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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2 / 2)

杜家开始搬家的行动,大件大件的行李,都往城里的宅子搬运。这样的动静自然瞒不住村民,杜家也没有要隐瞒的意思。

很快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虽然十分不舍,但是心中也是可以理解的。住在城里的话,那可是十分气派的城里人了……说出去也有面子。

幸亏杜家现在多了不少的下人员工,再加上还有万事屋的人帮忙,只用了两天时间,该搬的东西都搬了过去,只在宅子中留下一些生活必须用品,回来的时候,也能在阳河村住几天。

云夕想了想,拿出了三千两银子,其中两千五百两买拿来买五百两的田地。剩余五百两则拿来建造学堂。阳河村适龄的孩子不少,但是除了家境不错的,鲜少会去读书识字。在这时代,念书本来就是烧钱的活,看吴家,原本也有几十亩田地,为了供养吴德这个童生,卖了不少田地。

如果是单单建造学堂和制作书桌椅子,根本用不到五十两银子。但云夕想要将四书五经、算学农学相关的书籍也一起买了,专门建立一个书馆来收纳。这样阳河村的孩子上学时也不愁没有课本。笔墨纸砚、已经先生的束脩……都包含在这五百两之中。

至于往后,有五百亩的田地出息,应该勉强能够支撑的。

原身杜云夕毕竟是在阳河村长大的,她这也算是为乡村父老们做出一点贡献。

云夕将自己的规划同里正陶天功说了下,陶天功直接呆了,结结巴巴道:“你真的打算这么做?”他当然知道云夕做的是大好事,只是没料到她能一口气拿出三千两。

云夕笑了笑,“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读书能够使人明理明智,至少长大后不会因为看不懂字而被人哄骗着签了文书。我唯一的要求是,这学堂,村里的女孩子也能够去,这点必须写进学堂的规则中。”

甚至她会大手笔拿出这银钱,主要也是为了这个原因。云夕多少想要改善一点女孩子们的处境。

出钱的是大爷。

云夕愿意这么做,陶天功已经十分惊喜了,这点小要求自然可有可无。

他将这件事一公布,阳河村自然是人人称赞,不费钱就可以上学多好啊。还有人问道:“像他们已经三四十岁的,也可以上学吗?”这些人更多是想学点算学和一些常用的字。

云夕自然表示没有问题。

因为即将修建的学堂,大家不再讨论杜家搬去城里的事情,而是兴致勃勃地说着要将家里的孩子送过去,还有的在那边指点江山地表示哪个夫子水平更高。

云夕懒得做这些琐事,直接当起了甩手掌柜——陶天功也巴不得全揽了这活计,也让村里看看他的本事。因为云夕的功劳,陶天功甚至将她计入了村里的大事记。这就意味着,只要阳河村还在,那么云夕所做的事情就不会被人给遗忘。

杜家等完全搬到城里后,选了个日子摆了几张酒席作为乔迁酒。

住在城里也的确是方便了许多,开店都可以晚起了。

不过云夕也逐渐开始放手店里的事情,转交给云瑶和阿玉,自己则在家里侍弄花草,或者是去指点一下曾赋的武功,每隔几天就去庄子上一趟。

现在竹子清脆幼嫩,正是制纸的好时机。不过一个冬天过去,庄子上的人孩子和妇人又多了不少,原本人手不足的窘境也缓解了不少。这其中一部分是因为万事屋接的业务遍布全楚州,走北闯南的,听过的不平事自然不少。

一般会选择背井离乡,跟着他们这群陌生人一起过来的,无一不是山穷水尽到了极点的人。

因为将店铺的事情都交给云瑶和阿羽的缘故,云夕索性从自己的那分成中,拿出一成给阿玉,三成给云瑶。只是这份额是私下给阿玉的,以免传出去惹出事端。

云夕倒不是不信任店里的女孩子,而是担心吴家人知道后,又跑来缠着阿玉不放——以吴家的脸皮厚度,绝对干得出这种事。就算有那断绝文书的声明在,终究还是麻烦。吴家现在过得可不算好,吴老娘每日奔波于儿子的婚事,偏偏经过云夕她们先前的宣传,整个凤凰县都知道他们家是怎么回事,哪里有好人家愿意嫁过去。愿意嫁的,吴老娘又看不上。再加上吴家的田地也卖的差不多,先前又借钱还云夕,导致生活质量一下子下降了不少。若不是云夕对于这群人还有点威慑力,只怕他们早找上门了。

阿玉心知这是云夕的好意,心中感激的同时,对待串串香店和火锅店越发得仔细谨慎了。

云瑶同样如此,她甚至已经开始琢磨起了去洪山县开分店的事情。洪山县就在凤凰县的隔壁,坐车过去,也就是半天时间。

既然要开分店,那肯定是得进行实地的考察。

虽然说云瑶现在身手不错,但是云夕肯定不放心她自己一个人过去,万一不小心着了一些下作的手段就不好了。她也不会打击云瑶的积极性,从万事屋中抽调出三个身手不错的人陪同云瑶一起出去。这几人都是对于出门很有经验的人,有他们在,自然就平安无事。

第一次在云夕不在的情况下,出远门,云瑶很是激动,一个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却还是神采奕奕的样子。

因为她去的地方就在隔壁县,所以杜家的人都不太担心。

考察店址,一般情况下,花个两三天就可以了。

云夕怎么也没想到,云瑶这第一次出门,就真的出事了。

四个人一起出发,回来的只有三个人,少的那人正是云瑶。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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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云瑶受困,仗势欺人

云夕看到这几个人身上都带着不小的伤口。心中愧疚、气愤、紧张皆有之……

尽管心中再焦急,云夕还是勉强维持住镇定的神情,“云瑶到底怎么了?”

这趟带头护送云瑶出去的就是王大柱,王大柱也是赖三最信任的人,相识十多年,不存在被别人收买的情况,应该说三个人都是赖三可以托付生死的好友。

王大柱眼睛发红,“都是我不好。我们到了那洪山县后,恰好有一个手下告诉我们,他找到了姑娘您想要的那硝石。云瑶听说后,就表示也要过去帮忙。”

王大柱紧紧咬着下唇,“结果等我们过去以后,却没想到那是一个有主的硝石矿。”

“不对。”云夕冷斥道,“硝石矿这种东西都被朝廷看守着,方圆三里内禁止入内。你们看到了士兵守着,根本不可能过去。除非那是私人矿……”

云夕心中一凛,硝石这东西可是火药的必需品。朝廷是禁止私人拥有这种矿的,对方却将这矿掩藏住,不上报到衙门,实在居心不良。她脑洞更大,直接往造反这一块想去。

想到这点云夕心中越发焦急,若是被卷入这种事的话,云瑶该怎么办?

不能急,越着急越救不回云瑶。

云夕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脑袋飞速地流转,不让自己去思考云瑶已经消失在眼前这个可能性。

她看向王大柱,“你们怎么回来的?”云瑶的武功比他们三人更好,轻功更是云夕特地调教出来的,王大柱等人也拍马难追。只是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王大柱三人都回来了,云瑶则反而被抓住了。

王大柱捶了下脑子,“云瑶姑娘自己选择留下断后,以此换得我们逃出。”他顿了顿,说道:“那矿的主人,云瑶姑娘似乎认识。我听到她叫他邓长明。”

邓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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