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宛瑜一拍桌子,夸张道:“可不是吗,浑身重担都卸下来了,感觉像解决了人生大事,现在给我个窜天猴,我就能上天。”
云姝被她夸张的表情逗笑了,唇角微微弯起,拿着勺子的手纤细修长。
丁宛瑜呆了下,云姝戴着帽子和墨镜,但稍微脑补一下她以前对自己微笑,神思就变得恍恍惚惚。
“宛瑜,宛瑜——”云姝伸手在好友面前晃了晃,“再不吃,冰淇淋就要化掉了。”
丁宛瑜回神捂脸,就算已经同班三年,她还是会沉醉在那份美貌中。
世界上怎么就有人能长得这样好看。
店内排队的顾客也在偷偷看这边,小声和身边人交流,坐在窗边的女生身姿优雅,气质出众,肌肤比雪还要白,轻而易举就能吸引他人的目光。
连工作人员都会偶尔瞟向这边。
丁宛瑜淡定无比,云姝上学时碰到的情况比这要疯狂很多倍。
两人吃完冰淇淋,打算去商场逛逛,路上经过一个书店,丁宛瑜随意一看,眼神定住,很快燃起灼灼火焰。
“我追的小说居然出版了!我居然不知道。”丁宛瑜拉着云姝就往书店里跑,目的明确地在一个书架前停下。
一整排书架封面都花花绿绿,分辨不清。
丁宛瑜踮起脚拿到中上排的一本,翻来覆去看了好几眼,确定没开封的书就是之前追的小说后,直接带到柜台去结账。
云姝好奇道:“什么小说?”
刚才扫了一眼,好像看到封面上有很多动物?
人对于宣传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有出乎意料的热情,丁宛瑜也不例外,话夹子打开,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说到口干舌燥,中间还喝了半瓶水。
“它是一本现代都市妖怪小说,也不对,不能说妖怪,应该说是有着妖怪血脉的人类在社会上生存的故事,女主角原来是个普通人,十八岁那年意外激发血脉,从此进入里世界。”
“女主挺惨的,从小就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人喜欢她,也没有朋友,孤孤单单一个人,进入里世界后,又因为拥有的是灾兽血脉,同学们都很排斥她。”
“不过女主是个坚强的人,最后凭借努力获得了大家的认可,挫败邪恶组织的阴谋,成为强者,小说节奏安排挺不错的,我那时候天天在后面追更,唯一烦人的是女主的爱情线非常模糊,我愣是没找出来谁是男主,好像谁都可以,又好像谁都不是。”
“我看一下作者的微博。”丁宛瑜打开手机搜索,“好家伙,出版书上还多了番外,不知道会不会有女主的感情箭头,我可是买了股的。”
因为情绪亢奋,丁宛瑜又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剧情,时不时发表一下自己的点评,颇有指点江山的气势。
云姝在一边安静聆听,配合好友点头。
倾诉欲得到完美发泄,情绪冷静下来后,丁宛瑜终于想起一个可怕的事实,云姝没看过小说,很有可能对她说的内容不感兴趣,也就是说云姝忍着无聊听她说了一大堆无用的话。
天崩地裂也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心情。
丁宛瑜愧疚道:“抱歉,让你听了这么久的废话。”
云姝眼眸弯起:“没有呀,虽然我没看过,但听你说也很有意思,那是一个精彩的故事。”
丁宛瑜泪流满面,怎么有人这么好看,性格还这样好,这是什么神仙大美人。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倾诉,倾诉苦难,倾诉烦恼,倾诉喜悦,很少有人愿意坐下来静静聆听。
因为云姝的话,丁宛瑜又买了一本同样的小说,送给云姝,想要与她分享自己喜欢的故事,“等你看完之后,我们再一起讨论。”
云姝道:“好,我回去再看一遍。”
夕阳西下时,两人走出商场,笑着分别。
回到家里,云母已经做好晚饭,招呼女儿快点进来,“饭菜上桌了,洗个手就过来吃饭。”
“马上就来。”
坐在沙发上的云父收起报纸,乐呵呵道:“今天出去玩的怎么样?有没有好好放松?喜欢的衣服都买了吗?”
云姝放下逛街时买的东西,欢快道:“玩得很开心,我去了好多地方,喜欢的东西也买了。”
云父看到透明塑料袋的书本,惊讶道:“你还看小说?”
他之前都没见过。
云姝道:“之前没看过,这是宛瑜送给我,说是很好看。”
未开封的小说被拿出来放在茶几上,云父看见书封面后,纳闷道:“你们看的是动物世界?”
云姝正在喝水,闻言差点呛到:“不是,哪有动物长这样的,是一本都市玄幻小说。”
云母端着饭从厨房走出来:“好了,等会再聊,先吃饭吧。”
父女两人顺势坐到餐桌边。
被留在茶几上的小说裹着塑胶皮,封面呈黑色,上面绘着多个形状奇异的生物,或祥和,或狰狞,或威风凛凛,气势逼人,鎏金色的字体刻印着五个字。
都市异闻录。
吃完饭,云姝洗了个澡,然后将白天买的东西带到房间整理,可爱的摆饰放在床头柜,好看的丝巾挂在衣架上,小说被顺手放在书桌上。
整理完后,云姝坐在书桌前,拆开小说塑料皮,准备翻开,但看一眼时间,已经是晚上十点。
作为一个熬不了夜的人,她果断放弃看小说的念头,准备按时睡觉,小说可以明天再看。
躺回床上,和推门进来的母亲互道了一声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