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8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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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这里度过的13天日夜如同书页翻飞,向前合拢,他伸出手想要抓住那些回流的时间,却根本无济于事。

他再一次回到了刚刚抵达这个宇宙的时间点。他再一次在那条花园的走廊里,看见了一个哭泣的罗夏。

时间第二次重启。

他痛苦地在这个哭泣的罗夏前蹲了下来,他在另一个维度拥抱他的星星,心痛得都快要发疯,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罗夏?

为什么从来不告诉我,你拥有一个这样的过去?

他一声声地问着罗夏,问着这个一无所知的小皇子,他用手指帮他擦去脸上的泪水,恨不得就这样把罗夏从这里带走。

小罗夏感觉到了有人在擦他的眼泪,却只能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对他来说空无一人的四周

时间第三次重启。

当克拉克第三次来到这座花园的时候,他直接把罗夏抱了起来。

他不想再相信曼哈顿博士所说的一切,他怎么能无动于衷地就这样在旁边看着,罗夏经历这该死的命运?

那是他的罗夏,他的生命,他怎么能容忍,别人这样对待罗夏??

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他无法忍受这一切了,他要把罗夏从这里带走,他要带着罗夏离开这个宇宙,他要带着罗夏回地球,他是克拉克肯特,他是超人,他已经战胜了一整个宇宙,只要他想,他一定可以战胜那个无形中的,所谓命运。

他用了他迄今为止最快的速度,超越光速,超越时间,带着罗夏打破宇宙的缝隙,在1皮秒的时间抵达这个宇宙的尽头,可就在他即将穿越宇宙的时候,那时间的洪流,已经在一次蔓延到他的脚底。

整个宇宙都在拆分、破碎、变成一条条的记忆裂痕,他被时间流冲刷,他被分解,他眼睁睁看着罗夏消失在他的手中,命运就这样在他面前带走了罗夏,甚至没有留下一点光芒

时间第四次重启。

时间第五次重启。

时间第两百三十次重启。

时间第一千八百二十一次,重启。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昨天吹牛说我要天天日万了现在开始的,就是这篇文从头到尾的核心剧情,我所有从一开始写过的内容,都会在这里作出解释。我本来以为我会写得很快,但实在没想到会这么棘手,在这里其实挺难处理的,时间是最难写好的地方,而且事关重大,要把前面埋的坑都填满,再加上有宝贝留言说没看懂,所以我要好好梳理一下怎么表现这段剧情。明天我一定会多更点的,今晚我躺床上好好想想怎么写!

希望看到这里的宝贝能多多留言,留言越多更新越多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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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莫比乌斯之环

他第一千八百二十一次来到哭泣的罗夏面前。

这个人间之神, 终于意识到,即使他的速度能快过光,即使他已经成为了宇宙中最强大的存在, 他也无法,从时间中把罗夏带走。

时间会在任何一个地方追上他, 时间会吞噬、覆灭、重组宇宙中的每一颗粒子,从宇宙爆炸到宇宙覆灭的每一秒种, 所有发生的一切, 都已在时间里提前编演。

万物都存在于时间之中,他的这一刻是时间中写好的剧本, 他的前一刻是时间中写好的剧本,他的下一刻,也早已写在时间的剧本上。

所以他只能,一次次地看着罗夏走向注定的命运,却不能改变任何命运的走向,甚至他还要亲手一次次地在重启中将罗夏推向深渊。

这才是时间, 最终审判他的无期徒刑!

宇宙历767年, 经过一千八百二十一次身体的撕裂与重组,他在他哭泣的小小星星身边,间隔着世界上最短, 也最遥不可及的距离,绝望地用颤抖的手,虚虚抚摸小罗夏的面庞。

罗夏

他用饱含痛苦的声音,轻轻喊出一颗星星的名字。

时间甚至早已编写好他的每一个动作。

宇宙历767年, 他陪伴罗夏生活在新厄斯皇宫,他因为新厄斯皇帝对罗夏的虐待而重启时间五千六百九十三次,因为罗夏而哭泣而重启时间两千四百五十次。

宇宙里768年, 他依照命运的剧本,在皇宫侍卫的轮值房里,按下立体漫画投影仪的按钮。

这是一本早已过时的漫画,它的初稿付梓在人类还未移居太阳系外之前的旧地球,现在的新厄斯人少有人还会喜欢类似题材的漫画,只有一个从没有见过漫画书小皇子,把它当成了命运赠予他的礼物。

小小的罗夏好奇地躲在桌子底下,看完了整部漫画。

漂亮的蓝眼睛里光芒闪烁,虹膜上,倒映出一颗金光灿灿的风中落日。

漫画里大都会温暖的、橘黄色的夕阳下,一个穿着蓝色战斗服的男人,温柔地抱起一个他历经艰险,才从宇宙中救回来的小女孩。

他不会因为在同一时刻还有更严重的灾难,而放弃她的生命。

他不会因为一路上有无数强大的敌人、无穷的拷问,而放弃她的生命。

他不会因为即使最终拯救出她的代价是要求他付出一切,而放弃她的生命。

对他来说,当他踏上寻找她的路途时,她就成了他的意义所在。

他就是那颗,永远燃烧着的,将自己的光芒照耀向每个人的太阳啊。

小罗夏羡慕地翻着立体漫画,一遍又一遍,几乎不知疲倦。

他年幼的心灵仿佛受到触动,似乎他就是那个被超人历经千难万险、穿越重重宇宙来拯救的孩子,肉乎乎的手指摸索着那个名字,尝试着念出它的发音:酥酥、酥皮!

而那个历经千难万险、穿越重重宇宙、重启上万次时间才来到这一刻的他身边的超人,正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深情地凝望着这颗小小的星星,给予他全宇宙最温柔的一声回应。

罗夏从这天以后,终于找到了他至今为止人生中最大的乐趣。

他鼓起勇气,向周围的成年人提出请求,想要购买一批他喜欢的漫画书。

侍者们于是无比惊讶地为他购置了第一批漫画。

漫画里那些瑰丽曲折的冒险故事完全把罗夏吸引了进去。

他没日没夜地看起了漫画,每天没事就捧着他的立体漫画书,躲到他的秘密花园里,参与那些超级英雄们的故事。

看到紧张的最后决胜时刻,他会小声惊呼,看到好玩的片段,他会开心地咯咯直笑,看到悲伤的故事发生,他会难过好几天,蓝眼睛里都没了亮光。

他还慢慢地,学会了拼读他们每一个人的名字。

克拉克肯特、布鲁斯韦恩、史蒂夫罗杰斯、托尼斯塔克这些超级英雄的名字由拗口的古英语组成,他先是磕磕绊绊地学会了念,后来学着写,第一次在白纸上认真地用英语字母,誊抄着克拉克肯特的名字。

他把这行歪歪扭扭的英文反复擦去,最后总算满意地写出了还算工整的字体。他满心欢喜地把白纸叠起来,藏在枕头下,甜甜地睡着了。

这是他的他的酥皮呀!

他并不知道。

就在他的不远处,他心心念念的,最喜欢的超人,正流着泪,伸手替他挡住了一抹刺眼的灯光。

克拉克从没想过,原来罗夏在这么小的时候,就已经记住自己的名字。

他没有想过自己会在罗夏的人生里留下这么多痕迹,早在他意识到之前,早在他以为的,他和他初遇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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