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瓶的硫酸泼过来,他的半张脸毁了,身上也有不同程度的严重灼伤。他不想金萍愧疚,但至少觉得她会为自己感到心疼,至少会陪伴自己一段时间,可她没有,她在看到自己的那张脸后,就像是见到了天底下最可怕的鬼魂一样尖叫着逃走了。
脸毁了,他再也没办法站在讲台上。
因为学校不知道他跟金萍的关系,有关部门的人也不知道,都以为他是当老师的,奋不顾身救下了他的学生,所以还在这所学校里给他留了一个工作岗位——后勤管理。
他去找过金萍,可她不愿意见她,甚至远远的躲开她。为了撇清他们之间的关系,金萍甚至还告诉别人,那些混混是冲着他来的。他知道自己再也配不上她,只能咽下这满腹的苦涩。
可他又看到了什么呢?
就在他为了救她被毁容后的半年之后,他竟然在校外看到了金萍跟那个追求她的混混。原来,那个混混是个有钱的富二代。他最初追求金萍无果,是因为用错了方法。后来发现,只要砸钱,不停的砸钱,再漂亮高傲的校花也会跟着自己跑。
董其昌看见金萍的时候,金萍正坐在那个男人的车里,两个人腻歪的不行。他突然感到了愤怒,且是那种被羞辱过,被背叛过的愤怒。
倘若他们两个一开始就好,他又何必去为她承受被硫酸毁容的痛苦。
他既然承受了,她就不应该再跟这个男人待在一起。
他像鬼一样的出现在他们车前,金萍吓得尖叫起来,那个混混也吓得白了脸。
哦,对了,因为故意伤害,那个混混又不愿意坐牢,他泼他硫酸的事情是私下协商解决的。作为穷人家的孩子,他甚至这个社会关系和背景的重要性,他接受了私聊,也接受了那个混混的家人给他的钱。
他拿着那个混混赔偿给他的钱去买了一些小玩意,然后找了个机会,在混混的车上动了手脚。这个事情,并不难做。他读大学期间经常勤工俭学,为了赚学费,他到修理厂当过学徒工,也在洗车店干过。虚心,勤奋,且又好学的孩子,总能学到很多有用的知识。
他亲眼看着那个混混把自己和金萍锁到了车里,看着他们在汽车里腻歪,甚至做一些不该在青天白日,公共场合里做的事情。然后,又看着他们惊恐万分的拍打车门,然而那辆车他们无论如何都是打不开的。
太阳,异常的炙热。
汽车里的声音,很快就消失了。
即便后来被人发现,结论也是不堪入目的——一对情人误将自己锁到了车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们被从车里抬出来的时候,他也去围观了。可奇怪的是,他竟然觉得那个时候的金萍美丽极了。
回忆暂定,董其昌的全部感官又被拉回到了现实里。他听到那个女刑警说:“好了,你可以去洗脸了。”
他缓缓抬起自己的手,僵硬的像是已经运转了很久的快要淘汰掉的机器手臂,他将手伸到自己脸上,用力一抹。黑色的泥沾到手上,可他却兴奋的站了起来。因为刚刚……刚刚他的手碰触到的不再是斑驳的,刺啦手的肌肤,而是光滑的,就像是婴儿一般的触感。
他用最快的速度冲到镜子前,将镜子上的灰尘全部抹掉,然后对着镜子,一点一点抹掉自己脸上的黑泥。他下意识的想要闭上眼睛,可激动兴奋的情绪却不允许,他终于看到了镜子里那张久违了的帅气的脸。
通过对学校监控录像以及在校人员车辆及驾照的排查,再综合示范学校周边的情况,丁当终于圈出了一个嫌疑人。
当她把那个人名教给常泰的时候,常泰只说了一句:“就是他,可惜你找出来的晚了,他本人已经到队里来自首了。他承认,张晚晚是他杀的,而且还交代出了多年前的一桩案子。”
“自首?我去,他干嘛要选在这个时候自首啊。好歹,也让我先找到他,说一番我应该说的台词再说啊。”丁当懊恼的想要跳脚,这种临门一脚,功亏一篑的感觉实在是太让人憋屈了。
“是刑如意把他带回来的。”常泰淡淡地道。
“如意姐?哦,那就算了。”盘旋在丁当心头的那股郁闷感瞬间去掉了不少,似乎从心里,认可了刑如意就是能比他们先找到嫌疑人的这个事实。
坐在审讯室里的董其昌很平静,甚至平静的像是来走个亲戚。当丁当和常泰并排坐到他跟前时,他只是微微一笑,说了句:“人,是我杀的。”
“这么痛快就承认了?”
“我跟你们那位女警官有交易,我答应了她,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们,包括我犯罪的细节和证据。”董其昌的头稍稍后仰:“这人呐,其实藏着,也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