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身在美国纽约的周索泉就是得到了国内的电报,上面说国内已经授权他和美国方面进行出售1858年型林德步枪的相关谈判。
但是电报上,外务部还要求他尽可能的争取美国人采购他们的库存的米尼步枪,那可是有十几万支的退役库存啊,能卖出去一支是一支,总比烂在仓库里强。
同时也希望他能够向美国推销国内的其他一些军械等相关产品,并且还附上了一份产品目录名单。
其中有金陵兵工厂出产的前装线膛铁铸火炮,林德机器厂的大口径后装线膛炮、上海造船厂的铁甲舰等等。
带着国内诸多国防工业厂商的期盼,周索泉再一次找上了约翰等负责美国北方政府军军械采购的美国军政要员们。
而得知中国愿意出口1858年型林德步枪后,约翰等人是笑容满面,甚至对周索泉提出的捆绑销售也是不反对,直接就是答应了下来。
所谓的捆绑销售就是,美国北方政府如果要采购1858年型林德步枪,就必须同时采购1856年型米尼步枪或者火炮甚至战舰。
总之就是1858年型林德步枪不单卖,要采购的话你得把中华帝国其他一些没有太大竞争力的军械一起采购。
双方达成了初步采购意向后,很快双方就是有人进行了相关的详细谈判!
五天后,双方的谈判团队达成了协议并签订了采购合同,当然了这份合同并不是双方之间的官方合同,而是一份美国的‘纽约远洋贸易公司’和中国的‘上海纺织公司’签订的商业合同。
美国的这家贸易公司自然是官方背`景,其主要使命就是为北方政府向全球采购各种战争物资。
而中国方面之所以选择上海纺织公司,是因为这家企业乃是皇室产业里头唯一一家具备远洋贸易能力的的企业,皇室产业那么多企业里头甚至可以说中国诸多企业里头,只有这家公司在美国纽约设立有分公司,签约比较方便,要不然的话还得让国内的几家国防企业派人过来签合同,一来一往都得几个月时间呢。
而且皇室产业的企业一般都是皇室全资控股,尤其是这些国防企业基本都是皇室百分百控股,所以让上海纺织公司直接代理国内的那几家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贸易不存在什么利益分配等问题。
这份合同由于只是一份普通的商业合同,所以不存在什么乱七八糟的政治类条约条款,主要内容就是美国的纽约远洋贸易公司向上海纺织公司采购1858年型林德步枪一万支,1859年型十二磅前装线膛炮二十四门,二手的退役1856年型林德步枪三万支。
美国方面为这一次采购也是有着充足准备的,生怕中国方面糊弄自己,所以特地在合同上指明了1858年型林德步枪必须是由林德机器厂生产的原版新枪,不要中国其他几家兵工厂用专利授权生产出来的劣质货。
同时关于二手的1856年型林德步枪,必须是八成新以上,保养良好,绝对不能拿那种打光了膛线的破烂来凑数。
另外一开始他们是要求上海纺织公司自行组织运输,但是上海纺织公司下属根本没有多少远洋船只,仅有的几艘还是和其他国内生丝企业合作的远洋生产,而且也是常年忙碌跑着欧洲航线,根本就不可能挪出来把这么大批的军械运往美国。
后来美国方面表示可以自己组织运输,但是价格方面必须有所优惠,同时中国方面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后两个月内准备好货物并在上海港口等待运输,然后美国方面会自行雇佣英国人的商船把这批货物运往美国。
这一份合同签订之后,国内的几家国防工业相关企业是笑的嘴巴都合不上了,尤其是林德机器厂那边,这一万支1858年型林德步枪的订单数量虽然不算算多,他们全力生产的不用两个月就能够生产出来。
但是利润比军方一年的订单要高!
帝国陆军早年对1858年型林德步枪的采购价比较高,但是最近两年随着这款步枪的技术成熟,产量加大,成本进一步分摊,更重要的是金陵兵工厂、长沙兵工厂、天津兵工厂也是相继得到了专利授权并生产该枪,如此进一步导致这种步枪的采购价下跌。
目前帝国陆军对该枪的采购价,根据各厂家的不同,基本维持在四十六圆到四十八圆之间,折合英镑大约也就十英镑上下而已。
然而林德机器厂生产这款步枪的各方面的成本就得九英镑左右,毕竟生产一个产品的成本不仅仅是制造成本,还有前期的研发投入,后续的技术研发更新,同时还有生产线的建设,人员的培训。
然而向美国出口的话,第一次报价直接报价十八英镑每支,后来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十五英镑成交。
要知道之前林德机械公司生产这种步枪,每支的毛利也不过一英镑左右,而现在的每支步枪的毛利一下子就增加到了六英镑,换句话说 ,同样是生产这款步枪,但是生产美国的订单其毛利是生产国内军方订单的六倍之多,由此可想而知增加的利润有多大了。
林德机器厂高兴了,其他几家兵工厂也不错,虽然他们无法拿到外销的订单,但是谁让他们技术不如人呢,不过林德机器厂的产能有限的,现在接了这么多美国的订单,自然也就没有办法继续生产军方订单了,相应的这些订单就会被国内的其他几家兵工厂分走。
而军方的几十万支步枪的订单比美国的订单更大,虽然利润少一些,但是积少成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