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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1 / 2)

虽然林至的打扮明显更符合人们想象中的多金总裁形象,但只要把这两人放在一起,便绝对不会让人混淆主次,因为这年轻人虽然沉默寡言,气势却十分老成霸道,让人绝不敢忽视。

实际上,也大概没有人敢忽视他的存在,因为他就是——严易。

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早已成为一个传说,于动乱之中接手了广元,暴力洗牌,又在短短几年冲出一条血路,将广元发展成为了z国顶尖的房地产集团,这绝非常人所能为,也确实不是常人所能为,这底下蕴藏多少运筹帷幄,多少铁腕政策,不足为外人所知。

只是这年轻人似乎身体不佳,坐在车里眉头紧皱,脸色极为苍白,他抬了抬手,“停车,我想下来透透气。”

林至闻言刹车,将奥迪停到了路旁,又迅速下车,绕到另一边,给严易开了车门。

严易握拳轻轻咳嗽了一声,下车后在路旁缓缓站了一会儿,深吸了两口气,苍白的脸色才终于缓解了一些,他朝林至伸手,林至已经立刻拆好了两颗胃药,并用保温杯给他倒了一杯温水递给严易,“给。”

“要吃点东西吗?”林至轻声询问严易,车上带着保温桶,随时随地都温着粥,以便严易什么时候想起来要吃一点可以随时吃到。

“不用了,我站一会儿。”林至本来已经弯腰进车里要去拿保温桶,闻言只好又将身体退了出来,轻轻叹了口气。

毫无疑问,这个‘随便什么时候’压根就没有到来过,因为严易患有严重的厌食症,与此一道而来的是各种并发症,焦虑,失眠,胃痛等等。

以严家的财力,自然是已经请过最好的医生和最好的厨子了,只是收效甚微,严易还是吃得很少,睡得很少。他单薄瘦削的身体,配上他接近一米九的身材,整个人犹如一幅行走的骨架,若不是他有一张惊艳绝伦的脸,只怕已经和个骷髅无异了。

只可惜,因为这种过度瘦削,让他的外貌也打了个折扣,甚至有人传言说他其实是个吸血鬼,以吸食人血为生,所以才生得这般苍白瘦弱。

林至是严易的秘书,跟随严易已久,也更像是一位大哥,除了心疼,竟也没有办法。

严易已经算是十分配合了,他按时看医生,乖乖吃药,乖乖打针,如果有人强行劝他吃东西,他也会吃上一些,只是虽然严易没有说什么,林至却能从他的表情看出来,他吃得很痛苦,毫无正常人大快朵颐的享受,更像是完成一种任务,完成活着的任务。

出于这种体谅,他也很少过度规劝严易吃东西。

“严总,我们四处走走吧。”显然严易是胃病发了,此刻如果坐车会更加难受。

严易点了点头,两人就着国道旁边的乡村小路往下走去。

这里已经是j市的偏远郊区,和市中心的高楼大厦不同,这里几乎还停留在农村时代,弯弯曲曲的羊肠小道,周围都是农田,每隔一段就有农舍,多数是两三层的楼房,也有些比较贫困的,还是小平房,此刻家家户户炊烟阵阵,显然已经到了晚饭时分。

这浓郁的人间烟火气更加称得严易和林至与这地方格格不入。

两人漫无目的地走着,林至没吃晚饭,其实有些饿了,不觉就朝着那炊烟香味最浓的地方而去。

连盼的红烧肉已经炖得滚烂,连家小院外大人们早已扛不住脸皮子臊人散去了,只剩几个馋嘴的孩子和一条同样从馋嘴的小狗,还眼巴巴地站在外面,期盼连大爷能出来给点肉吃,毕竟实在是太香了。

林至几乎是下意识地就走到了连家院子外头,隔着一堵矮矮的院墙,别说是林至,就连严易都忍不住吞了一口口水,他转头看了一眼林至,“你饿不饿?”

林至简直是狂点头,这谁家做得菜啊,简直是香飘十里,闻香不见菜,还让不让人活了。

“我也觉得有点。”说着,严易感觉胃里好像更痛了,这是一种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填饱肚子的感觉,和平常的胃痛有所不同,这种饥饿的、想要吃东西的感觉,令他自己都感觉有点陌生,他甚至都记不清上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是什么时候了。

“严总,你说真的还是假的?”严易居然主动想吃东西了!林至的声音有点发抖,感觉简直难以置信!

难道是因为这附近饭菜的香味?

第3章 招待贵客

其实对于刚结束了一场谈判没吃晚饭的两人来说,感觉饥饿是再正常不过了,然而这对于严易来说,却十分少见。

在和严易合作的这些年里,林至从来没有听过他主动说‘饿了’或者是‘想吃东西’这类词语,每一次都是饿到胃痛,饿到晕倒,又或者是严易的奶奶亲自上门来监督,严易才勉强能吃下一点东西。

所以这一句“有点饿”,在林至看来,简直就像是天降佛音。

毕竟林至可是领两份薪水的人,一份是给严易的私人助理,还有一份,就是身兼着严易的健康保姆,时刻提醒他吃药吃饭看医生等,这是严老太太特意嘱咐的。

此刻竟然从严易口中听到饿这个字,林至激动地有些语无伦次,“你……我……我去瞧瞧,你在这里等着!”

林至简直是一路小跑着绕过院墙,一下子就站到了连家小院前。

他理了理衬衣,发现和他一样巴巴站在院门口的还有两人一狗,小孩子黑漆漆的脸蛋和两条哈喇子都拖到地上的狗,让林至感觉有点不适应,更令他感到无语的是——院子门居然是锁上的!

一个穿着大背心的老爷子坐在院子里,一会儿一个胖嘟嘟的姑娘就从里屋出来了,手里端着一个大碗,汩汩冒着热气,咕隆咕隆,院子外的四个人同时都吞了一大口口水。

显然,这异香就是从这碗里冒出来的。

林至连忙伸手拍门,“大爷!大爷,麻烦开个门好吗?”

对于框框的拍门声,连大爷充耳不闻,任是谁也别想阻拦连大爷吃这第一块红烧肉!

一筷子下去,一块棕红色透着亮光肥瘦相当的红烧肉就被夹了起来,肉皮胶弹,瘦肉细烂,中间连着那么一丝肥肉,几乎是入口即化,一股奇异的口感立刻充斥了整个口腔,连大爷已经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味道了,只能用行动来证明,立刻嚓嚓几筷子下去,嘴里梭梭着吸肉。

别说是林至,连外头小黑狗的眼睛都红了。

林至的手都快拍烂了,院里人愣是跟没听见似的,还是连盼从屋里出来才发现外面有人一直在拍门。

林至西装革履,衣冠楚楚,一看就不是附近的人士,他拍的着急,连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得起身去开院子里的锁。

这下可好,两个小孩子立刻跟小炮弹似的冲到了连大爷面前,一口一个连爷爷叫得亲香得不得了,林至眼角还关注着红烧肉,不免有些着急。

“请问您找谁?”连盼出声询问。

“我……”只听见小孩子们欢呼一声,碗里的红烧肉又少了一半,林至立刻伸手到西装口袋里掏出了皮夹抓钱,“我要买你的红烧肉!”

连盼家虽说不至于饿肚子,然而确实也没有多的余粮,自从她被莫轩的女友赶回家之后,下学期的学费还没着落呢,正发愁如何解决生计,没想到钱就送上门了。

连盼二话不说就收了钱,又带着一身肥肉冲回了小桌上,咔的一下就把砂锅给盖住了。

“爷爷,有客人。”连盼抖了抖手里一大把红色的钞票,连爷爷也给愣住了,又望了望门口站着的林至……一锅红烧肉,真的值那么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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