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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节(1 / 2)

“锴哥,你说是不是啊?”

纪锴一愣。一秒为难。你们聊你们的,没事问我干什么?

要我怎么回答?昧着良心点头吗?

……

朱凌最近,摊上了多事之秋,整天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里,感受到了“人言可畏”的恐怖。

很无奈也非常无辜——他明明什么都没做。

那天心情糟糕,在酒吧喝多了,沈潜搬不动他,只好把他弄去了旁边的酒店开了个房让他睡觉。

纯睡觉,什么都没发生。

他都喝成那样了,哪还有力气去搞什么酒后乱性?沈潜也只担心他所以没走,友情照顾了他一晚上而已。

谁能想到结果第二天早晨出来,直接被埋伏在外的“见光死团”当奸情拍个正着?

然后这事儿就像罗生门,再也说不清楚了。

叶氤特别崩溃,完全不听解释,至今一口咬定他们两个就是有奸情。沈潜也是可怜,那几天在网上被人骂到出不了门,什么恶毒的话都出来了。

还好,新签的公司马上出动水军,大力洗白,这件事的不良影像才没有给他造成毁灭性打击。

可朱凌还是心情很差。

公司那么器重他,前阵子新专辑的预售效果却并不好,让他觉得自己扶不上墙、辜负公司的一心栽培。

先行放送的曲目,在网上被痛批“和以前的水准天差地别”,就连好多老粉都回踩攻击,说他天天忙着演电视剧电影,把老本行丢在一边,现在坐吃山空已经没救了。

朱凌以前也经常被骂。

但都集中在“演技有毒”、“智商欠费”这些方面。音乐方面的才华,几乎无人质疑。

最近却被骂得几乎怀疑人生,觉得是不是真的已经才华枯竭,再也拿不出像样的作品来了。

“哎哎?好意外,原来锴哥你还是朱凌的粉呢?”

一声锴哥,桐姐红色的高跟鞋一顿。跟着朱凌闪亮带钻的短靴一起在走廊上停住。

半掩着门的繁荣化妆间里,传来林宝妮辨识度很高的少女娃娃音。

“不算是粉。”随后,直击心灵的熟悉的、低沉成熟的声音缓缓响起,“但我确实不同意所谓的‘朱凌再也写不出好歌了’的说法。”

“嗯~”林宝妮不满地哼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是有一些好歌啦,但除了《亲爱的》那几首,最近还写过什么大家都知道的东西吗?新单曲鬼叫鬼叫的一点都不好听,听说好多人都可失望了呢。”

桐姐叹气,无奈脸望向朱凌。

“鬼叫鬼叫”真的是非常贴切的形容词了——她完全赞同林宝妮的观点。

之前也好多次跟朱凌说这首歌不行,肯定会扑,可朱凌这死倔孩子偏要固执己见,说那是美国流行乐坛的新锐唱法,偏要主打那首歌。

现在落得劣评如潮,真是很难得了,这种丑闻加事业挫折、人人都恨不得赶紧来踩一脚的关头,还有人愿意替他说话。

“朱凌的才华、唱功,确实是业界顶尖的水准,放眼整个歌坛,本来就没有几个人能达到他的音准和质量。”

“而像《亲爱的》那几首歌,已经足够证明了他完全有能力写得出受欢迎、传唱度高、下载量惊人、ktv和大街小巷都在放的‘代表作’。”

“我相信如果他还想写,随随便便也能再写出一百首、一千首那样的流行歌曲,赚得盆满钵满、名利双收。”

“但不是,朱凌他不是那样的性格。”

“他对音乐本来就是很单纯的‘喜欢’。他从一开始,追逐的就不是大众眼里的‘红’。”

“所以比起很多人很在意的金钱、地位、名誉,他更享受的是能自由地宣泄自己真实的灵魂,有的时候为了那一小部分情感上的共鸣,宁可一意孤行。”

桐姐听得都呆了。她作为一个一切向钱看的经纪人,完全不能明白这种“为爱发电”的心态。

但是,这儿有人明白。

朱凌静静站着,嘴角带着一丝微笑。

桐姐有些郁闷又有些欣慰,这段日子一个打击接一个打击,很久都没有再看他这样笑了。

曾听人说过,三年前第一次见到朱凌,可以眼见看到那种阳光打眼睛上的对梦想的热忱。

她跟了他快两年。今天,终于看到了。

“你听听,这才是真正懂音乐、会欣赏的人,你们……都不懂我。”

“……”

“我先去下洗手间,你在这等我一下。”

大明星笑眯眯地一脸自得,大概以为自己还没崩,以为还撑得住。

桐姐略带同情地跟了他一路,那人果然半路就崩溃了个七零八落,撑着洗手台直不起腰,哭得毫无形象像个傻子,甚至发出了那种被抛弃的狗一样痛苦的呜咽声——

桐姐感叹一声,四下张望,幸好这儿偏僻没人,要不然外被拍就难看死了。

真是惨。

真的……

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曾经很爱你,最重要的是,他欣赏你的才华,相信你,理解那些大众都不理解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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