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血夜大荒城(九)(2 / 2)
安然落地之后,沈归便直奔大荒城府衙对面的李府而去。想自己昨日杀了一个李大可,李家上上下下,今日必然全部到齐,无暇他顾。如果再算上大荒城府衙的衙役兵丁、也一并命丧黄泉;而巡防营的将士们,又都听李明翰一人摆布的话……
那么从实际情况来说,整个大荒城内,现在正处于完全不设防的危险状态之下!
沈归蹿房越脊、没过多久,便来到了李宅以西的一间房顶。随着距离逐渐拉近、沈归的耳朵也被震天震地的白事班子,震的是嗡嗡作响。如同梁府一样、今日的李家大宅,也同样满门挂白;而院中那些李家的族中晚辈、一个个装扮成孝子贤孙的模样、正在满面兴奋地讨论着李大可的一应身后事。
比如说他压在小凤娘哪里的房契地契、比如说他那一间没挂幡子的“暗杠赌坊”、比如说那些在木里乡的大片族田、家中妻女…这一应的“麻烦事”,总得有人接手照应才是!
“分寡妇产”这档子事,那可是伤天害理的不义之举;如果放在江湖人身上,的确会惹来杀身之祸;但死者李大可毕竟不是江湖道,在大荒城这地界,律法也大不过家法!
今日负责主持白事之人,年纪大概在六旬开外。他身穿一袭青布长衫、周身上下未曾挂白,看来是李大可的族中长辈。此人与各路班头商议完毕之后,便引着李家子嗣、一起进入祠堂之中。
与庄严恢弘的闽江祠堂不同;这东幽李家的祠堂,就只是摆了若干牌位、挂了一副先祖画像的会客厅而已。沈归见众人鱼贯而内、自己便纵身一跃、轻巧地蹿上了祠堂房顶。
正所谓熟读唐诗三首、不会做诗也会偷。沈归跟着齐雁这个顶尖飞贼,见惯了大场面;就算不懂建筑的力学结构分布,至少也能凭着印象来照猫画虎、不至于干出“拆下一片房瓦、毁掉一间祠堂”的蠢事。
待所有人都入室落座之后,这位大主持轻咳几声,将屋中最后一丝喧哗平息:
“昨夜大可当值、惨遭贼人所害,杀人凶徒至今仍然逍遥法外,这笔血仇、不可不报!不过眼下大可刚走,身后事也需要族中代为料理,那么就由老夫先来抛砖引玉、简单提出一个章程,大家商议一番。大可生前留下浮财、合计约三千二百余两。我意,由族中补满五千两,交由大可的夫人,用于赡养家中老幼。至于那万余亩族田,由于其家中仅有一女,所以依照族律理应尽数收回。诸位李家子侄,可有何异议?”
凭良心说,这等做法虽有些残忍、透漏着人走茶凉的意味,但他也算是依律行事、无以供人指摘之处。但李家的聪明人心里都清楚:这李大可就是个外表忠厚、内藏奸诈之人;他打着李家的旗号外出办事多年,不可能只攒下了三千多两“碎银子”!
不问可知,这李大可在城西定有外宅、至于他生前的所有“积蓄”,也一定都藏在了那间外宅之中。
对于李家人来说,大荒城本就没有秘密可言。李大可的外宅在哪,也算是人尽皆知的事。可以想象得到,只待今日宵禁以后,李家的叔伯子侄们,一定会在李大可的外宅重新聚首。
那些关乎于场面上的事,李家人从来不会落人话柄!整整一天的时间,李家大宅的流水席就从未间断;前来吊唁的人更是天南海北、五行八作,沈归甚至还在其中看见了两位熟人:一位,是渡过自己一程的船工,也就是小黑子的心腹;而另外一位,则是小凤娘的贴身丫鬟,名叫喜鹊。
这一棚白事,从清晨持续到了黑夜;只待宾客散尽之后,所有的李姓人也分批次离开了李家大宅。在房上刚刚睡醒的沈归,也跟着那位声望颇高的主事人,亦步亦趋地来到了西门大街。
只怕就连这位主事人也一样没有想到:直到自己抵达之时,眼前这座李大可的外宅,竟然会是人声鼎沸、络绎不绝的景象!甚至就连在城北卖“鬼面”的汪老头,都临时把面摊支在了城西……
就在这位主事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个细节:早上好像是有位支客告诉过自己:小凤娘的丫鬟喜鹊,递来的白包,里面连半张银票都没有,只包了十张白纸!
原来,这十张白纸,竟不是为了羞臊李家的面皮、而是代表着城西小凤娘、奉上了十天的“真空期”!也就是说,至少在这十天之内,李家人在城西的大小活动,都不会被视为踩过了线!
既然小凤娘保持缄默,那他们的行为也再没了顾及,当即便撒出了无数家丁奴仆、准备给李大可的外宅进行一番大肆修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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