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镜前转来转去地自我欣赏了好一会儿,丁厌回过神来,举起手机对镜拍了张不露脸的全身照,原图发送给楚瀛。送衣服的人当然有权利先睹为快、第一个评价上身效果啦。
他搂着会往下滑的前襟,打字道:胸围和腰围有点大,但总体合身。
丁厌试衣服的时间里,楚瀛放了手机去阳台抽了半支烟。回到客厅时,试衣照正好发来。
照片中的人纤腰长腿,没露脸,但黑发垂肩,一绺绺发丝淌在玉白的肩头,那件衣裙像绕着细颈白釉玉壶瓶的轻纱,可忽略不计;任何目睹这张图片的人,都无法不被这具美好的身体吸引。
楚瀛的手指动了动,忽然想起指间的烟已经被碾灭在了阳台上,他回复:裙摆还能再短点。
这不是轻佻的玩笑或性暗示,是真挚地提出意见。这条裙子对中等身材的女性而言是中长裙,但丁厌太高了,只能当短裙;裙子的长短丝毫不影响衣服衬身的美观程度,他之所以提出要再短些,是因为他见过丁厌完整的双腿,最美丽的那段线条不该被裙摆遮住。
他买的裙子,他有资格从私人审美角度评价。
:我觉得不改也可以,已经非常好看了
楚瀛:改短点
:好吧……但我不知道哪里能改衣服
楚瀛:明早我去接你
:麻烦你啦!(>人<;)
楚瀛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倏然笑了笑。
送礼物是需要看准时机的,他今天的运气显然受到眷顾。
第14章 连衣裙14
丁厌难得起早,却没有打扮,他又不是去和楚瀛约会,改个衣服罢了,不值得他画全妆。
裙子上身才能量体裁衣,于是他努力把自己装扮成不那么精致的女人。
上身一件松垮的丝质黑衬衫,套着做旧的破洞牛仔外衣;低腰长裤,箍紧小腿的纯黑漆皮长靴。短款假发、深色贝雷帽,以及一副闪亮的流苏耳夹,随着发尾摆荡;再戴上口罩,只露出细挺的鼻梁和顾盼有神的秀美双目,俨然一位随性洒脱的中性风美女。
楚瀛到点在小区门口接他,全靠身高和走姿认出了那是他。
丁厌一上车,对方却并未多说,他摘了口罩问:“你怎么没反应?我这么穿不好看、不亮眼吗?”
他是真诚询问。因为每次曲荷都会点评两句他的女性化穿搭,他被夸习惯了,觉得人人都应该赞美他。换做是楚瀛以外的人,他也会这样问。
“好看,很靓。”楚瀛话是这么说,目光却不在他身上。反倒更关心别的方面,比如:“你吃饭了么?要不要先去喝点什么?”
——他都不看我了!丁厌赌气地不吭声。
前两次他扮作lily与楚瀛碰面,对方还是会多看他几眼;那种眼神并不声张,但包藏着被美色取悦的赏心之意。可是他作为丁厌的身份摊牌后,楚瀛眼中的兴趣就淡了。
可见普通男人还是更爱看真美女,而不是假人妖。
明明是人之常情,但丁厌却想不通,他的怏怏不乐全表现在脸上——美丽是超越性别的,因为不辨雌雄,不计年岁,所以才是美。怎么能因为我是男人就不欣赏我了!
偏见!赤裸裸的性别偏见!
“怎么又不高兴了?”楚瀛察言观色的能力出神入化,只读空气就能参透他的心情。
“没什么。”丁厌的烦扰在一地鸡毛的现实里无足挂齿。他顺着台阶下了,缓和道:“我吃过了,我们直接去找裁缝吧,你今天估计很忙,我也不叨扰你太久。”
裁缝店是由李琰推荐的,她还多嘴了一句“最近也没看你买衣服啊”;楚瀛则回她三个字:你别管。
李琰离婚前,他们叔嫂关系还行,他二哥那堆烂摊子哪样不是丢给他解决的,所以李琰对他既有憎恶也有怜悯。
品牌的改衣服务需要寄回总部,等待周期长,还不如送到手艺值得信赖的老裁缝店里,尽管排单也慢,但付钱就能加急。
姓吴的裁缝一拿到丁厌那条裙子,就说这牌子的衣服他改过,最贵的那件皮草能值一套房。丁厌说劳烦您下午之间改出来,我晚上急着穿。
吴裁缝老花镜片下的眼珠在他们两人之间来回转,一瞅楚瀛,对丁厌道:“这是你男朋友送的新裙子?要订婚啦?”
首先那裙子是白色,可做小礼服;其次光看衣服面料也能判断他们的消费层次不同,所以收礼的可能性最大。
“不是……”丁厌哭笑不得,没搞懂现在怎么连老年人都这么八卦。他先扫码把加急和改衣的工钱付了,催促道:“您就快点帮我改啦,我们真的着急有事。”
“那你也得先换上,我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改嘛。”吴裁缝给他指了指试衣间。
丁厌没化妆不想露脸,他换完裙子出来,仍戴着遮半脸的黑口罩,不过帽子取了,齐颈根的黑色短发扫着锁骨。长靴裹着光洁的小腿,鞋带没系,皮面不如先前服帖板正;但凌乱的下半身没能破坏掉整体的美感,那条白裙子穿在他身上,犹如冰峰雪莲找到了可栖息的玉枝,浑然一体,美得炫目。
要不是考虑到穿着的实用性,楚瀛觉得宽松些也蛮好的,一剥就脱掉了。
“喔唷。”吴裁缝连连称赞,“选这条裙子的人眼光好啊,小姑娘你是模特吧,这漂亮的嘞。”
终于被夸了,丁厌收敛着洋洋喜气,说:“只是腰和胸围大了,其他的不用……”他没说完,朝楚瀛看去。
对方提起他的裙摆,往上叠起两道褶皱,“裙子长了,改到这里。”
丁厌口罩下的嘴唇努了努,嘀咕道:“这样会不会有点太短了……”
“不会,你腿长。”楚瀛说。
“就这个长度啦?”吴裁缝用手指捻着楚瀛折过的那寸布料,待他点了头,从袖套抽下一根大头针穿过那里做好标记。“腰身也要改……哎哟你这小姑娘瘦得快没骨头了呀,年轻人要好好吃饭,不要一心减肥,免得以后身体出问题,晓得吧。”
“我是天生就瘦……”丁厌小声辩驳。
只是他的确体弱多病,小时候频频发烧过敏,输液吃药打针,没少被父母背着往医院跑;成年后抵抗力增强,饭量变大,从96斤增重到110斤,总算步入健康的行列了。
“行了量好了,脱下来吧。”吴裁缝推了推眼镜道,“下午两点来取,准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