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俩究竟什么意思?”
他恹恹的,顿了一会儿说:“不知道。”
“……”
这几年谭稷明身边的朋友,甚至何晓穗和谭社会身边的人都零零散散给他介绍过好些个姑娘,过了最低谷的那段儿他也并非不愿接受新的人开展新的感情和生活,只是处来处去总觉得少了点儿什么。
或许是之前在项林珠身上耗费太多精气神儿,人的热忱是有限的,可他一股脑儿全抛了出去,一点儿后路不留,再之后便元气大伤,对别的人再难以耗费太多心思。
就目前的胡佳慧相对来说还能继续处下去,胡佳慧和程书颖特熟,这俩人认识之后程书颖就老叫她上家里玩,她家就挨着谭家,一来二去胡佳慧和何晓穗也熟悉起来,渐渐的大家都认识她了,虽然谭胡二人始终不温不火,看上去有那么回事儿吧,仔细一瞧却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儿,但暗地里大家都对她有个身份定位,只等着二人的关系在哪天能突飞猛进。
谭稷明对胡佳慧印象不错,乖巧懂事不多言多语,难得还性子灵活不犯轴。自二人认识以来,他一直在劝自己要对这姑娘多上点儿心,可不知怎的,前一秒还想着主动为别人做点儿什么,后一秒却总因为惦记着旁的事儿顺理成章将那些想法抛诸脑后。
何晓穗见他对人不怎么上心,念及他是不是在感情方面不开窍,可转念想到以前的事儿又觉得他并不是不开窍。身为母亲他对此很是担忧,好容易有一个姑娘他没有那么反感,可不能就这么错过了。
于是何晓穗替他事无巨细的张罗,胡佳慧生日的头一天给他打一电话提醒。怕他忘了,生日当天再打一电话提醒。头一天因着提醒,他差使秘书去楼下订了礼物,第二天因着提醒,他推了晚上的饭局。
至于他和胡佳慧说的“一眼就看中,很符合你的气质”纯粹是胡诌,他压根儿不知道那里面装的是什么。
其实同样不知该怎么进展的还有胡佳慧,她早已不是未经世事的少女,关于感情的事儿虽不是十分透彻,但也是有经验的。如今年龄合适,工作合适,双方的家庭背景合适,加上人长得不赖也有魅力,她自然是愿意和谭稷明相处下去。可冥冥中却也觉着少了些什么,她虽不曾歇斯底里爱过什么人,但优越的成长环境中也见识过许多有才有貌的男青年,因此谭稷明对她而言具有诱惑力,却不是绝对的。
就目前俩人的关系来说,谭稷明怎会知道哪天是她的生日,竟还把买好的礼物落在车里,要不是那晚他主动提出送她回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记起给她买过礼物。
但她并不糊涂,也知对方有意发展,便收了礼物再还他一顿饭。说起来也特有意思,这俩的互动似乎尊崇礼尚往来,接洽外宾似的,我请你一顿饭,你请我游个船,你再请我吃个饭,我便请你逛展览。互相看着在靠近,根本上却都那么端着,特没劲。
但俩人都还觉着对方不错,虽缺乏洪水猛兽般泛滥的爱意,却也不反感增长彼此继续了解的机会,于是就这么不咸不淡的来往着。
除了最伤心伤情的那一段儿,谭稷明是真没等过项林珠,他只是按部就班继续着自己的日子。那晚和项林珠说的话也是他原本就有的打算,他的潜意识总在暗示自己胡佳慧不错,不就是结婚么,和她结了得了,也不知是因为被从前的感情伤害得太狠,还是叛逆自己这老不得劲的心思,反正就是变态般的自我催眠。
如果项林珠这时没有出现,或者出现的稍晚一些,谭胡二人指不定就相敬如宾的迈入婚姻殿堂了。
可是她忽然出现了,搅乱了谭稷明如死水一般的心绪,不过凌乱却不是因为心动,是因为那些被刻意掩藏的不好情绪渐渐膨胀了。就像一只魔法葫芦,有人曾经往里扔进太多痛苦和酸楚,沉淀良久之后这些无形的消极变成一只妖怪,而那个罪魁祸首却忽然回来了,还刷的一下揭开了葫芦盖儿,钻出的妖怪首当其冲攻击的便是这个开盖儿的人。
较劲似的,谭稷明在和项林珠见面之后反而较往常而言主动的靠近了胡佳慧。但是又能怎样呢,即使他抗拒着项林珠,甚至拿结婚当挡箭牌把她赶走,他也没有爱上胡佳慧,更始终迈不出向胡佳慧求婚的那一步。
明明他所有的行为都按照大脑的支配在实施,为什么就迈不出最后一步,他很是不解。
他如今多么理智,摘除可能意外的风险,只选择规避伤害的安稳道路,连那些万分之一的雀跃残念都被强大的理性压制住,他分毫不差的做到了,分明已经成功了。
可是他一点儿成就感没有,也一点儿不觉得快乐。
☆、74
这二人之间, 项林珠觉得生活就此死掉了, 谭稷明虽然没那么深刻的感悟,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就那么把自己晾在那儿,颇有几分听天由命的意思。那段时间,他们彼此的生活都像一潭死水, 看不见任何激荡的波纹。
可生活的妙处往往在于看似已成定局的事忽然有了转机, 不管是平静无澜转成波涛汹涌,还是饕餮大难变成一帆风顺,都是转变人生道路的契机。
转眼已至九月中旬, 在那个临近中秋的周末,恰逢袁伟从南美回来处理公务,还带回一些当地特产,他给亲朋好友送了礼之后又给何晓穗打了一电话, 想给她也捎去一份。
他有这份心,何晓穗很是高兴,便邀他到家里吃饭。
“不了。”他说, “老婆不在家,孩子没人看。”
“这算个什么事儿, 你带孩子一块儿过来,吃了饭就在我这儿休息, 等孩儿他妈回家了,你们又再回去。”
他念着自己不太会带孩子,何晓穗毕竟也是为人母, 带孩子多少有一套,于是就带着孩子去了谭家。
袁伟的孩子小名叫毛毛,今年刚满五岁,就读幼儿园大班。
袁毛毛头发剃得极短,只剩青茬儿护着头皮,前额却留着浓密的黑发,像只锅铲。他虽是个男孩儿,却并非特别皮的孩子,何晓穗很喜欢逗他玩,每回见人来了都会给人吃些小零食。
袁毛毛也喜欢何晓穗,却有些害怕谭稷明。
所以袁伟带他走的时候他还特地问他爸:“谭叔叔也在么?”
“不在。”他说,“你谭叔叔是个劳模,一般情况见不着他。”
他于是松了口气,只一心惦记着何奶奶给的花生糖。
却不料谭稷明今儿碰巧回去了,还大咧咧跟前厅的沙发上坐着,袁毛毛见着他的时候惊了一跳。他自然没什么反应,只顾着和他爹说话,完了何奶奶就热情地出来迎接他,领他去院儿里和小猫玩,还给他糖吃。
老半天过去,他爹见户外风大,怕他着凉就把他招回来,于是他就跟沙发上坐着吃糖,左手边是亲爹,右手边是谭稷明。
谭稷明不是亲和的人,尤其跟小孩儿面前,那气场不仅不招小孩儿待见还让小孩儿畏惧。袁毛毛一沾着他就格外乖巧,坐那儿不敢乱动,却见他拿了茶几上的茶来喝,等放下茶杯后又看了看盘子里的糕点。
转头粗声粗气的问他:“想吃么?”
他立即摇头拒绝。
袁伟摸了一把孩子的头,笑着说:“我看你对付小孩儿挺有一招,见了你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估计程书颖家孩子以后也害怕你。”
“怕什么,我又不吃人。”说着又看着袁毛毛,“是不是?”
袁毛毛看着他动也不敢动,那模样竟是被吓坏了。
谭稷明又道:“说起程书颖我都忘了告你,她昨儿半夜生了,我和白杨他们几个打算一会儿去医院看看,你去么?”
“这都生了,真快。”袁伟说,“去吧,我正好在家,一块儿过去看看。”
于是几人凑一辆车上往医院跑。
这仨老爷儿们搁车里聊了半天做生意,末了没什么聊的了,袁伟便转了口风试探谭稷明。
“你和程书颖那同学怎么样了?”
“就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