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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九章 移民屯边(1 / 2)

毕余同身为帝国总理大臣,自然是不甘心郭龙云把全部风头抢了去,甚至有和他相提并论的趋势,这搞工业他是不在行,但是身为一个传统儒家出身的官僚,毕余同在其他方面的能力却还是勉强可以的。

尤其是农业民生事务上,毕余同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帝国这两年来一边打仗一边恢复已占领地区的民生,这些都是细致而繁琐的工作,而毕余同却是一直主导着这些工作的进行。

玩工业他不在行,但是不代表他没有其他过人之处,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一直被林哲放在内阁总理大臣这个位置上。

至少目前为止,林哲都还无法找到一个可以代替毕余同的人来担任内阁总理。

要担任这个内阁总理,首先一点得是林哲信任的人,而且是需要一个能够忠实执行林哲各项政策的人,然后为人处事还得圆滑,可以协调内阁各部的冲突和矛盾,维持内阁的运转,再然后这个人也得有足够的资历和威望。

至于所谓的才华其实倒是没有那么重要,因为这个内阁总理就像是一个大管家,用不着他来做什么详细事务,他只需要管好内阁各部的人完成各项工作就足够了。

当然了,尽管林哲对内阁总理大臣的人选没有多大的才华要求,但是既然能够坐上内阁总理之位的人也不会差到那里去,毕竟没有能力的话他根本就无法积累到足够的资历以及威望,是没有机会进入内阁的。

毕余同有感于郭龙云在工业经济事务上已经把他摔在了身后,而他作为一个内阁总理自然有他自己的骄傲。

刚开始几天,他就是频繁召开内阁工业经济会议,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施政措施,并且短时间内就是让司法部那边递交了编修了将近两年多的‘中华帝国民法’。

而民法对商法是具有指导作用的,比如帝国最早颁发的一部法律‘公司法’,严格算起来,公司法是属于民法的一种特别法,之间是从属关系。

现代法律体系大体上有宪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社会保障法等等,当然了这些说的都是后世的成熟法律体系。

对于当代帝国来说自然是不可能那么完善,过去的三年里,中华帝国陆续颁布了诸多法律,包括公司法、佃田法、税法等法律,但这些法律都是属于某个大框架下的细节法律,目前都是以行政条例来执行的,真正的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等成体系的法律却是尚未颁布。

只是毕余同现在已经等不及了,他迫切的希望用一个大项目来提升自己在林哲心中的地位,而刚好司法部那边的官员们历尽两年辛苦后,终于是在大清律例以及泰西诸国的法律体系里编好了属于中华帝国的民商法。

所以毕余同就是迫不及待的拿了出来!

当把看着林哲在这份民商法上签字自己的名字,该盖上国玺的时候,他终于是觉得自己找回了自己的存在价值。

当然了,这部民商法的正式颁发还不够,他还需要更多!

所以他转头又是向林哲提交了一份关于移民屯边的方案!

“如今东北以及蒙古地区频繁遭到俄罗斯人的侵扰,虽然我军将士作战勇猛,已经数次挫败俄罗斯人的阴谋,但北部边境人口稀少依旧是难以彻底控制北部边境的主要困难。

而东北一地虽然苦寒,但是地形平坦,土壤肥沃,如果加以屯垦至少可以安置民众千万之多。

同时山东、直隶、河南、山西等省是人多地少,诸多民众无地可种,食不果腹,如能把这些身份的无地农民牵往东北一带屯垦,不仅仅可以解决当地人多地少的问题,而且也可以充实东北地区的人口,有效控制边境地区!”

毕余同自己在那里说着的时候,林哲也是有些惊讶,这个毕余同的脑子倒是活络的很,竟然能够想到开发东北这上头来。

这倒是和林哲想到一块去了!

林哲身为后来者,自然是知道后世的东北乃是一座巨大的粮仓,同时还是具有重大战略价值的重工业基地。

东北不仅仅有平坦的地形,肥沃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同时还有大量的煤炭、铁矿以及其他金属资源,这些资源也都是较为容易开发的,所以该地毫无疑问是中国工业化的一个重要战略基地。

不过受限于东北地区人口实在过少,不管是大规模的开发农业资源还是说进行矿产的开发都有相当难度,所以林哲过去一段时间里一直也没有具体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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