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素瓶闻言笑起来,“对嘛!其实你一直以来已经做的够好了!”
…………
俩人两个多月没见,饭后回到程素瓶的家里,足足折腾了快俩小时,程素瓶已经连小手指头都动不了了,李谦才终于心满意足。
两个人也终于能够依偎在一起,安静地躺一会儿。
但即便是进入贤者状态,不知不觉间,李谦还是忍不住又想起了刚才那两个人的对话——是啊,北美地区的市场,的确就是需要慢慢的、一部接着一部的输送,才能慢慢的培养起来。就像当初的好莱坞大片攻陷全球一样。
这个过程,是不太容易省掉的。
不过么……如果周宝山在美国秀功夫这个策划真的能成,也的确是像自己跟程素瓶所说的那样,《黑客帝国》的票房,估计还能再爆一波!
在另外那个时空的历史上,《黑客帝国》是怎么成功的?
坦白说,沃卓斯基兄弟(姐妹)当年拍摄《黑客帝国》第一部的时候,投资并不大,因为他们不是什么名导。甚至在电影的宣传上,也很难说有多得力!
但它还是红了。
第一部就拿到了全球4.6亿美元的惊人票房!
而且到了续集的《黑客帝国2:重装上阵》,还远超第一部,一举拿到了7.4亿美元的全球票房——要知道,在另外那个时空的21世纪初,中国的电影市场可还并不太给力,也贡献不了多少票房!
那么,为什么呢?
它为什么出场就大卖了?又为什么第二部居然比第一部还要更加大卖?
在第一部的时候,它在缺少知名大导演,缺少重磅投资,其实特效画面也制作得相当简陋,而且在发行上市的时候,最初也并不是太被看好的,无论宣传还是上映,都并不是走的标准的大片大卖的路子的情况下,它为什么大卖?
即便是它第一部的时候,1999年的4.6亿美元全球票房,已经是吊炸天的级别了!等到第二部7.4亿美元全球票房出来,在二零零几年那个时候,好莱坞的制片商和制片公司们简直要把沃卓斯基兄弟(姐妹)捧上天!
尽管接下来,其实他们俩(她们俩)越来越作死!
第一部忽然爆红,第二部票房远超第一部的大卖,在李谦看来,原因其实只有一个:作为一部商业电影,它近乎做到了可能范围内的最好!
顶级的故事,顶级的脑洞,顶级的制片和拍摄风格。
动作设计虽然难言顶级,但也绝对不至于拖后腿。
中间部分剧情略拖沓,但讲故事的节奏始终在线,让你就算有些不耐烦也绝对不会就此放弃不看。
要说不足,这部电影最大的不足,大概就是因为剧组没什么钱,所以做不出特别出彩的特效来——但是,也算够用了。
而且它还超级有话题性。
冷酷的风格,迷人的脑洞,充满玄学意味的哲学,耳目一新的子弹时间。
等等等等。
那为什么第二部的票房比第一部高出那么多去?
要知道,在好莱坞的系列电影历史上,第一部票房大卖,于是有了第二部,这不稀罕,但第二部能够超越第一部的,在排除掉随着时间的推移、总体市场规模膨胀的情况下,还真是并不算太多。
如果有,必有特殊情况。
搁在后来大红大紫的《速度与激情》系列上,是有个大牛在这个系列即将堕入深谷的时候,及时的为这个系列拓展了表现力,再加上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它给出了更好地视觉效果呈现,等等。
而搁到《黑客帝国》的第二部上,其实原因就一个:第一部太成功了,口碑太好了,但其实等很多观众反应过来的时候,它已经下线了,大家已经看不到了,于是,当它的第二部的水准不低的时候,票房随之大爆,远超第一部!
事实上,如果它的第一部一开头就是大公司在运作,把宣传和上映等等硬件配置给到十足,它的票房潜力,绝对不止4.6亿。
因为作为一件吸引人们跑到电影院去掏钱买票的商品,它真的是十足的值回票价,而且会吸引很多人一次又一次去买票的!
到了现在这个时空,自己亲手打造了《黑客帝国》的第一部。
筹备期一年零三个月,各种工夫做到了极致,特效公司是自家的,在剧本和故事的需求范围之内,肯定是呈现出了顶级的效果。
除了男女主角是中国人之外,即便是自己回头看这部作品,也会觉得它比原作只有胜出,而绝不会有什么不如。
而且,这一版《黑客帝国》的市场待遇,是另外那个时空的它拍马难及的。
北美地区五千万美元的发行和宣传经费,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这样的顶级大公司负责操刀,而且因为是自家老板的作品,所以绝对会非常用心!
而在全球范围内,它的总发行和宣传经费,绝对要突破一亿美元。
在北美,自己作为知名人物,有着自己的号召力,在中国、东亚和东南亚,这个号召力甚至达到了最顶级、无人能比的那个级别!而即便是在欧洲等地方,凭借着《红高粱》这样拿了大奖的电影,凭借着四大美人乐队主唱和2002年世界杯主题曲演唱者的身份,自己也有着普通导演难以企及的影响力。
所以,事实上瓶颈就是这么一点:男女主角是东方面孔!
而美国那边提出的应对策略和宣传方案,其实是很对路子的,所以,接下来就要看周宝山,看美国的观众们是不是真的对中国功夫有他们过去所表现出来的那么追捧了!
不过,美国人是信奉实力至上原则的,这一点,肯定没错!
于是,李谦在心里再一次告诉自己:希望还是有的!
***
昨天不少朋友意见很大啊,更有好基友赠外号“水一耕”,据说多喊几声能消气解乏又清热解毒?其实吧,真心说,您诸位要是真的嫌水、看不下去,就放一放,日久见人心,书好您才看,别为了一本书气得着急上火的,不值当。该养就养,想弃就弃,觉得看了开心咱才看,不开心就不看,是这个理儿吧?
要实在是不愿意养、非要追看的话,要不,您就叫我“水一耕”,兴许能消消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