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光旭说:“《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共有七种——物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我想我说的够清楚了吧,武队长。”
“……”
“在针对宋玉茵的所谓犯罪事实的证据收集中,我并没有看到任何有关被害人遇害与宋玉茵犯罪之间的直接证据。你们的证据只是根据她的口供。而口供本身不能独立用于证据。这一点武队长干了这么多年刑警,应该了解吧。”
武彪顿时感到了压力。他争辩道:“如果宋玉茵没有罪,她为什么要承认?而且,那五个男人的每一起谋杀她都有充分的犯罪条件和动机。”
“她的犯罪条件是什么?”
“那些被害人被杀时,她都在附近生活过,被害人死后她就离开。天底下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天底下就是有这样巧合的事情。随便举一个例子,1994就发生在美国一起离奇的案子……”
尸体收藏家 第二十三章 疑云重重 2
也不管武彪愿不愿意听,邓光旭慢条斯理的讲起来。“这巧合的案子就发生在这一年的3月23日,纽约警察受理了一起离奇的案子。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他本来是准备跳楼下自杀的。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调查发现,当时,九楼的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而死者就是这对老夫妇的儿子。根据美国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可是案件并没有到此为止,因为这对老夫妇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面是没有子弹的。而且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老伴争吵时习惯的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警方经过了一系列取证调查,最终发现了真相,这其实是死者罗纳德因为家庭矛盾记恨父母而设计的一桩谋杀。他悄悄在父亲的手枪里装上子弹,想演一出借刀杀人计。可是后来也许是良心受到了谴责,他心生沮丧,于是在1994年3月23日这一天跳楼自杀,然而却巧合的被父亲意外射出的子弹打死了。最终,此案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
说完,邓光旭逐一打量了每个警员,然后才说:“我相信我将的已经够清楚了。是不是武队长?”
“你拐弯抹角的不就是想说,那些人被害时宋玉茵不过是恰好住在附近罢了,纯属巧合……”
“既然武队长都亲口说了,相信你也代表众位警员的意思。”邓光旭终于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你敢使诈……”武彪发现被对方绕进了圈套,气得火冒三丈,
“我只是帮助武队长认清案情而已,宋玉茵的定罪本来证据就不充分。除了她个人的口供以外,一没有直接能证明她有罪的物证,二没有目击案发的人证……”
武彪怒不可遏的打断。“姓邓的,你不过就是一个油嘴滑舌的混账律师!你难道以为让你胡侃几句,就可以让宋玉茵无罪释放。没门儿!!”
陆小棠心里起急:武彪越是这样就越被邓光旭牵着鼻子走。她早就发现宋玉茵卷宗里存在漏洞,但武彪一意孤行惯了,哪肯听别人的意见,但他也确实有能力,所以这颗定时炸弹就一直埋在那儿。结果就碰上了老谋深算的邓光旭。
邓光旭被骂了也不生气,他郑重其事的对武彪说:“我并没有说宋玉茵无罪。身为一名律师,我不仅为委托人负责的前提是尊重法律。”
武彪没想到他会这样回答,有点儿怀疑的问:“你也认为宋玉茵有罪?”
“当然,我仔细考量过案件材料。我的当事人的确涉及触犯法律。她个人收藏了一把欧洲的古董枪,枪里还有子弹。尽管是个人爱好,但她的行为确属不妥。可能因为私藏枪支罪被起诉……”
武彪彻底无语了。邓光旭以退为进的手段,居然几句话间就把宋玉茵的一级杀人罪来了个乾坤大挪移,私藏枪支罪最多只能判三年,而且还可以保释。
尸体收藏家 第二十三章 疑云重重 3
邓光旭接着道:“除此之外,卷宗上关于宋玉茵的作案动机也很模糊,我仔细看过……”
“等等……”见势不妙的陆小棠忽然打断他说话。
“怎么?”邓光旭狐疑的瞅着她。
陆小棠撇开邓光旭,直接对周家成说:“周老先生,你这次带着律师来究竟为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