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很好,非常好。看来倒是他小瞧了东华派,那个人他今日是带不走了。不过……堂堂赤焰魔主,又岂会是轻言放弃的人?
“我当是谁?原来是大名鼎鼎的景灼仙尊。”
“赤焰魔主,我东华派与你素无冤仇,为何前来挑衅?”
“素无冤仇?哈哈哈哈哈,以前素无冤仇自然各自安好,如今你门派弟子那般戏弄于我,真当本尊是好惹的么?”
第12章 担心
“美”名在外的赤焰魔尊当然不好惹。
没人提起,刚出关的景灼自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见百重停手暂无异动,便将视线投向了一旁的金元。
金元一人对付百重时伤到了手,所幸并不严重。他上前一步,看向百重:“何出此言?你无端闯入我东华派,打伤外门弟子,难不成我们还得忍气吞声?东华派可不是让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
百重深深地看了金元一眼,“天地间哪里不是我百重说来就来说去就去的地方?我且问你一句——莫天阳可是你门派弟子?”
闻言,金元不禁心里一咯噔。
厉云此次前来便是为前两日赤焰魔主将静云派搅了个天翻地覆之事,刚开始时他到不怎么上心,没想到静云派的人前脚刚来,赤焰魔主后脚就到,要说其中没点猫腻,他可不信。
金元还未回答,一直沉默不语的执剑长老天一便站了出来:“天阳是我亲传弟子,他的为人我很清楚,绝不可能无故戏弄他人。”
言外之意,便是百重在编造谎言诬陷莫天阳。
百重闻言嘴角露出一抹讽刺的笑:“看来你还是不怎么了解你的亲传弟子。”
天一眼神一历,握紧手中的剑,瞬间剑意凛然。
冷哼一声,百重见此也不再多言,扬手无数的火焰出现在他身周,下一秒这些火焰便朝景灼三人袭去!
与此同时,无数道冰墙出现,抵挡住火焰的攻势。
“这里交给我便是,你二人暂且退到一旁。”
金元愣了一下,见景灼神情不变,便二话没说拉着天一退出了战圈。
百重见此,眉头微皱:“本尊入化神已久,凭你刚入化神的修为,如何与本尊匹敌?”
看来,他是被小看了啊。
冰墙终究是扛不住火焰的热度融化了,景灼却没在意,一挥手漫天的火焰竟是全都冻成了冰块!
远处观战的金元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与天一对视一眼,均是看到了对方眼里的复杂神色。
元婴巅峰与化神期不过一线之隔,却也有人终生冲不破这一线,修为停留在元婴再无半点进展。而一旦冲破这一线顺利进入化神期,那么修为便不可同日而语。
他们师兄弟三人,最先进入元婴巅峰的是他们俩,但最快进入化神的却是景灼。这叫他们心情怎能不复杂?
羡慕的同时又有点自豪。
百重也是一愣,随即一笑道:“看来,是我我小看了你。”
话音未落,一串火球凝成了一条粗大的火蛇,张牙舞爪地朝景灼再次袭去!
景灼眼眸一冷,冰系灵力在手中运转形成一条带着极强冰寒之气的锁链,手一甩,冰锁链将火蛇牢牢捆住。
“再打下去无非两败俱伤,师弟刚入化神还未渡劫,这对他而言并非好事。”金元见状不禁皱眉。
天一点了点头:“得想想办法。”
听天一这么一说,金元脑子里突然灵光一闪:“师弟,你去万回峰问一下天阳,看他还记不记得这一年来的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天一有些不高兴:“掌门师兄,天阳是什么样的人难道你还不清楚吗?分明是那魔修信口胡诌!”
“我自然相信天阳为人,但现在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景灼劫云将至,你快去快回。”
天一看了眼不知何时已是遮天蔽日的乌云,即使心有不愿,还是往万回峰而去。
金元担忧地看了眼上空,将自己的本命法器握在了手里——若是劫云已至还是分不出高下,他总得为景灼挡住一两道雷劫争取点时间才行。
元家宝在景灼离开后不久便赶回了万回峰,毕竟他是大师兄,他在的话,那些师弟师妹们总会有点安全感。而且他得看住虚机,以防他出去对师尊不利。
在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门口的厉云有些蠢蠢欲动,虚机的修为比厉云还是要高一些,他自然也感觉到了——除了赤焰魔主,还有另外一个化神期的修者!而这个化神期的修者,不用明说,他也知道是谁!
景灼!他竟然已经是化神期的修者了!他早该想到、他早该想到!难怪金元听闻赤焰魔主的时候无动于衷,原来手里已经握了这么一张王牌!
不!不行!这样下去,静云派岂不是要一直被东华派压一头!?
虚机眼里杀意顿现——当年的仇,也是时候报了。若不是景灼突然出现,他现在岂会是如今这般处境!
一直暗中观察的元家宝看到了虚机眼里的杀机,顿时心头一凛。
就知道这家伙不是什么好人!
就在虚机迈出一步,元家宝刚抬脚的时候,浑身上下充满了杀气的天一出现了。
蠢蠢欲动的厉云神色复杂地看了天一一眼,然后定了定神——方才天一若是晚来一步,他恐怕已经动手杀掉东华派这些内门弟子,毕竟现在正是灭掉东华派的最佳时机不是么?即使灭不了,一下丧失了如此多的精英弟子,东华派如何还能坐稳第一大派的位置?
可是天一来了,东华派的执剑长老,初期可是一个凶名赫赫的杀坯!靠着一把剑纵横整个修真界,后来成了长老后便一直没出过东华派,据说在潜修剑道。若不是这次来挑衅的是化神期的赤焰魔主,恐怕凭他一人便能击退!
虚机这般心高气傲的人,在看到浑身杀气的天一时都不进敛了敛气息。
毕竟跟人沟通再动手的人跟不跟人沟通就动手的人比起来,正常人都会选择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