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觉被照射之后,不出所料,美国人很快开启了电子对抗、并成功摆脱了龙云座机的持续跟踪;但即便如此,对破空而至的超视距导弹,也没人敢忽视,鲍威尔少校这时也顾不得什么无线电静默,他一边呼叫僚机注意规避、一边就心急火燎的呼叫“井架”,要求提供“asap(as_soon_as_possible,越快越好)”的空中支援。
眼见导弹来袭,即便雷达告警还没开始乱叫,两架f-22a还是一左一右远远分离、进入侧转规避。
这时,顾虑发动机开加力太久、会出现损伤,龙云已经后拉节流阀、将座机速度减慢到马赫一点六左右,追击者与逃跑者的距离拉近到了不足五公里;投入强袭作战前,年轻人再次扫掠周遭天际、没发现什么异状,就准备专心和“猛禽”比拼超音速机动,当然他心里清楚,倘若单纯比较谁在超音速时更加灵活,结果则毫无悬念,即便大改款的m2型机也绝不是f-22a的对手。
高空高速,美国人设计“猛禽”时的着力重点之一,反映在机动性上,就是能在马赫一点五以上时做出高g机动,这种能力显然是三代机望尘莫及的。
关于f-22a的超音速机动能力,或者说,战斗机在高速情况下的机动力,长久以来有一种误解广为流传,以为战机无法在高速情况下剧烈机动是因为结构强度不足,据此,还有人推论说“猛禽”的身板肯定很沉重。实际上,但凡有一点力学知识就知道,过载g值相等,机体的气动受力也应相等,即便受力分布会有一些差别,但总之,决定战斗机高速情况下机动能力的,主要因素并不在结构强度、而在于气动配平。
战机在大气中飞行,随着速度提升,气动中心的前移必须用平尾等手段来配平,考虑到这一些舵面也要用来做机动,那么很显然,高速时,平尾等气动面的配平负荷很重、调节余地大大受限,这时战机的机动力自然也随之受限。
具体到f-22的情况,设计时,超音速机动能力就是一项重要指标,借助总体气动设计、与额外的tvc配平手段,“猛禽”的过载包线相对三代机来说拓展极大。
这种差距,可不是靠飞行员的超卓技术就能抹平。
超音速机动能力,敌强我弱,对“猛禽”性能烂熟于心的龙云当然不会以短击长。
追击时的速度优势在一点点消失,眼见目标左右分离、隐隐有反扑之势,机动轨迹却和自己战前想象的若干方案之一几乎重合,“白色死神”就成竹在胸,先是拉杆、收油门减速,顺便进一步积累高度,在右侧敌机堪堪转过一百八十度、位于自己两点钟方向时果断开火;利剑出鞘,一枚r-77拖着白烟箭射而去,持续减速的su-27m2能量下降、占位却没有丢失,就在美军飞行员首鼠两端、最后选择反扣俯冲时,抬眼望去,一枚凌厉的r-73m又拖烟疾扑而来!
超音速机动,指标再怎样好看也罢,龙云在格斗打响的那一刻就已断定,驾驭这架“猛禽”的飞行员,不管他是菜鸟、还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显然尚未理解f-22a强调超音速机动能力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