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晚清面上露出笑,对着孙仲文感激一笑,又看向沈暮朝。
她自觉右脸更好看,把右脸偏向沈暮朝,“多谢两位公子好意,妾身刚来京城不久,今个更是第一次来百味楼,还不太熟悉这里的情况。”
孙仲文接过话,“夫人是第一次来?那还是坐马车去医馆吧,暮朝说的对,百味楼前头就有拉客的马车,价钱也不贵,就十几个铜板。”
裴晚清不同意让伙计送她去医馆,目的是让沈暮朝用马车送她,借机点明自己的身份,和沈暮朝相认,从而和沈暮朝产生联系。
这样,她所有的举动和意图都不会太突兀,可惜,沈暮朝不给她这个机会,裴晚清只好放弃这个打算。
裴晚清点点头,佯装要离开,突然,她看向沈暮朝,面上露出恰到好处的诧异,“你是暮…暮朝表哥吗?”
听到声音,沈暮朝眸里浮出一抹诧异,他转头看过去,面前女子有几分眼熟,“…晚清?”
裴晚清惊喜地道:“是,我是晚清,暮朝表哥,真的是你!”
多年不见,今日在百味楼遇到裴晚清,出乎沈暮朝的意料,观裴晚清的打扮,已经嫁过人了。
和沈暮朝偶遇,裴晚清看起来非常欣喜,“暮朝表哥,我们八/九年没见过了,我以为这辈子都见不到你了。”
“表哥?”孙仲文吃了一惊,“暮朝,你和这位夫人是亲戚?”
当着裴晚清的面,沈暮朝不好驳她的面子,只是道:“很多年没见过了。”
想着沈暮朝和裴晚清是熟人,孙仲文道:“这样啊,暮朝,那不如你送这位夫人去医馆?”
沈暮朝只好向同僚赔罪,先一步离开,送裴晚清去了医馆。
出来百味楼,趁马夫拉马车过来的时候,沈暮朝找了辆马车,对着裴晚清道:“你是自己一个人过去,还是让那个伙计和你一起?”
裴晚清有意表现自己,“暮朝表哥,我一个人就行,这些伙计谋生也不容易。”
沈暮朝颌首,对着拉客的马夫道:“劳烦把这位夫人送到附近的医馆。”
裴晚清稍稍攥紧手里的帕子,方才沈暮朝不愿意送她去医馆也就罢了,明明她已经和沈暮朝相认了,沈暮朝还是不愿意让她坐他的马车。
裴晚清道:“暮朝表哥,你不去吗?”
“你要是不去的话,我没来过这里,我还是回去再处理这些烫伤吧。”
话虽这样说,话音落下,她又“哎呀”地痛呼一声,捂着手背。
百味楼在街市繁华之地,附近不远就有医馆,裴晚清若是不说这么多没有用的话,早就到医馆了。沈暮朝道:“你上车吧,我会去。”
说话的功夫,沈府的马夫也拉着马车过来了,“大人,请上车。”
裴晚清目光闪烁了下,“暮朝表哥,我坐你的马车就行,另外再找辆马车,太破费了。”
沈暮朝淡声道:“无妨,不过十几个铜板。”
裴晚清不死心,还想开口说话,沈暮朝打断她的话,“快上车吧,马夫会把你拉到医馆的,我随后就到。”
话音落下,沈暮朝掀开车帘,上去马车。
见状,裴晚清攥着手帕的力道更大了些,不甘心地上去了另一辆马车。
车上只有沈暮朝一个人,可沈暮朝怎么也不同意她坐上去,甚至花银子特意给她另找了一辆拉客的马车。
这位多年不见的暮朝表哥,看着温煦儒雅,可裴晚清觉得,沈暮朝比当年在沈府的时候还要难引诱。
作者有话说:
第64章 早死小娇妻的六十四天
医馆的老大夫查看着伤势, “烫伤不严重,抹些药膏,这段时间不要沾水。”
裴晚清不着痕迹把右臂往前递了递,“大夫, 可会留疤?”
老大夫又仔细端详几眼, “应当不会。”
腕间的袖口被拉上去,半遮不遮, 老大夫眼尖, 看到了裴晚清手腕间的疤痕。
疤痕形状丑陋可怖, 老大夫忍不住道:“裴夫人, 你年纪轻轻,为何身上这么多疤?老夫瞧着,像是烫出来的伤疤!”
裴晚清一惊,像是被戳破了丑事似的,她脸色越发苍白,急忙缩回手, “没…没事。”
沈暮朝在一旁站着,闻言, 目光落到裴晚清的手腕间, 从他的角度,也可以看到裴晚清腕间那歪歪扭扭的伤疤。
不仅有伤痕,裴晚清的神色也十分憔悴, 沈暮朝想, 若只是单纯烫伤,裴晚清不至于白着张脸费心遮掩, 不愿意被人看到。
从医馆出来, 裴晚清情绪平静许多, 她一个字都没有提为何自己身上有伤疤,而是与沈暮朝聊起了近况。
裴晚清小女儿似的笑起来,“暮朝表哥,今天能遇到你,你不知道我有多么高兴!”
两人之间隔着一人宽的距离,许是男子和女子不一样,在百味楼偶遇裴晚清,除了最初的意外和几抹对往日时光的恍惚,沈暮朝并没有太多情绪,他薄唇轻启,“你是要回府,还是要去其他地方?”
裴晚清尽量让自己的语气轻快起来,像年幼时那样天真,“我要回府,不过,多年不见,暮朝表哥你不打算和我叙叙旧吗?”
沈暮朝没有离开西北的时候,与裴晚清同在沈府待过几年,但当时他是沈府的大少爷,裴晚清是裴氏的娘家侄女,虽然因为一些事情,两人的关系不似他与裴氏那样紧绷,但也没有多少旧可以叙。
去到青州的这几年,沈暮朝更是没有听过裴晚清的情况。
裴晚清的衣着打扮,明显和京城时兴的样式不一样,看来刚来京城不久。
沈暮朝道:“你来到京城,是在沈府居住?”
听到“沈府”这两个字,裴晚清看了沈暮朝一眼,仿佛担心沈暮朝会不高兴,见沈暮朝面色如常,她这才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