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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2 / 2)

白风从:[醉花间。]

“醉花间?!”杨戬一愣。

醉花间,洛河城地标建筑双子楼顶层的贵族会所,传闻最低消费两万起,都是挥金如土的主儿才去的地方。

白泽:“战神都开口了,别愣着了,开车。”

杨戬咬咬牙,行吧,能跟传说中的战神一起喝酒,不亏。大不了结账的时候拉着白泽这孙子一起。

半小时后,被恭敬请入雅致包间的二人齐齐盯着端坐在那的白风从,那意思,上神,您还不解释一下?

广袖仙袍、银发如瀑的白风从左手轻拈右侧衣袖,露出小半截形状优美精致的小臂,白若瓷玉的修长手指端起面前那复古雅致的云青骨瓷杯,送到唇边轻品一口,颇为满意地点点头,“好酒。”

他瞧瞧齐齐盯着自己的二人,终于开口解释道,“我现在的法力不足以改变自己的发色瞳色,包括衣着。没办法像你们一样伪装成普通人行走世间。”

“我现在更关心的是……”白泽纠结了一下怎么描述这个问题,“你不会是至尊vip什么的吧?”

从他和杨戬抱着小白进了门,到在这包房里落座,小白简直就是受到了皇帝般的礼遇!侍者将那云青骨瓷杯恭恭敬敬地摆在当时蹲坐在桌子上的小白面前时,白泽和杨戬的眼珠都快掉出来了。

若是人也就罢了,一只猫?!

白风从看看他二人,了然道,“怎么?你们不知道这里的老板是萧遥?以后想喝酒就来,叫萧遥请。”

务必要喝穷他!

杨戬瞧瞧白泽,又看向白风从,“还是不懂。”

听白泽说,当年魔尊萧遥重伤了混沌秘境的守护神白风从,怎么事隔几千年,这两人好像成了好基友?

“萧遥当年重伤于我,难道不应该做些补偿?喝他几杯酒已经很便宜他了。”白风从端着酒杯凑在鼻尖嗅了嗅酒香,言语间仿佛并没有把被人重伤的事情太过放在心上。

杨戬:“我们好奇的是……为什么那些侍者会对一只猫这么恭敬?”

“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我的猫。”人未至声先至。环形沙发椅与白风从正对的空位上虚影一晃,出现了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

一桌人,一个身着广袖仙袍,两个身着休闲便装,剩下一个西装革履,风马牛不相及,怎么瞧怎么诡异。

白泽和杨戬都是第一次见萧遥。本来想打个招呼,最终还是选择了闭嘴。尤其是杨戬,四人之中,他年岁最小。其他三人那都是从传说中活到现在的人物。传说开始的时候,他还不知道在哪个娘胎里待着,还是默默地当个听众好了。

“这家伙被我打伤之后不能随心所欲地变化,变成个猫待我这儿蹭吃蹭喝了一百多年。平日里跟着我进进出出,我这醉花间的员工都知道他们老板养了一只小、白、猫~”萧遥冲着白风从十分挑衅地“喵~”了一声,接着说,“本尊抬举他,跟店里的人说,见猫如见我。不然谁没事供着一只猫呢?”

白风从无所谓地笑笑,“抬举?难道不是心里有愧?”

萧遥不接茬,摸出手机给经理徐青打电话,点了一堆酒和小食让送到包间。

白风从:“你就这么凭空出现在这,待会一开门别吓着人家服务生。”

萧遥:“会吓着人的是你。”

酒菜很快送到,经理徐青亲自送来的。对于分明没人瞧见老板过来,但老板就是凭空出现在了包间里,以及老板带着猫喝酒这种事情,徐青显然见怪不怪了。

之前已经和白泽、杨戬简短地进行了自我介绍,徐青离开后,早已脱去西装外套,只穿着一件浅蓝色细纹衬衫的萧遥对着十指,手肘撑在桌面上,瞧着“神界三巨头”笑道,“介意我这个大魔头加入你们吗?”

衣服都脱了,还是庄家。这些都忽略不计,就冲他能伤到战神,谁敢说“不”呢?

“当然不。”白泽给萧遥倒酒。扒谁不是扒呢?反正都是有故事的人。

杨戬:我是为什么要拉白泽出来喝酒的来着?

第28章 日常part2-4

一群男人在一起会聊什么?各自的情史?开玩笑,那是女人才会热衷的八卦。

更何况, 男人喝酒, 重在装逼, 而在座的四个人都可谓在情场上输得一塌糊涂,想要撬开他们的口让他们爆料自己的情史?

呵呵。

不如从自我介绍开始。

虽然白风从和萧遥看起来很熟,杨戬和白泽看起来很熟, 可是四人之间并不熟——最起码还没有熟到可以坐在一起喝酒、畅所欲言的地步。

所谓的自我介绍当然不是“我叫什么”、“我来自哪”、“年岁几何”,毕竟都是名讳响彻六界的神魔, 这点基本资料谁都一清二楚。重点介绍内容是,他们是如何混迹在人间以致于凑成了今天这桌孽缘。

原来早在几十年前, 杨戬带着哮天犬“流浪”至此,初来贵宝地人生地不熟,正扒着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寻摸着找份什么工作来养家糊口的时候, 在大街上偶遇了高级知识分子——大学教授、白泽。

往前倒数几十年,大学教授的那个身份还得了?万人敬仰就不说了, 重点是国家分房!在遍地平房四合院的时候, 人家白泽就住进了国家分配的两室一厅的五层小洋楼——当然, 现在那楼都快沦为遗址了, 不过在当年, 简直是堪比别墅级的存在!

杨戬呢,既不是观音也不是财神,基本上没什么人供奉,连点香火钱都捞不着。无业游民当得久了,牵着条狗往衣冠楚楚的白泽面前一站, 简直就像个落魄的乞丐。

白泽心疼可怜的哮天犬跟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主子,心一软,就把一人一狗领家去了。于是杨戬就带着哮天犬开始了欢快的蹭吃蹭喝蹭住的日子。

但正所谓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不老不死的白泽显然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工作居住,正巧赶上了改革开放,许多文人纷纷弃笔从商,白泽也就辞掉了大学教授的工作,有样学样地搞了点儿投资,结果陪了个底儿掉。在杨戬的怂恿下,白泽卖了房产还了债,剩下的钱都交给有“神秘用途”的杨戬了——无所谓嘛,他们这群神仙又不是不吃饭就会饿死,往前数千八百年,什么水潭洞窟没住过,贪恋人间的美食舒卧,过阵子改头换面重新去搞个大学教授当当就好了嘛。

正巧当时同时发生的一件事令白泽十分心塞(没错,就是那件事♂),于是白泽表示,世界那么大,他要去看看,遂果断抛弃杨戬啸天,开始了一个人的旅行。

等他再回到洛河城的时候,杨戬就已经住进市中心的那幢高级公寓的顶层观景房了。一问得知,这孙子用他留下的那点儿钱炒股赚大发了。

于是早年被杨戬蹭吃蹭喝蹭住的白泽开始心安理得地在杨戬的高级公寓里蹭吃蹭喝蹭住。

再后来有一天,新任无业游民白泽在街上闲溜时感受到了宠物店里散发出来的祥瑞之气——算是正式拉开了今天的这桌孽缘的序幕。

一台戏一边搭起来了,另一边呢?

“我和他?哼,没什么好说。”萧遥冷哼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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