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晔说完有些恍惚,这不是他第一个说要娶的女人,而前两次,都成了一个笑话。
他这次一定会好好珍惜,等他功成名就的回来,他要要若淮幸福安心的成为他的新娘。
若淮的脸色不太好,勉强道:“好,我等你。”
他实力低,是跟不上谭莳和棠晔的步伐的。可想而知,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也会被抛下无数次,甚至,他会因为实力低微先死去。
这一切并不能怪棠晔,棠晔有抱负这并不是坏事。
可是他恐怕会追不上棠晔的步伐,迟早会被抛下,然后棠晔也迟早会和能跟得上他的不发,能站在他身边的人在一起。
若淮见多了分分合合,纠纠葛葛的情人,他自己就是其中一个。他虽然说的轻松,但是十多年的感情一点也不轻松。他以为棠晔以后会和他一起成长,甚至他还需要照顾内府破碎的棠晔,在以后的日子里可以一起共进退,所以他放任自己走入这段感情。
他不知道棠晔的过往,他只知道和自己相处的这个男人,是值得一直这么喜欢下去的。
但是现在看来,每一段付出过信任的感情,却未必能一直信任下去,感情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这份不确定性更是带来了无尽的烦恼和痛苦。
————
棠晔果然跟上了合欢宗的队伍,他不知道谭莳是怎么做到的,他也没有问,争分夺秒的开始修习,面对其余人好奇的打量,他一概屏蔽在外。
合欢宗离殇城有些距离,一行人用了五日才到,期间谭莳一直跟着玄慕,站在玄慕身边,玄慕对他也时不时会低头耳语,会做出按肩搂腰的动作,这种亲密的态度还有谭莳口中的称呼,再加上他挂在腰间的身份玉牌,让所有人都意识到,谭莳真的是玄慕的亲传弟子。
只是玉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并没有做出正式通告,而玄慕更是没有昭告的意思,再加上玄慕收徒太低调了,以至于众人到现在才算是了解到了真相,真是……一脸血。
有几个弟子已经开始回想自己有没有在哪里得罪过谭莳。可怕的不是谭莳,而是他身后的玄慕。
像谭莳这样正式的参赛弟子有六个,还有十二个是替补,一般替补只是去观战,但是也难免会遇上一些意外,替补还是必不可少的存在。不管怎么说,替补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代表了实力,也是一次机遇,要知道在这次的盛世中,遇见的几乎都是比自己只高不低的同辈,都是九州年轻一代的天才。
这一次最大的收获不是赢得什么名次,这太遥远了,对大部分来说,最大的收获就是长了见识。九州那么大,都是天才,擅长的手段和突出的地方都不一样,如果不见识一番,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眼光是多么的狭窄。
正是因为有莫大的好处,又机会难得,所以众人才会挤破脑袋抢这个位置。可是棠晔这个突然出现,莫名其妙的人却强占了一个位置,虽然后来也小范围的比试了一番,证明了棠晔的实力是可以去的,却还是让众人对他有几分敌意。来了的尚且有几分排斥,那些被挤下去的就等着棠晔回去联手收拾他了。
带队的长老和掌门是一眼就看出了棠晔内府已碎的事实,但是棠晔愣是能在他们的刁难下,在其他备选弟子的挑战下拿到这次机会,心里再有成见也无话可说。
抛去别的,棠晔在众人的眼里也算是一个人才了,没了内府依旧实力强大,简直打破常规,而且手中也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宝物。
当然,最终棠晔能来的原因还有一个,也是最后一个,他成了谭莳的亲传弟子,是玄慕一派的弟子,也是合欢宗的弟子,这就够了。
对于成为谭莳的亲传弟子,棠晔是拒绝的,可是谭莳一番苦口婆心的威逼利诱之下,棠晔不得不答应了,但是他绝对不会叫谭莳师父,也没有下跪磕头。
谭莳没有继续为难他,笑眯眯的答应了。
殇城自秘境开启的第一次起到如今,已经发展成了一个很繁荣的城市,里面有着九州最大的拍卖场,也汇聚了整个九州的天材地宝。这里号称是可以找到一切你想要的东西的地方。
合欢宗作为五大宗门之一,早就有属于自己的地界,也早就打理好了,一行人一到就直接可以住进去。
每个人都有独立的房间,谭莳也有,不过有和没有都一样,他大部分时间都在玄慕房间里。
大比时间临近,有人都在做着最后的冲刺,也有像谭莳一样去外面散散心放松心情的,当然,也不是只是去散心而已,这殇城好东西多得很,虽然玄慕已经给了他不少好东西,但是有些东西买下来堆着,总有用得上的时候。
出去一圈因为容貌招惹了一些麻烦,也不乏有别的宗派来试探的,他都干脆利落的打发了,没有多做纠缠。
这个时候,谁都不愿意被纠缠上,也不敢动真格。
谭莳念着给玄慕也带一份礼物回去,可是玄慕什么好东西没有,他要送也不能捡玄慕有的东西送。珍稀的他要买只能动用玄慕给的晶石,这样就没意思了,何况玄慕还用不上呢估计。
他挑挑拣拣,在天黑之前才灵光一闪。
不如送一些衣物?时常能用上,也实用。
谭莳去了最负盛名的那家成衣店挑衣服,直到最后掌柜拿出镇店之宝的那四件衣服他才露出惊喜之色。四件衣服都各有特色,但是无一都是精美绝伦,也算是一件法宝级别的防御之器了,又好看又实用,当然,那价格也是昂贵的让人望而却步。
玄慕喜穿白衣,这四件却只有一件白衣,其余两件红袍,一件玄色的紧身衣袍。
他不是非常爱美的人,但是无论男女,大部分的人也都是爱美,在意自己外在形象的。谭莳虽然不会刻意追求,却也挺注意,就好像在现代,他在家里也不会随意穿个小背心。这或许和他在民国受到的人文思想影响有关,时刻保持一份内敛。
这几件衣服他见猎心喜,恨不得穿着再走。这就是美带来的魅力。
谭莳说服了自己,咬咬牙还是把四件都给买了下来。
不仅是外袍,还有一些贴身的底衣底裤,鞋袜腰带之类。
一并买下来之后他发现自己再次变成了穷光蛋……钱不知道何时赚来的,也不知道何时就花没的,但是有钱的时候不知量,没了的时候心里慌。
谭莳大约就是这种情况,他只有不时的看一眼那四件长袍才能保持冷静。
捏着最后几枚灵石,谭莳去买了一把梳子和几根发带,彻底把手给剁了。
夜幕降临,月光穿透过千万里的空间,与地表亲密的拥吻。
合欢宗三字的牌匾尽管在夜晚也是熠熠生辉,谭莳深呼了一口气,抬腿走了进去。他穿过迂回的长廊走道朝玄慕的房间走去。
有了记忆的他知道,周慕似乎是没有安全感,也或者是因为占有欲太强,这一世依旧如此,似乎希望每一分每一刻都在一起,太长时间的分开会让他焦躁,而如果让这份焦躁持续,堆积,亦或是谭莳表现出抗拒,逃离的表现,可能会让周慕变得疯狂起来。
谭莳对自己的爱人还是很宽容的,这样一个甜蜜的负担他会体谅。
今天他出去了一整天,而且没有和玄慕打招呼,不过他也不是太担心,毕竟他可是带了礼物。玄慕收到了他的礼物,应当就会不介意……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谭莳走在在夜晚更显幽静没的长廊中,有一种格外寂静的感觉。
是了,连虫鸣声都没有,万籁俱寂,仿佛是被什么吓得压制住了一般。
一道声音幽幽的响起:“你去哪儿了?”
谭莳看着突然出现,站在面前的玄慕,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但是下一刻就被谭莳压在了走廊的椅子上,下巴被玄慕捏着被迫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