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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九章 多用途战机(1 / 2)

短暂的情况介绍,让龙云有了一些概念,他大致明确了两个世界里的“猛龙”有何异同。

歼-10“猛龙”,成都飞机工业公司、601所推出的一型三代战机,在经历了若干年艰难坎坷的研发流程后,终于借国家增加军费投入的东风顺利投产。

和现实世界里的情形一样,早年间,在机体构型上借鉴了以色列lavi战机的一些成果,结合601所在鸭式布局上的研究积淀,“十号工程”一开始就确定了鸭式布局,初始进展却并不顺利:一方面,军方提出的技术指标与作战需求偏高,以现有技术条件难以满足,另一方面,中国在航空发动机领域长期落后,拟定为歼-10配套的ws-10迟迟无法定型,也影响了项目进度。

由于发动机的拖累,601所的原型机试飞一再拖延,甚至一度考虑复活此前下马的ws-6、甚至为歼-10安装al-21、或者其他型号的涡轮喷气发动机,毕竟战机本身再先进,没有配套发动机的话也只是停在一件地面上的摆设。

发动机的困局,再加上歼-10本身的飞控设计较为复杂,“十号工程”的曙光在中苏关系改善、军贸活动重启后才真正出现。

经过一番洽谈,借助su-27系列战斗机的引进,暂时以同期进口的al-31f发动机作为动力,结合中国国内的电子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歼-10“猛龙”才终于在近期进入第一批次量产,并开始小规模装备作战部队。

歼-10的定型投产,cac和601所自然欢欣鼓舞,不过就龙云的了解,解放军空军内部却有一些意见分歧。

作为cac数字化设计测试制造流程的第二种型号,和早先出现、主要意义在于试水的fc-1“枭龙”不同,装备大推力引擎的歼-10是一种以国内装备为主要目标的重点型号,准备用于替换数量庞大、技战术性能落后的歼-7、歼-8机群,切实提高plaaf的防空拦截能力,军方的需求原本十分迫切。

不过在进入九十年代后,plaaf得到了大量su-27sk/ubk,部队使用评估认为其已“能在相当程度上满足空优需求”,对“十号工程”的要求也随之而变。

在国内缺乏先进多用途战斗机的情况下,军方计划将原本偏重空优的歼-10修改为一种“高低搭配”的多用途战斗机,不仅能执行防空拦截任务,也要求有较好的战场遮断、sead、对地支援等能力,具体来说,就是标准向美国f-16、而非苏联mig-29看齐,这是出于新时期军事思想的一种考虑,本身也反映了中国空军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作战态势思考,应该说是可取的,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但是,计划虽好,设计时就偏重于空优作战、完全按照一架防空战斗机设计的歼-10,要满足多用途战斗机的要求却并不容易。

空优作战与多用途,看起来,似乎就是挂在什么样的弹药、执行什么样的任务这一点区别,顶多再加上不同的火控系统,实际上对战斗机设计来说却是根本的方向问题;在技术水平确定的情况下,战机整体设计必然要有一些取舍,而不可能同时满足两大类目标所需要的飞行性能与技术指标。

一般说来,面对敌国空军的威胁,防空作战的战斗机飞行性能突出,具体到第三代战机,要求机载火控系统探测距离、接战能力强大,能够执行从格斗空战到超视距拦截战的多种空优任务,而且在两者难以兼顾的情况下,设计上往往会偏重后者,即牺牲一定的机动性能来确保高空高速能力,否则难以满足防空拦截作战的需求。

而多用途战斗机呢,相对于专司空优的型号,飞行性能的要求相对要低一些,对战机操控品质、机动性的要求却更高,此外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载弹量,如此才能满足多种不同任务的武器与设备挂载需求。

对空与对地,虽然都是空中平台的作战目标,在技术水平难以两者兼顾的情况下,世界主要空军强国的策略也各不相同。

典型的如usaf,一直以来,就以专司空优的f-15、与多用途的f-16形成高低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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