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云窈忍着羞赧,“我自己可以,你快出去。”
眸里浮出笑,沈暮朝哄道:“好好好,我这就走。”
等沈暮朝离开,忍着羞耻,纪云窈涂抹了药膏,她又唤明绿进来服侍她。
伺候纪云窈更衣的时候,明绿吓了一跳,“小姐,您身上怎么这么多红印子?是不是屋子里有虫子?”
纪云窈低头看了一眼,“不是。”
这些红印子,都是昨天晚上沈暮朝留下的。
密密麻麻的吻,落到她的脖颈,然后又往下。
想到这儿,纪云窈脸有些热。
纪云窈身娇体软,冰肌玉骨,很容易留下印记,此刻,她身上的红痕落在细腻白皙的肌肤上,也格外显眼。
明绿越看越担心,脸一变,“小姐,是不是姑爷欺负您了?昨天晚上他对你动手了?”
纪云窈:???
纪云窈好笑地道:“明绿,你是怎么冒出这种想法的?”
昨夜是中秋团圆夜,纪云窈给明绿还有其他丫鬟放了假,早早的就让她们回房了,是以,明绿不知道昨夜的情况。
明绿又没经过人事,更是不懂夫妻间的事情,她心急地道:“您身上这么多红印子,不是姑爷动的手会是谁?姑爷看着是个翩翩君子,竟然敢欺负小姐您!小姐,姑爷下手太狠了,您千万别忍下来。”
纪云窈忍俊不禁,“不是,明绿,我昨天夜里和沈暮朝圆房了。”
明绿惊喜地瞪大眼睛,“小姐,真的吗?”
纪云窈点点头,“嗯”了一声。
“所以,姑爷没有欺负您?”明绿好奇地道:“那小姐您身上为什么这么多红印子啊?”
听到明绿的话,纪云窈不禁又想起了昨夜的事情,沈暮朝虽是文臣,但他穿衣显瘦,脱衣有肉,腰腹的肌肉劲实有力。
起初,纪云窈是难受的,但慢慢她竟然感觉到了几分滋味。
露珠在荷叶上不断的起伏,被人触/摸着,被人吮/吸着,那时,她全部的心神,被沈暮朝占据着。
纪云窈眸子微垂,“等你嫁人了就知道了。”
听到这话,明绿脸红了红,好像明白了什么,“小姐,您和姑爷圆房了,可太好了!”
恶狼没有遇到猎物的时候,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但当他捉到了小兔子,高大的恶狼仿佛拥有了无穷的精力。
尝到了滋味,接下来几天,纪云窈每天都没早起过。
纪云窈打了个呵欠,等她醒过来,沈暮朝已经上值去了。
她鼓了鼓唇,同样做那种事,怎么沈暮朝像是不知疲倦似的,她却累得要命。
*
沈将军府,裴氏送人回屋,在沈辰旁边坐下,“老爷,从宫里回来我就看你心情不好,出什么事了?”
沈辰叹口气,“没事。”
裴氏盯着沈辰看了一会儿,“老爷,暮朝那孩子,是不是在京城?”
沈辰吃了一惊,“你遇到他了?”
夫妻多年,沈辰的反常,裴氏自然能看出来,“前天我和远舟媳妇去清泉寺上香,我见到一个人,和暮朝有几分相像。”
既然裴氏遇到了沈暮朝,沈辰也就不瞒她了,“我今天也在宫里遇到了他。”
“宫里?”裴氏忙问道:“那暮朝现在是在何处任职?”
“翰林院。”沈辰思绪复杂,“你应该听说过那个连中六元的状元郎吧?就是他。”
裴氏诧异地盯着沈辰,今科状元郎连中六元,百年难遇,被赞誉为文曲星下凡,当时听到这个名字,裴氏并没有把这个下凡的文曲星和沈暮朝联系一起,她以为只是同名同姓,毕竟,沈暮朝离开将军府多年,没有将军府人力物力财力的栽培,她不觉得沈暮朝能有如此大的成就。
裴氏还是不敢相信,“老爷,你确定没认错人?”
沈辰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自己的儿子,老子能不认识?”
时隔多年,父子相见,他的儿子金榜题名,风头无两,可沈暮朝仿佛不认识他这个人似的,从他身边过去没说一句话,这让沈辰心里难受极了。
沈暮朝是沈辰和前任妻子的孩子,而他和裴氏生的儿子,明明和沈暮朝年纪一般大,却方方面面比不起沈暮朝,文不成武不就,每日以药汤为伴。
在宫里遇到沈暮朝的那一刻,沈辰突然很后悔,当成他就不该与沈暮朝的母亲和离,不该让他们母子离开,这样,沈家也能后继有人。
裴氏脸色讪讪,观沈辰的态度,越发让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她一定得找神医给自己的儿子看病。
在边关的时候,沈辰虽然是个大老粗,但对他们母子很是关怀,可到了京城,沈辰只见了沈暮朝一次,就对她不耐烦了。
说到底,沈辰还是嫌弃她的儿子身子骨不中用。
裴氏花了重金寻名医,过了段时间,还真让她寻到了。
一位神医给沈远舟把脉后,称沈远舟并非无药可医,只要能以血缘兄弟或姐妹的心头血为药引子,吃上七七四十九天,便可药到病除。
神医还说,他用这样的法子救活过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