和明儿在集镇上已经吃饱了肉面。现在还没有饿。她得趁着天色还早,把买回来的猪蹄与猪肉处理出来。现在天气变暖和了,这些肉菜不能直接存放着,只有炖熟了或者腌制起来,不然会坏掉的。

“把这些拿去给娘吧。”丑姑说着,把点心分了一半出来,一半留给他们三姐弟吃,一半让小弟拿去给她娘了。

接下来她又拿了一根海带交给明儿,说:“去弄盆水泡上。”

两个弟弟都听话的去干活了,丑姑先把三斤肉腌制起来了,接着又把两个猪蹄全拿出来,刮干净毛用热水烫掉血水,扔进大锅里煮起来。她加了一大锅水,两只猪蹄够他们家吃几天了。她要先把猪蹄炖熟,留出一大半来,存着慢慢吃。只留一小半和海带一起炖好,留到明天吃。

猪蹄炖熟需要的时间不短,等到锅里烧开了,她又去摘了一大把新鲜的小白菜回来,要开始准备做晚餐了。

因为今天吃了一顿好的,她晚上只煮了稀稀的菜粥,这次用的米可是正宗的精米,煮出来的粥格外香,闻得她都忍不住了,觉得自己又饿了,而且她还热了三个肉包子。

这次,他们的娘在时隔近一年后,又吃上了真正的大米粥,虽然粥里面有菜,但菜是新鲜的菜,味道很好。而且丑姑还给她配了一个正宗的大肉包子。

所以,这一顿她娘吃得极好,总算是安抚了她受伤的小心灵。

而小弟更是吃得头都不抬,一口粥一口包子,一样也不肯落下。这两样食物对他来说,都是好东西呢。就算以前吴猎户在,他也不可能经常这样吃。家里有点精细的吃食都是留给他们娘的。

明儿和丑姑各自盛了一碗菜粥,没有吃包子,他们还很饱,那大半碗的面条果然够瓷实的。到现在都没消化完呢。要不是闻着粥实在香,他们根本就可以不吃这顿。

小弟吃完了一个包子,喝了大半碗稀粥,还恋恋不舍的看着剩下的一个包子。

丑姑笑道:“给你留着明天吃,晚上不能再吃了,小心积了食肚子疼。”

“好。”小弟放心了,乖乖的放下碗筷。

丑姑不由的摇了摇头,这个家啊,真是畸形,就是为了让她娘一个人过好日子,把个小孩子都馋成这样了。这么一想,她越发对她爹娘不满了。别人都是爹娘舍不得吃喝,不饿着孩子,他们家都是反着来了。她觉得这种家庭就不该要生孩子。就该让那对夫妻整天相亲相爱去,要孩子干嘛啊?

想到这里,她不由的又问起明儿来:“在这个家里,爹最喜欢谁?”

娘是这个德行,她就不指望了。可是,爹在她记忆里也找不到什么对她们姐弟很有父爱的场面。至少,她爹对她并不太好,态度也比较冷淡,对两个儿子肯定是要好些。

不过她也能理解,毕竟古代人重子嗣,女儿对他们来说,不过是生儿子过程中的一个副产品,甚至有些穷人家直接把生下的女儿溺死呢。她长得还这么丑,她爹能把她养大已经算是不错了。并且她爹平时也不打骂孩子,也不会让她吃不饱穿不暖。

这样的男人,在村里人眼里就是好男人了,大家都觉得吴猎户是极疼孩子的男人呢。可是她怎么就觉得很别扭呢。

明儿愣了片刻,才说:“爹啊,他都喜欢吧。”他也不确定他爹最喜欢谁,如果一定要选个最字出来,他觉得他爹最喜欢的是他娘。反正他娘在这个家就跟个祖宗似的,大家在她面前都得夹着尾巴做人。以前的他在娘面前,大气都不敢出。

丑姑扯了扯嘴角,冷笑了几声。她明白了,不仅只有她对母亲不满,原来明儿也一样呢。只不过,他还不会反抗,而且以前有爹在,这个家的日子过得确实还不错,吃的好穿的暖和。

对一个几岁大的孩子来说,还能提出些什么要求呢。特别是在别人都吃不饱穿不暖的环境中,他们家的生活足够让其他孩子来巴结明儿了。比如姜大牛就对明儿非常好,好到明儿现在都记得呢。

她懒得再问这些破事了,忙着收拾好碗筷,又赶紧去洗海带了。泡发在水里的海带已经发胀成了很大片,这时候的海带是纯天然的,成色也非常不错,就是非常脏,她洗了好几遍,才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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