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斌点头道:“我们认为人有三把火,肩头两把,头顶三把,是人三魂旺盛阳气充足的象征,若是火若了,就是阴气加重,轻则生病,重则丢魂丧魄。”
顾老说道:“其实只需统计一下就可以发现,基本上‘见鬼’的人都是神经衰弱的人。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看见鬼魂?而大部分人都看不见鬼魂呢!我说过‘鬼魂’其实是一种信号,那么这一种信号就必须要有信号接收设备才可以显示出来,大部分正常人群的脑电波活动正常稳定,就是你说的阳气充足。而另外一部分人的脑电波,也就是神经虚弱的人,他的大脑就会受到外在的一些信号波段的影响,就像电视机一样接收到一些正常情况下接收不到的图像和声音,从而产生了幻听幻觉!感觉总有一个两个的鬼魂跟着自己一样,并且在心理作用下将这种恐惧的情绪不断的扩大,你说他到底是存在的还是不存在?”
顾老这是在问我,我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说道:“可能存在,也可能不存在。”
顾老点头道:“对正常人而言,鬼魂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和它们不在同一个频率上,就和收音机调频一样;但是对于还有一类人而言,它们是存在的,并且无处不在!”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丛林道观
查文斌点头道:“顾老先生说的不无道理,说到鬼魂不得不说的就是鬼宅了,就是凶宅,这种房子通常是不能住人的,即使有人住也会经常闹凶。还有些房子原本是好的,后来死了人没有处理好,也会变成凶宅。
如果按顾老的说法我就大可将凶宅看成是一个信号中的发送站,因为阴宅的形成往往不仅仅是因为凶恶的鬼魂作祟,通常这些地方的风水也不好。
我可以理解为这类周围环境的构造,比如四周山脉走势、房屋本身的朝向、门口水流胡波、还有四周的树木石头等风水构成,这些东西在偶然或者非偶然的形成了一个信号的放大器就给这些鬼魂的出现创造了相关的条件。而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一个‘怨念’的产生就有可能将这么一个特殊的地方变成一个‘鬼宅’了。”
“差不多是这个理。”顾老满是赞许地看着查文斌道:“年轻一代学道士的不多了,像你这样虚心又不盲目的就更加少了,道教是中国老祖宗传下来的精髓,千万不要丢了,也别和迷信搞到一块儿去。”
查文斌听完欲言又止,挣扎了一会儿他还是说了,我想这句话在他心里已经压抑得很久了,他说道:“顾老先生,前阵子我们在这个村庄里发现了一种死尸,中国人叫他们僵尸,我称他们是血尸。我用道法去和它们打斗,结果显然不如小忆手上那把枪管用,我有点灰心,道教的阴阳法术在现代兵器前显得不堪一击。”
顾老一听僵尸显然来了兴趣,他说道:“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在非洲中东部的塞姆利基河发现了一个有十三个人类头骨的洞穴,这些头骨都被打得粉碎,但是头骨的牙齿很明显属于尖利的犬齿,旁边还有一堆灰烬的化石。我的朋友把这些灰烬化石带回了实验室分析,结果显示,这些灰烬都是这十三具尸体的某些部分。他们在洞穴的石壁上看到有人类轮廓的绘画,这些画被摆出一种危险的姿态,双眼则呈现出一种邪恶的凝视。而在其嘴里则是另一个人类的身体。根据这些线索,他们找到了当地部落的巫师,巫师告诉他们这些人都是一种食人的魔鬼,死后会变得身体僵硬,嗜血和凶狠,他们是被以前的大巫师打败并消灭的,你看这是不是和你说的僵尸很像?”
“吃人、僵硬、凶狠,还有尖牙。”查文斌若有所思地说道:“的确和我们说的僵尸很相似。”
顾教授接着说道:“不光如此,在1982年的埃及,一位英国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具木乃伊,就是内脏和大脑都被掏空后风干的尸体。尸体在一处打开的地穴外被发现,卷曲在角落中并且只有一部分的腐烂。有上千的抓痕散布在坟墓的每一处表面,就好像这具尸体曾试图挖出一条路出去一样。这具尸体后来被带回英国皇家医学院,经过法医的检测表示这些抓痕是在数年里由同一个体所造成的,并且就是这具干尸。”
见我们都瞪大着眼睛,顾老笑笑又说道:“伟大的航海家汉诺在航海日记里记录过到达一片受到诅咒的大陆,那里的人长牙利爪,并且昼伏夜出,刀枪不入,他的三十五个水手最终只活下来七个;还有阿富汗的亚历山大无名纪念碑,那里清晰地记录了一场人咬人后,被咬的人接着咬人的一系列连环谋杀事件;还有三千年前的努米底亚罗马军团在沙漠里遇到了至少六次被同类物种袭击的记录。诸如此类的袭击,在古代的欧洲、亚洲、中东都有记载,但是最终消灭他们的都是巫术,而非人类的兵器。查老弟,恕我冒昧的说一句,你的道行可能还不够而已。”
查文斌不再做声,反倒是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他只有二十岁出头,哪朝哪代有名的道士不都是年过半百才有了一副风仙道骨的模样,或许他真的还是太年轻吧,吕洞宾四十九岁还因为高考失败而自寻颓废呢。
上山的沿途风景是不错的,狮子峰的人迹活动也就到了水库尾巴上,这座红峰水库再往里面就是属于差不多无人区的范畴了,这里最多的就是蚂蟥和毒虫,一路走来我都被咬了几口了,现在又是雨水季节,四周都很潮湿,那人就越发烦躁。
顾老的身体还很硬朗,我这个唯一的当地人也算不得向导,只能按照大致的方向,听我爹说顺着红峰水库往里走上二十里地会有一座废弃的房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建的,还是他以前年轻的时候打猎见到过,我们决定今晚在那里过夜。
等到下午约莫四点的样子还真就到了那个地方,在一片杉树林子里远远的就看到了有房屋的踪迹。这可不比登山,爬这种野山是很累的,脚几乎就是在水里泡了一天,找到个歇息的地方自然是乐在其中,可是等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有些不对劲,这林子里时不时的就冒出个半人高的石像,有人有兽,地上还有被落叶和淤泥覆盖的台阶,这可不像是一般的山野人家。
看着那一层还带着阁楼模样的房屋,门口一块一人高的十倍上刻着一个阴阳太极的图案,查文斌的脑子里嗡了一下,这几间屋子难不成是个道观?
数了一下,连小屋在内,总计七间屋子,其中三座大,四座小,采用的都是砖木结构,整个建筑群被包裹在一片高不见顶的杉树林。擦着这建筑而过有一条小溪,溪边还可以隐约看到一条小路,屋子已经毁坏不堪,其中两间大屋和两间小屋已经倒塌的只剩下一半,仅剩的三间屋子,也就是那间大的勉强还能凑合,屋顶的破碎瓦片和腐烂的线条都说明已经好久没有人来往了。
大屋子的门上有一把青铜挂锁,锈迹斑斑的铜绿放佛在诉说着古老的故事,查文斌没有用力就轻轻拧断了锁链,已分不清颜色的大门被“吱嘎”一声缓缓推开。
一股霉味扑面而来,我亲眼看见了几只乱窜的老鼠,屋内堆满了落叶和灰烬,依稀可以看到一个神龛和它背后的三尊神像。
查文斌愣了一下,转瞬就毕恭毕敬的走了进去,双膝跪地对着那三尊早已布满蛛网的神仙叩拜道:“弟子天正门下查文斌,三清祖师在上,受弟子一拜。”说罢,“咚咚咚”朝着地上磕了三个响头,我这才知道这里供奉的便是道教三清,如此看来,此处原先定是个道观无疑。
袁小白上下打量了一下捂着鼻子道:“这儿能住人嘛?”
查文斌看了一眼叶秋,叶秋对他点了点头,他便说道:“不碍事,晚上你住帐篷,我们就在外面守着,小时候我就常和师傅住在这种地方,这是一座丛林道观,无主的,谁来都行。”
道教的宫观有两种性质:一是子孙道观,二是丛林道观。前者是有门派的,由师徒之间代代相传,其它道友可以借宿但不能插手事务;而丛林道观则不同,它属于全天下所有的道士共有,就是集体性质的,凡是道教的法裔弟子都有权利居住和管理,人多的时候就搞个投票大会选出头头,它是无主的。
简单的收拾过后四处打量了一下,这屋子的后面还有一间小屋子,查文斌说那应该是寝殿,就不比过去打扰,晚上在这大殿里将就一晚,因为这里看着相对牢固一点。
我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唯一的一顶帐篷是留给袁小白的,我们几个男人凑合一下也没问题。这大殿四壁通透,墙上画着的都是些颜色残缺的神像,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了。出门在外没有那么多可挑剔的,我和小白张罗着大家的晚饭,我妈给我们准备的烧饼加上煮开的溪水,吃过之后不过五点钟的光景,我寻思着这晚上没肉不过瘾便提议去弄点野味来打打牙祭。
因为天还不黑,查文斌就没有反对,只是让叶秋和呆呆跟着我一块儿有个照应,我看那厮一脸无视我的表情,坚决的用绳套拉上呆呆说道:“老一跟着就行,老二还是算了,我可使唤不动,就在这附近转转,天黑前一准回来。”
呆呆有些不情愿,我连哄带打的好歹把它给弄了出来,这狗被我爹训过,到了林子里可是一把好手,来的路上我就注意到这附近有好多黄麂的粪便,这玩意可是我的最爱。
打这种东西只需要顺着溪水边走就行,有狗在更是如虎添翼,不过那天我的运气不是很好,只猎到了一只野兔,等我下山的时候我却发现自己迷路了……
我是顺着那条该死的小溪走的,上来的时候和下去的时候都是,而且我走的并不远,当我意识到自己下山的路程已经超过了上山的路程时,天已经黑了,可我并没有发现那座道观的所在。
第一百六十二章 迷路的我
要知道此时的我并不是一个人,我的身边还有一条狗,我也许会走错路,但是狗也会走错路吗?人是跟着感觉走的,狗却是跟着气味,我看着脚下的那条小溪顿时明白了,呆呆一直是沿着水里在跑,很有可能它在某些重要部位的地方气味被水流给冲散了,我蹲下来扇了它两个巴掌道:“傻狗,这下好了,回去还不得让他们笑死啊!”
呆呆像是做错了事儿一般,跟我哼唧了两声过后就耷拉着尾巴想往回走,我的手上只有一个电筒,一号电池的那种玩意,这东西管不了多久,天黑林密,指不定一会儿还真丢了,于是我便打算顺着这条溪在重新往上回。
大约往回走了十几分钟果然我发现了这条小溪是有岔口的,一条往左,一条往右,我决计是刚才下山的时候走错了。站在那岔口我对自己安慰道:“没事、走了一截冤枉路刚好回去烤兔子。”
其实这时候我已经有点在给自己壮胆了,人总是会意识到一些危险的来临,这是有预兆的。呆呆不停的顺着路两天嗅来嗅去,顺着这条溪走了不到五分钟它就开始变得有些焦躁不安了,到后来变成我赶它走它都不愿往前。
我拍了拍手上的兔子道:“你怎么回事啊,搞快点,回去这点下水都是你的。”
呆呆凑在我的鞋子上“呜呜”了两下便扭头往回跑,我手上有绳子牵着,它似乎是在用很大的力气,因为那绳子勒得我手掌都痛。狗通常是不会违抗主人的意思的,即使我和呆呆的关系的确没那么好,可是我的内心告诉我它的举动是反常的,因为呆呆的好胜心是极强的,就算是被别家的狗联合起来欺负也决计不会耷拉着脑袋。
于是我再次停了下来准备安抚一下它,可是当我的手摸到它的背时,它身体颤抖的幅度差点让我按不住,这时我才看到它的后腿在不停地抖动。
“哗啦”一下我把枪就端在了手里,又把呆呆的绳套多缠了一圈,我爹曾经告诉过我,狗如果莫名的害怕肯定是有凶兽出现了,而浙西北一带林子里最常见的凶兽就是豹子,金钱豹!这种东西可不少见,来无影去无踪,是这天目山脉一带的森林之王,以前我家也养过一条土狗就被这东西给咬死的。
手电筒被我叼在嘴里,耳朵边除了“哗哗”的水流声就是林子里的虫叫,呆呆就在我脚边不停的打着转,突然地这只狗猛地向我右侧一扑差点没把我给拉倒,它不断地低吼着,后退着,我迅速的调整了方向。当手电筒的光照射过去的时候,一双幽绿的眼睛就离着我不到十米远。
“啪”得一声清脆的枪响划过了这片林子寂静的夜空,我必须要开枪,一是自卫,二是我要告诉我的同伴们我所在的位置。
十米,对于五六半这样的火力而言是极其浪费的,我不知道我是否打中了它,总之林子里“哗啦”一阵乱响过后便没了那双眼睛。当我走到那片河边的箬叶时我没有发现血迹。
“狗日滴难道让它给跑了?”我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拍着呆呆道:“算了,豹子肉不好吃,咱还是回撤。”
往回赶了不到十分钟,对面几盏手电就在晃悠,他们来找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