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九十三汪兆铭叛国(2 / 2)

加入书签

但是长沙的情况却完全不一样。

民国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武汉沦陷。武汉会战失利后,武汉的机关、工厂,以及大批难民和伤兵涌入长沙,使当时三十多万人口的长沙骤增至五十多万。加上以前长沙作为京沪之役、南京保卫战等会战的后方,长沙已经积累了许多战略储备,商业也很繁荣。但长沙有限的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根本难以承载如此大量的迁入。

十一月八日,倭寇攻入湖南北部,并轰炸了长沙和衡阳。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日,临湘、岳阳接连失守,中日对峙新墙河,长沙的局势十分严峻;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倭寇很快就要攻打长沙了;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我陪同校长在侍从室向湖南省主席张治中将军发布电令:“限一小时到,长沙张主席。密。长沙如失陷,务将全城焚毁,望事前妥密准备,勿误!中正文侍参。”

这是我亲身参与的事情,这也是面对着倭寇即将进攻长沙而长沙不保的情况下我们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不让倭寇得利的事情,虽然我很痛心,但是也不得已而为之;具张治中将军事后的电报显示,张治中将军在接到校长的电报后随即召集长沙警备司令酆悌、湖南省保安处长徐权,要求他们立即拟出焚城计划。十二日下午四点左右,酆悌、徐权送来了焚城计划,张治中将军在核定计划时指示:“第一,必须在我军由汨罗江撤退后,等待命令开始实施;第二,举火前必须放空袭警报、紧急警报,待群众离家后方可执行。”

但是十一月十三日,张治中将军接到副官报告:“城内很多响声,已经起火。”张治中将军开始电话还打得通,后来就打不通了。调查显示,原来正巧当夜有一所兵营失火,是长沙警备司令部、长沙市警察局和警备二团误传倭寇已至,仓促放火,并且没有发警报!这时候,倭寇离长沙还有二百多里。况且,长沙周围驻扎着十多万国民革命军正规部队严防死守,要想突破防线并非易事。所以校长虽然在白天下达了准备毁城的文书,但并没有正式下达毁城的命令。

而让长沙当局如此紧张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失火事件,十一月十日倭寇攻陷湖南之岳阳,两天后,十二日当天倭寇向岳阳以南离长沙还有二百五十里的新墙河进犯,结果因为当时国军通讯困难,译电员竟将前方电讯漏一“墙”字,致将“新墙河”变成离长沙仅有十二华里的“新河”!首先获得此讯息的长沙民兵自卫队,在没有得到指示的情况下,加上军营失火,竟然擅自放火!

城内警备司令部见城外起火,以为是信号,便全城放火,消防及警务人员见状也已撤离长沙,早前为了实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车也把水放了,换成汽油。于是张治中将军发现后,大火已无法扑救,只能宣布弃城。最终造成文夕大火惨案;长沙大火延续五日五夜,始自行熄灭。大火首先从省政府和警察局等重点部门点起,然后点燃学校、医院等单位,最后挨家挨户放火,许多人还在梦中已葬身火海。一把大火把绵延几公里的长沙古城烧为灰烬。

事后预估损失,三万多人在大火中丧生,包括四千余伤患官兵。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房屋被烧毁,共计五点六万余栋。大火造成经济损失十多亿元,约占长沙总值的百分之四十三。政府机关被烧毁的有省政府、民政厅、建设厅、警察局、警备司令部、省市党部、保安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电报局、电话局、邮政局、市商会、中央通讯社、中央广播电台和在长沙各家报馆等大部或全部建筑;被烧毁或大部烧毁的学校或教育机构有省立湖南图书馆、湖南大学、明德中学、岳云中学,楚怡工业学校、兑泽中学、第一师范、南华女中、明宪女校、妙高峰中学、省立长沙高级中学、民众教育馆等三十一所。

校长与我于十六日晚间到达长沙,亲睹长沙劫后惨状,等到了陈诚将军、张治中将军来见时,校长凄然的说道:“长沙焚毁,精神上之打击,千百倍于战败之痛苦,可耻可悲,莫此为甚。”中央政府为查究责任,特设军事法庭于二十军军部,派贺国光为审判长,拘押长沙警备司令酆悌、警备二团团长徐琨和长沙市警察局长文重孚三人于军部特务排。十一月十八日,审判结果,酆、徐、文三人均处死刑。张治中将军撤职查办,讵经人斡旋,调军事委员会政治部主任。

当然仅仅一个长沙大火虽然悲惨万分,引的民怨沸腾,却还不足以比拟之后发生的事情;十二月二十二日,校长正在桂林行营,行政院副院长张群发电报给校长,告诉校长,突然不知汪兆铭及其妻陈壁君之下落,与此同时消失的还有陈公博,周佛海,陶希圣以及曾仲鸣等人,顿觉事态严重,于是立刻电告校长,所能追寻到的就是此前汪兆铭于十二月十九日曾经申请护照。

这下子事情大条了,堂堂国民党副总裁,行政院院长汪兆铭消失了,这是何等的大事情?

但是校长决定低调处理,以免动摇抗日阵营,甚至电告香港的大公报报人张季鸾不要骂得太凶,以至于汪兆铭没有退路,铁心跟着倭寇走;同时急电汪兆铭,希望他迷途知返,并且得知了汪兆铭此时正在越南的河内,他是从重庆出发,经云南昆明进入河内,据此我曾经向校长进言,要校长注意龙云主席,这件事情,和他也许有关系。

但是汪兆铭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十二月二十九日,汪兆铭发出《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和“艳电”(二十九日电报代码为“艳”)。电文称: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尊重中国之主权”,能使中国“完成其独立”,以“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这样做“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

这封电文一发出,立刻引起了轩然大波,这就意味着,汪兆铭正式脱离了抗日阵营,投入了倭寇的阵营,成为了一个可耻的汉奸!一个千人弃万人骂的汉奸!

民国二十八年一月一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委会临时会议一致决议,开除汪兆铭的国民党党籍和一切公职,并且宣布汪兆铭为“民族之敌”,当“遗臭万年”。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