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绒的质感,让他整个人都流露出一种想让人拥抱的温暖。
骨节分明的掌心握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奶茶。
擦肩而过的时候,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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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寂然满意的看着屏幕前的文字,第二天一早,便急匆匆的走到红绿灯旁边等着。
清晨的早上,风吹得他脑袋有些疼,周围雾蒙蒙的,好像随时要下雨。
当绿灯亮起的时候,陆寂然四处张望着,依旧没有发现纪言恺,难道他写得不够走心?
陆寂然站在马路中间,一阵汽车的鸣笛声,他这才慌乱的奔跑着。
慌乱之间,陆寂然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他刚准备叫住他,可是纪言恺已经朝着他相反的方向走了。
远处的男人一身毛呢大衣,越行越远,最后消失在人海。
陆寂然气愤的跑回家打开电脑,飞快的在电脑上留下一连串的文字:
冬日的清晨阳光明媚,那是陆寂然第二次在那个路口遇见纪言恺,距离上次第一次相遇已经过去一天,只一眼,他便记住了这个陌生人。
今天纪言恺穿了一身黑色西服,精致的黑发纹理透着几分帅气王子的矜贵气质。
陆寂然礼貌的叫住他,指着地上的一个皮夹。
纪言恺对他淡淡的笑了笑,好像春风抚过脸颊,连同寒冷的冬天都带着几分暖意。
一辆自行车行驶而过,纪言恺侧身将他搂在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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