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毒_212(2 / 2)
邹媚脖颈的线条倏地一紧,眼中的光急促地收缩。
这一切细微的反应,被花崇尽收眼底。
“邹鸣……”花崇正欲继续说,放在茶几上的手机震动起来。他下意识想要拒接,拿起时却看到屏幕上闪烁着“柳至秦”三个字。
“不好意思。”他站了起来,左手在曲值肩上点了两下,迅速走到角落里,接起电话。
柳至秦的声音立即传来,“花队,我查到一件事。”
“嗯,什么事?”
“十年前在羡城,周良佳、范淼、盛飞翔策划了一次自杀闹剧。”
第92章镜像(26)
十年前,羡城。
平日就人满为患的求学路被看热闹的学生堵得水泄不通,男男女女高扬着脖子,一双双求知欲极强的眼睛望向“知识城”的地标——勇攀高峰塔,笑声和嘲讽声比除夕夜里的鞭炮声还热烈,很多人举起当年最流行的翻盖手机,对着塔顶一通乱拍。而手机没有拍照功能的学生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每当身边有人拍下一张,就兴奋不已地凑过去,大声喊着:“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那情形,就像塔上的人是正在开演唱会的大明星。
而事实上,塔上没有大明星。坐在塔沿的是一名18岁的高三女生。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塔下喧闹的人群,脸色苍白,似乎对世间已经没有了半分留恋。
塔顶离地面太远,而十年前的手机像素不高,稍微将镜头拉近一些,画面就糊成一片。
所以没有人看到她眼中一闪而过的得意与欢乐。
在整个函省,羡城算不上一线城市,主城规划得比较糟糕,塞车的路段很多,白领们一到上下班高峰就叫苦不迭。
乘着发展教育的风潮,数年前羡城在城东新区搞了个“知识城”,陆陆续续将中小学、大学都搬了过去,一来集中教育资源,二来也是给越发拥挤的城市中心地段减负。
“知识城”分为东西两个区域,中小学在东,大学在西,中间建了座勇攀高峰塔,鼓励学子勤奋求学。而在勇攀高峰塔一侧,是“知识城”最重要的交通干道——求学路,所有进出“知识城”的车辆都得从求学路经过。
随着入驻的学校越来越多,求学路两侧的餐馆也越来越多。这些餐馆便宜、菜式多样,最关键的是比学校食堂的饭菜美味几倍。所以一到饭点,求学路两侧就挤满了觅食的年轻人。
但就算是刚开学人流量最大的时候,学生们也没有将供车辆通行的马路堵起来。
这天却不一样。
市重点羡城二中文科实验班一位女学生因为月考成绩不理想,一时想不通,爬上勇攀高峰塔闹自杀。闻讯,半个“知识城”的学生、后勤职工,甚至是部分老师都赶过去看稀奇。
“热闹”对于人来说,似乎有种无法抗拒的吸引力。
欲自杀女学生的身份很快在人群中传遍——她叫周良佳,品学兼优,初中在“臭名昭著”的羡城七中就读,是班花级花,似乎还是校花。从羡城七中出来的大多是混子,她却考上了堪称名校的二中,是几个实验班里最漂亮的女生,追求者无数,但据说她一次恋爱都没有谈过,一心向学。从高一到高三,她的成绩算不上突出,徘徊在中流,考上全国知名的大学难,但考上函省内的好大学没什么问题。可是,就在刚结束的月考中,她遭遇了“滑铁卢”,从中流跌到了中下流。本来一次月考成绩不能说明什么,但她恁是没想得通,居然在上完上午最后一堂课后,就背着书包,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走出校园,来到求学路,直到爬上塔顶,才被人发现。
也不知道最初是谁吆喝了一声,瞬间,正在求学路两边的餐馆抢座位的学生全都抬起头,看到了坐在塔沿的周良佳。
顿时,现场沸腾了,没人再抢座位,全从餐馆里跑了出来。很快,“有人在勇攀高峰塔自杀”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本不在求学路的学生也蜂拥而至。
马路两边的人行道实在挤不下那么多好奇的人,渐渐地,有人带头站到了马路上。大家似乎都忘了,这条还算宽阔的马路,是“知识城”最重要的进出通道……
12月,天气已经很冷了,塔顶风大,周良佳裹紧了羽绒服,轻轻晃了晃搭在外面的两条腿。
她并不觉得冷,因为她早有准备。
此时,她穿着自己最厚的羽绒服,裹着范淼送的大绒围巾,背上、腰上、腿上都贴着“暖宝宝”,脚上穿了两双棉袜,外面套着的是特别流行的“UGG”。
除了露在外面的脸,她哪里都不冷。
她心里想,多亏脸冷,冷得快僵了,否则自己一定会忍不住笑出来。
挤在马路上看热闹的人可真蠢,他们当真以为自己要自杀呢。但这怎么可能呢?自杀明明是一项有趣的游戏呀。自己才18岁,未来那么美好那么长,为什么要从高高的地方跳下去,摔个稀巴烂呢?
她的心脏跳得欢快,因为憋笑,整个人都抖了起来。下方立即传来一阵惊呼,以为她要跳了。
她摸了摸自己被冻得发木的唇角,还好还好,那里没有扬起来。
不一会儿,她听到一声催促,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到底跳不跳啊?”
“快跳啊!你他妈逗我们玩呢?”
“赶紧跳,看完老子还要回去吃饭!”
“就是就是!快跳!再不跳我点的豌豆面都快坨了!”
“跳吧!爬上去了不跳算怎么回事?我可是专门从图书馆跑来的呢!”
“我数十声,数完你必须跳了啊!”
“哈哈哈哈哈!”
“跳吧妹妹!像你这种爬上去又不跳多没意思啊?这叫什么?这叫懦弱!叫没担当!下来是会被嘲到毕业的!”
“跳不跳啊?摄像模式很耗电啊!再不跳我手机都要自动关机了!”
啧啧啧……周良佳捂住口鼻,放任自己无声地笑了起来。
这些人真坏,面对一个即将结束生命的小姑娘,居然说得出这么毒辣的话。
好在自己不是真的要跳楼,只是吓一吓班主任和年级主任而已,谁让他们一天那么??拢?驴汲杉ㄒ怀觯?拖寡等四兀
能吓到他们,再争取争取高考加分,那就最棒了!
周良佳在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继续饶有兴致地听着此起彼伏的咒骂声。不禁想——如果坐在这里的不是自己,而是一个真要跳楼的人,这个人听到那些难听的诅咒会怎么样呢?可能连仅剩下的求生欲都失去了吧。“他”大约会想,人性真是恶劣啊,世界真是冷漠啊,算啦算啦还是死了好。然后,就纵身一跃,在堪比演唱会现场的高分贝惊叫中,“啪”一声摔成血糊糊的肉饼子。
如此想着,周良佳打了个寒颤,戴着手套的手将下半张脸捂得更加严实。
昨天,当她跟范淼、盛飞翔说自己的计划时,盛飞翔马上兴奋起来,承诺帮忙造势,范淼却说了句“这样不好吧”。
哪有不好呢?自己假装跳一次塔,就让那么多人的恶毒通通暴露了出来。
真是……呵呵呵呵呵呵!
周良佳一边暗自吐槽一边在人群中搜索。很快,她看到了范淼和盛飞翔。他俩不愧是自己的好哥们儿,如果没有他们,自己或许得吹很久的冷风,才能被如此多的人注意到。
范淼正举着手机录像。她很想朝镜头眨一眨眼,又害怕在众目睽睽下露馅儿,只得继续憋着,露出生无可恋的表情。
终于,她看到了班主任,还有地理老师、数学老师、英语老师……
他们都来了,似乎急得不行,尤其是不剩几根头发的班主任,他似乎都要跪下来了。
嘿嘿,嘿嘿嘿!
周良佳躲在手掌里笑起来。
求我啊!她想,你们不是就爱训我吗?继续训呗,我听着!
不敢训了吧?怕我跳下去了吧?真怂!
学生跳塔这种事,完全可以毁掉班主任的前途。周良佳欣赏着老师们的慌张,想象他们跪在地上的画面。
可惜,他们并没有跪下。
她太想看他们给自己跪下了,于是就这么痴痴地坐着。
不就是僵持吗?自己有的是时间。
不一会儿,她听到一阵隐约的救护车声响,“呜——呜——”,就像人死之前的哭声。
他循着声响望去,果然看到一辆救护车。
谁要死了吗?她想,需要救护车来接,应该是哪位倒霉催的老师吧。
是不是训学生训多了,火气太旺,把自己气得心脏病发作?
活该啊。
她收回目光,不再看那辆被人群堵在外面的救护车。
围观看热闹的人们越来越激动,他们的眼睛都盯着周良佳,生怕错过她从塔顶坠落的一幕。
没有人注意到不断鸣笛的救护车。
就算注意到了,也没人愿意让开。
??
与吵闹而混乱的求学路相比,羡城科技大学的四号门冷清许多。
一名健壮的男子背着一个身穿食堂工作服的男子,另有三人在一旁神色慌张地张望。
昏迷不醒的男子叫刘旭晨,大一,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而在食堂打工攒钱。
他晕倒的时候,头磕到了灶台,血从伤口涌出来,越来越多。
背着他的是同寝的室友,一同护送他的是关系要好的同学。他们不知道他为什么昏迷,猜测是操劳过度,于是连忙打了急救电话,对方说马上派出救护车。
可是等了许久,救护车还没有到。
同学们焦急万分,抻长脖子望着车应当驶来的方向。
天实在是太冷了,而刘旭晨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旧外套。不知是不是失血过多的缘故,他的身体似乎越来越凉。背着他的男子大吼一声:“谁脱件衣服!”
三名同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开始脱衣服。个头最矮的那位着急地喊:“穿我的!穿我的!我的最暖和!”
说完,他利索地脱下女朋友给自己买的新羽绒服,罩在刘旭晨满是鲜血的头上。
时间仿佛被无限拉长,救护车仍是迟迟不来。大家开始骂脏话,矮个子一边发抖一边替刘旭晨扯住羽绒服,急得快要哭出来,低声念叨着:“快来啊!快来啊!”
终于,救护车的声响传了过来——却是从另一个方向。
慌乱与欣喜中,没人顾得上问为什么救护车不是从求学路的方向驶来,十八九岁的男生们个个笃定:没事了,医生来了,兄弟你得救了!
然而,当天下午,刘旭晨在医院停止了呼吸,死因是脑溢血。
医院联系学校,学校却联系不上刘旭晨的家人。
他的室友说,他的老家在一个非常落后、贫困的小山村,交通不便,家里没有父母,只有一个年幼的弟弟。
几天后,在同学们的操办下,他的遗体被火化,骨灰暂时存放在殡仪馆。
半个月后,噩耗才经由禹丰镇,传到大雪纷纷的洛观村。
脑溢血的死亡率不低,而刘旭晨没有家人,热心的同学虽然悲痛,却不至于向医院追问——你们为什么没能把他救回来?
大家都觉得,这大概就是命罢。
周良佳并不知道自己跳塔的“壮举”给一个也许能够被救活的男生带去了什么,她与范淼、盛飞翔连“刘旭晨”这个名字都没听说话。“知识城”里最不缺的就是学生,哪有人认得全。
甚至连羡城科技大学冬天死了一个男学生,他们都是春节后才听说。
跳塔给周良佳争取到不错的“权益”,班主任、年级主任、各科老师,还有父母都不敢拿成绩来训斥她了,他们在她面前变得格外小心,生怕说了不该说的话刺激到她。两个月后,班主任将她叫到办公室,告诉她,年级主任那里有几个高考加分指标……
夏天,高考放榜,她开心极了,叫了一大帮同学吃饭唱K。她考得马马虎虎,不是特别好,但也不差,算上加分,能够念函省的任何一所大学。
洛城是省会,是函省最繁华的城市。她决定了,将来去洛城念书,还要在洛城工作,在洛城定居!
??
“当年周良佳和范淼是男女朋友关系,来往密切,他们的网络聊天记录我暂时只能抓取一部分。”柳至秦在电话里道:“能看出的是,周良佳策划‘假自杀’,范淼和盛飞翔都是知情者和参与者。凭着这次‘假自杀’,她拿到了那一届的高考加分指标。”
花崇右手成拳抵在咖啡馆的落地窗上,听柳至秦讲十年前的“自杀闹剧。”
“羡城的‘知识城’现在已经经过改造,路面拓宽,沿街餐馆全部搬到新建的广场上。但在以前,主干道求学路很容易出现拥堵情况。”说在这里,柳至秦语气稍有改变,“花队,我还查到另一件事。”
花崇直觉柳至秦即将说的事非常重要,紧声道:“什么?”
“周良佳‘假自杀’的那一天,正是刘旭晨去世的那一天!”
花崇呼吸一滞,陡然睁大的双眼看着落地窗里自己的影子。
一时间,成千上万个断裂的碎片在视野中汇集,一段段线索在清脆的响声中逐渐彼此相连。他的脑中闪过一道道光,每一道都带着冰凉而凛冽的寒气。
“我想了挺久才给你打这通电话。”柳至秦说:“有没有这种可能,那天……”
“那天,围观周良佳自杀的人堵住了本就不宽敞的求学路。刘旭晨正好在那个时候犯病昏迷,救护车无法通过求学路,只能绕远路来到羡城科技大学。”花崇的声音听似冷静无情,“时间被耽误,医生们最终没能挽回一条年轻的生命!”
柳至秦沉默了许久,电话两头只剩下沉闷的呼吸声。
“有人认为,是周良佳、范淼、盛飞翔害死了刘旭晨。”花崇终于又开了口,“因为在‘他’看来,如果救护车及时赶到,刘旭晨是有救的。”
柳至秦叹了口气,“花队,你对案件果然比我敏感,我思考了不短的时间,才想到这种可能,而你刚听我说完,就想到了。”
花崇回头往曲值和邹媚的方向看了看,见邹媚站起身来,似乎要离开。
柳至秦立即察觉到他那边有事,问:“是不是还在忙?”
花崇说:“我等会儿打给你。”
挂断电话,咖啡馆柔缓的音乐再次充盈耳间。花崇握着手机向二人走去,只听邹媚说:“我明天还有重要的会议,如果没有别的事,就先告辞了。”
曲值看了花崇一眼,花崇没有继续之前的话题,却问:“要不要带一块蛋糕回去?”
邹媚愣了,“蛋糕?”
“当做宵夜。”花崇说。
邹媚仍陷在疑惑中,“宵夜?”
曲值也是一头雾水,不明白自家组长怎么接了个电话,回来就又是蛋糕又是宵夜。
难道小柳哥在电话里叮嘱——吃点宵夜?
曲值甩甩头,把莫名其妙的念头赶出去。
花崇露出抱歉的神色,“你不吃宵夜?那是我唐突了。我们这些当警察的,经常工作到很晚,吃宵夜是雷打不动的事。我看你这么晚下班,以为你也像我们一样,需要填一填肚子,忘了你们女士都比较注意身材。”
邹媚微微颔首,笑道:“晚上加餐对身体不太好,我喝一杯热牛奶就差不多了。”
花崇点点头,往曲值背上一拍,“那行,你先回去吧,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再跟你联系。”
邹媚离开后,花崇唇边的笑容倏地消失无踪。曲值被他突如其来的“变脸”吓一跳,低声问:“你刚才是闹哪一出啊?怎么关心起她吃不吃宵夜来了?小柳哥给你打电话,不会是让你吃宵夜吧?这儿的蛋糕不便宜啊,你要饿了,咱们先出去,我请你吃面?”
花崇没说话,朝咖啡馆外走去,直到上了车,才道:“盯紧邹媚,查她名下所有房产,但暂时不要打草惊蛇。”
曲值启动车:“明白。去哪儿吃面?”
“吃什么面啊?”花崇看了看时间,现在不管是赶去羡城,还是回到洛观村,都太晚了,而且不停奔波下来,他也有些吃不消,只能在洛城过一夜了。
“你不是饿了吗?”曲值说。
“我那是套邹媚的话。”花崇将副驾的椅背降低,闭上眼,“我和小柳哥在陈韵家的店里见过她,但她没有看到我们。当时她买了一些烤串,打包上车,看样子是熟客。”
“我操!”曲值惊道:“她去烧烤店买烤串?”
“很奇怪是不是?”花崇说:“我刚才问她要不要买一个蛋糕当做宵夜,是想确定她是否有晚上加餐的习惯。显然,她很自律——她保养得很好,一看就是个生活自律的人。工作到这么晚,她连高档咖啡馆里的一小块蛋糕都不吃,为什么会吃不卫生、不健康的烤串?”
“那她还去陈韵家的烧烤店?”
“这就是疑点所在。一个人的行为一旦有不符‘他’本来行事逻辑的地方,背后就必然有什么原因。”花崇半睁开眼,语气阴沉,“她第一次到‘小韵美食’,或许是偶然。之后再次去,可能是因为陈韵。而被我与小柳哥看到的那一回……”
曲值听了半天没后文,问:“那一回怎么?”
“自己想。”花崇抄着手,偏头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街道,等不及想要赶紧回到市局,给柳至秦打电话。
??
洛观村派出所,柳至秦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目前查到的信息不算多,但凶手烧死周良佳三人的动机已经隐约从黑暗中浮现。
摸排调查进行到现在,十年前的“假自杀”事件是唯一一项他们三人都参与了的“活动”。而这个“活动”造成的道路拥堵,很有可能是导致刘旭晨死亡的原因。
——至少凶手是这么认定的。
“他”认为刘旭晨本来不用死,是周良佳三人害死了刘旭晨。
当时,刘旭晨和送刘旭晨就医的同学应当是非常无助的,他们守在校园门口,焦急地等着救护车,而在“知识城”的另一边,正在上演一场“跳还是不跳”的狂欢。
明明有那么多的人在“知识城”里,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只看着迟迟不跳的少女?为什么没有人看到无法穿过求学路的救护车?为什么没有人看到命悬一线的刘旭晨?
这些人瞎了吗?聋了吗?他们为什么不转过身,看一看那辆救护车?看一看那位等待救治的病人?
这群愚蠢的疯子!
他们被那个哗众取宠的女魔头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们该死!但女魔头和女魔头的同伴更该死!
刘旭晨的生命被无数双眼睛、无数双耳朵忽略。那好,这三个罪魁祸首也该尝一尝那种身在众人中,却被众人无视的感觉!
虚鹿山上,乐声震耳欲聋,篝火映红了黑夜,游客们面朝主舞台,疯狂地跳跃、欢呼,谁会听到被灼烧之人的喊叫,谁会看到他们挣扎着的身影?
去死吧,为你们犯下的罪孽!
第93章镜像(27)
花崇靠在洗衣间的墙壁上,耳畔挂着耳机,一边等穿了几日的毛衣外套被烘干,一边和柳至秦讲电话。
洛城的气温比洛观村高,他把衬衣也脱了,只穿件大号T恤,那T恤是黑色的,非常宽松,令他看上去比平时单薄不少。
连日忙下来,他也确实瘦了一些。
机器轰隆隆作响,好在并不吵闹,像恰到好处的背景音。
毛衣外套其实不用赶着清洗,他在重案组办公室放了好几件外套,随便换一身就是。但半夜回到市局,他干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洗衣间洗毛衣,这样烘干了白天还能继续穿。
有了这一件,就不怎么想穿自己那些衣服了。
“九年前,洛观村村民在下游村庄发现的腐烂男孩尸体可能并不是刘展飞。一件衣服不能说明什么,况且刘家兄弟在洛观村存在感低,村长很有可能认错了人,然后草草将尸体火化。这种事过去在落后的村镇里太常见了。”柳至秦将自己不久前的猜测描述一番,语气很淡然,不像推测时那样激烈,“如果那个小孩不是刘展飞,刘展飞没有死,那么当他了解到刘旭晨病死当天在‘知识城’发生的事,他必然会报复造成求学路拥堵的三人。”
花崇捏着眉心,片刻后摇头,“不,不对。”
“什么不对?”
“如果刘展飞还活着,他的确是最有可能报复周良佳三人的人。但这只是‘可能’,而不是‘必然’。”
柳至秦一愣,细想才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偏激。
刘展飞身世不明,不知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从小病怏怏的,被刘旭晨拉扯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刘旭晨,他大概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对他来讲,刘旭晨是唯一的亲人。
但即便如此,得知刘旭晨的死与周良佳“假自杀”有间接联系,刘展飞就一定会以那种残忍的方式报复他们吗?
这是杀手的思维,而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刘展飞为什么会有杀手的思维?
“凶手选择的杀戮方式是焚烧。我在想,这是不是和村小案有关?”花崇的声音因为疲惫而显得低沉沙哑,倒是比平时更好听,“假设刘展飞没死,凶手就是他,是什么养成他这种‘杀手思维’?”
柳至秦沉默数秒,说:“只有一种原因——他曾亲眼见过相似的杀戮。他最信任、最依赖的人为了保护他,而杀掉并焚烧了五名欺辱他的人。刘旭晨的行为投射在他的性格里,无时无刻不在影响他的行为。”
花崇并不惊讶,“你是说,十年前村小案的凶手是刘旭晨?而刘展飞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
“我想不到别的可能。”柳至秦说:“还记得菌子店老板娘和钱闯江向我们透露的信息吗——村小用来体罚学生的木屋实际上成了钱毛江欺负小孩的据点,他们将人带到那里去,除了被欺辱的人和他们自己,谁都不知道,连老师都懒得管这种‘闲事’,以至于大多数村民只知道几件闹大的欺凌事件,而不知道老板娘后背被钱毛江烧伤;而钱闯江说,他曾经在木屋外面,听到小男孩被扇耳光的声响,以及这个小男孩的哭声。这孩子是谁?会不会就是刘展飞?”
洗衣机正在疯狂转动,花崇觉得自己的脑子也转得快要缺血,“刘旭晨比刘展飞大10岁,他们是相依为命的兄弟,这种关系和‘父子’、‘母子’完全不同。父母很有可能注意不到自己的小孩被欺负了。而且在洛观村那种地方,他们即便注意到了,也可能选择妥协。但刘旭晨是哥哥,他一定会保护刘展飞。刘展飞被欺负必然发生在刘旭晨在镇里上学时。十年前,刘旭晨考上了大学,要离开洛观村了,又暂时没有能力带上刘展飞。他知道自己这一走,刘展飞或许会被欺负到死。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在悲剧发生之前,替刘展飞解决掉钱毛江等人。”
“他放过了那些升到初中的人,因为他们无法经常回到洛观村。”柳至秦感觉到一种难以言喻的兴奋与无奈。兴奋的是几个案子终于被串联起来,并且在逻辑上没有太大的漏洞;无奈的是那个在村民口中堪称优秀的大男孩,居然只能用这种残忍的方式保护自己心爱的弟弟。
而刘旭晨所谓的“保护”,深植在当年只有9岁的刘展飞心中。这就像一颗浸满罪恶的种子,最终将刘展飞变成了一个冷酷而偏执的杀手。
“钱毛江等人出事时,照村民的说法,刘旭晨已经离开洛观村。”花崇蹲在洗衣机前,盯着里面被甩来甩去的毛衣,“但实际上,没有人知道他的确切去向。他熟悉洛观村,去而复返并躲藏起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他提前离开说不定就是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而村民信了,信誓旦旦为他‘背书’,当时的专案组也没有追这一条线。”
“现在已经没有办法查十年前的交通记录。”柳至秦叹了口气,“事发时刘旭晨在哪里,没人说得清楚。而他在作案之后几个月就因病去世,这个案子就等于‘自产自销’。”
花崇出了一会儿神,想起在楚与镇打听到的事,“对了,邹鸣是在洛观村村民认定刘展飞被冻死在河里之后,才出现在孤儿院。他自称名叫米皓,10岁,无父无母,长期跟随拾荒者流浪。在孤儿院生活一年之后,周媚就将他领养走。”
“米皓?邹鸣?”柳至秦瞳光瞬间收紧,立马明白花崇心中所想,“邹鸣很有可能就是刘展飞?”
“邹鸣是主动去孤儿院‘报到’的,那时他已有10岁,告知孤儿院的理由是带了他多年的拾荒老人去世了。”花崇说:“这句话乍听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但深想的话,其实很古怪。既然他从小就靠流浪拾荒过活,怎么会在10岁的‘高龄’跑去孤儿院?他已经习惯了流浪的、自由的生活,为什么还要为了那一点安逸,把自己送入‘牢笼’?他选择在那个时候去孤儿院,我觉得应该是走投无路,没有选择——他以前的生活虽然不富裕,但是也没有落魄到流浪乞讨的地步,他根本过不惯那种生活,才去到孤儿院。这是其一。其二,你看他现在的样子,有哪怕是一丁点拾荒者的气质吗?没有!他完全不像过过十年流浪生活的人。我接触过不少真正的拾荒者,邹鸣和他们截然不同。他自以为给自己编了一个滴水不漏的身份,但假的就是假的,他只有一具拾荒者的壳,藏在里面的是他自己的灵魂。”
柳至秦迅速消化着花崇的话,“刘展飞知道刘旭晨在羡城,但他并不知道羡城在哪里,也没有足够的钱。可刘旭晨死在那里,他一定要去!从十年前的冬天,到第二年的夏天,他从洛观村一路走到了楚与镇。楚与镇离羡城已经很近,但他实在无法再坚持下去,所以找到一家孤儿院,暂时休整?”
“对!一个习惯了流浪的拾荒者怎么会去孤儿院求助?这说不通。但如果邹鸣就是刘展飞,这一切就合理了。他那时候只有10岁,虽然被钱毛江欺负得很惨,但也一直被刘旭晨照顾、保护着。长达半年的跋涉、流浪已经让他难以支撑,他只能停下来,暂寻庇护之所。至于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编造出一个‘米皓’,很有可能是因为他过去半年的经历——途中他被骗过、被伤害过,渐渐明白,想要保护自己,就得学会欺骗别人。”
“刘展飞,米皓,邹鸣……”柳至秦轻声念着三个全然不同的名字,脑海中清晰地浮现出邹鸣那张清秀而没有表情的脸。
冷淡有时候有另一种解释,那就是残酷。
“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那至少在被邹媚领养之前,刘展飞没有途径查到周良佳等人和刘旭晨病死之间的关系。那时他还太小,离开洛观村,只身前往羡城的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接’唯一的亲人。”花崇接着分析,“遇上邹媚是个意外。随着年龄的增长,说不定直到最近一两年,他才得知刘旭晨去世那天发生的事。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过了十年,周良佳三人才被报复。”
“刘展飞遇上邹媚是意外,但邹媚选择刘展飞——也就是米皓,却不是。”柳至秦手指在桌上点着,“她是领养者,她有选择权,她是主观选中了他。”
既然已经说到这里,花崇索性把邹媚就是那日出现在“小韵美食”的贵妇一事告诉柳至秦,并说:“我已经见过她,她根本没有吃宵夜的习惯。那天她去买烧烤,买得还不少。但既然不吃,为什么要买?”
三个案子,互相纠缠又彼此撕裂,柳至秦摁着太阳穴,一个想法正呼之欲出。
“王湘美一案和虚鹿山一案最大的联系就是七氟烷。我们现在已经把邹鸣假设为杀害周良佳三人的凶手,那他便是七氟烷的持有者。”花崇边思考边说:“他的七氟烷是哪里来的?他和王湘美、陈韵有什么关系?”
“他和陈韵……”柳至秦甩甩头,“现在看来,倒是邹媚与陈韵有关系的可能性更大。”
电话两头默契地陷入沉默,又默契地响起点烟的声响。
花崇说:“你在抽烟?”
“脑子有点乱。”柳至秦说。
花崇看了看自己指间夹着的烟,轻轻吁了口气。
柳至秦唤:“花队。”
“嗯?”花崇应了声。
“你刚才是不是在想,王湘美也是刘展飞杀的?”
“我……”花崇顿住。七氟烷是个绕不开的线索,刚才他的确如此想过,却觉得细节上是矛盾的。
“两个案子,一个展现的是残忍,一个展现的是悲悯。前者丧心病狂,后者带着自以为是的‘救赎’。如果凶手是同一个人,那他必然具有多重人格,否则行为不可能如此分裂。”柳至秦说:“但我觉得,邹鸣的精神不存在问题。”
“那凶手就不是同一个人。”花崇此前觉得矛盾的细节也是这个,“刘展飞有杀害周良佳等人的动机,但没有理由对无辜的小女孩下手。”
“邹媚呢?”柳至秦缓缓道:“一个成功的、富有的女性,有没有动机去杀害生活在底层的小女孩?”
花崇一下子就想到了邹媚的眼神。
柳至秦所说的“悲悯”,似乎正是她眼中流露出的色调。
“有没有办法查到邹媚的过去?”花崇说:“刑侦一组现在已经盯住了邹媚,但是以前发生在她身上的事……”
“我尽快给你答复。”柳至秦说。
花崇想了想又道:“现在取证是个难点。‘刘展飞就是邹鸣’是我们的推断,但没有证据。村民们发现的那具尸体早就火化了,其他物证、档案也没有留下来。从9岁到19岁,这十年是一个人相貌改变最大的时期,邹鸣就算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不会认为他就是刘展飞。”
“或许有人还认得。”
“你是说钱闯江?”
“他行为的怪异程度,其实不亚于邹鸣。”柳至秦说:“他们同龄,同被钱毛江欺辱。我们第一次向钱闯江了解当年的情况时,他说听到了小男孩的哭声。可能他不止是听到了,还知道被扇耳光的是谁——但他不愿意告诉我们。我有个猜测,他自始至终都知道杀死钱毛江的人是谁,也知道在虚鹿山上作案的人是谁。他说过两个字,‘不配’。站在他的角度,是整个虚鹿山的人不配拥有现在的生活,他们,包括他命不久矣的父亲对钱毛江、罗昊这些人的暴行视若无睹,他们连村子里最易被伤害的小孩都保护不了,习惯性选择漠视、纵容,他们应该受到惩罚。”
“那他是帮凶呢?”花崇忽然道:“现在没人说得清村小出事那天,刘展飞和谁待在一起。有没有可能是钱闯江?刘旭晨杀死钱毛江的时候,两个9岁的小孩就在一旁?”
柳至秦想象了一下那副画面,感到不寒而栗,虽然荒唐,却又极具真实感。
如果不是在幼时亲眼目睹过屠戮,邹鸣为什么会如此冷淡残忍,钱闯江为什么会如此阴沉木讷?
刘旭晨救了他们,却也毁了他们。
镜子的两面都是杀戮,一面以保护为名,一面以复仇为名,始于爱,却终于残忍。
“上次我们不是说到邮局吗,邹鸣和钱闯江说不定真的存在信件上的往来。”花崇说,“还有快递,这些都是在网络上没办法查到内容的。对了,还有袁菲菲,她住过‘山味堂’,如果邹鸣和钱闯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她打听村小案这件事,大概率就是钱闯江透露给邹鸣的,然后,她成了被邹鸣利用的工具。”
“袁菲菲是最‘薄弱’的一环。”
“没错。洛城这边曲值负责,我明天天一亮就去羡城。刘旭晨的骨灰曾经存放在殡仪馆,但以前很多殡仪馆只能存放三个月,到期如果没有人领去,就会处理掉。邹鸣当时……啊!”
听到手机那头传来一声叫唤,柳至秦连忙问:“怎么了?”
花崇从洗衣机里拿出被绞得皱巴巴的毛衣,低声问:“你借我的毛衣……是不是不能水洗啊?”
柳至秦终于明白一直听到的轰隆隆声响是什么了,“你在洗衣间?”
花崇抖着毛衣,有些尴尬,“穿好几天了,我想把毛衣洗干净来着……”
可它现在被我洗报废了。
“我平时都是拿去干洗。”柳至秦声音轻轻的,完全没有责备的意思。
“我给你洗坏了。”花崇捂住额头,脱口而出:“那等这些案子都解决了,我陪你去买件新的。不,两件!你看上的我都给你买,反正秋天太短,过不了多久就到冬天了。”
柳至秦笑了笑,那笑声从听筒里传出来,花崇顿觉耳根发痒。
“要不你现在拍一张发给我?”柳至秦说:“我看看坏成什么样子了。”
花崇把毛衣摊开,觉得平放着不好拍,索性提在手里,一下子按了好几张,随便挑了一张给柳至秦发去。
大约因为注意力都在皱巴巴的毛衣上,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的身躯正投映在窗玻璃上。
“怎么穿这么少?”柳至秦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他那身黑T恤。
“啊?”他还没反应过来。
“照片。”柳至秦提醒,“拍到你自己了。大半夜的,只穿一件T恤,不冷吗?”
花崇看了看窗户,心头忽地暖了一下,笑道:“让你看毛衣,你往窗户上看。”
柳至秦低沉的笑声再次传来,话说一半却又停下,“毛衣……”
“嗯?”
“毛衣这样子也还好。”柳至秦的语气有个很明显的转折,“不算洗坏。”
“这还不算洗坏?”花崇的敏感全耗在案子上了,不谈案子时会陷入某种迟钝,抓起衣袖看了看,“不行,我还是得赔你两件,这件就给我好了,我拿回去当居家服穿。”
柳至秦没有客气,“行,那我们争取早日把案子破了,去挑身衣服。”
花崇笑,“随你挑!”
“不过现在你加件衣服。”柳至秦温声说:“起码换成长袖。案子查到现在,正是关键时期,你这当领导的如果因为感冒下了火线,那就麻烦了。”
花崇也觉得有点冷了,把毛衣往肩膀上一披,“我这就穿。”
柳至秦听到“悉悉索索”的声响,知道花崇正在穿衣服。
不久,花崇说:“你这毛衣贴身穿也不刺人。”
柳至秦眼神渐深。刚才他以为花崇另外拿了件外套穿上,毕竟毛衣被洗皱之后就不大好看了,没想到花崇就这么穿了上去,还贴着身……
之前花崇一直把毛衣穿在衬衣外面,哪哪都没贴着皮肤,虽然衬衣的布料很薄,但也算是一层“障碍”。
柳至秦一想到自己的衣服就这么被花崇贴身穿着,喉咙就有些干。
而花崇又补充了一句:“今天太晚了,你赶紧去睡,我把T恤洗完也得睡了。”
所以你把T恤也脱了?柳至秦想,毛衣里面空着?
这话他没问出口,愣了一会儿用惯常的语调说:“行,晚安。”
花崇隐约觉得这声“晚安”不太对劲,但也没精力多想了。这一天他从洛观村飞到楚与镇,又从楚与镇回到洛城,见了多个与案子有关的人,大量线索在脑子里交融、拼凑,体力和脑力几乎都到了极限,不休息不行了。
其实,结束通话前他还想多和柳至秦聊几句,但大脑已经有些宕机,再说下去,万一说出了不该现在说的话,那就不太好收场了。
躺在重案组休息室的床上,他很快就睡了过去,甚至忘了脱掉不该睡觉时穿的毛衣。
??
黑夜在四面八方扩散开。
乘龙湾别墅区,邹媚站在客厅的吧台前,两眼笔直地盯着黑色的奶锅。奶锅是邹鸣不久前新买的,锅体晶亮,看得出材质出众。但此时,小火烧开的牛奶正一波接一波从它的边缘溢出,带着黏稠的奶皮,将锅体覆盖得一塌糊涂。
空气里渐渐弥漫起烧糊的气味,还有液体流动的声响。在奶锅彻底被烧干之前,她才猛地回过神,左手惊慌失措地关掉火,右手紧紧捂着起伏不定的胸口。眼中的木然被恐惧取代,瞳仁深处明明应该倒映出吧台边的灯光,却漆黑得如夜色一般。
在咖啡馆点的热牛奶她只喝了一口,虽然是上好的鲜牛奶,却不够甜。
她喝不惯不加糖的牛奶,只得回家自己煮。
可是,就在刚才,她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在那个目光锐利的警察面前,自己似乎说错了话。
不习惯吃宵夜……
居然说了这样的话!
那个问题明明那么突兀,自己居然没能第一时间察觉到不对劲。
她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的动作,可心跳仍旧没有平复下去。
几分钟后,她转过身,脚步虚浮地朝楼上走去。
邹鸣不在,这栋房子就像死了一般。
她站在邹鸣的卧室门口,抬手推开门,呆立片刻,突然将所有灯都打开,疯了一般地在柜子、抽屉里翻找。
几天前,她已经将这间卧室以外的房间翻了个遍,可是仍然找不到那个东西。
没有那个东西,自己要怎么让可怜的女孩解脱?
这个世界对女孩糟糕透顶,它配不上她们的美好!
这间卧室是最后的希望了。
可她不愿意相信,那个东西会出现在邹鸣的卧室里。
第94章镜像(28)
重案组几乎没有走得开的人了,个个肩上都扛着任务。花崇只好去法医科“抓壮丁”,逮住徐戡和自己一起去羡城。
“二娃真不像你和柳至秦的狗。”徐戡一边开车一边说:“也不像德牧。胆子小得跟针眼一样,被我家那几只一吓,就夹着尾巴‘逃命’。”
“你上次不说它过得挺好的吗?”花崇正拿着手机和曲值发信息,闻言抬起头,“结果被你家那群欺负了?”
“是过得挺好啊,不愁吃不愁喝,就是胆子太小了,给人一种老被欺负的假象。”徐戡笑:“其实也没有真的被欺负。我家那几只是什么品种你又不是不知道,谁能欺负大德牧?”
花崇只听了前半截,有些在意徐戡所说的“被欺负的假象”。在一些特定场合,有人嚣张跋扈,有人弱小可怜,那旁观者大多会认为,弱小可怜的那个会被欺负。但事实究竟是怎样,除了当事人,谁也不知道。
“等忙完这几件案子,我就把二娃给你送回去。”徐戡又说:“你救了它,它最喜欢的是你。上次我给你打电话,它像知道电话那头是你似的,一直守在我旁边,特兴奋特激动,蹦蹦跳跳的。后来我都挂掉电话了,它还在原地转圈。”
“嗯。”花崇点点头,“这阵子麻烦你了。”
徐戡笑,“客气。”
连接羡城和洛城的是一条近几年才修好的高速公路,路况极好,畅通无阻,不短的路程只开了不到两个小时,连服务站都不用去。
下了高速之后,徐戡直接往城北的殡仪馆开去。
十年前,刘旭晨的遗体在那里被火化,骨灰仅能存放三个月,之后去了哪里?
花崇看着一闪而过的街景,眉心习惯性地微蹙起来。
目前查不到邹鸣到羡城的记录,但如果自己与柳至秦的推测没有错,邹鸣一定多次来到羡城,亲自去过“知识城”,也到过殡仪馆。
最有可能查到邹鸣踪迹的地方是殡仪馆。
殡仪馆门外排着一条长长的车龙。城北是整个羡城最不发达的地方,处处都冷清萧条,但占地不大的殡仪馆却天天热闹非凡,比市中心最繁华的购物中心“人气”还高。
因为它差不多是所有人的归宿。
里面的车不出来,外面的车就开不进去。花崇不想耽误时间,让徐戡找地方停车,自己下车步行。
徐戡却反常地说:“你先别走,等我两分钟,我马上就停好。”
花崇略感不解。
徐戡解释道:“你走了,我就得独自进去找你。我不习惯一个人在这种地方走来走去。”
“你一个法医,还怵殡仪馆?”花崇顿觉听到了笑话。
“倒不是怵,就是想着心里不舒服。”徐戡很快停好车,“我们这些当法医的,从业之始就被前辈告诫——尊重逝者,尊重遗体。我不怕看到尸体,也不怕碰触尸体,接触那些死状不堪的人是我的职责。前些年,我去殡仪馆的次数比较多,经常看到一些殡葬师将敛尸袋扔来甩去,就像丢快递似的。那些敛尸袋里装的是逝去不久的人啊……”
徐戡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我也理解他们的做法。你看,规模小一些的城市,一共就只有一个殡仪馆,每天都是人满为患,他们一年到头要烧数不清的尸体,每天都在重复相同的工作,烧到后来,都麻木了,哪里还顾得上‘轻拿轻放’?也就我矫情,看着心里难受。”
花崇抿了抿唇,呼吸间全是纸钱、香烛的熏人气味。
“你见过火化过程吗?”徐戡无奈地摇摇头:“挺残忍的,而且目睹这一过程的都是逝者的至亲——被推车送进锅炉房之前,躺在棺材里的还是完整的人,像睡着了一样。一个小时后,锅炉房的门打开,推车退出,留在上面的就只剩下一堆骨灰,和一些没有彻底烧成灰的骨头,头骨是最大的一块。为了将骨灰、骨头都装进骨灰盒,殡葬师会当着逝者至亲的面,用锤子把头骨敲碎。那个过程,想一想我都觉得不舒服。”
花崇在徐戡肩上拍了拍。
都说医者仁心,法医也是医生,只不过他们面对的是无法被救活的人。大约正是因为这种原因,他们中有的人的心,比救死扶伤的医生更加纤细。
徐戡笑了笑,“我其实挺久没有到过殡仪馆了,让你见笑了。”
“抱歉。”花崇说。
“没有的事。”徐戡道:“我也是刑警,陪重案组的老大执行公务是职责所在。”
花崇不再多说,从拥挤的人群中穿过,朝被青山苍松环绕的“长安堂”走去。
??
在“长安堂”管理骨灰的是几名四五十岁的人,没穿工作服,看上去不太像专业的殡葬人员。暂放骨灰的架子简陋老旧,很多格子的玻璃都碎了,里面挂着一层蛛网,看上去毫无庄重感可言。
很难想象一个人入土前的最后一站就是这种地方,但事实上,这就是一些小城市殡仪馆的现状。
接待花崇和徐戡的是名中年男人,在一堆纸质资料里翻了半天,也没找到刘旭晨的信息。
“十年前的骨灰,按理说我们是保存三个月的。不过因为有的家庭迟迟确定不了墓地,交钱的话,我们也可以多保存一段时间,但是太长了不行。你们也看到了,我们这个‘长安堂’呢,一共也就这么大块地儿,一天死的人又那么多,还越来越多,不可能一直代为保存。”
“最长能够保存多久?”花崇问。
“对外说的是一年,不过一年不来取,我们也不会马上处理掉,毕竟是骨灰对吧?”对方说:“但这其实要看运气,说出来不怕你笑,我们这里过去管理不规范,处理谁的骨灰、不处理谁的骨灰完全看心情,一些骨灰刚过一年就被处理掉了,一些放了好几年也没被发现。所以这个啊,还真说不准。不过领取骨灰就很严格了,必须由至亲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花崇蹙眉,“那死者的至亲已经全部亡故了呢?”
“那就得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了。”男人继续翻着资料,“这种情况其实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哎,以前的信息没有录入内网,不好查啊。”
徐戡低声道:“入学之后,刘旭晨的户口就迁到羡城科技大学了。他应该非常渴望离开洛观村,在城市里立足。”
花崇点头,正想是否去一趟羡城科技大学,就听男人说:“哟,今天运气好,找到了!刘旭晨,骨灰寄存一年零三个月后,被李江、孙强悍接走,喏,有派出所的证明。”
花崇连忙接过登记册,上面的两个名字均有备注,是刘旭晨的同学,而其他信息一栏也已写明,刘旭晨无亲人,安葬在羡城周山公墓。
“啧啧啧,这个周山公墓啊,条件可不怎么好啊,我听说就一户农家在管,管也管不好,离市区远得很,交通很不方便。有的家属把骨灰扔那儿就不管了,坟头给人刨了都说不定。”男人说:“不过价格便宜,穷人也没办法是吧?好的公墓都够得上一套房了,穷人哪里买得起……”
不再??拢?ǔ缌⒓春托礻?坏栏贤??兜闹苌焦?埂B飞希?ǔ缥世蠢罱?退锴亢返牧?捣绞健A饺吮弦岛蠖祭肟?讼鄢牵?罱?壳吧碓诠?猓??锴亢吩诼宄枪ぷ鳌
大约是没想到多年之后还有警察因为刘旭晨的事找到自己,孙强悍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紧张,但完全没有不耐烦。
花崇得知,买墓的钱是他们几名同学凑的,好一点的墓都太贵,着实买不起,只能买了最差的一处,而花一年多才让刘旭晨入土为安是因为各种手续太过繁杂。
“那个公墓是一次性交二十年的钱,含在买墓费中。超过二十年,如果没有续交,可能就……”孙强悍有些尴尬,“老实说,我们最后一次去看他是大四毕业之前,后来我再也没有去过,其他人走的走,散的散,都没在羡城了,我想他们也没有再去看过他。再过十年,也不知道我们里还有谁记得给他续个费。”
花崇问及刘旭晨出事当天的情况,孙强悍无不感慨,“我当时背着他,等啊等,感觉时间过得真是慢,半天救护车都不来。”
“因为堵车?”
“是吗?我不记得了,那时我、李江,还有别的兄弟,我们全都慌张得不得了,只想救护车赶紧到。后来车到了,我们松了口气,但没想到旭晨下午就不行了。”
花崇问:“有没有人向你打听过当时的情况?就像我刚才问的那样?”
“我想想……”孙强悍顿了顿,“旭晨去世后,很多同学都来问我他出事时的情况。”
“只有同学?”
“我记得是。”
花崇又问了几个问题,直到手机发出“新来电”提醒,才挂断电话。
“花队,你在哪?”柳至秦问。
“在羡城。正在往刘旭晨的墓地赶。”
“我刚到茗省曼奚镇。关于邹媚,我在网上查到一些事情。”
花崇神经绷了一下,将车窗合上去,把呼啸作响的风声挡在窗外,“她有动机?”
“她出生在曼奚镇,这个地方非常贫穷,而且落后。”柳至秦说:“17岁时,她参加高考,考上了星城大学,4年后,回到曼奚镇。”
花崇不解,“星大是名校中的名校,星城是一线城市,既然考上了,为什么不留在星城发展?茗省是全国经济发展水平最次的一个省,她……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洛城?”
“25岁来洛城,在这之前,她与老家的亲人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
“她在老家肯定遭遇了什么,但我没有办法通过网络查清楚。”柳至秦说:“目前只能查到她21岁回到曼奚镇,与一个叫梁超的男人结婚,24岁时产下了一个男孩。但在第二年,他们就离婚了,她从曼奚镇离开,来到洛城打拼。”
花崇手里拿着一根未点燃的烟,“我记得最近几年好几起女童被亲人杀死的事件都发生在茗省,那里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
“嗯,越是贫穷落后的地方,重男轻女现象就越严重。不过邹媚生下的是男孩,我有点想不通,她既然已经决定从大城市回到出生的乡镇,并结婚生子,为什么会在有了儿子之后,离婚远走,开始自己的事业?”
花崇神情凝重地看着窗外,“这确实很矛盾。从她的现状可以看出,她是个很有本事的女人,当年她放弃前程回到曼奚镇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后来离开则有更特殊的原因。否则她没有理由抛弃家庭。”
“我查到她有儿子时想到一个细节。”柳至秦说:“她24岁生育,在她35岁领养邹鸣时,那个孩子应当是11岁。”
花崇立即明白过来,“邹鸣也是11岁!”
“她选择邹鸣,是不是因为邹鸣和亲生儿子同岁?这样的话,她亲生儿子身上或许出现了某种变故。这一点我会继续去查。”柳至秦顿了顿,“你那边呢?查得怎么样了?”
“九年前,刘旭晨已经被他的同学安葬在公墓。但公墓的位置非常偏,条件也不好。如果我们的推测没有错,公墓上一定会有线索。”
??
从洛城到羡城、从羡城主城到周山公墓,两截路都是徐戡在开车。前一段明明比后一段长很多,耗时却更少。
“这路可真难走。”徐戡说:“路况差,距离远,难怪周山是羡城所有公墓里收费最低的一个。”
“但收费再低,也不便宜。”花崇叹了口气,“同窗几个月,能凑钱让刘旭晨入土为安,那些学生算得上善良。”
“难道不是因为刘旭晨人很好吗?”徐戡道:“如果他人品差、人缘坏,再善良的同学也不会愿意凑钱给他买墓吧?”
花崇想要反驳,但一想现在案件还没有到水落石出的地步,便把嘴边的话咽了回去。
刘旭晨到底好不好,在不同的人眼中,必然有不同的注解。
对刘展飞来说,他是天底下最好的兄长,完美无暇。
对孙强悍等人来说,他是好兄弟、好室友,日常生活中,他或许经常给他们帮些小忙。
但对钱毛江来说呢?如果刘旭晨就是村小案的凶手,那么毫无疑问,他是最残忍的刽子手。
颠簸了接近两个小时,周山公墓终于到了。如“长安堂”的工作人员所言,这里的条件确实太糟糕了,一块块墓碑沿着公路边的山坡排列,周围没有围墙,也没有巡视员,对面是一条江,附近农田遍布。
若不是路边立了块破旧的木牌,上面写着“周山公墓”四个大字,花崇简直要以为这里是一片荒郊野墓。
山坡上的墓碑密密麻麻,各自占着一小块地方,因为疏于打理,很多墓碑边已经长满杂草,贴在上面的照片也早已辨不出面目,看着令人颇感唏嘘。
在如此多的墓碑里,想要找到刘旭晨的墓并不容易。花崇和徐戡回到车上,又往前开了一截,才到所谓的“工作处”。
工作处里只有三个人,都是当地的农民,花崇一与他们打交道,就知道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
过了十来分钟,其中一人找到了刘旭晨的墓碑号码,操着方言道:“跟我来。”
孙强悍等人凑到的钱,只够在最差的公墓里,买一方风水最差的墓。被带到刘旭晨的墓边,花崇才发现,刘旭晨破旧的墓碑就在公路旁,他们刚才还从这里驶过。
墓碑上写着“刘旭晨”三个字,本该贴有照片的地方却空空如也。
现在很多墓碑都是直接将逝者的照片印上去,但以前的墓碑很多还是采取贴照片的老方法。
“照片呢?”花崇问。
“不知道。”工作人员说:“这里风大,说不定被吹掉了。”
花崇心觉不对,连忙戴上手套,在贴照片的地方摸了摸,又转身看其他墓碑。
风吹日晒,贴上去的照片的确有掉落的可能,但是墓碑上有一些不明显的刮痕,不注意看发现不了,细看的话,有点像锐器留下的痕迹。
“徐戡。”花崇招手,“你来看看。”
徐戡弯下腰,眉间皱起,语气肯定道:“是手工刀。”
说着蹲下,双手按在墓座上。
这种比较简单的单人墓通常由一块墓碑和一个墓座组成,墓座下放骨灰盒,上面盖着一块石板,由水泥封死。
徐戡观察了一会儿,“花队,这个墓有问题。”
一旁站着的工作人员立即紧张起来,“别乱说啊,这墓能有什么问题?”
徐戡没搭理他,手指从溢出的水泥痕迹上摸过,“墓被打开过,现在的石板是后来新盖上去的。”
工作人员横眉竖目,“不可能!”
花崇问:“这附近有监控吗?”
工作人员摇头,“谁在这里装监控啊?装了也不敢看啊!”
花崇又问:“那平时,尤其是晚上,有人在这里守着吗?”
“你,你开玩笑吧……”工作人员继续摇头。
花崇眼神一寒,“那你为什么断言这个墓不可能被打开过?”
“人讲究入土为安啊!”工作人员急了,“这墓里就一个骨灰盒,又没有金银财宝,谁他妈疯了跑来‘盗墓’?”
花崇垂眸,盯着墓座上的水泥线,半晌道:“打开它!”
工作人员吓傻了,“我操!”
花崇亮出证件,“有任何问题,由我负责。”
封墓容易,开墓却麻烦,只能用工具一边砸一边撬,弄出的动静不小。
但若是在晚上,再大的动静都不会被听到。因为一到夜晚,这一片山坡就杳无人迹。
半小时后,墓被打开,里面空无一物。
墓地“管理者”们脸都吓白了。花崇从手机里找出一张邹鸣的照片,问:“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所有人都摇头。
花崇并未感到意外。邹鸣有种与年龄不符的冷静,他计划做一件事,且不想让别人知道的时候,一定会做得神不知鬼不觉。
往洛城赶的路上,花崇不停打电话,安排人手查洛城及周边的公墓。
“如果我是刘展飞,我说不定也会把刘旭晨‘挖’出来。”徐戡说:“那地方条件太糟糕了,如果不是没有钱,谁愿意将自己的至亲葬在那里?虽说人死了就是死了,得相信科学,但是厚葬亲人,其实为的不是死去的人,而是给还活着的自己留一些念想。”
花崇手机快没电了,插在一旁充电,“如果他不是将要做什么事,大可以大大方方地迁墓,没有必要大晚上去偷骨灰盒。他这么做了,恰好说明,他后面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不能暴露自己。”
“就是杀人吗?”徐戡是虚鹿山一案的法医,清楚案子的细节,也知道花崇柳至秦“邹鸣就是刘展飞”的推测,“我们现在查的是全城的公墓,但如果他没有将刘旭晨埋在公墓里呢?杀人犯的想法不能以常人的思维去揣摩,我觉得他把骨灰藏在家里都有可能。”
花崇揉着太阳穴,闭眼思索了一会儿,“不,他一定会让刘旭晨入土为安。”
“嗯?”徐戡问:“为什么?”
“邹媚的家,并不是他的家。他与邹媚之间名义上是母子,其实更像是一种各取所需的关系。”花崇说:“他的亲人只有一个,那就是刘旭晨。他希望刘旭晨能够真正安息。这种安息绝对不是在别人家安息。”
说到这里,花崇瞳孔倏地一紧,仿佛陡然意识到什么。
徐戡往副驾斜了一眼,“你怎么了?”
花崇支住下巴,不言不语地看着前方。
邹鸣出现在纪念品商店这件事,在得知那里原是刘家兄弟的家时,他与柳至秦就有了猜测——邹鸣那天是想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但现在,显然多了一种可能。
他是去探望刘旭晨!他早已将刘旭晨埋在那里!埋在他们的家里!
正在这时,充电的手机响了。
“小柳哥,我……”花崇接起来,正要说出自己的猜测,柳至秦突然打断——
“邹媚24岁时产下的那个男孩,一出生就被人贩子盗走了!”
第95章镜像(29)
在男性占了九成不止的会议中,43岁的邹媚身着修身得体的职业套裙,妆容精致淡雅,发丝分毫不乱,逻辑清晰地侃侃而谈,温和又不失强硬,周身上下似乎笼罩着一层极其迷人的光。
她的装扮与她的实际年龄完全贴合,哪怕是唇色、眉形这些可以下功夫雕琢的地方,都没有刻意往“扮年轻”的方向靠。她的眼角,在笑起来的时候甚至看得见自然显露的皱纹。
但即便如此,她依然是整个会议室最引人注目的存在。
男人们西装革履,目光落在她那张端庄的脸上。有人被她话里的内容所吸引,眼中露出欣赏至极的神色,有人的表情却变得鄙夷而贪婪,侧身与旁边的同伴窃窃私语。
即便是在大谈“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男人和女人在职场上的差别仍是显而易见的。
比如男人成功了便是成功了,人们会赞美他的魄力、他的坚持、他的才能。如果他生而贫穷,那他的成功便是靠自己的踏实与本事,他会成为无数人奋斗的目标。如果他生而富贵,他的成功仍是靠自己——不骄奢淫逸,具有强大的自制力,还有与生俱来的聪明头脑。
但女人成功了,人们却习惯于窥探站在她背后的人,猜测到底是什么将她引向成功。同样的条件,如果她生而贫穷,人们会说,一定有贵人拉了她一把,说不定这个贵人讨要了她的身体。如果她生而富贵,人们又会说,那她的成功简直太容易了,靠爹嘛,有个富爹,谁不会成功?
靠才华靠坚持靠勤奋的,是男人。
靠身体靠长相靠运气的,是女人。
职场上,外表与能力皆出众的女人,毫无疑问吸引着无数人的目光。
但这些目光,却并非总是带着善意。
邹媚似乎早已习惯了那些或赞赏或亵渎的视线。
她坦然地继续阐述自己的观点,连语气都没有半分改变。言毕,她睨视众人,露出一个从容的、带着些许侵略感的笑。
那是她偶尔才会展露的抗衡。
会议结束后,邹媚踩着高跟鞋,扔下身后的一众视线,快步离开。
社会对男人有种误解,认为他们不像女人那样爱八卦,其实那只是因为他们无时无刻不掌握着话语权。
女人们很少聚众八卦某个男人胯下的尺寸,男人们却可以在大庭广众下议论女人的胸部、大腿、屁股。
无论对方是年轻甜美的前台接待人员,还是身居高位的公司高管。
并把这种行为认为是无伤大雅的玩笑。
更有人说,关注你的身体,你应该感到荣幸与高兴。
对他们来说,女人就是一个“性符号”而已。
他们议论着邹媚,甚至是意淫着邹媚。一方面瞧不起邹媚,一方面又想要征服邹媚,矛盾而不自知,下流而不自知,自我感觉优秀且风流。
他们的八卦始于性,也终于性,他们并不了解真正的邹媚到底是个怎样的女人。
邹媚回到办公室,关上门的一刻,戴在脸上的面具寸寸皲裂,如粉末一般落下。她发抖的双手撑在桌沿,喉咙发出急促的喘息声,梳得熨帖的额发垂了一缕下来,令她显得有些狼狈,不再像在人前展现的那样干练从容。
觊觎者们只看到她外表的光鲜,唯有警察看清了藏在她内心的那个漆黑无光的世界。
??
茗省,曼奚镇。
由于地处边陲,这里的建筑带着明显的异国风貌。身材健硕的女人们穿着朴实的衣裳,在街道上穿梭,个个皮肤黝黑,甚至可以用灰头土脸来形容。她们中,有的推着堆满物品的小货车,有的双手提着重量不轻的口袋,目光大多呆滞而茫然。男人们却要闲适许多,有的聚在茶馆里打牌,有的站在路边聊天。
这地方穷,很穷,并且相当落后——这是柳至秦初到之时的认知。
此时,他刚从一户民居院落里出来,一手拿着手机,一手夹着一根没有点着的烟,快步在青石板街道上走着,手机贴在耳边。
电话那头,是花崇。
“邹媚在曼奚镇算是个传奇人物,有关她的事,现在已经被镇民们编了好几个版本。我去过派出所和镇政府,接触了一些镇民,当年的事和曼奚镇的情况了解得差不多了。”柳至秦边走边说:“茗省那几起杀害女童的案件全部发生在曼奚镇。这里已经不是我们理解的那种重男轻女了,简直是‘仇女’。建国以前,曼奚镇的女人等同于牲口,只有义务,没有权利。最近几十年,这边女性的地位虽然在慢慢提高,但是和正常的地方,甚至是偏向重男轻女的地方相比,她们的生活还是相当凄惨,基本上仍然是娘家、夫家的附属物。邹媚本名梅四,梅花的梅,一二三四的四。”
花崇脑子转得很快,“因为她是家里第四个女儿?”
“对。除了第一个女儿,梅家的其他女性全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名字。”柳至秦说:“梅四……不,邹媚是曼奚镇第一位考上大学的女性,也是曼奚镇所有考生中分数最高的一位,但当年,她险些无法前往星城求学。”
花崇问:“被家人和镇民阻拦?”
柳至秦叹气,“还有学校。我现在了解到的事还不算太细,比较清楚的是邹媚家里上面有三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邹媚只比唯一的弟弟大一岁多。作为‘幺女’,邹媚自打出生,就是家中最不受宠、最不被期待的人,但她偏偏非常聪明。曼奚镇这个地方和很多边境乡镇一样,享受国家的教育扶持政策,上学念书不用花钱,但老师的水平、学校的教学质量无法保证,和大城市的重点高中绝对没办法比。不过邹媚成绩出众,考出的分数即便放在整个茗省,都排在靠前的位置。她家另外三个女儿都早早嫁人,不在家里住了。高考之后,她的父母逼她把星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换给弟弟。”
“这还能换?”花崇不解:“我从没听说过高考录取名额还能换。而且邹媚不是比她弟弟大一岁吗?两人念书是同一届?”
“嗯,他们是同一年入学。曼奚镇对入学年龄卡得不算严。”柳至秦接着说:“至于换名额这种事,落后乡镇的父母,因为没有文化、没有见识,大概什么都能想象出来。邹媚的弟弟成绩很差,考了两百多分,上‘三本’都困难。邹媚的父母愚昧归愚昧,也知道儿子应该多念书,就毫无道理地逼邹媚。花队,你能想象曼奚镇重男轻女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什么地步了吗?在他们眼里,女大学生就是异类,甚至是‘不洁’的存在。他们疯狂阻止邹媚,邹媚的姐姐们也在其中出了力。”
“她的姐姐们?”花崇蹙眉。
“嗯,而且我打听到,逼邹媚逼得最厉害的不是镇里的男人,而是那些已经嫁人,成为家庭妇女的女人。”柳至秦回到车上,“我倒是能想象她们的心理。她们从小被灌输的就是女人应当服从家庭,为家庭付出一切,万万没有离家念书的道理。邹媚成了她们中最特殊的女人,有的人是不理解,有的人在邹媚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想成为的样子。邹媚是她们的眼中钉,肉中刺。她们不能允许自己周围出现这样一个独立而优秀的女人。当年邹媚只有17岁,在家被父母姐弟逼迫,在外被镇民乡亲逼迫,那段时间对她来讲,说是‘水深火热’也不夸张。”
花崇问:“那她最终按时到星大报到了没?”
“报到了,学业没有被耽误。在星城大学的四年,她没有缺过课,也没有被老家的人为难。”柳至秦说:“因为镇政府的官员出面协调过很多次。不过这个协调也只是一时之计,解决了迫在眉睫的问题,等于是把难题推给将来。经过协调,邹媚得以去星城大学念书,但前提条件是承诺‘毕业后回到曼奚镇’。邹媚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花崇想起在咖啡馆里和邹媚见的那一面,心中顿时五味杂陈。
那时,他并未意识到眼前的女人经历过什么。
“四年后,邹媚从星城大学毕业,拒绝了好几个名企的offer,回到曼奚镇。我想,她肯定挣扎过,但那个时候,她的母亲患病即将去世。”柳至秦说:“可能对她来说,亲情虽然淡漠,家庭虽然是个沉重的负担,但还是无法说放就放。回去之后,她在曼奚镇中学教书,接着成婚、生子。如果不是这个孩子被偷走,她这辈子也许就在曼奚镇度过了。”
花崇眼神一紧,“重男轻女的地方,女孩容易被杀害,男孩容易被盗走。”
“嗯。邹媚生的是男孩,住院期间,孩子就莫名其妙丢了。别说是那个年代,就是现在,曼奚镇的监控都寥寥无几。孩子一旦丢失,就基本无法找回。”柳至秦平静道:“邹媚的婆家与娘家都将失去孩子归罪于她,她的丈夫梁超对她拳脚相加。出院后不久,他们就逼她备孕,之后重新怀上了孩子。梁超逼她去打B超,就是当年落后地区特别盛行的‘野B超’检查。一查,发现是个女孩。”
花崇觉得血液一阵一阵往头上涌,“孩子被打掉了?”
“邹媚是被强行拖去流产的,她似乎拼命想要保住肚子里的孩子。但除了她自己,没有人希望她产下一个女孩。女孩在曼奚镇……”柳至秦顿了顿,咽下带有严重个人情绪的话,道:“镇医院的设备、卫生都存在很大的问题,加上邹媚生产后身体一直不大好,第二个孩子打掉后,她便失去了生育能力。”
花崇倒吸一口凉气,感到愤怒又无力。
柳至秦继续说:“在得知她无法生育之后,梁超和她离了婚,将她赶回娘家。在曼奚镇,女人想离婚是不可能的,会被百般阻挠。但男的想离婚,就非常方便了。女儿被打掉、失去生育能力大概成了邹媚人生中的转折点。几个月之后,她在几名年轻村官的帮助下离开了曼奚镇。”
“她的家人呢?”花崇算了算时间,“邹媚离家接近二十年,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落后村镇的影子。她的家人同意她离开?从来没有向她索取过什么?还有那个梁超,他没有找过邹媚?”
“对于邹媚的父母来说,邹媚是多余的。他们是为了生下儿子,才生下四个女儿,而邹媚是最后一个。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她就是最不该存在的一个,如果没有她,家里会少很多负担。”柳至秦把烟点上,“她离开曼奚镇的时候,她的母亲已经病死,父亲和三个姐姐闹了一阵,不是因为舍不得她,而是想让她赚钱养弟弟——那个时候,他弟弟23岁,正忙着娶媳妇。后来仍然是镇政府出面协调,协调的过程我不清楚。总之,邹媚这一走,就彻底断了与老家一众人的联系。”
“这有点不合常理啊。”花崇说:“她的家人如果知道她现在过得这么好,一定会来找她要钱。”
“花队,你如果现在和我一样,也在曼奚镇,就不会这么想了。”柳至秦抖掉一截烟灰,“这里就像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闭塞的不仅是地理和交通,还有人的思想。他们不信一个女人靠自己能过得很好,也不屑于探听外界的消息。村里甚至有一种说法——梅四早就活不下去,死了。”
“这……”花崇捏住眉心,感到难以相信,也难以理解。
然而身为刑警,他却不得不去理解。因为他比很多人都清楚,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匪夷所思的事在发生。
“至于梁超。”柳至秦说:“在邹媚离开曼奚镇不久,他就死了,被人捅了十几刀,好几刀都在内脏上。”
花崇目光一凛,“凶手抓到了吗?和邹媚有没有关系?”
“没有。凶器是梁超自己的刀,上面有他的指纹,还有一枚陌生指纹。陌生指纹肯定是凶手留下的。不过当时警方抓的所有人,指纹和那枚陌生指纹都对不上。再加上以前刑事侦查的方法和技术都很落后,凶手一躲就是十九年。能确定的是,案子和邹媚没有关系。不过因为这件事,曼奚镇的镇民又说邹媚克夫,是个祸害。”
花崇感到可笑,“那时他们已经离婚,邹媚都不在曼奚镇了,克哪门子的夫?”
“他们总是找得到理由把错误都归结到女人头上。”柳至秦说:“我今天在这里感受最深的,其实不是重男轻女,而是存在于同性之间的鄙视链。这里的男人把邹媚当做一个笑谈,女人却是真恨邹媚,克夫、狐狸精、贱货都是从她们嘴里传出来的。”
花崇沉默了,柳至秦暂时也没有说话。
突然,两人同时开口,又同时打住:“对邹媚来说……”
柳至秦轻咳两声,“你说吧。”
“17岁之前,邹媚生活在严重重男轻女的家庭、社会。她能够出生,是因为她的父母想生下一个男孩,生了三次都未能如愿,直到第四次轮到她。她从小就被灌输自己是多余的、女人是为了男人而存在的,她没有一个女孩该有的正常童年。17岁,她差一点没能去星城念大学,即便去了,也时刻担心自己被抓回去。21岁,她迫于我们可能暂时不清楚的压力,放弃前途,回到曼奚镇,等待她的是长达四年的煎熬。之后,儿子被偷,女儿被打掉,再也无法成为母亲……这个过程中还伴有来自家庭的暴力与冷暴力。她彻底认清现实,想要开始一段新的人生。”花崇说着一顿,“但人的每一步都有迹可循,过去的每一段经历都在她心里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她不可能忘记过去受过的苦,不可能忘记身为女人而受的罪。并且,她所谓的‘新人生’,其实并不美妙。她跟我说过一段话,大意是女人要爬到和男人一样的位置,需要付出更多的东西,需要承受更多的挫折,需要面对更多的冷嘲热讽。25岁到43岁,她从一无所有的乡镇女人变为名企高管,这个过程里她经受的苦痛,其实不难想象。”
“嗯。”柳至秦点头,“对她来说,25岁是个转折点,但不管是其前还是其后,生活给予她的都是苦难和折磨。唯一的不同是,25岁之后,她有金钱作为安慰,但金钱似乎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在她的认知里,大概早已形成了一个观念——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就是受罪。”
花崇默了默,纠正道:“应该是出生在贫穷家庭的女孩儿、被父母利用的女孩儿,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不幸的。生活对她太过糟糕,她将自己代入了……”
“王湘美、陈韵。”柳至秦说:“或许还有别的女孩儿。邹媚有对她们下手的动机,她认为自己的杀戮行为不是伤害,而是‘救赎’。王湘美的死因、七氟烷是她行为的佐证!”
车已经开回洛城,花崇捏着发烫的手机,“我们看到她的那一晚,她去‘小韵美食’买烤串,不是自己吃,而是买给陈韵。陈韵还活着,被她藏在某个地方!她没有立即杀了她,很有可能是因为,是因为……”
“找不到七氟烷!”
两人几乎异口同声,连心跳的频率都几近一致。
“邹媚不清楚邹鸣的过去,只当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对于孩子,邹媚可能没有太多戒备心。她失去了已经出生的儿子,也失去尚在腹中的女儿,一生都无法再次生育。领养邹鸣的时候,她也许如她自己所说,只是想有个孩子来陪伴自己。”花崇道:“但邹鸣远没有她以为的那么简单。邹鸣是离她最近的人,说不定是唯一了解她内心的人。邹鸣知道七氟烷的存在,甚至知道她杀了人。但邹鸣没有揭穿,只是偷走了她准备杀陈韵时用的七氟烷,并将七氟烷用在了周良佳等人的身上。”
突然,尖锐的刹车声响起,花崇猛地回神,发现自己和徐戡的车正停在马路中央,险些与另一辆车相撞。
徐戡煞白着一张脸,“抱歉,听入神了,有点胆战心惊。”
周围传来阵阵喇叭声,花崇拍了拍徐戡的肩。徐戡深吸一口气,小声自言自语了几句,尽量平静地向市局的方向开去。
“刚才出什么事了?”柳至秦问。
“没事。咱们徐戡法医有点儿飘,一不小心踩了急刹。”
徐戡瞪了花崇一眼。
柳至秦听两人没大事,松了口气,又道:“没有七氟烷,邹媚不会对小女孩动手。现在对我们来说有两个机会,一是救下陈韵,二是顺藤摸瓜,找到那条七氟烷交易线。”
“嗯,已经在查了。”说到这里,花崇突然想起周山公墓那个空无一物的墓坑,说:“我现在先回一趟局里,然后马上去洛观村。刘旭晨的墓被打开过,放在里面的骨灰盒不见了。刑侦一组的兄弟正在市里的公墓排查,暂时没有消息。我怀疑邹鸣早就把骨灰盒埋在洛观村那个红房子下面了。”
柳至秦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邹鸣那天去那里,其实就是想看看刘旭晨?可没有必要啊,他是案件相关人员,任何行为都可能被我们分析、解读——他自己不可能意识不到这一点。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冒险去那里?骨灰埋着就是埋着了,又不会自己跑走,换一个时间去不行吗?”
花崇眼前一闪,“等等!刘旭晨的忌日……不,生日是多少号?”
“10月15号。”柳至秦说:“对不上。”
“农历呢?”花崇说完就开始查新旧历对比,几秒后,听筒里传来柳至秦的声音:“农历8月4号,对应今年,正是邹鸣去红房子的那一天!”
结束与柳至秦的通话,花崇立即给张贸打电话,但直到自动挂断,也无人接听。
他皱了皱眉,准备打给肖诚心,张贸已经回拨过来,语气紧张又兴奋。
“花队,钱闯江招了!”
第96章镜像(30)
钱闯江靠在审问室的椅背上,已经换回了符合他本人风格的衣裤,双手平放在桌上,眼睛一丝光亮都透不出来。
“是我。”他说:“杀死周良佳、盛飞翔、范淼的人是我。”
柳至秦还没来得及从茗省赶回来,花崇和徐戡坐在他的对面。
“为什么?你根本不认识他们。”花崇冷静地问。
“认识不认识有那么重要吗?”钱闯江讷讷地笑了笑,“上次我是不是说过,这个村子里的人‘不配’?他们懦弱胆小、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连自己的小孩都不肯好好保护,活该穷一辈子。”
徐戡一拍桌子,“你小时候受到欺凌时,他们没有出手相助。这就是你杀人的理由?”
钱闯江瞥了他一眼,“你是法医?”
徐戡被盯得蹙起眉。
“你是在死人身上动刀子的法医,不是救死扶伤的医生。”钱闯江说:“你救不活人,别在这里假慈悲了。”
花崇拍了拍徐戡的腿,示意他不要激动,不要上钱闯江的套,然后眉目冷峻道:“他们不配靠洛观村的自然资源过上富裕的生活,所以你这算是‘替天行道’?残杀三个无关的游客,让洛观村一朝回归贫困?”
钱闯江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正在思考。
“你这手段倒是挺残忍,把大活人丢进篝火里烧。”花崇干笑,“不过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将他们引到没人看见的地方下手?又是怎样让他们乖乖被你绑起来。他们是三个人,而你,只有一个人。”
钱闯江抿着唇角,下巴的线条紧紧绷着。
花崇一眼就看出,他在紧张,并在努力让自己看上去不紧张。
“你有帮手吧?”花崇手指交叠,支住下巴,“你的那位帮手,和你一道制伏了他们?”
“没有!”钱闯江瞳光骤缩,“没有,只有我一个人。我熟悉虚鹿山上的每一个地方,我比他们强壮,制伏他们三个根本不算难事。”
“那你倒是说说看,是怎么制伏的?”
“这很重要吗?”
花崇往椅背上一靠,“兄弟,你这可是杀了人啊。不是过失杀人,是蓄意谋杀。如果作案过程都交待不清楚,到时候怎么上法庭啊?”
钱闯江拧住眉,别开视线。
花崇轻哼一声,“不交待清楚,法官会怀疑你是不是受了胁迫,不得已替人顶罪。”
钱闯江立即抬眼,木然的眼中终于流露出些许与情绪有关的东西。
“说吧。”花崇敲了敲桌沿,“怎么杀害那三人的?”
短短半分钟的时间,钱闯江额角已经渗出汗水,喉结上下抽动,似乎在忐忑地组织语言。
“说不上来?”花崇挑起一边眉,“你受到什么威胁了?有人逼你替他顶罪?”
“不是!”钱闯江脱口而出,“人就是我杀的!袁,袁菲菲可以给我作证!”
“袁菲菲?”花崇神色一冷,“你认识她?”
“她是住在我家的游客。”钱闯江逐渐平静下来,整个人又恢复了之前的灰败,机械般地说:“我和她之间,有,有一笔交易。”
花崇放在桌下的手颤了颤,突然生出不好的预感。
在他与柳至秦的分析中,杀人的是邹鸣,钱闯江在其中扮演了帮凶的角色。但钱闯江到底帮到了什么程度,这不是能够分析出来的,必须一步一步去调查。而现在,身为帮凶的钱闯江似乎想要替邹鸣顶罪,并且看上去,他参与得非常深。和袁菲菲直接联络的是他,而不是邹鸣。
这就很麻烦了。
“我下面要说的话,你们尽管去核实。”钱闯江睁着那双大多数时候没有任何神采的眼睛,唇角仿佛牵起一个看透一切的笑,“几个月前,袁菲菲到我家里来,向我了解十年前发生在村小的案子。她似乎对‘烧死小孩’非常感兴趣,得知我是钱毛江的弟弟,就不停向我提问。我渐渐发现,她是一名幼师,被几个小孩联合起来整了,她想报复这些小孩——最好是烧死他们。”
钱闯江停顿片刻,继续说:“不过她空有杀人的心,却没有杀人的胆量。她太弱了,嘴上说着想杀人,却连我家后院的鸡都不敢杀。她这样子,还杀什么人?我和她打了个商量——她帮我引几个人到虚鹿山上来,事成之后,我帮她解决那些可恶的孩子。”
花崇盯着钱闯江的眼睛,手紧握成拳头,心中一个声音道:撒谎!
“她把她的同学引来了,一共三个,两个是学生时代欺负过她的人,另一个是其中一人的前女友。”钱闯江说:“要说帮手,她就是我的帮手。她是一个一个把他们引来的,我挨个制伏他们不是问题。接着,我让她赶紧离开虚鹿山,去村小等我。”
花崇冷静地问:“她知道你会对他们做什么?”
钱闯江木讷归木讷,此时却反应极快,“不,我没有告诉她。我只说,我想要这三人帮我一个忙,我不会害他们。她这里不太灵光。”钱闯江说着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我一说,她就信了。她不知道我会杀了他们。”
花崇心里骂了声“操”。钱闯江如果说袁菲菲知道他要杀人,与袁菲菲那边的口供一对比,这一条就可以作为他隐瞒实情的证据。但他偏偏不这么说,如此一来,等于是把罪行全都揽在自己身上。
而真正的凶手,此时仍躲藏在黑暗中。
“我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钱闯江说:“那三个人被活生生烧死。你们看网上的评论了吗?很多人都说,洛观村出了这么吓人的事,以后绝对不会来旅游了。呵呵呵,没人来旅游,大家不就没钱赚了吗?我的目的很简单,这里的村民不配过上富裕的生活,他们活该穷一辈子。”
徐戡咬紧后槽牙,完全无法理解这一套“疯子理论”。
花崇思考的却是他和邹鸣已经合作到了什么地步。
“将周良佳三人放置在助燃物里之前,你还做了什么?”
钱闯江沉默片刻,“我给他们打了药。”
“什么药?”
“麻醉药。”
“什么麻醉药?”
钱闯江像个木头人一般坐着,连嘴皮开合的动作都显得毫无生气。
“七氟烷。”
花崇脑中“嗡”一声响,眉心狠狠皱了起来。
钱闯江连七氟烷都知道,并且说了出来,显然是铁了心要给邹鸣顶罪。
“你从哪里拿到七氟烷这种非流通药品?”花崇问。
“想要拿到,总有拿到的办法。”说完,钱闯江食指与拇指碰了碰,“只要有钱,命都能买到,何况是麻醉药。”
花崇沉住气,“那钱毛江的事呢?你恨洛观村的村民恨到这种地步,不惜杀掉三个无辜的人来惩罚他们,你对钱毛江的恨难道不应更深?十年前的事,你参与过?”
“那时我还没满10岁。”钱闯江反问:“一个不到10岁的小孩杀了五个比他大的男孩,这符合逻辑吗?”
“当然不符合。”花崇冷笑,“不过我以为你既然把杀死周良佳三人的罪行揽在自己肩上了,也会顺便再顶一个锅。杀三个人是死,杀八个人一样是死。”
钱闯江唇角抽了一下,视线向下,含糊道:“钱毛江的死和我没有关系。”
“你没有参与,但你看到了,对吗?”
钱闯江摇头,“我没有。”
“你看到了。”花崇却像没听到似的,“你看到了!你看到有人将他们五人杀死,然后点燃了村小的木屋。你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男孩,他比你小一些,个头也比你矮一些。你们一同看着那照亮黑夜的火光,你们靠得很近,双手甚至是牵在一起的。”
钱闯江哑然地张着嘴,像是在花崇的描述中看到了某个难以忘却的画面。
“他们是谁?”花崇问,“点燃木屋的是谁?站在你身边的是谁?”
“我……”钱闯江用力闭了闭眼,咬肌在脸颊浮动,像一条条挣扎的蚯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钱毛江被杀害的时候,我在家里,我二哥钱锋江和我同在一个房间,他可以给我作证。”
花崇想起钱锋江前两天恐惧至极的眼神,那眼神分明就在说——钱闯江是凶手,你们赶紧把他抓走!
“不过我要感谢那个凶手。”钱闯江扯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他救了我和很多饱受欺凌的人。你们抓不到他,让我给他顶罪也行。你说得对,杀三个人和杀八个人都是死。”
“你这是顶罪顶上瘾了?”花崇扬了扬下巴,“当年专案组不作为,放跑了真正的凶手,你便觉得所有警察都没用?”
钱闯江指尖不大明显地动了一下。
“刘展飞你还记得吗?”花崇冷不丁地问。
“他死在河里了。”钱闯江看向下方。
“你亲眼看到他死在河里?”
“大家都这么说。”
“大家都这么说,所以你就相信了?”花崇抬手在额角摸了摸,“你恨这村里的‘大家’,却对‘大家’说的话深信不疑,这……似乎有点奇怪?”
审讯有很多种方式,最常见的是打乱顺序问相同的问题,还有一种是“诡辩”,在大体正常的逻辑里加入些许不存在必然因果联系的内容,乍一听似乎是那么一回事,其实不然。“诡辩”是为了让嫌疑人掉入逻辑陷阱,拼命让自己说出的话符合逻辑,但这种举动反而会让他们越来越被动,以至于露出越来越多的马脚。
徐戡明白这个道理,钱闯江却是个门外汉,一听花崇说“有点奇怪”,就开始皱着眉思考。
花崇趁机道:“他其实没有死?”
“他死了!”钱闯江斩钉截铁道:“他早就死了!”
“如果我是你,我会希望他还活着。”花崇说。
“他活着还是死了和我有什么关系?”钱闯江开始变得焦躁。
“他是你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说完这句话,钱闯江便不再回答花崇的问题。
??
离开审讯室,花崇神色阴沉,立马叫人带来袁菲菲。
袁菲菲精神萎靡,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
“你和钱闯江是什么关系?”花崇问。
一听这个名字,袁菲菲慌张地张开嘴,眉眼间净是不安。
“他知道你在阳光幼儿园的遭遇?你把什么都告诉他了?”
袁菲菲愣了几分钟后,惨然地笑了笑,颤抖的双手抓住头发,喊道:“他都说了?他承认了?他……他怎么能这样?他答应过我!他答应过我的!”
张贸赶紧上前,将她制住。
花崇厉声问:“他答应帮你烧死陷害过你的小孩?是不是?”
袁菲菲目光空洞,重复自语:“为什么要承认啊?为什么要承认?我不会把你供出来……你说过要帮我的……”
花崇心中发寒,待她情绪稍有缓和时,再问:“除了钱闯江,还有没有其他人和你接触过?”
袁菲菲像听不懂似的,“其他人?没,没有其他人了。”
花崇闭上眼。
毫无疑问,钱闯江承担了所有可能暴露自己的工作,并且愿意为邹鸣顶罪。邹鸣藏在他的身后,根本没有亲自接触过袁菲菲。
“我没有杀人。”袁菲菲抱着双臂,肩膀正在发抖,眼泪涌了出来,“我不知道他会杀了周良佳他们……他只告诉我,把他们三个引到没人的地方,没有说过会杀了他们。我,我真的不知道!”
??
“袁菲菲?”邹鸣语气平平地重复刚听到的名字,“她不是三名死者的朋友吗?抱歉,我听说过她的名字,但并不认识她。”
他事不关己的态度令人窝火,而事实上,与他同在一间警室的刑警们并不能对他做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只是和同学一起来洛观村旅游,我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他缓声说:“也没有想过自己会因为没有不在场证明而成为嫌疑人。我不认识死者,没有杀害他们的动机。”
花崇与他视线相交,他眨了眨眼,却没有撤回目光。
“我向你的母亲了解过,你是她的养子,11岁之前在楚与镇的孤儿院生活?”花崇说。
“嗯。我自幼没有父母。”
“你待过的那所孤儿院说,你是10岁才到那里。以前呢?以前你靠什么生活?”
“拾荒。”邹鸣说:“太小的事我已经记不得了,不知道亲生父母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丢弃我。自从记事起,我就和一群拾荒者生活在一起。他们去乞讨,我也去乞讨。”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中毫无波澜,完全不像是在撒谎。
花崇吸了口气,“过惯了拾荒的生活,还会去孤儿院寻找庇护?”
邹鸣笑了,“难道苦日子过久了,就不想过一过好日子?况且我知道,拾荒的孩子永远不会被好心人收养,因为我们看上去太脏了。但孤儿院的孩子就很有可能去一个不错的家庭,要么领养,要么寄养。我运气不错,没在孤儿院待太久,就遇上了我的养母。”
这倒是个没有多少漏洞的回答。
“你去过羡城吗?”花崇又问。
“羡城?”邹鸣想了想,“去过,不过是很久以前了。楚与镇离羡城很近,孤儿院的老师带我们去秋游过一次。”
“跟随邹媚一起生活后,就再没去过了吗?”
“没有。羡城没什么可去的。”
花崇舌尖不动声色地磨着上齿,心中盘旋着很多问题。
邹鸣显然已经做过无数次自我暗示,才会自然而然地将谎言当做真话说出来。
他与钱闯江是否有某种约定?
钱闯江是不是知道他的全部秘密?
钱闯江为什么愿意帮他?
他知不知道钱闯江的决定?
“以前来过洛观村吗?”花崇问。
邹鸣仍是摇头,“这是第一次。”
“听说过七氟烷?”
“那是什么?”
“一种麻醉药。”
“抱歉。我不清楚。”
邹鸣就像一座坚固的壁垒。花崇摸了摸下巴,突然道:“上次我们在红房子处遇上时,你买了一个木雕果盘,我听说你想把它送给邹媚?”
“嗯。”邹鸣点头,“做工不错,她应该会喜欢。”
“我劝你把那玩意儿扔掉。”花崇痞笑一声,露出八卦而市井的一面,“你住的农家乐就有纪念品卖,品种没有红房子多而已,但起码不晦气。”
邹鸣皱了皱眉,“晦气?”
“你不知道?”花崇往前一倾,刻意压低声音道:“来洛观村玩了几天,没听说过洛观村十年前发生过的事?”
“听说过。”邹鸣说:“村边的小学烧死了几个孩子。”
“那红房子和老村小离得不远,你没注意到?”
“但也不算太近。”邹鸣似乎不太想聊这个话题,“大家都在红房子买纪念品,说不上晦气不晦气。”
“你们啊,年纪小,单纯,最容易被人骗。”花崇“啧”了一声,“你看有中年人上那儿买纪念品吗?全都是你们这些屁大的小孩儿。要我说,那老板也是缺德,专门坑年轻人的钱。那些沾了晦气死气的东西买回去还行?不是祸害人家全家吗?”
邹鸣眉心轻蹙,片刻后又松开,“我觉得不至于。”
“那我再跟你叨叨,你看至于不至于。”花崇说着翘起二郎腿,“红房子看着是不是很新?和村里其他建筑风格不同?因为它是最近两年新盖的啊。那儿离村小不远,村小死过人,别的村民嫌晦气,即便有钱赚,也不去那儿赚。也就钱宝田这缺德的,为了钱非得在那儿盖房子。知道啵,那儿不仅挨着村小,以前还死了一大家子人!”
邹鸣脸色一白,瞳仁倏地紧缩。
花崇假装没有看见,继续道:“听说是一户刘姓人家,父亲得病去世了,两个儿子也相继出了意外。那家大儿子好像还是个大学生,成绩很好。哎,可惜啊……”
邹鸣脸颊越发苍白,看向花崇的目光变得异常冰冷。
但花崇是什么人,丧尽天良的恐怖分子都直面过,怎么会怵他的瞪视?
“心虚了吧?”花崇笑了笑,一语双关,“心虚了就另外给邹媚挑个礼物,你虽然不是她亲生的,但也不至于买个沾着死气的东西去咒她吧?她可是做大生意的人,最信风水了。”
邹鸣抿紧的双唇轻轻颤动,脖颈绷得很紧。
花崇一看,就明白路子对了。一个有罪的人显得淡定无辜,只是因为最脆弱的地方没有被戳中而已。
刘旭晨和那个早已不存在的家,就是邹鸣唯一的弱点!
“那个大儿子运气也是不好。”花崇放慢语速,将每个字都说得格外清晰,“家里穷,没有办法把弟弟一同带去上大学,想早点攒够足够两个人一起生活的钱,没日没夜地打工,还不能落下学业,居然累出了脑溢血……”
邹鸣的肩膀开始发抖,下唇被咬得青紫。
花崇觉得自己有些残忍,但有时候,残忍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手段。
他停顿两秒,继续道:“他的同学将他送到校门口,但是急救车却因为有人要跳塔而被堵在路上,最终来迟一步。哦对了,问你个问题——有人‘假自杀’,以跳塔作为获取利益的手段,无辜的病人因为跳塔造成的交通阻塞而没能得到及时的治疗,‘假自杀’的人应当抵命吗?”
邹鸣猛然抬起眼,额上有不太明显的汗珠。
“我是不是说得太快了?”花崇清了清嗓子,“那我再说一遍。那个大儿子……”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邹鸣打断,“这个问题,和我有什么关系?”
“还真有点关系。”花崇说:“那个‘假自杀’的人,就是被杀死在虚鹿山的周良佳。另外两名死者,是她的‘帮凶’。”
邹鸣的胸口起伏数下,“可是我并不认识他们,也不认识那个被他们害死的人。”
“害死?”花崇虚起眼,“刚听我说完,你就认为刘家的大儿子是被他们‘害死’的?那他们被杀死,就是活该咯?”
邹鸣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请你不要问无关的问题。”
花崇点点头,看似无厘头地说:“那你还会把木雕果盘送给邹媚吗?”
“我……”
抢在邹鸣回答之前,花崇假装惊讶道:“我还听说,刘家的小儿子为了让兄长入土为安,魂归故里,把骨灰埋在红房子下面了!阴森不阴森?”
邹鸣瞬间睁大双眼。
那是一道带着冷酷杀意的目光。花崇与各色凶手打惯了交道,对这种目光非常熟悉。
若说以前还仅是根据线索分析推测,现在他便完全肯定邹鸣就是凶手了。
但最紧要的是,证据!
此时,村口的红房子已经被拆除——那栋童话风的木屋并非真正的建筑,其下只打了几个浅桩,拆起来很容易。
但是拆完之后,张贸却并没有找到花崇所说的骨灰盒。
第97章镜像(31)
柳至秦马不停蹄从茗省赶回洛观村时,花崇正在向钱宝田了解搭建红房子时的情况。
那房子不在村子的统一规划中,本来就属于“违建”,之前镇政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钱宝田便乐呵着赚钱,如今一听红房子下面可能埋有和命案有关的东西,立马吓得魂飞魄散,看着众人把自家招揽客人的红房子拆了。
但拆到最后,却没有在下面的坑里找到任何东西。
钱宝田心有埋怨,但自己搞“违建”本来就不占理,况且那地方确实是死了一户口本儿的地方,也就他胆子大,敢跑去做生意发财,这么一闹,他也打了退堂鼓,就是借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继续跟那儿卖纪念品了。
“卖纪念品是我家闺女的主意,她现在住城里去了,哎你们别去打搅她啊,她跟这事没关系。”钱宝田抽着叶子烟,眉头皱得老紧,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把房子盖在这儿是我的主意,这不其他地方都被人占了吗,只有这块儿没人敢搭房子,村长他们也没说什么。”
柳至秦实在闻不惯叶子烟的味,从烟盒里抽出两根烟递给钱宝田。
钱宝田接过烟,点燃抽起来,指了指身后的坑,“这木头房子就一层,不住人,不用搞那些复杂的地基,打几个桩就行。我们自己家的人盖的,当时就没挖出来什么。不过……”
花崇见他欲言又止,问:“不过什么?”
钱宝田抓抓脖子,“那儿本来有一棵树,也不知道是谁栽的,就一个树苗吧,看着要死不活。我本来想在盖房子之前把它挖起来,如果还没死,就移植在房子旁边。结果后来一去看,树苗没了。这倒是给我省事了。”
花崇立即想到,骨灰盒可能正是被埋在树苗下。但赶在钱宝田在那儿盖房子之前,有人把骨灰盒从地下挖出来了。
这人是谁?
不可能是邹鸣,否则那天他不可能专程去红房子。在他的认知里,刘旭晨的骨灰盒仍然在红房子下方,而红房子正好是一个完美的墓碑——它漂亮,有人气,每天都挤满了爱热闹的年轻人,这些人陪伴着刘旭晨,让同样年轻、永远年轻的刘旭晨不至于寂寞。
这想法让花崇感到极不舒服,甚至心生寒意。
不是邹鸣,那就只能是钱闯江。
两年前,钱宝田“突发奇想”,要在刘家开店卖旅游纪念品,并且说干就干。钱闯江知道邹鸣把刘旭晨的骨灰盒埋在那里,并通过某种方式告知了邹鸣。邹鸣认为应该将计就计,将上面的房子当做墓碑,反正骨灰盒埋得很深,没有因施工而被挖出来的风险。但钱闯江或许抱着和他不一样的想法,赶在钱宝田动工之前,拔了树苗,将骨灰盒挖了出来,藏在另一个地方。
骨灰盒在哪里,只有钱闯江知道。
时至今日,邹鸣都认为兄长还在那栋童话小屋一般的红房子下安眠。
让肖诚心将钱宝田送回家,花崇把自己刚才的想法告诉柳至秦。柳至秦蹲在被挖得乱七八糟的土坑边,抽完一根烟,站起来,“这是个突破口。”
花崇心领神会,“带邹鸣来这里,让他亲眼看到——他哥的骨灰盒不见了。”
“对他来说,刘旭晨的骨灰盒是最重要的东西。骨灰盒不翼而飞,他的情绪必然出现破绽,崩溃也说不定。”柳至秦说。
花崇想了想,“不过在这之前,我得向钱闯江确定一件事——骨灰盒以前确实埋在这里。”
“应该的。”柳至秦点点头,“这案子现在缺乏关键性的证据,光靠我们的推测,不足以将凶手绳之以法。”
??
“骨灰盒?我不知道。”钱闯江垂着头,频繁地抠弄自己的指甲。
“撒谎之前先照照镜子。”花崇毫不留情地戳穿,“你这模样像‘不知道’?钱老三,你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我清楚,你也清楚。你想给人顶罪,就老实配合我。你想保护某个人,我他妈也想早点解决这破案子。你什么都不说,那也行,我大不了接着查,不管花多少时间,我都会把凶手揪出来。”
钱闯江肩膀一僵,抬起眼皮,看了看花崇。
“你以为我他妈想赖在这儿不走?”花崇一副烦躁不耐的模样,食指向上指了指,“上头给的任务,什么时候抓到凶手,什么时候回去。”
柳至秦盯着钱闯江的眼睛,声音近似蛊惑:“刘旭晨救过你,他是你的恩人。他在羡城被人害死。在了解到当年的真相后,你带走了他的骨灰盒,并想替他报仇——为他报仇和报复整个村子并不冲突,你很聪明,烧死周良佳三人的同时,又毁掉了洛观村的将来。”
钱闯江重复着抿唇的动作,似乎想说什么,却仍在思考。
柳至秦语速放慢,“上次你说过,在村小的木屋外,听到有男孩哭泣,那个男孩就是刘旭晨的弟弟,刘展飞吧?”
钱闯江猛地抬起头,嘴唇颤抖。
“那时你还小,不够强大,也没那么勇敢,你不敢跑进木屋阻止你的大哥,也没有办法救下那比你年纪还小的男孩。”说着,柳至秦微扬起下巴,顿了几秒,淡淡道:“后来,他死了,寒冷的冬天,孤零零地被冻死在河里。”
这句话就像定音之锤,让一切尘埃落定。
钱闯江终于张开嘴,吐出一声沙哑艰涩的:“我……”
“你慢慢想,想好了再说。我们就在这儿等着。”柳至秦露出一个毫无感情的笑,“记住,我们和你一样,也希望这个案子早早了结。我们需要一个凶手,懂吗?我们是‘需要凶手’,不是非要‘抓到凶手’。而你,正好是这个凶手。我想,我们可以配合。”
钱闯江猛力呼吸几口,目光依然木讷,眸底却隐隐多了一丝光。
“现在告诉我,刘旭晨是不是救过你?”花崇问。
半分钟后,钱闯江点头,“是。”
“他的骨灰盒,是不是你从周山公墓拿回来的?”
“是。”
“你把骨灰盒埋在刘家,希望他入土为安,直到钱宝田在那里盖房子?”
钱闯江沉默了很久,“嗯。”
“那骨灰盒呢?”花崇不由得向前一倾,“骨灰盒现在在哪里?”
警室里的气氛近乎凝固,每个人的心跳都在加速。
“我是凶手。”钱闯江突然道:“是我杀了周良佳、盛飞翔、范淼。袁菲菲帮了我的忙,但她并不知道我会对他们做的事。”
这一句不长的话,他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
花崇明白他的意思——他在要一个承诺!
“是,你是凶手。”花崇道:“人是你杀的,和其他人没有关系。”
闻言,钱闯江好似松了一口气。
他并不知道,自己正在一步一步走向刑警们布好的“圈套”。
“我,我不知道哪里最安全。”钱闯江说:“洛观村到处都是客人,连虚鹿山上都不安全。我……”
花崇猛地想到一个地方,“你把骨灰盒埋在老村小?”
柳至秦眉梢不经意地动了动,为花崇的反应所折服。
钱闯江点头,“嗯,在教学楼西边。那,那里基本上不会有人去。”
警室外,得到消息的李训立即带人赶去老村小。
花崇放在桌下的手忽地握成拳头,柳至秦注意到了他的小动作,虚假的笑容渐渐染上几分热度。
“我就是凶手。”钱闯江再次强调,“是我杀了人。我有动机,两,两个动机。你们可以,可以结案了。”
花崇站起,没有立即告诉他刚才这场对话的真相。柳至秦也跟着站起来,低声道:“走吧,去村小看看。”
??
在村小教学楼西侧,一个老旧的骨灰盒被挖了出来。
骨灰盒的一侧,封着一张比小孩巴掌还小的照片。照片已经泛黄褪色,上面的男子非常年轻。
“刘旭晨……”花崇戴着手套,小心翼翼地拿起骨灰盒。盒子是极易保存指纹的材质,但时间过得太久,附着在上面的指纹不一定还存在。
“我马上拿去检验。”李训说。
“等等。”柳至秦指了指骨灰盒,“先打开看看。”
“这这这……”肖诚心有点慌,“这里面除了骨灰,还会有其他什么东西吗?”
“难说。火化之后,殡葬师肯定是直接将骨灰装在盒子里。但是这种盒子……”花崇看了看盒身与盒盖贴合的那根线,说:“封盖之后,还能直接打开。”
说话间,李训已经拨开了盒盖,几秒后,一盒子骨灰与碎骨出现在众人面前。
李训戴着手套的手探进骨灰中,找了片刻,摇头道:“这里不方便操作。”
花崇说:“行,你先带骨灰盒回去。”
李训利落地收拾好,与另外两名痕检科的成员大步朝派出所走去,刚迈出几步,却又回过头来,“花队,我想起一件事!”
“嗯?”
“我们第一次来村小时,我和张贸不是找到一个挂坠吗?”李训说:“就是在这附近!”
花崇登时看向柳至秦。
肖诚心也知道那个挂坠,却没想明白其中的干系,小声问:“怎,怎么了?”
“红房子是两年前搭建的,钱闯江转移骨灰盒的时间必然在红房子开建之前。”花崇说:“而我们上次分析过,那个挂坠掉落的时间不早于三年前,这两者在时间上没有冲突。那个游戏叫什么来着?”
“《白月黑血》。”柳至秦说:“角色叫麟争,一个萝莉女战神。我查过钱闯江的电脑及一切通讯设备,他确实玩过《白月黑血》,但上线时间不多。网购记录里没有这个挂坠,但不排除他以另外的形式购买。”
肖诚心说:“那个挂坠就是钱闯江的啊?”
花崇垂眸盯着地面,踱了几步,显然已经想到了更深远的地方。突然,他抬起头,吩咐道:“派个人去邹鸣那儿,‘不经意’地告诉他——警察不知道在钱宝田的红房子那儿找什么线索,把红房子都给推了,掘地三尺,却什么都没找到。”
“派谁去啊?我?”肖诚心问。
“你不行,要找群众。”花崇果断道:“去找钱宝田,让他去派出所的走廊上哭。邹鸣现在在二楼的警室,只要钱宝田声音够大,他就能听到一件事——刘旭晨的骨灰盒不见了。”
肖诚心终于利落了一回,“我这就去办!”
花崇转向柳至秦,“关于那个挂坠和《白月黑血》这游戏,我突然想到另一种可能。如果挂坠确实是钱闯江掉落的,那他为什么会有挂坠?他根本不像是热衷于购买角色周边的人,这个挂坠很可能是某人送给他的。”
“这个人是邹鸣?”柳至秦脑子飞快转着,“他们玩同一款游戏?”
“也许对他们来说,《白月黑血》不仅仅是游戏!”花崇眼神变得极深,“我们可能拿得到关键证据了!”
??
看到物证袋里锈迹斑斑的挂坠时,钱闯江没有立即反应过来,他盯着那个已经辨不出面目的小玩意儿看了半天,露出困惑的神色。
“你玩过一个叫《白月黑血》的游戏吧?”花崇在物证袋边点了点,“这就是那个游戏所出的角色周边。”
钱闯江瞳孔骤然一缩,脸色“唰”一下变得苍白。
花崇耍了点花招,添油加醋道:“刚才我们照你说的,去老村小教学楼西侧寻找骨灰盒。找到骨灰盒的同时,在旁边发现了这枚挂坠。那地方没什么人去过,挂坠应该是你埋骨灰盒的时候不小心掉下的?”
钱闯江似乎非常紧张,眼珠子不断左右移动。
花崇靠近,再问:“是不是你的?”
“是。”钱闯江木然地开口,颈部的线条紧紧绷着。
“喜欢麟争?”
“什么?”
“这个挂坠的角色叫麟争,你喜欢她?”
“喜欢!”钱闯江忙不迭地点头,“喜欢!”
花崇眯了眯眼,露出不大相信的神色。
钱闯江立即强调道:“我很喜欢。”
“是你自己买的?”
“是!”
“在哪里买的?”
钱闯江犹豫了,“在……在……”
花崇说:“在漫展上?我听说你们年轻人都喜欢去漫展买东西。”
“嗯,就是在漫展上。”钱闯江说。
花崇知道钱闯江在撒谎,但钱闯江是否说真话现在已经不重要了。钱闯江为什么要顶罪,也不重要了。他已经能够确定,挂坠是钱闯江掉下的,而钱闯江在拼命掩饰挂坠与邹鸣的关系。
当初在头绪全无时,柳至秦说过一句话——
“一个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东西突然出现,自有它出现的意义。”
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它是一条本身没有多少信息量的线索,可是它指向的,却可能是足以给真凶定罪的证据。
现在,柳至秦就在搜索这些可能存在的证据。
??
钱宝田又一次被肖诚心拦住时,整个人都快崩溃了,险些扬起叶子烟的烟杆就去敲肖诚心的头。
当着别的刑警的面,他不敢造次,但单独和肖诚心在一起,他就没那么多顾虑,拍着大腿骂道:“我那个房子噢!好端端的立在那儿,镇政府那些当官儿的都没打过它的主意!你们倒好,说拆就拆,一点时间都不留给我!你们好歹提前通知我一声,让我有个心理准备啊!赔偿什么的我都不敢想了,你们说它是‘违建’,它就是‘违建’了,我一个平头老百姓,哪里敢和你们理论?你们都带着枪啊!”
肖诚心被吼得一个头两个大,“瞎说!你看看我,我就没带枪!”
“我搭那房子也花了不少钱呢!我他妈这也只能认栽!算了算了跟你说也没用,我没什么可以配合你们的了!”
“有啊,怎么没有?这样,你把刚才说的那通话拿去派出所再说一遍。”肖诚心说:“群众的诉求我们总得听不是?”
钱宝田狐疑地瞪了瞪眼。
“你听我说。”肖诚心一把揽住他的肩,“到了派出所,你就这么喊……”
听肖诚心说完,钱宝田吓了一大跳,“你想坑死我啊?”
“我坑你干什么?你就照着我说的去做。我呢,尽量给你争取一些补偿。行不行?”
钱宝田倒是不相信肖诚心能争取到什么补偿,但发泄一通也好,毕竟肖诚心说了——你上二楼尽管骂,声音越大越好,引来越多人越好,绝对不会有人来阻止你。
??
邹鸣站在窗边,沉默地望着虚鹿山。
他所在的警室看不到红房子,也看不到早已废弃的老村小。他的目光毫无温度,表情看上去和平日没有太大区别。但他知道,自己的心脏跳得有些快。
那个叫花崇的警察,已经窥探到了他的秘密,甚至还猜到了埋在红房子下的东西。
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好在这没有关系,他们没有证据。这些年以来,自己一直非常谨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唯一的知情者钱闯江。
想到钱闯江,他笑了笑。
钱闯江什么都不会说。
这个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他信任的人,那就是钱闯江。
花了十几分钟,他将最近发生的事重新梳理了一遍,确定没有留下马脚。唯一有问题的是七氟烷。七氟烷太特殊了,警察一定会追查这条线。而邹媚用七氟烷杀了人,并且可能继续用七氟烷杀人。警察说不定会查到邹媚头上去。
但这些都不重要。只要自己不露出破绽……
眼皮突然跳了起来,他狠狠皱起眉,抬手压住不停跳动的地方。
没有人比他自己更清楚,刚才的想法都是自欺欺人的安慰!
他已经暴露了,已经被盯住了!
没错,他一直很小心,小心到从来不用普通通讯工具与钱闯江联系,从来不在有熟人的地方与钱闯江见面,每一次去羡城、来洛观村都费尽心思。他伪装得很好,“刘展飞”也早已死去了,只要警察不将他与刘展飞联系起来……
他倒吸一口凉气,手指开始发抖。
是自己错估了警察的能耐吗?为什么警察能查到现在这种地步?他们不是,不是……
不是很蠢吗?像袁菲菲一样蠢?
十年前,他们将村子查了个遍,也没有查出真相。为什么过了十年,他们就变了?
脑海里,是十年前那场大火。从市里赶来的警察面目模糊,东问西问,自己和钱闯江不过是撒了个慌,就被排除在“相关者”之外。
眨眼间,警察们的身影重合在一起,变成了同一个人,那人的五官变得清晰,他定睛一看,居然是不久前审问过他的那名警察。
那人叫花崇,据说是市局刑侦支队重案组的组长。
他握紧了拳头,听见了自己砰砰作响的心跳。
没有关系,没有关系!他心虚地安慰自己,联想到一起又如何?他们没有证据!自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米皓,11岁时被邹媚领养,改名邹鸣,不是什么刘展飞,刘展飞早就被冻死了,全村人都能够证明!
他双手撑在窗沿,因为太过用力,手臂上浮出并不明显的青筋。
看着自己的手臂,他苦笑了两声。
那个重案组组长大概觉得他不像从小流浪拾荒的小孩。当然不像!如果不是周良佳那群可恶的人,他怎么至于流浪拾荒?他家里很穷,但是再穷那也是个避风港,他没有父母,连养父也早早死去,可是他有哥哥啊。哥哥还在的时候,他哪里过过拾荒的生活?
他急促地深呼吸,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可是没有用,一想到哥哥,他就难以控制住奔涌的情绪,以前如此,现在仍是这样!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有太多过激的行为,这间警室里虽然没有别的人,却一定装有监控设备。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那些警察们的眼中。
他低下头,轻轻咬着下唇,片刻后转过身,像靠椅走去。
这时,他听见外面传来一阵骂声与抱怨,由远及近,由模糊到清晰。他不由得走到门边,在听清来人骂的是什么时,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去,肩膀开始猛烈颤抖。
——“那是老子全家营生的房子啊!你们说拆就他妈给老子拆了?下面埋着东西?房子也拆了,坑也刨了,有什么东西?不就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坑吗?你们警察干的这叫什么事啊?啊?真有东西老子就忍了,但里面根本没有啊!你们编个理由来整我,当我们农村的老实人好欺负啊?你们赔我房子,赔我房子啊……”
第98章镜像(32)
“哥……哥……”邹鸣握着门把手,面色惨白,眼睛红得狰狞,脊背弓起来,痉挛一般发抖。
他的喉咙里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这声音越来越急促,越来越不似人声,最终汇集成沙哑的、不成调的怒吼。
“啊——!!!”
被暂时关在另一间警室里的钱闯江听到了这声吼叫,空茫的眼眸顿时一凛,冷汗从后颈滑向后背,有如滚烫的辣油。
他的胸腔震颤着,牵出并不强烈却令人难受至极的疼痛。他隐约感觉到,自己救不了邹鸣了。
小时候,因为太过弱小,所以救不了和自己一样遭受凌辱的刘展飞。
长大了,不再弱小,却依然不能让刘展飞好好活下去。
对于生,他向来没有过多期待。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明白,自己被母亲生下来,大约就是为了受罪。
和二哥钱锋江不一样,他发木的双眼发现不了世间的任何美好。被钱毛江扇耳光、被钱毛江踩住脑袋、被钱毛江逼着喝尿时,他恨不得一死了之。钱毛江揍他揍得最厉害,比揍钱锋江时还厉害。父亲钱勇每次看到他鼻青脸肿,也只是象征性地骂钱毛江两句。而钱锋江不敢“惹事”,老是远远地看着钱毛江把他往腿下面拉,一脸惊恐,一个字都喊不出来。那时候他才多大来着?还是个八、九岁的,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啊!
生在这种畸形的家庭,亲情于他来讲,简直是最不值得一提的东西。大哥是人渣,父亲是帮凶,二哥虽然也惨,但也不是个好东西。至于村里的其他人,也都是一群冷漠的畜生。
他经常想到死,却不甘心就这么死掉。在死之前,他想杀死钱毛江,再杀死洛观村的所有村民。但他太小了,也太弱了,连从钱毛江的手臂里挣扎出来的力气都没有。
那日去村小的木屋给钱毛江送烟,他一听里面传来的响动,就知道钱毛江在对那个男孩做什么。
他听出了那个男孩的声音——是刘家的小儿子,刘展飞。而刘家,是全村最穷、最可怜的一户。
钱毛江这个人渣,欺负别的小孩也就罢了,居然连刘展飞也不放过!
他死水一样的心翻涌出愤怒,气得双眼发红,气得浑身发抖。可也仅是这样了,他连自己都保护不好,怎么可能去救比自己更弱小的男孩。
那不是救人,那是送死!
但后来,当他被钱毛江揍得两个眼睛肿到只能睁开一条细线,完全丧失活下去的欲望,颤巍巍地爬上虚鹿山,想要跳崖结束生命时,刘展飞却不知从哪里跑出来,手里还握着一条湿毛巾。
“你不要死。”个头还没自己高的刘展飞焦急地喊:“钱闯江!你不要死!”
他鬼使神差地退了回去,跌坐在地上的一刻,眼泪突然涌了出来。
他很少哭,更少当着别人的面哭。
哭是示弱与依赖,而他并没有能够依赖的人。
刘展飞将湿毛巾敷在他胀痛难忍的眼皮上,声音稚嫩:“你先歇歇,我给你捂眼睛。捂了就好了,不会坏掉的。钱闯江,你别想不开。我哥说了,死是最不值当的事,所以你不要死,我们一起好好活着。”
被刘展飞细小的胳膊抱住时,他突然哭得更加厉害,越来越厉害,根本听不清刘展飞之后还说了什么。
从小被钱毛江欺凌,被家人忽视,这还是头一次有人安抚他、陪着他。
因为年纪相仿,他与刘展飞渐渐成为朋友。虚鹿山的东侧深处是他们的秘密基地,那里杳无人迹,除了他们,没有任何人会去。
他们在那里打瞌睡、摘野果、抓昆虫,将钱毛江、罗昊,还有村里的其他恶霸忘得干干净净。
那里就像个没有忧愁的仙境。
可在仙境的时间总是很短暂,大多数时候,他们必须面对现实的冷漠与残酷。
直到有一天,刘展飞告诉他:“我哥哥说,很快我们就安全了,再也不会有人来欺负我们!”
“你哥哥?”他疑惑道:“你哥哥不是到羡城上大学去了吗?哪里好远啊,我从来没有去过。”
刘展飞摇头,眼睛调皮地眨了眨,手指压在嘴唇上,做了个“嘘”的手势,小声说:“没有,我哥没有走。我哥只是让村里的混蛋们以为他走了而已。”
那天晚上,他的噩梦在火光中终结了。
钱毛江、罗昊、钱庆、钱孝子、钱元宝被他和刘展飞逐个引到村小,等待在那里的是本不该出现在洛观村的刘旭晨。
14岁的小孩,再嚣张跋扈也不是19岁男人的对手。
他们被杀死,被浇上燃油,然后在大火中化为五具不辨面目的焦炭。
他记得,刘旭晨背着光,向他与刘展飞跑来,染血的脸上带着笑——那笑竟然是他见过的最温柔的笑。
“我走了。”刘旭晨说:“你们照顾好自己。什么都不要说。只要你们什么都不说,警察就不会怀疑我,更不会怀疑你们。明白吗?”
两个小孩坚定地点头。
“不用担心我,警察不会想到我。村里所有人都知道我早已离家求学,他们所有人都是我的证人。”刘旭晨接着说:“现在,趁大火还没有惊醒大家,赶紧回去假装睡觉。你们是不满10岁的小孩,没有人会怀疑你们。”
说完,刘旭晨就要走了。
刘展飞喊了一声“哥哥”,刘旭晨笑道:“展飞,再坚持半年。半年后,哥哥回来接你。”
“旭晨哥。”他突然抓住刘展飞的手,向刘旭晨承诺:“你救了我,往后就算不要这条命,我也会保护展飞!”
刘旭晨闻言笑了笑,摇头,然后转过身,迅速消失在黑暗中。
之后,一切如刘旭晨料想,村民们惊慌失措地挑水灭火,和那场大火一起,破坏了现场的所有犯罪痕迹。天亮后,镇里的警察来了,过了两天,市里的警察也来了。很多村民被带去问话,他与刘展飞也去了。不过他们都是孩子,且是村子里最小的孩子,怎么可能是凶手呢?警察草草将他们放回家,同样被放回家的还有钱锋江。
他在钱锋江的脸上看到了掩饰不住的开心,这个与他没有多少亲情的二哥,居然冲他眨了眨眼,仿佛在说:钱毛江死了!我们自由了!这个家是我们的了!
后来的时日里,警察来来去去,怀疑这怀疑那,可被怀疑的人最终都被放了出来。钱勇和其他几个受害人的父母堵在派出所门口,一定要警察抓到凶手。可最终,警察仍是什么都没有查出来。他与刘展飞一直小心翼翼的,除了在虚鹿山的秘密基地,从来不在其他地方一同出现。
就连钱锋江,都不知道他们是朋友。
刘展飞成天都盼着刘旭晨来接自己。他有些舍不得,但没有说出来。刘展飞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希望刘展飞快乐,刘展飞的愿望也是他的愿望。
可12月,大雪封山,和雪花一同降临的是刘旭晨去世的噩耗。
他震惊得无以复加,和大人们一同跑去刘家时,刘展飞已经不见踪影。
第二年,有人在洛观村下游发现了刘展飞的尸体。村长和别的村民都说,那就是刘展飞。可他看了一眼,就知道那绝对不是刘展飞。
那个小孩,只是穿着刘展飞的衣服而已!
刘展飞还活着!
他唯一的朋友还活着!
数年后,洛观村一改往日的穷困景象,已是游人如织的旅游景点。穷了半辈子的村民个个富了起来,盖小楼、建农家乐、上虚鹿山圈地,赚得盆满钵满。
每每看到那些人油腻而虚伪的嘴脸,他就发自内心感到恶心。
这些连小孩子都保护不了的人,凭什么拥有如此安逸的人生呢?他们付出过什么吗?他们做过一件好事吗?
那个杀了恶霸的人,那个救了自己和刘展飞的人,为什么早已长眠地下?
这不公平!
他很想毁了洛观村拥有的一切,却不知道该怎么做。
直到有一天,已经长大的伙伴重新出现在他面前。
少年名叫邹鸣,清秀白净,穿着昂贵的衣服,但他轻而易举地认出——站在自己对面的人是刘展飞!
展飞没有死!展飞回来了!
和刘展飞一同回来的,还有刘旭晨的骨灰。
他们在刘家挖了一个很深很深的坑,将骨灰盒埋了进去。
刘展飞平静地讲起这些年的经历,还有刘旭晨的死因,最后轻声说:“我要报仇。”
他站起来,与刘展飞双手交握,毫不犹豫,“展飞,我帮你。”
从决定“帮忙”的一刻起,他就已经下定决心——帮你报仇,也护你周全。
活着没有什么意义,如果不是刘展飞在悬崖边挽留下他,如果不是刘旭晨杀死了钱毛江,他恐怕早就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庸庸碌碌多活这么多年,能够帮唯一的朋友报仇,顺道让洛观村虚伪的众人自食其果,大概是他人生里唯一有意义的事。
刘展飞的计划说简单不简单,说难也不难,但要在众目睽睽下烧死周良佳三人,风险实在是太大。
他劝刘展飞换其他的方式,同样是烧死,去废弃的村小烧也不错,在虚鹿山东侧的秘密基地烧也不错。
可刘展飞执意要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焚烧那三人,说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复仇。
他没有再提出异议,与刘展飞保持着不为人知的联系,尽力满足刘展飞的各种要求。
这几年,他偶尔能感到“活着”的真实感了——自己不再是一具得过且过的行尸走肉,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有“理想”的、活生生的人!
但讽刺的是,只有在策划别人的死亡时,才有这种感觉。
有一次,他去洛城,刘展飞带他四处走走看看,经过一家店时,买了个小玩意儿送给他。
那个小玩意儿,是他们用于联络的游戏里的角色挂坠。
他游戏玩得差,也不喜欢这些东西,但刘展飞送给他了,他便带在身上。
挂坠是什么时候丢的、丢在哪里了,他都不知道。
他与刘展飞唯一一次分歧产生在钱宝田要盖红房子的时候。
他联系到刘展飞,告知刘家的地要被人拿去建房子。
得知那是一栋什么样的房子后,刘展飞却很高兴:“童话小木屋?那很好啊,漂亮又有人气,我哥肯定喜欢。就把它当做一个华丽的墓碑好了。不用担心,那种装饰用的房子顶多在地里打几个浅桩,骨灰盒埋得深,没人会发现。”
他觉得这样不对,不应该这样。
万一出了意外怎么办?万一骨灰盒被人发现了怎么办?
而且游客是无辜的,他们不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在“坟墓”里买的旅行纪念品带回家。
赶在钱宝田动工之前,他悄悄将骨灰盒挖了出来,没有知会刘展飞,独自一人将骨灰盒埋在废弃村小教学楼西侧。
那里是整个洛观村最安全的地方。
两年时间一晃而过,就在他们制定了一个个计划,又否定掉一个个计划时,一个叫袁菲菲的女人来到洛观村。
这个懦弱又狠毒的女人,居然想烧死小孩。
小孩罪孽深重,但大人就一定无辜?
小孩骗了大人,他们就活该被烧死?
那大人做错了事呢?是不是该下十八层地狱?
他发现,袁菲菲居然是周良佳的朋友。
这简直是天赐良机。
刘展飞本想亲自与袁菲菲接触,但他抢在前面。
所有的风险,他都替刘展飞承担。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袁菲菲将周良佳、范淼、盛飞翔引到他与刘展飞曾经的秘密基地,就像当年他与刘展飞将钱毛江引到村小一样。
他提前支开了刘展飞,让刘展飞去准备助燃物。除了他,袁菲菲谁也没有看见。
他打晕了三个将死的人,对他们使用了刘展飞早已准备好的麻醉药。他特意问过,这药叫什么名字。刘展飞说,叫七氟烷。他将这三个字牢牢记住。
本来,他想亲自布置助燃物、亲自点火,但是刘展飞不答应。
他只得告诉自己——没事,一切罪行都是我犯下的。
周良佳三人被烧死时,他已经回到家中。这里要毁了,旭晨哥的仇也报了,看着惊慌失措的人群,他开心地想。
开心得笑了起来,开心得哼起了哀乐。
其实,他是存着一丝侥幸的——如果这次来的警察和十年前来的一样没用,那他与刘展飞做的事就不会被察觉到,他就不用站出来顶罪了。他还可以像当初对刘旭晨承诺地那样,继续保护、照顾刘展飞。
但来的警察里,有一人叫花崇,还有一人叫柳至秦。他们似乎是很厉害的人物。他逐渐明白,自己和刘展飞都不是他们的对手。也许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查出真相。
杀了人,总该有人付出代价。
这个人应该是他。
他有作案动机,也有作案的时间。最重要的是,袁菲菲这个关键证人,只认识他,而没有听说过“刘展飞”和“邹鸣”这两个名字。
自己可以保护刘展飞。刘展飞那么聪明,一定不会犯傻自投罗网。
可他没有想到,转移刘旭晨的骨灰盒成了最大的“败笔”。
他听到刘展飞的嘶吼,一声又一声,将伪装多年的面目撕得鲜血淋漓。
他紧贴着墙壁蹲下,双手用力堵住耳朵,但仍旧听见了刘展飞的喊叫——
“啊!啊!啊!”
他哽咽出声,渐渐意识到,自己被那两个警察骗了。
渐渐意识到,自己保护不了刘展飞,也守不住承诺。
??
钱宝田的骂声那么清晰,每一个字都像刀一般戳在邹鸣心里。他引以为傲的理智、冷静几乎消逝得无影无踪,脑中仅剩下一个认知——哥哥的骨灰盒丢了!
怎么会不见?地坑里怎么会什么都没有?不可能啊!自己明明将骨灰盒好好埋起来了!钱闯江明明说过钱宝田搭房子时没有出现任何异样!
谁拿走了哥哥的骨灰盒?拿到哪里去了?
哥哥现在在哪里?
他发狂地冲撞着警室的门,像重伤的野兽一般咆哮。他已经顾不得警室里装有摄像头,顾不得自己是被警方紧盯的嫌疑人。此时此刻,他只想奔去红房子,看看骨灰盒到底在不在坑中。
如果真的不在了……
“不!”他甩着头,眼神变得狂乱,猛烈跳动着的心脏像要炸开一般。
几分钟后,他仍旧没有冷静下来,反倒更加激动。
钱宝田高喊着:“你们把我家的地都掏空了!什么都没有!你们该怎么赔偿我?啊?”
他浑身激灵,终于喝道:“开门!开门!放我出去!”
门内的摄像头记录下了他的每一个动作,而门外的警察听到了他每一声怒吼。
花崇说:“开门,带他去坑边。”
门被打开的刹那,邹鸣就冲了出来。他脸上再也不见之前的冷漠与淡定,横眉竖目,眼中的血丝像要化作一股接一股的鲜血,从眼眶里淌出来。他几步跑到钱宝田跟前,拧住钱宝田的衣领,嘶哑地喊道:“你刚才说什么?我哥在哪里?你把我哥弄哪里去了?”
钱宝田吓得腿脚打颤。肖诚心那孙子只保证警察不会动他分毫,可没保证群众也不动他分毫啊!
“我我我……”钱宝田口齿不清,“我不知道!你放开我!我不认识你哥!你去找警察!是他们要拆我的房子!我他妈比你还委屈!”
几名警察上前,架开了邹鸣。邹鸣发出急促而粗重的喘息声,怨毒地瞪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想找你哥?”花崇睨着他,“行,跟我来。”
感觉到按在肩上的力量稍有松懈,邹鸣一把挣脱开,速度极快地向花崇扑去。可花崇的反应显然比他的速度还要快,单手一挡一拨,便轻而易举地将他制住,在他耳边冷冷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想找你哥,就他妈老实点儿,跟我来!”
邹鸣抖得厉害,勉强支住身子,一双眼睛里全是仇恨,好似被封存在皮囊里的怪兽终于撕破血肉,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肖诚心往后退了一步,把吓傻的钱宝田推进一间警室。
花崇还穿着柳至秦的毛衣,腰上连枪都没有别,冲楼梯口抬了抬下巴,“走。”
??
红房子的木头、钢架、玻璃被扔在路边,刘家原来的地皮上被挖出一个大坑,里面空空如也,除了毫无生气的泥土、砂石,什么都没有。
邹鸣瞳孔缩紧,双腿一屈,直接跪在地上。
泪水从他血红的眼里涌出来,让他本就狰狞的表情变得更加难看。
片刻,他跌跌撞撞地爬进坑中,大约因为太激动,直接从上面滚了下去,干净的衣服变得脏污,脸也被蹭出血痕。
他茫然地跪在坑底,嘴唇不停动着,喉咙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哥,哥……”
“刘展飞。”花崇站在坑边,居高临下喊道。
邹鸣抬起头,绝望地喊道:“你们把我哥弄到哪里去了?”
“你是刘展飞。十年前被冻死在河里的小孩不是你,你从洛观村一路走到了楚与镇,给自己起了个名字,米皓。”花崇垂着眼,“是不是?”
邹鸣就像听不懂一般,“我哥呢?”
“我问你是不是!”花崇厉声道:“想要见到刘旭晨,就好好回答我的问题!”
邹鸣肩膀颤抖,乌紫的嘴唇被咬破。
花崇声量一提,“是不是?”
邹鸣幅度很小地点头,哀声道:“我哥呢?”
“在刘旭晨突发脑溢血当天,周良佳策划跳塔自杀,造成交通拥堵,急救车绕远路赶到羡城科技大学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花崇说:“你查到这件事时已经是邹媚的养子。你到周山公墓偷走了刘旭晨的骨灰盒,将骨灰盒埋在这里——你们曾经生活过的家。你与钱闯江重逢,谋划杀死周良佳三人,为刘旭晨报仇!”
邹鸣置若罔闻,只是不停地重复着:“我哥呢?”
“七氟烷是你从邹媚处偷来的。在别人眼中,她是完美的女强人,但你与她生活在一起,你知道,她是个专门对小女孩下手的杀人魔。”花崇蹲下来,一手搭在膝盖上,一手撑着地面,“刘展飞,你是个可怜的人——你的兄长以保护你的名义杀死了五个男孩,你的养母以救赎的名义残害弱小无辜的小女孩。他们都是罪人!他们不敢光明正大地对抗命运的不公,只敢对比自己弱小的人下毒手,并给恶行冠以‘正义’的名号!你在他们的抚育下长大,继承了他们灵魂里最肮脏最黑暗的一面!你残杀周良佳三人,他俩的恶毒,尽数投映在你的行为里!”
大约是“恶毒”两个字刺激了邹鸣,他抖得整个人都抽搐起来,歇斯底里道:“我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是为了保护我!”
“保护?”花崇冷笑,“凶手不配说保护。他保护的是什么?是你这个焚烧三人的杀人魔?”
邹鸣捂住耳朵,喝道:“我哥呢!他在哪里!”
“告诉我十年前发生的事,还有你杀害周良佳范淼盛飞翔的经过。”花崇慢慢地说着:“我就将刘旭晨的骨灰还给你。否则……”
邹鸣扬起脖颈,发出一声哀怨的大吼。
花崇无动于衷,只等他的坦白。
杀手的讲述,与基于线索的推测相差无几。但让花崇意外的是,十年前,刘展飞曾经遇到过一个叫米皓的流浪儿。大雪纷飞,米皓穿着单衣,被冻得瑟瑟发抖。刘展飞将自己的衣裳脱了下来,披在米皓的身上。
他们约定,要一起活着走出山林,走到大城市里。
但活下来的,只有刘展飞一人。
天空阴沉可怖,浓云化作秋雨,将土坑浇成湿淋的水坑。
邹鸣被拽了起来,怔怔地望着花崇,气势早已弱了下去,哑声问:“我哥呢?”
花崇不再搭理他,转身向派出所走去。
凶手的口供固然重要,但另一项证据却更加重要。
??
窗外电闪雷鸣,柳至秦盯着眼前的显示屏,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
邹鸣和钱闯江都已删掉了《白月黑血》这款游戏的客户端,账号里的聊天记录也一并被删除。
可是,删除并非意味着不存在。
游戏开发商的主服务器里,仍然保留着他们的聊天记录。那每一段对话、每一个字,都是他们的犯罪证明。
警室的门被打开,柳至秦侧身望去。
花崇的头发和衣服被雨水打湿,急切地问:“搜索得怎么样了?”
柳至秦站起身,拿来一条干毛巾,“该拿到的,都已经拿到了。”
花崇接过毛巾,疲惫地按住太阳穴,“辛苦了。”
“应该的。”柳至秦情不自禁地抬起手,帮他擦拭湿漉漉的头发。
“这边基本上解决,我得马上赶回洛城。”花崇说:“陈韵肯定还活着。”
“嗯。”柳至秦点头,“我和你一起回去。”
话音未落,警室里响起手机铃声。
花崇一看是曲值,连忙接起。
电话那头极其嘈杂,曲值的声音和无数噪音一同传来,“我们找到陈韵了!活着!”
花崇猛一闭眼,胸中一块大石落地,可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走廊上有人喊道:“我操!仇罕那傻逼想自杀!”
第99章镜像(33)
洛观村派出所并非每一间警室的窗户都装有隔离网。若不是一名警员在监控中注意到仇罕翻窗的举动,并及时赶到将他拖了下来,此时他已经从四楼摔下去。
四层楼的高度,不一定当场摔死,但摔残却是肯定的。
谁都没想到仇罕突然来这一出,就连花崇都有些惊讶。
案子查到现在,脉络已经相当清晰,不管是虚鹿山案,还是女童失踪遇害案,都与仇罕没有任何关系,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
没错,他是王湘美的准继父。王湘美被邹媚盯上,并最终惨遭毒手有他与王佳妹照顾不上心的原因。但他即便内疚,也不至于在这个时候选择结束自杀。况且他根本不像在为王湘美的死感到内疚,从头到尾,他都在逃避、推卸责任。
如果他真有哪怕一分一毫内疚感,他就不该出现在洛观村,而是陪伴在王佳妹身边,并积极配合警察查找凶手。
“没道理啊!”张贸抓着头发,“仇罕又不是凶手,既不用死也不用跑,为什么要跳楼?别是精神出问题了吧?”
“肯定不是为了跑。”肖诚心说:“窗外什么支撑物都没有,跳下来腿都断了,还跑什么跑?”
这时,派出所一名民警气喘吁吁地跑来,“仇,仇罕说想见花队!他说,他说他杀了人,想坦白!”
“什么?”张贸惊得破了音,“他杀了人?谁?”
“邹鸣搞出的动静全派出所的人都听到了。”柳至秦说:“仇罕知道我们抓到了这个案子的凶手,联想到自己,觉得躲躲藏藏这么多年,终于躲不过去了。走吧,去会一会他。”
赶向审讯室的路上,花崇说:“我们查王湘美的案子时,仇罕一直躲躲闪闪,不愿意与我们接触,之后还抛下王佳妹,一个人跑到洛观村来‘度假’。我一直觉得他可能做过什么违法犯法的事,但没想到是杀人。他藏得够深。”
“藏得越深,精神上的负荷就越大。否则他到洛观村之后也不会日日酗酒。”柳至秦道:“他犯下的是命案,而我们连着查的两个案子都是命案,也许每次和我们接触下来,他都离崩溃更进一步。刚才邹鸣的怒吼最大程度刺激了他,他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对他来说,现在的邹鸣,就是不久之后的自己。”
“嗯。”花崇点头,停在一间警室门口。
徐戡这个当法医的临时客串了一回医生,确定仇罕身体无恙,此时正从警室里出来,朝里面指了指,“进去吧,他已经镇定下来了。”
??
仇罕额头上挂着一层虚汗,双手紧紧绞在一起。
“我,我杀过人。”他低着头,不知是不敢还是不愿意直视面前的重案刑警。
花崇淡淡地问:“在哪里?什么时候?”
仇罕头垂得更低,喉咙发出低沉的挣扎闷响,汗水顺着脸颊淌了下来。
几分钟后,他像终于下定决心似的开口道:“19年前,我16岁,在,在茗省曼奚镇,杀死了一个不到30岁的男人。”
柳至秦的神经瞬间绷紧,“曼奚镇?”
19年前,在邹媚离开曼奚镇之后不久,她的前夫梁超被人捅了十几刀,当场毙命。当地警方一直没能抓到凶手,唯一能确定的是——凶器是梁超自己的刀,而凶手在刀柄上留下了一枚指纹。
时至今日,凶手仍旧逍遥法外。
这种案子非常难破,也非常好破。难破在于人海茫茫,只要凶手确保自己在任何场合不被录取指纹,就永远不会被抓住;好破在于只要凶手的指纹被录入库中,他的信息就会被锁定。
仇罕始终低着头,既没看到柳至秦凝重的神情,也没听出对方语气中的惊讶。他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既害怕,又体会到一种19年来未曾体会过的轻松。
终于说出来了!
终于不用再躲躲藏藏地过日子!
“你们可能没有听说过曼奚镇这个地方。那是个很偏远的小镇,在边境上,很穷,也很落后,落后到城里人难以想象的程度。不过曼奚镇的建筑很有特色,适合写生。”仇罕盯着自己的手,语气比刚开口时平静,“我是洛城本地人,小时候学了很多年美术,当时觉得自己将来一定会走上画画这条路来着。我去曼奚镇,是因为听说那里有很多与众不同的房子,街道也很有特色,生活开销很低,既能画画,也花不了多少钱。”
花崇看着眼前这个颓废邋遢、没有丝毫艺术灵气的男人,完全无法想象出对方当年背着画板时年少轻狂,又意气飞扬的模样。
“我在那里住了一段时间。”仇罕的额角时不时鼓起,“对喜欢画画的人来说,那里的确是个好地方。可能对男人来说,也是个好地方吧。”
柳至秦刚从曼奚镇回来,当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仇罕接着说:“那里的女人过得特别惨,和大城市里的女人不一样,她们……”
花崇打断,“说重点。你为什么要杀人?怎么杀的?”
仇罕尴尬地擦了把汗,“好,好,说重点。我,我……”
“你杀的那个人,是不是叫梁超?”柳至秦突然问。
仇罕两眼圆瞪,就像被雷击中了一般,先是僵硬地坐直,而后猛烈地颤抖起来。
花崇叹了口气。
片刻,仇罕惨笑两声,摊开双手,眼里有泪光,“你们果然已经查到我了!我逃不掉的,我逃不掉的!杀人偿命啊,我根本躲不掉!”
柳至秦眯了眯眼,喉结滚动,却没有告诉他——警方并没有将梁超的死与他联系起来。自己知道19年前曼奚镇有个叫梁超的人被捅死,仅仅是因为梁超是另一桩杀人案嫌疑人的前夫。
世上的事有太多巧合,大约这也是恢恢法网的组成部分。
仇罕抹掉眼角的泪,开始讲述尘封19年的血案。
当年,16岁的他还是个热血少年,怀揣画家的梦想前往茗省的边陲小镇。曼奚镇的自然风光和人文建筑令在钢筋水泥城市里长大的他着迷。他在便宜的招待所住下来,每天背着画板外出写生,晚上去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吃饭。
在曼奚镇待得久了,他渐渐发现,这是个严重重男轻女的地方。男人可以随意打骂女人,女人不能还手;各家各户的家务事都由女人包揽,男人只负责工作,但在落后的小镇,男人们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工作可做,他们游手好闲,没事就去茶馆喝茶打牌,靠着上头拨下来的扶贫资金过活;每家都有很多女孩儿,儿子几乎都是弟弟,如果一个女人没能给丈夫生下儿子,那她就必须生到不能生为止;在城里被禁止的“野B超”横行,女人们有了身孕,都会被送去检查怀的是男孩还是女孩,一些怀着女孩的女人,会被拖去打胎。
这太残忍了,他无法理解。
有一天,他亲眼看到一个嚎啕大哭的女人被拖进医院。那女人蓬头垢面,大声喊着:“让我生下来吧!让我生下来吧!”
无人理会。
最令他感到胆寒的是,强行拖拽那个女人的数人里,居然有三个女性。她们看上去年纪不小,想必已经为人母,可逼迫另一个女人打胎时,她们竟然比在场的男性更加兴奋。
是兴奋,甚至还有喜悦。
他想不通这样的表情为什么会出现在她们脸上。
那天,他破例没去写生,而是找到镇政府反映情况,可一腔正义、血气方刚敌不过一句“清官难断家务事”。
那些坐在办公室的人告诉他,这地方就这样,女孩生下来就是受罪,政府管不了,也没法管,如果有女人想彻底离开这里,去外面生活,那政府会出力,尽可能地帮助她。可是生活在这里的女人极少有人能鼓起勇气离开,她们已经习惯了被压迫,习惯了被管束,你给她们自由,她们反倒不知如何是好。
一个从外地调来的年轻基层干部拍着他的肩说:“你这个外地人就别掺和了,好好画你的画。一个人连自救的勇气都没有,我们就算想救她,也是白费力气。你还小,才16岁,你什么都不懂。我来这儿两年了,看也他妈看够了。”
他气不过,却也无计可施。那个基层干部说得对,自己才16岁,花的还是父母的钱,连正式的工作都没有,有什么资格和途径去管这镇上每天都在发生的事?
慢慢地,他的心思从画画转移到曼奚镇的男女不平等问题上,时常想应该怎么办。
可16岁的少年,又想得出什么办法。
在曼奚镇待了几个月之后,初来时的兴奋感已经荡然无存,他开始厌恶这里——厌恶这里粗暴无礼的男人,也厌恶这里懦弱愚蠢的女人。他买了回洛城的火车票,打算再过一周就回去。
但在这最后一周,他失手杀了人。
那个人叫梁超,“休”了无法生育的老婆,很快娶了一个刚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年轻姑娘,却仍是终日打骂。
既然已经决定回家,仇罕就懒得再画画了。每天,他都坐在茶馆里发呆,思考自己的将来。
他想,回洛城之后,一定要将在曼奚镇的所见所闻整理下来,找一个报社曝光,一个不够就找两个、三个!
那个年代,报社具有非同凡响的影响力。
在这里他什么都做不了,可是离开了就不一样了。城市里打着“男女平等”的标语,工厂里时常播放“女人能顶半边天”的广播,自己肯定能救这些生活在水深火热里的女人!
少年的希望,总是那么单纯,单纯到不切实际。
在茶馆里,他遇到了梁超,梁超正在大声议论自己高学历的前妻和年轻貌美的老婆,用极其难听的话语将她们贬得一无是处,说起房事时也毫不遮掩,下流而低俗。
他听到了很多声“逼”、“操”、“干”
一帮男人们猥琐大笑,喝彩声不断,他却听得面红心跳,既尴尬又愤怒。
他本来可以忍住,但当梁超离席而去时,他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那时,他只是想看看梁超要干什么,会不会是回去打老婆。但梁超并没有回家,而是在闲逛许久后,走进了一家歌舞厅。
大城市里有很多装修得金碧辉煌的歌舞厅,但曼奚镇只有一家,虽然和城里的比起来相当寒酸,但和镇里其他地方比起来,还是“豪华”了不止一个级别。
梁超在歌舞厅待到半夜,抽烟喝酒打牌,然后从后门醉醺醺地离开。
他一路跟随,行到一个没有人的小巷,举棋不定,想上去跟梁超理论几句,又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时,忽见梁超转过身来。
梁超已经醉了,恶声恶气地叫骂,用污言秽语问候他的女性家人。他血气上脑,将在心里憋了许久的话喊了出来。
梁超也许听清了,也许没有,干笑道:“我操自己的女人,打自己的女人,关你屁事?她们生下来就是被我们干被我们打的,生女孩有什么用,长大了被另一个人操被另一个人打吗?”
他听得愤怒难言,冲上去拧住了梁超的衣服。
他没有想到的是,梁超居然带着一把刀。
如果他的反应再慢一点,如果梁超没有喝酒,那把刀就将捅入他的心脏。
他吓得肝胆俱裂,理智全失,奋力夺过刀,毫不犹豫地刺向梁超。
一刀,两刀,三刀……
直到躺在地上的人已经不再挣扎,只剩下死亡前夕的抽搐。
他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杀了人。
少倾,他木然地看着被捅死的男人,惊慌失措,想大叫,却叫不出声。
16岁,他从一个心怀正义的少年,堕落成了杀人犯。
仓皇逃离时,他忘了带走行凶用的刀,而刀柄上,留有他的指纹。
当地警察未能侦破这一案子,但他的人生却因此彻底改变。
回到洛城后,他就像换了一个人,不再画画,不愿与人接触,性格大变。他夜夜做噩梦,不是梦到梁超血淋淋的、不成样的尸体,就是梦到自己被枪毙,有时甚至梦到自己成了梁超,被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捅死。梦里的痛感居然那么清晰,他浑身冷汗,吼叫着醒来,时常对上一双充满疑惑的眼睛。那是过继到他家的远房表弟,叫白林茂。他恨这个弟弟,害怕自己在梦里说的话被对方听了去。
很多次,他想要杀死白林茂,但一看到刀,他就发自内心感到恐惧。
他的精神状态变得极其糟糕,不久后从高中辍学,整日在外面闲晃。
成年后,他的父母过世,他将白林茂赶走,将家产全部占为己有,没有分给对方一分钱。白林茂离开后,他仍是不得安生,一听到警笛、一看到警察就害怕得发抖。
他没有在任何公司工作过,若不是父母在洛城有三套房,他大概没有办法活下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厌恶女人,将女人视为恶魔——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每每想到女人,他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梁超在茶馆里说的那些下流低俗的话。他时常告诉自己,如果不是为了救那些傻女人,他不会杀人,他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画家,有美满的家庭和成功的人生,还有一双可爱的儿女。
是女人毁了他!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无法硬起来,也不想与女人接触。后来,大概是警察一直没有找上门来,他的状态好了一些,浑浑噩噩与别人介绍的女人相亲,没过多久就领了证。婚后的生活却并不幸福,他逐渐意识到,少年时期发生的事无时不刻不在影响着他,他是个杀人犯,不配拥有正常的生活!
一年后,他与妻子协议离婚,开了个茶馆,过着无人亲近,也不主动亲近任何人的生活。
他没有什么文化,偶尔听茶馆里的人说,刑事案件有追诉期,只要过了追诉期,即便杀了人,也不会被判刑。他喜出望外,然而上网一查,却再次绝望。
网上的说法五花八门,有说追诉期是十年,有说是十五年,还有说恶性杀人案不管过了多少年,只要被发现,仍然会被抓捕。
他明白,自己这一生,都将活在躲藏中。
不过最近几年,他似乎没那么害怕了,遇上服装批发商场的老板娘王佳妹之后,甚至正儿八经地规划起将来的生活。王佳妹有个女儿,叫王湘美,长得挺可爱的。遗憾的是,他并不喜欢小孩,更不喜欢女孩。
在王佳妹面前,他装得喜欢王湘美,还给王湘美买了不少盗版漫画书,每天接王湘美放学,努力扮演一个好父亲。
像怪物一样独自生活了十几年,他内心里其实盼望着正常家庭的温暖。
他没有想到,一番寻求改变的努力却最终将自己推向“深渊”。
如果知道王湘美会被害,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奢望与王佳妹结婚!
怕什么来什么,他躲了警察19年,却不得不因为王湘美的死而面对警察。
他对失去孩子的母亲根本没有耐心,抛下王佳妹,独自躲到洛观村,结果洛观村也发生了命案。而他没有不在场证明,成了数个嫌疑人之一。
这几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挺过来的,他快被恐惧折磨疯了,睁眼看到的是警察,闭眼想到的是梁超的尸体。
每一分每一秒都让他感到窒息,直到他听到邹鸣的咆哮。
他不认识邹鸣,但在派出所的走廊上见过一回。
原来那个清秀文静的青年就是凶手。
他捶着自己的胸膛,终于受不了了。警察们那么厉害,能将邹鸣揪出来,就能将他也揪出来!
躲躲藏藏19年,躲不下去了!
??
仇罕被送往洛城市局,不久之后,他将被移交给茗省公安,等待他的将是迟来的刑罚。
花崇看着他的背影,叹息道:“这19年的人生和坐牢有什么分别?”
“还是有吧。”柳至秦说:“不然他为什么抱着侥幸心理躲藏下去?他甚至还想结婚,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啊。”花崇摇摇头,“人总得为做过的事付出代价——不管以什么方式,不管过去了多久。”
柳至秦想起在曼奚镇的所见所闻,“我如果16岁的时候也去过曼奚镇,不知道会不会像他一样冲动。”
“你在可怜他?”花崇挑眉。
“这倒没有。”柳至秦抿唇,想了想,“不过如果他没有杀了梁超,他的人生应该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但他杀了。他是杀人凶手。”花崇嗓音低沉,“梁超肯定是个道德品行有严重问题的人,但梁超再坏,也不是仇罕杀人的理由。一两刀可以理解为‘自卫’或者‘过失杀人’,但梁超被捅了十几刀。这不是‘自卫’,是‘泄愤’。人很狡猾,有‘美化自己’的本能。杀死梁超的前因后果只有仇罕自己和梁超知道,现在梁超都死了19年了,唯一知道真相的只有仇罕。他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自首,承认杀人,却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悲情英雄,难说不是想博取同情,争取轻判。他说他是因为看不惯曼奚镇重男轻女的习俗、看不惯梁超的行为,才杀死了梁超。但会不会有另一种可能——他和梁超因为别的事产生了矛盾?这些已经说不清楚了,他就是欺负梁超是个死人,不能说话罢了。在我看来,他只是一个凶手而已。他杀了人,用十几刀刺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梁超重男轻女,逼邹媚打掉腹中的女儿,打骂后来另娶的妻子,但梁超该不该死,该以什么方式死,不应由他说了算。”
柳至秦摸摸鼻梁,“这倒是。”
此时,他们已经回到洛城,正在往陈韵所在的医院赶。
几小时之前,曲值带领的重案组、刑侦一组成员在经过大量摸排调查之后,在邹媚位于明洛区的一套精装电梯房里找到了陈韵。小姑娘并没有被虐待,相反,她穿着漂亮的天蓝色连衣裙、蓬松可爱的公主斗篷、白色的泡泡袜,脚上踩着精致的圆头小皮鞋,头发被烫成了小波浪,左右各扎一个亮晶晶的蝴蝶结。
屋里没有其他人,但食物和水非常充足,玩具应有尽有,其中一间卧室里甚至摆放着上百个洋娃娃。
小时候的邹媚也许有一个公主梦,想拥有最漂亮的裙子与最好看的洋娃娃。
她把这些“美好”送给了即将被她杀死的、无辜的女孩们。
见到警察后,陈韵并没有哭,脸上也没有任何害怕的神情,她甚至是笑着的,而客厅的电视里正放着小孩子们都喜欢的动画片。
她往门外看了看,眨着漂亮的眼睛问:“媚媚阿姨呢?她没有和你们一起来吗?”
她是凶手,已经畏罪潜逃——刑警没有立即告诉她残忍的真相,她甚至不知道,如果不是媚媚阿姨的七氟烷突然丢了,此时的她已经和王湘美一样,成为了一具冰冷的、腐烂的尸体。
??
“花队,邹媚失踪了!”
花崇和柳至秦赶到医院,曲值匆匆跑来,指着一间病房,“陈韵没事,刚做完体检,在里面休息。邹媚是今天中午突然不见的,最后一个拍到她行踪的摄像头在她公司附近。她手机已经关机,但通过技术定位,查到手机在她办公室。目前可以确定她没有回过市内的任何一处居所,也没有开车。”
“七氟烷交易这条线索呢?”花崇问。
曲值摇头,“查不到。这条线只能从她身上着手。”
“继续查。洛观村两个案子已经基本解决,李训袁昊他们很快就会回来。”花崇说:“邹媚失踪,要么是她知道自己已经暴露,畏罪潜逃,要么是向她贩售七氟烷的人发现她已经被警方锁定,担心被她供出,所以将她劫走。如果是后面一种情况,她说不定已经被灭口。”
曲值也想到了这种可能,咬了咬牙,“我他妈该一早就把她控制起来!这种以正义的名义对无辜小孩子下毒手的恶徒,不把她送上法庭,我他妈不甘心!”
花崇抬起手,在曲值肩上拍了拍,“我去看陈韵一眼,马上回局里。”
这时,陈韵的病房突然传来一阵喧哗,两个人被推了出来,姿态狼狈,其中一人正在哭。花崇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两人是陈韵的父母——陈广孝和何小苗。
一个打扮和街头混混没有两样的年轻男子紧跟着跑出来,厉声骂道:“你们根本不配为人父母!是你们害得小韵被恶人盯上,小韵现在不想看到你们,你们还杵在这儿干什么?滚!”
花崇回忆一番,想起年轻男子叫甄勤,“混子中学”洛城十一中的学生,是王湘美尸体的发现人,曾被陈广孝误认为凶手。
“和你有什么关系?警察都没说什么,你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陈广孝护着妻子,“我们才是最关心小韵的人!我们生了她养了她!她是我们的家人,这辈子都要和我们一起生活的!你,你算个什么东西!”
何小苗捂着脸大哭,哭声响彻整个走廊。
几名护士连忙赶去劝架,花崇也快步走过去。
甄勤又推了陈广孝一把,喝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干了什么?你为了你家烧烤店的生意,把小韵的照片发到网上。发了多少张?你有没有数?你知道别有居心的人把小韵的照片转载到哪儿去了吗?啊?色情网站!还是儿童色情网站!我他妈都看到了!上面还有很多人要小韵的详细资料!一些王八蛋已经到过你家的店了!你丫关心小韵?你关心的只有你的钱!你把小韵当摇钱树,当你们家的招牌,你有没有问过她愿不愿意?”
“你放屁!”陈广孝又愤怒又羞恼,与甄勤拉扯起来,“我是小韵的爸爸,我一把屎一把尿将她拉扯大,她妈怀胎十月把她生出来。我们指望她有出息,花钱让她上课外兴趣班,你知道那个班多贵吗?我们不关心她,难道你还关心他?你个不学无术的混子,你考不上大学,你没有前途,你将来只能当民工!你离我女儿远点,我女儿不……”
“爸!”陈韵带着哭腔的声音从病房里传来,“你们能不能安静一些?这里是医院,不是让你们大吵大闹的菜市场!甄勤哥哥不是混子,他是我的朋友!好朋友!你和妈妈不要侮辱他!”
走廊顿时安静下来,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谁都没有动。
花崇停下脚步,忽听陈韵哭了起来,像终于忍不住爆发了一般,边哭边喊:“我不想天天去店里端茶送餐!我不想陪那些叔叔伯伯说话!他们拉我的手,还摸我的腿!他们亲我的脸,还逼着我坐在他们腿上!爸爸,你和妈妈都看不见吗?我不信!我不信!我告诉过你们,你们为什么不帮我?我也不想长大了当明星!我想念书!我想交朋友!我不想被那些人摸来摸去!我又不是玩具!”
稚嫩的童声,让所有人颤栗。
何小苗跪倒在地,失声痛哭。甄勤一拳砸向陈广孝的面门,红着一双眼,暴喝道:“你们就是这么当爸妈的!你们配吗?啊?你们连畜生都不如!你们把小韵当成什么了?陪酒女郎吗!你们这是犯罪!”
花崇头皮发麻,双手在不知不觉间已经捏成了拳头。
有太多成年人只会生孩子,而不会养育孩子。儿女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个所有物罢了。
陈韵因为长得漂亮、性格开朗,就被无知的父母放在店里当客人们的“开心果”。那些叔叔伯伯们没有对陈韵做特别“过分”的事,只是摸摸她的手和腿,亲亲她的小脸而已,有什么关系呢?何必去计较呢?有陈韵在,店里的生意红红火火,家里的收入也翻了倍。
陈广孝和何小苗一定对陈韵说过——爸爸妈妈这么辛勤工作还不是为了你,你听话,陪叔叔伯伯们多聊天,把他们哄好,劝他们多喝酒多点菜,我们家赚的钱将来还不是你的?你是爸爸妈妈的好女儿,我们爱你还来不及,怎么会害你呢?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看,哄小孩子是多么容易。
哄自己的女儿就更加容易。
大约陈广孝和何小苗根本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就像无数个把自家小孩露出私密处的照片发在社交平台上的家长。在他们心中,小孩是自己生的,自己做任何事都不会害小孩,自己发照片是爱小孩的体现。小孩能有什么隐私?小孩的命都是爸爸妈妈给的呢,让爸爸妈妈秀一秀有什么错?
一句“我们是为了你好”,就掩盖了千万家长的失职,这种失职在某些时候甚至能够被称为“罪行”。
病房里,陈韵还在哭。从旁人的描述中,花崇知道,她是个很少哭泣的小姑娘。也许她已经忍耐了很久,身在这种底层家庭,她必须比很多同龄人“懂事”,她必须压抑自己的天性,努力给不富裕的家做贡献,让整日操劳生计的父母轻松一点。
但再怎么“懂事”,她也只是一个小姑娘。在跟随邹媚过了几日女孩该有的“富养”生活后,她终于扛不住了。再一次面对她的亲生父母时,从她心底涌出来的只有怨恨与不满,她甚至根本不想见到他们。
甄勤固执地挡在病房外,陈广孝从地上爬起来,扶起妻子,继续朝病房里喊:“小韵,爸爸妈妈是为了你好……”
花崇终于看不下去了,快步上前,冷冷地看了这对夫妇一眼,“陈韵是关键证人,安全目前由我们负责。”
陈广孝不甘道:“我,我是他的父……”
“为人父母,难道不该在子女面前做出表率?”花崇说:“这里是医院,不要当着你们女儿的面大呼小叫,其他病人需要休息。你们的女儿,也需要休息。”
??
离开医院,花崇眉间紧锁,全无轻松之态,想的全是情绪崩溃的陈韵、至今没有悔悟的陈家家长、成千上万像陈家家长那样的父母、数不清的像陈韵一样的小孩,还有失踪的邹媚、将七氟烷卖给邹媚的那些黑影。
上车后,他捂住上半张脸,头隐隐作痛,连安全带都忘了系上。
柳至秦看了一眼,本来想提醒,动作却快过话语,直接倾身靠了过去。
并不宽敞的车厢里,立即响起一声利落的“咔”。
是安全带扣好的声响。
花崇愣了,抬起眼皮,看着近在咫尺的柳至秦,眸底的光动了动,像在阳光下闪烁的湖水。
柳至秦已经坐好,问:“回局里?”
“嗯。”花崇轻轻吸了口气,看向窗外,“邹媚不像是自己逃走的。如果是自己逃走,她应该会留下很多可供我们追踪的痕迹。但是现在,所有公共监控都捕捉不到她。”
“她被那些人带走了。”柳至秦将车发动起来,“被那些卖七氟烷给她的人。”
花崇问:“那些人是什么背景,你有没有猜测?”
“我说我怀疑系统里有内鬼,你信吗?”柳至秦说。
花崇目光冷下来。
“我们一开始就在查七氟烷这条线,但到现在都一无所获,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头绪。花队,你觉得这正常吗?”柳至秦语气很平静,车也开得平稳如常,“如果不是有人向对方透露了什么,我们不至于过了这么久,还一点蛛丝马迹都发现不了。”
花崇沉默许久,没有正面回答。
事实上,他的疑虑比柳至秦更深。当初第一次想到七氟烷可能来自涉恐组织时,他就近乎本能地不安起来。
但他无法随便找个人说出这种疑虑。
“这些人本事真大。”遇到了红灯,车停在斑马线外,柳至秦说:“光天化日之下,让一个被警方盯住的犯罪嫌疑人说失踪就失踪。他们大费周章,冒了这么大一个险,应该不是为了让邹媚‘暂时’说不了话。”
花崇撑着额角,“如果我是卖七氟烷给邹媚的人,我会让她‘永远’说不了话。这才是最安全的。”
绿灯亮起,柳至秦踩下油门,“不过我还是想把她救下来,不仅是因为她的背后藏着一群人,更因为像她这样的杀人犯,只有在法庭上被判死刑,落在她身上的死亡才有意义。”
花崇侧过脸,看向柳至秦,“曲值也这么说。”
柳至秦压了压唇角,“仇罕知道自己逃不了,所以选择自杀。其实他那种情况,不一定会被判死刑。一边是肯定死,一边是不一定死,他为什么要选择前者?除开一时冲动的原因,他其实是不敢直面审判。审判会给他定罪,最大程度给受害人家属带去安慰。我一直认为,让一个杀人凶手以自杀或者被更凶恶的人杀死——这两种死亡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会给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带来公道,只会让我们这些旁观者感到爽快。‘大快人心’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真正受到伤害的人身上。会‘大快’的只有旁观者而已。”
“我连爽快的感觉都没有,只有越来越重的压力。”花崇捏住眉心,片刻后甩了甩头,“尽力吧,现在还没有消息。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不定邹媚还没有死呢?”
??
重案刑警们将凶手送上法庭的希望最终落空。三天后,邹媚的尸体被找到。
已经没有一丝生机的她穿着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所穿的职业套装。那是一套做工考究的女士西装,完美地展现着她的身体线条。她曾在很多场合,穿着这身西装周旋于男人们中,自信优雅,侃侃而谈。但现在,昂贵的布料被污血、尸水浸透,变得肮脏而难看,看上去和王佳妹那批发店里卖的任何一套低端女装没有区别。而它包裹着的身体也不再曼妙,不再被无数双贪婪的目光觊觎。
邹媚就这么死了,面朝下,躺在淤泥和污水中。
她出身在淤泥里,努力过,挣扎过,最终没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当死亡降临的时候,她又回到了淤泥之中。
这个世界上,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有几人?
第100章围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黄色的,高远的天空被沙尘覆盖,投下阴沉灰暗的影子。
荒漠迷彩上的灰尘总是洗不干净,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g沙一?g土,汗流浃背的时候,人简直可以与灰蒙黄褐的天地融为一体。
只有战火与鲜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里绵延,枪声与爆炸声震撼着脚下的土地,带着体温的血从迷彩中喷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泽,却将身下的砂石染成压抑到极致的黑色。
大口径狙击步枪撕裂夜空的巨响几乎将耳膜震破,听力护具早已经不见踪影,短暂失聪的感觉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来的世界,耳边只剩下令人头痛欲裂的嗡鸣声,一切指令、呼喊都听不到了。
可是一个人虚弱的低唤却那样鲜明,好像一双大手,狠狠将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个激灵,向声音的来处狂奔而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剧痛从腿部传来——那里的筋肉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撕裂,血将肉与迷彩黏在一起,他紧咬着牙,强忍住痛,恨自己无法跑得更快。
迟了,还是迟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隐没于带着浓重血腥与硝烟味的狂风中,就如同那人走到尽头的生命。
他跪了下来,尖石戳在膝盖上也全无察觉。
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淌过,他抬起满是血与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后像再也支撑不住一般俯下身去,颤抖的拳头一下接一下捶着粗粝的大地。
鲜血与眼泪汇集在一处,不知是眼泪稀释了鲜血,还是鲜血淹没了眼泪。
视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烟,还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
花崇从真实的梦境中醒来,几乎失焦的双眼睁到最大,茫然地盯着黑暗中的一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意识渐渐归拢。
冷汗滑过脸颊、脖颈,好似当年血的触感。
他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撑住额头,掌心碰触到眼皮,那里热得不正常,是流泪之后的温度。
可是眼角明明没有泪。
大约在梦里恸哭过,现实里的身躯亦会有反应。
片刻,他抬起头,扬起脖颈,灼热的双眼紧闭,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头却痛得厉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穴,没有开灯,想喝点水,在床头柜上一通摸索,才发现没有水杯。
喉咙干涩难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卧室外走去。
一个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从来没有睡前在床边放杯水的习惯,半夜醒来口渴,要么忍着继续睡,实在忍不了了,才勉为其难爬起来,去客厅和厨房寻能喝的水。
刚走出卧室,就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低头一看,是晚上刚从壁橱里拿出来的狗窝。
二娃在徐戡那里住了一阵子,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抬脚将狗窝拨开,继续往厨房走。
向来空荡荡的冰箱被塞得半满,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灯光明亮,他眯起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瓶冰镇可乐,一口气喝掉一半,然后盖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气凉了下来,天也亮得晚,不看时间的话,还以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没有立即将冰箱门关上,留了一道巴掌宽的缝,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经没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脑子也算不上清醒,头还在痛,只是没有刚醒来时那么剧烈了。
头痛已经是老毛病。西北边境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难以想象。那不是什么工作、薪酬、人际关系给予的压力,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压力。
生还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务时都会面临的考验。
回来这几年,偶尔在面对极难攻破的重案时,他会有头痛得快要炸开的感觉。陈争、韩渠押他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陈争开玩笑,说你小子肯定是用脑过度。他懒得争辩,就当是用脑过度好了。
但实际上,那是压力太大时的心理反应。
目睹死亡,杀死过人,险些被杀死,他对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总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无论该不该死,无论死得极其痛苦还是没有痛苦——都时常刺激着他的神经。
好在已经习惯了头痛这老毛病。
他在冰箱边靠了一会儿,合上冰箱门,向阳台走去。
一连处理了三个案子,没有工夫照顾家里的花花草草,有几盆已经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开玩笑,说养花弄草比伺候宠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宠物却不行,死了还得挤几滴眼泪,麻烦。
但现在,养了许久的花草真的死了,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遗憾的是他对花草实在没什么研究,只知道去市场上买,问了名字也不用心记,回来就忘了,等到人家死了,都不知道人家是什么科什么属,大名叫什么。
“哎。”叹了口气,他弯下腰,将枯枝败藤从花盆里拔出来,扔进垃圾口袋时还着实心痛了一把。接着给幸存的植物浇水、灌营养剂,又把阳台空着的地方好好打扫了一番。
做完这一切,天终于亮了,空气干爽清冽,有种秋天特有的萧条感。
他伸了个懒腰,回到卧室。
晨光洒在飘窗上,超大号玩偶熊正乐呵呵地看着他。
记忆里,那个11岁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有些模糊了,他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记得她被伤害后无助的眼神,以及康复后弯起的唇角。
她是不幸的,被一群未成年人渣肆意玩弄,身体虽然无恙,心灵却蒙受了巨大的伤害。
但和另一些小孩相比,她无疑是幸运的——她的父母对她照顾有加,她自己也足够坚强,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伤害给予她的是强大。
同样是小女孩,王湘美、张丹丹、陈韵远没有她幸运。王湘美和张丹丹已经死了,身体或完好或惨遭蹂躏,从此都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凶手是否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她们来说毫无意义,她们最后的记忆是疼痛、绝望、孤单,或许还有刽子手的脸。
至于陈韵……
陈韵比王湘美和张丹丹走运,最后关头被救了下来,还有可以期待的未来。但警察能救下她,却不一定能让她“正常”地成长。
她得回到自己的家庭,陈广孝和何小苗也许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许不能,到最后,生活又会回到原来的轨道。
家庭给予人的影响巨大且不可磨灭。一些富有且理性的父母每逢周末都会带着孩子驾车出游,途中讲述各种有趣的故事,以身作则收拾掉落的垃圾;陈广孝牵着陈韵挤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为挤开老人而抢到一个座位高兴欢呼,似乎抢到一个座位,就是天大的好事。
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两种截然不同的父母,教出来的小孩怎么可能拥有相同的品行与视野?
陈韵救回来了,但陈韵的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人说得清楚。
在重案组待得越久,这种落差感就越大。
重案刑警确实能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侦破多年未破的重大命案,抓住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解救命悬一线的受害者。
但实际上,凡是需要重案组出手的案子,不可挽回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在未来,那些伤害给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因为命案告破而消弭。
说到底,警察不是神通广大的拯救者,却必须时刻扮演拯救者的角色。
花崇抖开被子,叠好。
叠被子的习惯是支援反恐那两年养成的。和边防部队一同生活,战士怎么做,他也有学有样,回来后懒得改。虽然家里的被子太松软,无法叠成豆腐块,但也要叠一叠,松散铺在床上总感觉不对劲。
时间不早了,小区里传来车行的声响。花崇这才打开家里的灯,拿出几个鸡蛋,准备做早餐。
一会儿柳至秦会来,一起吃早餐,然后出门。
今天是说好“赔毛衣”的日子,他毛毛躁躁洗坏了柳至秦的毛衣外套,不赔一件说不过去。
洗坏的毛衣已经是他的了,贴身穿很舒服,没有刺人的感觉,绒绒的,软软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老是觉得比正儿八经的居家服穿着还合适。
油烟从煎锅里腾起,“呲呲”的声响在清晨格外响亮。他将打好的蛋倒进去,迅速向后退了一步。
上次柳至秦站在一旁看他煎蛋,笑说:“你这动作也太利落了。”
“油溅到手上痛啊。”他握着锅铲,小心翼翼地翻着蛋。
“我来。”柳至秦靠近,将锅铲拿了去,站在灶台边,边煎边吩咐道:“帮我洗两个盘子。”
锅铲能握的地方就那么一块,他的手被柳至秦碰到了,恰好一滴油溅起来,落在他手背上。
烫!
他摸着被油溅到的地方,却发觉灼热感是从另一个地方传来的。
取出盘子后,他顺道冲了冲手,甩水的动作太大,几滴水洒进了锅里,热油与水相遇,溅得那叫一个激烈,柳至秦连忙避开,仍是被油溅了好几下,手背迅速变红。
“哎……”花崇立即拧开水龙头,“我的错我的错,赶紧来冲!”
锅里的油还在噼里啪啦地溅着,那声音和水池里的哗啦水声重叠,分明有些吵闹,却完全不让人心烦。
柳至秦边冲边笑,“和你一起待在厨房,风险比我想象的大。”
“呲呲”声将花崇从回忆里拉回现实,满屋油香与蛋香,走神的几秒,蛋的一面被煎糊了,他拿锅铲戳了两下,见没有糊得特别厉害,便夹起来盛在碗里,继续煎剩下的。
煎最后一个鸡蛋时,外面传来敲门声,不急也不响,一听就是柳至秦的风格。
“来了!”他关掉火,趿着拖鞋跑到客厅,一边开门一边找出拖鞋。
可门开了,站在外面的却不是柳至秦。
物管小王笑嘻嘻地摇着二维码:“我来收这季度的物管费。”
花崇回屋拿手机,扫完码问:“怎么这么早?”
“不早了,这都过好几天了。”
“我是说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工作了。”
“嗨,没办法啊。你们个个早出晚归的,白天根本找不到人,大晚上也不回来,只有早上家里才有人。”
花崇缴完费,关门时瞄到小王敲对面的门去了。
一早见到的不是柳至秦,居然有点儿失望。
??
此时,柳至秦正坐在工作台边,单手支在额前,眼神沉沉地盯着电脑显示屏。
就在刚才,他亲自编写的防御系统发出警报——有人正在入侵。
他立即警觉起来,启动了数个追踪、破译程序,可对方只是匆匆留下一条信息:你认识林骁飞?
是那个黑客!小欢,傅许欢!
柳至秦马上反应过来,迅速回应,对方却再也没有动静。而追踪程序很快发回反馈——已抓取入侵者IP。
柳至秦看了看那IP地址,皱起眉,心跳渐渐加速。
傅许欢回国了,此时此刻居然正在宗省泽城!
但最让他惊讶的并不是傅许欢突然回国,而是对方轻而易举地暴露了真实IP。
他曾经两次在网络上追踪傅许欢,此后一直密切注意着对方的动向,但都一无所获。他非常清楚这个年轻男人在反追踪方面的能耐。可现在,傅许欢却直接将位置“共享”给了他。
这只有一种解释,傅许欢看到了《永夜闪耀处》封面“风飞78”旁边的“小欢”。
冒着被抓捕的风险回国,傅许欢一定是想知道自己的名字为什么会和林骁飞的笔名并列在一起。
那封信,傅许欢是否已经拿到?
眼底映着显示屏的光,柳至秦发觉自己有些矛盾。案子早已移交给特别行动队,不归洛城市局管了,现在傅许欢突然出现在当年与林骁飞一同生活过的地方,是控制起来的最佳机会。
该通知沈寻吗?还是当做什么都不知道?
他闭上眼,太阳穴一刻不停地跳着。
突然,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花崇”两个字闪闪发亮。
心脏蓦地轻了一下,紧皱着的眉悄悄松开,他接起电话,还未来得及出声,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起来没?”花崇问。
他站起来,走向窗边,虚眼迎着窗外的光,“起来了。”
“那就赶紧过来。我蛋都煎好了,凉了不好吃。”
“又煎了蛋?”
“吃腻了啊?我只会做这个。”
“没有。”他笑道:“你不是怕油吗?”
“怕油也得煎啊,不然吃什么?”
他想了想花崇煎蛋时的样子,心里不由得松快许多,“行,等我几分钟。我马上就来。”
挂断电话,他又看了电脑一眼,然后在手机上找到一个号码,拨了过去。
沈寻的声音带着浓重的睡意,一听就是还在睡。
“傅许欢在泽城。”柳至秦说:“消息我告诉你了,接下去该怎么做,你们特别行动队自己拿主意。”
即便是在睡梦中被吵醒,沈寻也保持着平日的风度,连惊讶都是恰好到处的。
柳至秦没有明着问“你想怎么办”——他以为沈寻就算不说,自己也能从对方的语气里听出方向。
然而狡猾的狐狸只跟他说:“谢谢,知道了。”
倒是隐约听到乐然在一边喊:“我操!真的假的?”
结束通话,他略感无语地捡起掉在地上的毛毯,收拾完毕后关门下楼。
??
“傅许欢回来了?”花崇都比沈寻反应大,停下将煎蛋往荞麦馒头里塞的动作。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联系我。”柳至秦拿着一个夹好煎蛋的馒头,“他回来得半点动静都没有,特别行动队手头的案子多不胜数,可能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行踪。他回来肯定是因为书上的署名。《永夜闪耀处》上为什么会有他的名字,他向林骁飞的母亲一打听便知。但他故意联系我,还直接把IP暴露给我。这是想干什么?”
“他可能已经看到林骁飞留给他的信了。”花崇叹了口气,“得知林骁飞没有被网络暴力击溃,只是输给了疾病,不知道他是怎样一种心情。”
“他想自首?”柳至秦说。
“他也许还在犹豫。不过自首对他来说可能是一种解脱。”花崇终于裹好自己的馒头煎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煎得不错,老嫩适中,上次太老了。”
“上次你也这么说。”柳至秦笑,“上次你说上上次太嫩了,上上次你又说上上上次太老了。”
“停停停!”花崇连忙打断,“你意思是其实我每次都煎得特别糟糕,然后贬低过去的自己表扬现在的自己?”
“我是说你一直煎得很好,但是提到过去的自己时,总要自谦一番。”
花崇眨了眨眼,顿觉自己被撩得不轻。
他咳了两声,别过眼,“刚才说到哪里了?沈寻他们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还真不好处理。”柳至秦摇头,“傅许欢没有杀人,他只是教唆杀人,凶手不是他,取证非常困难,他的身份也很特殊。”
“沈队没跟你透露点儿什么?”
“他?精得没边儿,套不出话来。”
“那过阵子看看通报就知道了。”花崇几下啃完馒头,“横竖不是我们管得着的事。”
柳至秦点点头,目光落在扔在沙发边的毛衣上。
花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也看到了毛衣,“赶紧吃,先去接二娃回家,然后给你买衣服去。”
“真赔啊?”
“啧,你这不是废话吗?难得赶上休息,错过这村可没这店了。邹媚的案子虽然移交给省厅了,但是后续说不定还需要我们配合,清闲不了几天。”
听花崇提到邹媚,柳至秦眉心蹙了一下。
那天在城郊发现邹媚的尸体时,所有人都很沮丧。七氟烷贩卖渠道这条线索因为她的死而断得干干净净,王湘美的父母永远等不到她被判刑的那一天。
她的后心被一枚口径5.8mm的子弹打穿,身上没有别的伤痕。不知因为涉枪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案件由省厅接管。陈争罕见地没有争取什么,只是拍了拍花崇的肩,轻声道:“也好,这段时间大家都累狠了,再查下去我估计你们个个都要透支。好好休息一下,给我养足精神回来。”
休息日聊案子未免煞风景,柳至秦抛开脑中的团团疑问,“我吃好了。”
“那你帮我收拾一下。”花崇指了指桌上的碗碟,“我去换身衣服。”
这话说得挺自然,回味起来才觉得太不客气了。
花崇换了身机车装,在镜子前愣着,越想越觉得耳朵发烫。
柳至秦收拾完桌子,洗好碗,见卧室半天没动静,喊道:“花队?”
“啊?”花崇回过神,拍了拍自己的脑门,推门而出的瞬间,就与柳至秦的目光撞上。
“你……”柳至秦不经意地挑起一边眉,不确定道:“今天坐我的车?”
他的车是摩托。
“要接二娃,怎么坐你的车?”花崇说:“开我的车啊。”
“那你穿成这样?”
“这样怎么了?”花崇低头看了看,这套衣服是去年特警支队几个老兄弟送的生日礼物,据说是从哪哪代购的,价格不低。他试了一回就放柜子里了,这还是头一次穿着出门。
小柳哥那表情,难道是不好看?
不会啊。他半展开手臂,瞅了半天,自我感觉还不错。
“第一次看你穿成这样。”柳至秦笑,“挺新鲜。”
“帅吗?”花崇扯了扯衣领。
“帅。”柳至秦说着一竖拇指。
“那就行。”花崇松一口气,将钥匙手机钱包通通往配合这身衣服的背包里一扔,“走咯。”
“要不我们还是骑摩托?”去车库的路上,柳至秦建议道。
“你在前面骑,我在后面抱着二娃?”花崇不干,“那不行,二娃胆子那么小,这阵子又被徐戡喂成了猪,我抱不住它。”
“不是。”柳至秦解释说:“我们先开车去接它,然后再骑摩托去买……去赔衣服。”
“你也有机车装?”
“当然有。”
花崇乐了,“不早说!”
两小时之后,终于回到家的二娃兴冲冲地叼起牵引绳,以为主人要带它出去遛弯儿,花崇却只是蹲下来,大力揉了揉它的脑袋,“乖,好好看家,不准啃阳台上的花。”
第101章围剿(02)
洛城人气最旺的购物中心在南边的洛安区,而花崇和柳至秦所住的画景在北边长陆区,两地之间隔了接近20公里,跑一趟得花不少时间。
其实长陆区也有两个购物中心,虽然比不上明洛区的,但是两个男人逛一逛,买几件秋冬季节的衣服也足够了。
可这话两人谁都没提。
以前地铁没修好的时候,从长陆区到洛安区,最快捷的方式是开车上绕城立交。虽然这条线会绕很大一圈,但基本不会被堵在路上。如今有了地铁,最便捷省时的自然是乘地铁,二十来分钟就到了,也许还有位置坐。
可这话,两人也都没提。
??
正常工作日的上午,早高峰已经过去,绕城立交上车辆稀少,畅通无阻。
一辆摩托迎着秋日的凉风疾驰,两个穿着相似机车装的男人一前一后骑在摩托上,头盔挡住了他们的脸,但单看那一身酷炫的装扮,就相当引人注目。
花崇扶着柳至秦的腰,掌心寸寸发热,呼吸间是机车装惯有的浅淡气味。他吸了吸气,感到身子有些僵硬。
第一次坐在柳至秦的后座时,他没好意思抱柳至秦,双手没地儿放,只好撑在后面。那个姿势太不舒服了,虽然他平衡感非常出众,在特警支队时专门进行过“浪板”平衡训练,但坐久了也觉得别扭。
后来是怎么抱住柳至秦的来着?已经记不清了,只知道坐过几次后,骑上摩托就搂腰已经成了习惯动作。
可明明已经习惯,身体还是会绷得紧紧的。身体一绷紧,手臂就会不自觉地加力。
毕竟心里有鬼,跟别人装淡定容易,向自己装淡定难。
正心猿意马着,忽听柳至秦喊:“花队。”
花崇一怔,手臂本能地收紧,“啊?”
柳至秦笑:“在想什么?”
没想到是这个问题,花崇视线一转,看向绕城立交外,“没想什么,无聊四处看看。”
“那你松松劲儿。”
“松松劲儿?松什么劲儿?”
“手的劲儿。”柳至秦空出一只手,在花崇手背上拍了拍,“你越抓越紧,我还以为你想到什么了要跟我分享。”
花崇低头一看,柳至秦的外套已经被自己勒出一道可笑的痕迹,于是连忙松开手,心念电转,大剌剌地推锅,“你刚才开太快了,还左右拐来拐去,我这就是条件反射,下意识地一勒,没勒痛吧?”
柳至秦骑车开车都很稳,虽然有时速度太快,但从来没干过“拐来拐去”这种没素质没道德的事。
在大马路上“拐来拐去”的多半脑子不太好使,高手炫技都不是这种炫法。
柳至秦顿时觉得自己很冤。
花崇拍了拍他的肩,又“教育”道:“开慢一些,好歹是警察呢,要以身作则遵守交通规则,对吧?”
不对。柳至秦心道我又没超速,嘴上却只是“嗯”了一声。
花崇松一口气,又低头看了看,想起自己不是头一回勒柳至秦的腰了。“勒腰”好像已经成了一种改不掉的习惯,扶着扶着就会加大力气,有时勒一会儿就松开,有时越勒越起劲,比如刚才。
这么一想,耳根就有些发烧。
得说点什么把这事给抹过去。
下了绕城立交,花崇说:“小柳哥,跟你打个商量。”
“嗯?”柳至秦一瞥后视镜,“怎么?”
“回程让我开。你经常开我的车,我还没开过你的摩托。”
“行啊。不过你开得惯吗?”
“啧,我马都骑过。”
“……”
“不信啊?”
柳至秦心里好笑,“不是,骑过马和开得惯摩托有什么逻辑上的联系吗?摩托又不是马……”
“我的意思是,我骑得惯马,肯定也骑得惯摩托。而且我有证,只是挺久没骑了。”
柳至秦还是觉得无语——重案组的老大在分析命案时逻辑无懈可击,每一个看似天马行空的猜想都基于并且落脚于现实,但在日常生活中却时常语出惊人,道出几乎没有前后关联的话。
这要么是逻辑推理的本事全用在了案子上,要么是平时懒得过多动脑子。
柳至秦相信是后面一种情况。
花崇突然在他腰侧一拍,“说定了啊,回程让我开,你坐后面。”
大概是受了花崇“懒得动脑子”的影响,柳至秦脱口而出:“那我手也勒你腰上?”
花崇唇角一抖,刚才还在发烧的耳根突然有点痒,“勒……勒呗……”
柳至秦解释道:“我没搭过别人的摩托,不太习惯坐后面,手不知道往哪儿放。”
没事,一回生二回熟——花崇把嘴边的话咽下去,改口道:“我以前也没怎么搭过摩托。”
除了你,好像没勒过别人的腰。
下了绕城立交后,沿途车辆明显多了起来,柳至秦放慢速度,品味着花崇的话,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悸动。
花崇说:“有人在拍我们。”
柳至秦往旁边瞄了一眼,只见一枚手机从一辆出租车上支了出来,镜头直直对过来。
“是个小姑娘。”柳至秦说:“估计觉得我俩这行头挺酷。”
“何止是酷。”花崇哼了一声,“先是帅,再是酷。”
柳至秦没继续往镜头方向看,“你不说我都没发现她在拍我们。花队,你这观察力也是厉害了。”
“小意思。我当特警的时候……”花崇说到一半打住,语气稍有改变,“算了,不提以前。”
“当特警的时候怎么?”柳至秦问。
“好汉不提当年勇。”
“这有什么不能提?”
花崇摆出领导的架子,“怕你们说我老拿过去的事逞威风。”
聊到这里,目的地到了。柳至秦没有继续往下问,找了个地方停好摩托,一摘下头盔,就听到一声响亮的口哨。
循声望去,吹口哨的居然是个身材高挑,打扮时髦的妹子。
“她在冲你吹口哨还是冲我?”花崇问。
柳至秦想了想,“冲我俩吧?”
花崇掰过后视镜照了照,“确实有点儿招摇,不像老实巴交的人民警察。”
“‘老实巴交’这种词真的不适合你。”
“怎么不适合?”
“你不这么穿也不老实巴交啊。”
“我觉得我还挺老实巴交的。”
“放过‘老实巴交’吧”柳至秦将包挂在一边肩上,笑:“打算赔我一件什么衣服?”
“随便你挑。”花崇说:“倾家荡产也赔给你。”
??
洛安区的泓岸购物中心由数个大型商场构成,节假日客人众多,称得上人满为患,工作日的上午竟然也有很多人,且基本上都是年轻人。
在中庭迎接着数不清的目光,花崇默默翻出墨镜戴上,“怎么这么多人?都不用上班上学的吗?”
“现在自由职业者多,一些行业也不兴朝九晚五。”柳至秦说:“至于学生,大学翘课多容易。”
“我上警校那会儿,翘课想都别想。”
“警校不一样啊。”
花崇开玩笑道:“哟,你歧视警校?”
“明明是夸赞警校的学生遵守纪律、素质高。”
花崇不客气地笑了两声,往前面的人群指了指,“你知道我一看到这么多人,就会想到什么吗?”
“分析他们是干什么的,从衣着和说话内容辨别他们的家庭背景?”
“……那也太变态了。”
柳至秦笑:“这不是刑警的基本功吗?我以为你难得休息一天,出来还本能地进入了工作状态。”
花崇捏了捏鼻翼,没有否认,“也算是进入工作状态了吧——我是在想,如果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在这种地方袭击群众,会造成多大的伤亡,最佳疏散路线是哪一条,从哪里可以击毙凶手。”
柳至秦无奈:“花队……”
“可能是职业病了。”花崇挑着眉梢,“人流量越大的地方,越容易成为目标。我一到购物中心、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之类的地方,就忍不住看地形和周围的建筑位置。”
柳至秦看了看花崇的侧脸,不得不说,此时的花崇虽然一身机车装,似乎完全没有警察的样子,但那种认真的神情仍旧给人一种极其可靠的感觉。
这种可靠,可以用迷人来形容。
柳至秦轻轻叹了口气,温声提醒:“不过花队,你今天是来赔我衣服的。”
花崇眼角勾起,笑道:“没忘没忘,现在就去。”
男装店的新款冬装琳琅满目,套在一米八几的模特身上,各有各的帅。花崇到了室内就不好意思再戴墨镜了,摘下挂在胸前,和柳至秦每进一个店,都会引来店里客人的目光。
柳至秦没主动挑衣服,一副“哪件都行”的模样,倒是花崇兴致勃勃,不断从货架上取下衣服,在柳至秦面前比划来比划去,有中意的就让柳至秦去试衣间换。
柳至秦个子高,身材也好,随便哪件衣服都撑得起,每次从试衣间出来,花崇都觉得自己的心跳又加速了。
“这件怎么样?”柳至秦站在镜子前,穿在身上的是一件长款毛衣外套,和被洗坏的那件不是一个风格,但材质摸起来差不多。
花崇其实更想给他买之前试过的一件风衣,但这件看起来似乎也很合适。
到底是底子好,穿什么都有派头。
“就要这件?”柳至秦又问。
花崇退后几步,托着下巴又观察了一会儿,“我看到别人穿这种衣服都得把脚踝露出来,你这条搭的裤子太长了。”
柳至秦低头一看,确实太长了,整体感觉有点土。不过这裤子也就是搭着衣服试一试而已,家里有的是九分裤。
正想说“没事,反正又不买这条裤子”,就见花崇走过来,蹲下。
“花队?”
“别动。”花崇说:“把裤脚挽起来看看。”
柳至秦看着花崇的发顶,心口开始阵阵发热。
半分钟后,花崇满意地站起来,看着自己的杰作,笑道:“这还差不多,就要这件了。”
柳至秦一时没有动作,甚至没有反应。被花崇指尖碰到的脚踝又痒又麻,血液仿佛都往那儿汇集而去,传达着心脏的鼓动。
“小柳哥?”花崇晃了晃手,好笑道:“哎,你这样很像希腊神话里的那个什么荷花。”
柳至秦堪堪回过神,“荷花?”
“就那个……”花崇想了想,“就那个被自己在水中的倒影迷住了的荷花。你刚才的表情就和他差不多,该不会是被镜子里的自己迷住了吧?”
柳至秦:“那是水仙,不是荷花。”
“反正都是花。”
“……”
??
速战速决,刚过中午,花崇就完成了赔衣服的任务。
购物中心餐饮店众多,柳至秦找了一家不用排队的云南菜馆。花崇对吃的完全不挑,贵的便宜的,口味重的清淡的,基本什么都能吃。用他的话说,警察不能挑食,有得吃时就要尽量多吃、吃饱,不然任务一来,忙得日夜颠倒,想吃可能都吃不上。
但花食神也有认栽的一天,栽的还是自己点的小米辣木瓜酸汤鱼。
这家云南菜馆用的食材太正宗了,酸是真酸,辣是真辣。花崇不信邪喝了一口汤,顿时眼泪都下来了。
柳至秦连忙给他倒冰镇甜豆浆,他一杯下肚,眼睛还是红的。
“我操!舌头都给我酸掉了!”
说话间,他却又拿起筷子,在盛酸汤鱼的盘子里夹起一块鱼片。
柳至秦:“还吃?”
“点都点了,不吃浪费。”花崇脑门上渗出一片薄汗,迎着餐桌上方的暖光,看上去亮晶晶的。
柳至秦眸光轻轻一动,像有什么从眼底滑过。
他多次见过别人额头上的汗——几乎每一个嫌疑人、案件相关者在面对警察时,都会紧张得出汗,他不至于嫌恶,但也不可能喜欢。可此时看到花崇脑门上的汗,心中居然有几分欢喜,脑海里接连蹦出几个词。
有趣,好玩,可爱。
想到“可爱”时,他呼吸一滞,连同手指都颤了一下。
花崇那令人发指的观察力又起作用了,抬眼道:“你抽什么?怎么不吃了?”
柳至秦夹了一块傣式烤肉,掩盖刚才的心动,“这就吃。”
下午,购物中心人更多了。花崇本来想顺道买一些卷筒纸、垃圾袋等日常必需品回去,一想是骑摩托来的,等会儿还得骑摩托回去,便只得作罢。
时间不早不晚,回去嫌早,继续逛的话好像也没什么好逛的了。
柳至秦提议:“要不我们找个地方,你先练一练骑摩托?”
花崇眼睛一亮,“我记得洛安区的绕城立交外有一块地儿,经常有人在那儿炫技。”
“你也知道?”柳至秦抬眉。
“啧,我知道的多了。走吧,我们今天穿这一身出来,别浪费了不是?”
??
花崇所说的地方是一段沿河公路,本来是正儿八经的滨江路,但规划出了问题,成了不能正常通行的烂尾路。这倒方便了玩滑板玩摩托搞烧烤的年轻人,从傍晚到深夜,这儿都聚着一帮奇装异服的人。
白天倒是没什么人。
柳至秦本来想带带花崇,但花崇不让,腿一跨就骑上去了,有模有样的,完全没有久了没骑的生疏样子,的确如他自己所说——骑得惯马,还能骑不惯摩托吗?
柳至秦只得提着购物袋在一旁看,看着看着,唇角就弯了起来。
沿河公路空空荡荡,摩托的轰鸣格外响亮,花崇骑了几个来回,停下之前,还故意将前轮扬了起来。
“这是‘悬崖勒马’吗?”柳至秦笑着走上去。
花崇冲他抬了抬下巴,“怎么样?我技术不差吧?”
“比我想象的好。”
“那你炫个技给我看看。”花崇从摩托上下来,摘下头盔,拿过购物袋,“平时都没见你炫过技。”
柳至秦坐上去,那位置上还有花崇留下的体温。
引擎再次轰鸣作响,摩托笔直飙出,像流星一般向前冲去。
花崇吹起口哨,响亮得超过了车轮擦过地面的声响,柳至秦眯起眼,竟是感觉到一阵热血沸腾。
但一趟下来,花崇居然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这刚还在吹口哨喝彩的男人支着下巴,皱着眉说:“你怎么不炫个技呢?”
我炫了啊……柳至秦心里如此想,上眼皮不停跳,在你眼里不够格吗?
花崇抬起双手,左右晃了晃身子,“你怎么不这样?”
“这样?”
“就是左晃右晃飙曲线啊。”
“……”
“不会?”
柳至秦无语,想说“左晃右晃”那真不叫炫技,又不想打击花崇。毕竟花崇眼睛贼亮,大概是真想看他“左晃右晃”。
那就晃吧。
柳至秦再次出发,最开始还是飙了个直线,然后就如花崇所愿,开始倾斜车身,卖力表演。
身后口哨声不断,一听就知道花崇看得挺开心。
柳至秦有些无奈,但胸口那一块儿似乎相当受用,表现在动作上,就是越晃越起劲。
简直是魔怔了。
几趟技炫下来,出了一身汗,等江风把汗吹干,时间也差不多了。得赶在晚高峰之前回去,不然即便是绕城立交,仍旧能堵得人心里窝火。
“来来来,今儿我当司机。”花崇坐在前面,拍了拍自己的腰,“来,勒着。”
柳至秦坐上去,一手抱着购物袋,一手扶在他腰上。
手与腰接触的一瞬,即便隔着衣服,两人还是同时僵了一下。
花崇清清嗓子,摩托拉出一道响亮的啸声,“走喽!”
以前每一次骑摩托,柳至秦都坐在前面,这还是他头一回在后面扶住花崇的腰,手掌有种麻麻的感觉,想要抱得更紧,又担心一个不小心,就越了界。
秋天的风干燥冰凉,刮在手上像针扎一样,他盯着花崇的后颈,越发觉得口干舌燥。
“花队。”
“嗯?”
“慢点儿,再快要超速了。”
“哦。”花崇放慢速度,肩膀动了动,突然说:“趁还没上绕城立交,你说我要不要晃一下?就像你刚才那样?”
柳至秦额角一跳,“别了吧,一会儿把我甩出去。”
花崇笑,“不相信我啊?”
“你在前面抓着把手,我只能抱着你的腰。”柳至秦说:“不稳。”
“那你抱紧不就稳了?”
风从耳边呼啦啦地吹过,花崇眉心直跳,心里骂道:你在胡说什么?
柳至秦喉咙更干涩了,身子往前靠了靠,却不至于贴在花崇背上,手臂象征性地略一收紧,“抱紧了。”
“算了不晃了。”花崇说:“人民警察不能在通车的大马路上左晃右晃,没素质。坐好了,再拐一个弯儿,就上绕城立交了。”
这时,一辆装载着大量建筑钢材的中型货车在弯道另一边的马路上飞速疾驰。这一段路远离繁华地带,属于洛城开发不久的科技新区,马路平整开阔,车辆很少,一些交通信号灯形同虚设——司机们觉得,斑马线上又没有行人,我赶时间,红灯不闯白不闯。
货车从斑马线上飙过,高清摄像头捕捉到驾驶座上的人那木然无光的眼神。
他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中邪一般握着方向盘,踩死油门。
弯道阻拦了视线,花崇根本不知道危险正在靠近。腰上的触感十分鲜明,他抿起唇,心脏噗通直跳,不知是不是肾上腺素飙升的缘故,他加快了车速,向转弯处冲去。
还是柳至秦适时地提醒,“过弯不能加速,小心有车和行人。”
花崇点头,又慢了下来。
货车发出的声响从拐弯处传来,花崇知道有车来了,集中注意力,准备避让。然而,货车竟在过弯的一刻再次提速,如炮弹一般轰了过来。
“小心!”柳至秦喝道。
花崇瞳孔一缩,筋肉寸寸绷紧,慌忙避闪,但货车就像故意要撞上来一样,逆向飞驰!
腰突然被狠狠抱住,花崇冷汗直下,近乎本能地猛一打弯,车轮在地面滑出刺耳的尖啸,摩托如同失控一般飞向另一边车道。他感到自己被甩了出去,一同被甩出去的还有柳至秦。
瞬息间,身体腾空撞向地面,头重重砸向路边的钢化挡板。
呼吸里突然有了血的味道。
而在摩托飞出原本车道的一刻,货车以极限速度从那里疯狂地碾压而过。
撞击带来令人晕眩的痛感,花崇意识模糊,两眼难以对焦。
就在他右臂挣扎着撑住地面的时候,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从身后传来。
——“哐!”
第102章围剿(03)
意识在消毒水的刺激气味中渐渐清晰,眼皮却沉重得掀不开,勉强撑开的缝隙中投入几丝光亮,但视野之中依旧只有模糊的光影。
周围好像有人在说话,夹杂着断断续续的脚步声,闹哄哄的,听不真切。
喉咙似乎被什么堵住了,涩得难受。
花崇用力吸了口气,突然想起自己出了车祸。
摩托在洛安区宽阔通畅的马路上行驶,再拐过一个弯,就将上到绕城立交。只要不出现特殊情况,晚高峰之前,绕城立交绝不会拥堵,顺利的话,40分钟之后就可以回到家中。他在后视镜里假装不经意地瞄了柳至秦一眼,柳至秦嘱咐他过弯时要减速。就在马上驶抵弯道时,一辆中型货车突然杀出,以极快的速度迎面冲来。
柳至秦大喊一声“小心”,突然抱紧了他的腰。天降横祸,他凭着本能反应转向,摩托车擦着地面失控飙出,身体被惯性甩上半空,而后撞在路边的隔离板上。骨头、关节传来断裂般的痛感,头不知是不是被撞出了脑震荡,四肢变得不听使唤,就像不再是自己的……
接着,就听到一声撞击巨响。
回忆在这里戛然而止。花崇怔了片刻,恐惧感陡然袭遍全身——被甩出去的不止是自己,还有柳至秦!
混沌而麻木的神经好似被浸入冰凉的水中,他猛地睁开眼睛,几乎要撑起身子,大喊道:“小柳哥!柳至秦!柳至秦!”
“花队,花队!”张贸连忙按住他正在输液的手臂,神情紧张,却也松了口气,“你醒了!我操,你别乱动,小心跑针!”
“柳至秦呢?”他瞪着充血的双眼,生怕听到不好的消息,全然不知自己此时的模样有多吓人。
“刚才还在,现在拍片去了。”肖诚心也在病房里,“花队你放心,小柳哥没事的,还是他打电话联系的陈队。你撞到了头,晕了,他没晕,一直很清醒,就是手指好像骨折了。”
花崇胸口起伏,仍是不放心,抬头看了看吊在床边的输液瓶,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哎!花队你干嘛呢?”张贸,一把将他按住,“你摔得够呛,浑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轻微脑震荡。医生说你必须歇着,哪也不能去!”
经过刚才那一动,花崇顿觉头昏脑涨。
“小柳哥马上就回来,他真没事,起码没像你一样脑震荡,不过你俩那身衣服算是报废了,全给磨破了。”张贸说:“本来一到医院小柳哥就该去拍片,但他不放心你,一直守着,刚刚才被医生叫走。”
花崇从张贸和肖诚心的反应判断出柳至秦确实没有大碍,心跳这才渐渐平复下来,问:“肇事的那辆车……”
张贸说:“事故原因还在调查。比较麻烦的是货车司机已经死了。”
“死了?”花崇蹙眉,想起昏迷前听到的那声巨响,“货车是不是撞上什么了?”
“撞了一辆重型货车!我操,那画面跟拍大片似的!”张贸说到一半,想起自家组长险些把命都丢了,立即收敛语气,正色道:“你一出事,陈队就急了,交警那边马上调出监控视频。你猜怎么着?差点撞到你和小柳哥的那辆货车完全没有刹车或者减速的迹象,直接往十字路口开过来的重型货车撞过去!‘哐当’一下,要不是重型货车载重大,肯定得被撞翻!那可是重型货车啊,平时都不能上绕城立交的那种!两辆车上都是建材,稀里哗啦基本上全砸在中型货车上,司机被钢条戳了个对穿,当场就凉了!”
花崇越听脸色越冷,“那重型货车的司机呢?”
“他没事,就是整个人都给吓懵了。曲副问他话,他舌头都打不直……”
“车上还有其他人吗?车主查清楚了没?”
“花队,你别激动。”张贸双手往下压,“你知道我为啥守在这儿吗?因为陈队给我下了任务,必须盯着你,让你心平气和养伤!”
这时,柳至秦回来了,穿着病号服,左手无名指缠着绷带,绷带裹着夹板,额头包着纱布,露在外面的手臂青青紫紫,擦伤不少。
就这一眼,花崇就心痛了。
“你醒了。”柳至秦走进病房,似乎很平静,但眸光却比任何时候都深沉。
“过来。”花崇招了招手,“我看看你手指。”
“不打紧。”柳至秦立在床边,“过不了多久就能好。倒是你,医生说你摔得比我厉害。”
“我没骨折。”
“你脑震荡了。”
听着两人的对话,张贸差点翻白眼,一看肖诚心,发现肖诚心也是同样的表情。
“我要看监控。”花崇说。
张贸苦着脸,“陈队说……”
“陈队没说我不能看监控吧?”
“这倒没有。”
“那就拿来。”
张贸叹气,从背包里拿出笔记本,找到视频,“喏。”
柳至秦已经看过了,便没有凑得太近。花崇盯着显示屏,先是看到自己和柳至秦骑的摩托,接着看到超速行驶并且闯红灯的中型货车。
视频比当时在现场的感觉更加直观,带来的视觉冲击也更大。货车撞过来的那一瞬,速度快得惊人,他完全是靠着本能与超乎常人的反应打弯,若是慢哪怕半秒,摩托就会被货车直接撞飞。
在那种程度的冲击之下,除非有奇迹,摩托上的人绝对没有存活的希望。
花崇手心泛出冷汗,后槽牙咬得极紧,目光变得异常锋利。
画面中,失控的摩托横着飙向另一边车道,他和柳至秦都被甩了出来。这时,壁垒一般的重型货车出现。重型货车司机肯定看到了狂奔而来的中型货车,但已经无法避开。
用炮弹来形容中型货车都毫不夸张,它直接撞在重型货车中段,看上去就像嵌进去了一般。惯性作用下,车上的钢材全部冲向货车驾驶舱,有几条直接插了进去。而重型货车上的水泥板也崩塌一般压了下去。
即便没看到中型货车司机的尸体,也猜得出他的死状有多惨。
大概连全尸都没有了。
肖诚心自从和重案组一起破了洛观村村小案和虚鹿山案,就有事没事往重案组跑,俨然把自己当成了重案组的一员。花崇看监控,他也跟着一起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几回,还是看得缩了缩脖子,“太惊险了!太他妈吓人了!花队,这也就是你反应快,换作是我,我现在都……”
“换作是我,估计命也没了。我的反应赶花队差远了。”张贸后怕地挠挠脖子,“这司机的身份已经查到了,叫黄才华,46岁,常年跑建材运输,以前从来没出过事。”
“黄才华……”花崇手指在触控板上移动,开始慢速回放。
“你还要看啊?”张贸说:“陈队和曲副,还有交警支队都在查,花队,你就好好休息吧!”
花崇不为所动,凝神看着视频。
张贸没辙,只得向柳至秦求助。
柳至秦用“残了”的左手按住笔记本屏幕。花崇正想将他的手打开,突然意识到他手指骨折了,动作忽地一顿。
就这半秒时间,笔记本被柳至秦合上了。
花崇抬起头,“哎你……”
“不急这一时。”柳至秦把笔记本还给张贸,但视线一直停留在花崇身上,“饿不?我去看看有什么吃的。”
“吃的哪还用你们操心?当我坐这儿只是当个摆件吗?”张贸两下就把笔记本收好,“鱼片粥和药膳汤马上就送来,早就准备好了。”
花崇揉了揉太阳穴。受伤的感觉很不好,哪怕是轻伤,也总是觉得浑身使不上力。
但比起身上的伤,那辆中型货车为什么会开成那样更让他感到不安。
车辆失控,或者说司机突然发病引起的交通事故并不少见,但如果单单是失控,货车的速度应该不会快到那个地步。
那明显是司机有意将油门一踩到底。
为什么?
是冲自己来的?
或者是冲柳至秦?
再或者,只是单纯的巧合?
经手过那么多命案,他很快排除了最后一种可能。
可如果中型货车是冲着自己或者柳至秦而来,司机是受了谁的指使?司机本人是否也是受害者?
“花队!”张贸不满道:“你是不是在想事情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你就不能歇一歇吗?曲副和陈队肯定能调查清楚!”
这时,让市局食堂做的病号餐送到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徐戡。
徐戡一边把保温壶拿出来,一边叹气,“前阵子要照顾你家的狗,现在要照顾你。”
花崇这才想起今天刚把二娃接回来,好在出门之前往碗里倒了一天份的狗粮,饮用水也足够,二娃独自在家待到明天也饿不着。
“医生让我俩住院观察一晚。”柳至秦说:“明天就出院。”
“我知道。”徐戡舀好粥,眼里有些担忧,“你们先吃,我出去抽根烟。”
花崇一看他那表情,就知道他有话要说。
药膳汤和鱼片粥都没什么味道,油少盐少,简直是再典型不过的病号餐。好在食堂的哥们儿还算有良心,加了一小碟泡豇豆炒肉沫,否则这一顿还真难以下咽。
刑警们轻伤不下火线,何况花崇不仅是刑警。他很快解决完自己的份,一看柳至秦,对方才吃一半。
柳至秦抬眼,“没吃饱?”
“饱了饱了。”花崇摆手,发现柳至秦伤的虽然是左手,但吃饭只能用一只手,还是不太方便,因此速度才慢下来,于是说:“我帮你拿碗吧。”
柳至秦愣了一下。
“我看你不方便。”花崇伸手,“我已经输完液了,两只手都能动。”
张贸正在收拾桌子,回头说:“拿什么碗啊,直接喂多好。”
病房里突然安静下来,气氛有一丢丢尴尬。
花崇端着柳至秦的碗,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我去接个电话。”张贸发现自己又嘴欠了,拿起屏幕都没亮的手机就溜。
肖诚心之前就走了,他这再一走,病房就只剩下花崇和柳至秦了。花崇把碗还给柳至秦,“自己吃。”
柳至秦盯着碗看了几秒,就着剩下的肉沫将淡出鸟的鱼片粥喝完。
徐戡回来,身上并没有香烟的气味,眉间却皱得更深。
“来,搬椅子坐。”花崇靠在床头,用过热食之后气色好了一些,“给我送情报来了?”
徐戡先把病房的门关上,才落座,“黄才华——就是那个差点撞到你们的司机,他可能有问题。”
“怎么说?”
“法医科已经对他做过初步尸检,他过去的病史我也已经拿到了。他以前没有患过与心脏、精神等有关的疾病,最近一次做全面体检是半年前,没查出健康问题。肝肾的病理检验显示他没有服过药,也没有饮酒。”徐戡神色凝重,“一个没有发病、没有酗酒、没有被药物控制的人,怎么会突然加速撞人?花儿,小柳哥,我感觉他是有意识冲着你们两人之一去的。”
花崇与柳至秦对视一眼,显然都未对徐戡的话感到意外。
“曲值他们还在做黄才华的背景调查。这一块我了解得不多,一切得等调查结果出来,但我总觉得,这个人可能只是被利用而已。”徐戡顿了顿,“真正想要报复你的人躲藏在他身后,他是个牺牲品,否则不会死得那么惨。他的脑袋完全被砸烂了,脑浆溅得到处都是,身体被钢条戳出好些窟窿。这种死法,除了灭口我想不到别的。”
花崇指了指自己,“你认为他是被人利用报复我?”
“不然呢?当警察的,尤其是你这种重案刑警,哪个身上没背着别人的血海深仇?”徐戡说着看了看柳至秦,又道:“小柳哥刚调来还不到一年,恨他的人肯定没有恨你的多。”
花崇沉默片刻,点头:“嗯,我知道了。”
“韩队的人晚点会过来。”徐戡站起来,“我待不了太久,夜里还要值班。”
“特警?”花崇无奈,“没必要,我跟韩队说一声,让……”
“他们都不放心你。”徐戡打断,“我觉得有必要让特警的兄弟过来。这事没查清楚之前,还是更加小心为好。如果确实是有人要报复你,这次没得手,一定会有下一次。你和小柳哥都受伤了,万一有个什么,你俩应付不了。”
花崇清楚韩渠和陈争的脾气,知道争下去没有意义,而且他们这么做也确实是因为担心自己。
“行。”他冲徐戡笑了笑,“我时刻保持警惕。”
“你警惕什么?你得休息。都撞成脑震荡了!”
“你们一个个都跟我说脑震荡。脑震荡很稀奇吗?”
徐戡说:“起码我脑子没震荡过。”
柳至秦笑,“我也住这间病房,我监督他休息。”
花崇唇角抖了抖,脸上不耐烦,心里却又软又暖。
只是现在并不是感动和放松的时候,稍一想到中型货车冲来的瞬间,胸腔就猛然发紧。
绝对不是什么偶然事故。
也许连报复都不是。
??
徐戡离开没多久,特警支队的人果然来了,不过来的都是最近几年调到市局的新人,和花崇不熟。他们往外面一站,普通病房就成了特殊病房。
张贸提回来一口袋苹果,先给花崇削一个,再给柳至秦削一个,剩下的和特警兄弟们分,一出去就懒得回来了。
花崇断定货车司机是想杀了自己,这种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感觉对他来讲并不陌生,因此也不至于胆战心惊。可一想到自己差点连累柳至秦,心里就格外不是滋味。
应该说点什么。
最先开口的却是柳至秦。
“咱俩的机车装报废了。不过你赔我的毛衣没事,掉在路边的绿化带,被我捡回来了。”
花崇半张开嘴,一想到柳至秦在那种情况下还去绿化带捡毛衣,就觉得有些……
想笑。
心情轻松了几分,花崇按揉着自己的太阳穴,低声道:“抱歉。”
柳至秦微拧起眉,“为什么要道歉?”
“对方是冲我来的。”
“也有可能是冲我。”
“你有仇家?”
“徐戡刚才不是说了吗,当警察的,哪个身上不是蓄满了仇恨值?”
花崇摇头,“你来洛城才多久?半年而已。经手的案子就那么几个,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我在信息战小组也没少干招人恨的事。”柳至秦坐在床沿,侧身看着花崇,“这种事啊,难说。沈寻以前还没调去特别行动队的时候,跟我聊过他们那儿出的事。一个二十来岁的片儿警下了夜班回家,在完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从背后捅了十几刀。你猜原因是什么?仅仅是因为老头和邻居老太太吵架,片儿警去调解的时候叫老头让让老太太。就这么一件小事,老头气不过,觉得自己又没错,凭什么要让着老太太,加上老头得了癌,没多久可以活了,就把片儿警给捅了。也不知道他是本来就对片儿警恨得深,还是只是想在死之前拉个垫背的,要死一起死。”
花崇听得唏嘘,类似的事在洛城其实也发生过。警察似乎天生就招人恨,不管做什么,不管是尽忠职守,还是渎职,都会被人记恨上,有的仇恨久了就消弭了,有的要以杀戮来解决,简直防不胜防,被砍了被捅了一命呜呼了,大概只能怨自己点儿背。
“还是等调查结果吧。”花崇换了话题,“你手指现在感觉怎么样?痛得厉害吗?”
柳至秦抬起左手,“有点痛,能忍。”
“那晚上睡得着?”
“我尽量。”
花崇叹气,“别尽量了,睡不着我陪你。”
“你脑……”
“别让我再听到‘脑震荡’三个字。”
“是是是,听领导的话。”柳至秦说着伸出左手,“领导,帮我个忙行吗?”
“嗯?”
“帮我把这只手裹上,我想去卫生间冲个澡。”
花崇找来张贸早就准备好的塑料袋、保鲜膜,小心翼翼往柳至秦左手上缠,边缠边问:“弄痛了你没?”
“没。”柳至秦声音温温的,“谢谢。”
卫生间传来水声时,花崇盯着门看了半天。柳至秦虽然说司机可能冲着他俩任何一人而来,但他仍然觉得,对方冲着自己来的可能性更大。
撞死两个骑摩托车的人很容易,别说开中型货车,就是随便开一辆轿车都行。但是在撞死人的同时,解决掉中型货车的司机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那辆重型货车是偶然出现的吗?还是说重型货车的司机也是这起“谋杀”的参与者之一?如果不是,那么中型货车司机将以何种方式死亡?货车里有遥控炸弹?有别的什么车会撞过来?货车彻底失控,撞向隔离板?
花崇轻轻甩了甩头,谋划到这种地步,如果只是单纯的报复,那根本说不通。
报复其实是一种走投无路、自暴自弃的行为,就像柳至秦所说的老头,他们不在乎自己是不是会暴露,或者说不是那么在乎。
这件事的细节显然不符合这种特征。
有人隐藏在黑暗中,借别人的手想要铲除自己。
这不是报复,是灭口!
花崇神经一紧,瞳孔缓慢收拢。
他是重案刑警没错,但从警多年,并未掌握、接触过任何不得了的机密。他知道的事,很多人也知道。
可有一件事,他极想找到真相,并一直不遗余力地暗查——那就是当年在莎城发生的事。
反恐队伍里不干净,否则五年前的行动不应出现那么大的伤亡。
是躲藏着的黑影终于注意到自己正在追查这件事?
他们以为自己掌握了什么线索?所以想要灭口?
花崇顿感不寒而栗。
并非因为被人盯上,而是就在不久前,他还想过向柳至秦坦露心迹,甚至请柳至秦帮忙,一同调查。
幸好没有这么做。
他垂下头,抿唇苦笑。
卫生间的水声停歇,他抬起头,深吸一口气,右手在脸上抹了一把,好似要把阴霾都抹掉。
短暂的几分钟,他已经干脆利落地做好决定——这事绝对不能牵连柳至秦。
这回躲过一劫,下次呢,下下次呢?
卫生间的门打开,柳至秦走出来,左手仍旧裹得严严实实。
“我帮你拆掉。”花崇平静地说。
柳至秦看着他垂着的眼睑,看出他正在经历某种挣扎。
那种挣扎就像平静江面下的暗涌,若是不潜入江中,根本察觉不到。
可是一旦察觉到暗涌,想要挣脱就已经来不及了。
“花队。”柳至秦忽然唤道。
“嗯?”
“你有心事。”
第103章围剿(04)
只在医院住了一夜,花崇和柳至秦就匆匆赶回市局。
张贸委屈地跟陈争汇报:“陈队,我真的尽力了。我们老大哪儿是我拦得住的啊?他非要出院,非说没事了脑袋不痛了,我也没办法。他是我顶头上司,我还得跟他手底下工作呢。”
陈争忙了一宿,抽了不知道多少根烟,气色不太好,眼里都是红血丝,摆了摆手道:“行了,出院就出院吧,你回去把他和柳至秦给我叫来。”
“好,我这就去!”
“等等。”陈争又道:“他俩吃早饭了没?”
“这我哪……”
“啧,我让你在医院陪着,你连他们有没有吃早饭都不知道?”
“我这就去食堂!”
大早上平白被训了一顿,张贸揪了揪自己的脸,快步跑去食堂,什么鲜肉包子鸡蛋饼肉馅儿饼买了一堆,赶回重案组一看,花崇已经和曲值讨论起黄才华了,而柳至秦正坐在花崇的座位上,慢条斯理地吃浸泡在瘦肉粥里的油条。
油条是一截一截的,而柳至秦左手无名指骨折了,虽说其他几个指头能活动,但似乎不大方便将油条撕成小段。
撕油条的必然是……
张贸看看柳至秦,又看看花崇,再看看瘦肉粥和油条,觉得油条肯定是花崇给撕的。
联想到昨天晚上花崇帮柳至秦端碗,张贸眨了眨眼,心想花队对小柳哥简直太好了,周到得就像亲生老母亲一般。
花崇转过身,笑道:“告状的回来了?陈队怎么说?没让你又把我送回医院吧?”
张贸瘪嘴,将食物往桌上一放,“陈队让我给你和小柳哥带点吃的。你们什么时候去买的早餐?”
“就在你跑去打小报告的时候。”花崇拨了拨塑料袋,“哟,买得还挺多,我和小柳哥吃得完吗?”
“我来!”曲值拿起一个鸡蛋饼就开啃,“我上一次吃饭还是昨天晚上,饿死了。”
张贸说:“谁上一顿饭不是昨天晚上?”
“这倒是。”曲值说着又拿过一口袋包子。
“把早餐给大家分了,肯定还有人早上什么都没吃。”花崇说。
张贸提着口袋吆喝了几声,立即有人小跑过来,几秒就把带馅儿的瓜分完了,最后只有一个大葱花卷剩在口袋里。
“我靠!都不吃素吗?你们这群狼!”张贸一边抱怨一边啃,“我自己吃。”
“别噎着。”花崇抛了一瓶曲值的冰红茶过去。
张贸接住,鼓着腮帮子说:“花队,你头还痛吗?医生说脑震荡患者需要……”
花崇一指,“再让我听到‘脑震荡’,你就别来重案组当摆件了,换个地方杵着去。”
“我闭嘴!我闭嘴还不行吗!”张贸捂着嘴说话,瓮声瓮气的,说完还嘀咕:“又不是只有我说你脑震荡。小柳哥昨儿不也说你脑震荡了?你咋不让小柳哥换个地方当摆件?什么鸡儿道理啊?你脑震荡是事实,脑震荡了还不让人说吗?”
花崇眼皮一抬:“嗯?”
“陈队让你和小柳哥去他那儿报到!”张贸想起顶头上司反应快听力好,赶忙把陈争搬出来当挡箭牌。
“这就去。”花崇说完看了看柳至秦,见柳至秦的早餐还剩小半碗,改口道:“一会儿就去。”
柳至秦抬起头,正好对上他的目光。
两人隔着一段距离对视,一人背对窗外的光,一人迎着光,仿佛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
“我吃好了。”柳至秦放下勺子。
“吃好什么?一根油条你都没吃完。”花崇说:“不着急,陈队要是急着召见我们,早给我打电话了。你把碗里的吃干净,浪费粮食可耻。”
柳至秦重新拿起勺子,明显加快了用餐的速度。
一刻钟之后,两人出现在刑侦支队队长办公室。
办公室窗户大开,通气扇正在工作,可仍然闻得到一股浓重的烟味,办公桌上的烟灰缸插满烟头,都快溢出来了,显然陈争抽了不少烟,不久前才想起通风散气。
花崇想,毕竟要照顾自己这个脑震荡病人。
陈队还是挺细心的。
“坐。”陈争指了指办公桌边的两张靠椅,那上面竟一边放了一盒纯牛奶,还是高钙低糖的。
花崇唇角一抖,不得不改变想法——陈队不是挺细心,是非常细心。
柳至秦将纯牛奶拿在手里,笑道:“谢谢陈队。”
陈争摇头,将一份调查报告扔到两人面前,切入正题,“肇事司机叫黄才华,跑了接近二十年货运,经验丰富,以前从来没出过事,这你们肯定已经知道了。”
花崇“嗯”了一声,拿过报告,和柳至秦一同翻阅。
“黄才华挂名在余年货运公司,但经常跑私活儿。车上的钢条是建筑工地的废弃建材,来自富康区一个正在修建的楼盘。对方负责人说,钢条是要运去城西环城公路外处理的,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要求尽快。黄才华两天前就把这批钢条接走了。”陈争说。
“但黄才华不仅没有立即把钢条送到指定地点,还将车开到了洛安区。城西城南,完全不在一个方向上。”花崇摸出打火机和烟,正要点,一看陈争的眼色,只得又收回去。
“这两天时间里,黄才华没有跑货,行踪不明。出事的那辆中型货车一直停在离楼盘3公里远的货运停车场,其间无人靠近。”陈争接着道:“昨天下午,黄才华把货车开出来,从富康区一路开到洛安区,正常行驶,没有闯红灯和超速的记录。之后,货车在出事弯道附近的巷口停了两个多小时,然后突然高速冲向弯道,朝你们的摩托撞去。”
说到这里,陈争一顿,眼神布满寒意与愤怒,“花儿,这不可能是事故,黄才华是冲着你们去的,有人想要你或者小柳的命。”
柳至秦没有说话,偏头看了花崇一眼。
花崇平静地点头,“我已经想到了。”
“这个黄才华只是一枚棋子。他的背景我已经查得很清楚,就是一个普通货运司机,完全没有袭警的动机。有人利用他对你们下手,然后杀了他灭口。”陈争不奇怪花崇的淡定,继续说:“目前还没有查到他在事发前两天干了什么、与什么人接触过,但问题肯定出在这两天里。”
“通讯记录查过了吗?”柳至秦问。
“查过了,这两天他没有使用过手机。手机一直是关机状态。”
“关机?”
“这一点很奇怪,但放在他身上又不算太奇怪。”陈争说:“他平时就不怎么用手机,关机是常事。”
“他一个人住在洛城。”柳至秦继续翻着报告,“家里没有其他人。”
“单身汉一个,没结过婚,也没孩子,不过乡下有个七十多岁的老母亲。他每年春节回去一次,平时每月往老人的账户上打一千块钱。”陈争起身接水,放下茶杯后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他的朋友都是货运司机。据这些人说,他性格不错,好说话,可能因为没有家庭拖累,所以经常帮忙跑车,其他忙也能帮就帮,不怎么计较报酬,200块、300块都接。没有爱好。”
“没有爱好?”花崇抱臂靠在椅背上,“人不可能完全没有爱好。”
“如果跑步健身算爱好的话,那倒是有。”陈争耸了耸肩,“认识黄才华的人说,他有空就去江边跑步,还办了一张廉价健身卡。打不通他电话的时候就去江边或者健身房找他,八成能找到。货车司机们经常聚起来打麻将、打扑克、下棋、喝酒、唱K,他从来不参加,顶多和大伙一起吃个饭。”
“这……”花崇摸了摸下巴,“我本来以为,黄才华要么是赌徒,要么是酒鬼,要么沉迷某种网络游戏。”
陈争会意,“嗯,这一类人最容易被利用和控制。但恰恰相反,黄才华生活非常规律,规律到刻板的地步,身体也很健康。他应该是一个比较自律的人。到现在为止,曲值他们还没有查到他欠谁钱的记录。”
“那他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选定’?对方以什么方式控制了他?”柳至秦放下报告,摊开的两页是尸检细节图,黄才华的头几乎不存在了,身体成破碎状,看上去极其凄惨。
这些照片与黄才华生前的照片形成强烈反差。
余年货运公司提供的员工登记照上,黄才华其貌不扬,平头,国字脸,笑得很憨厚。
陈争叹气,“不清楚。能肯定的是,控制他的人不简单,甚至很有来头。‘他’或者‘他们’做得相当干净,用某种方式操纵着黄才华的行为。而且即便没有那辆突然出现的重型货车,黄才华也一定会死——按照行车路线,他要么撞击隔离钢板,要么撞击一栋在建的厂房,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装载在后面的钢条都会因为惯性作用瞬间插进驾驶舱,黄才华根本躲不掉。”
花崇低着头,十指交叠在一起。
“花儿,你本来该休息,但既然回来了,我也不强行把你送去医院。”陈争神色凝重,“你认真想一想,对你动手的可能是谁。我和韩渠琢磨了一夜,拟了一串名单,但这些人虽然有除掉你的动机,却不该‘只’除掉你,或者‘最先’除掉你。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花崇点头。
“至于小柳。”陈争看向柳至秦,“你是沈寻的朋友,又是公安部下来的人。但坦白说,我对你不算了解。你也认真想一想,看找不找得到什么线索。”
“嗯。”柳至秦说:“我也明白。”
“没想到会突然出这种事,我本来还想多放你们几天假,让你们好好休息一下。”陈争抹了抹脸,“最近韩渠的人会跟着你们,你们自己也要注意安全。摩托不准再骑了,去哪里开我的车。昨天还好你俩都戴了头盔,不然就不止脑震荡这么简单了。”
花崇眼皮直跳,从昨天到现在,每一个见到他的人都要拿“脑震荡”来敲打他。听了无数次“脑震荡”,简直是魔音穿耳,经久不息。
“回去吧。调查的事你们暂时不用管,我和曲值负责。”陈争摆手,“想到了什么及时跟我汇报,不要隐瞒。”
??
从陈争办公室出来,花崇往楼梯的扶手上一靠,竟是不大想走路。
柳至秦关心地问:“头不舒服?”
“没有。早没事了。”
走廊上人来人往,路过的警员少不得上前寒暄几句。
柳至秦说:“咱们换个地方?”
花崇有些犹豫,“去哪?”
“就随便走走,露台、操场、室内射击馆,哪儿都行。”
“我去拿件衣服。”花崇道:“外面风有点大。”
柳至秦独自下楼,几分钟后看到花崇从楼里出来,已经披上厚外套,手里还拧了一件。
“穿着。”花崇把衣服抛过来,“别骨折还没好,又给吹感冒,病上加病。”
柳至秦接过衣服,正要穿,花崇又说:“等等,你那手……”
“穿衣服没问题,碰不着。”
“还是我来吧。”花崇又将衣服拿了过来,抖了两下,帮他穿上。
“谢谢。”
“别老是跟我说谢。哪来那么多客气。”
柳至秦停下脚步,突然正色道:“是你老是跟我客气。”
“嗯?”花崇转身,眉心微皱起来。
“花队,你心里在担心什么,却不愿意让我帮你分担。”柳至秦站在原地,语气似乎和平日没有什么分别,却又似乎有很大分别。
花崇心口一沉,别开眼,一时想不到该怎么回应。
他知道柳至秦指的是什么。
昨天夜里,柳至秦突然问他是不是有心事,他当然不可能把心中所想说出来,只得随便闲扯了几句敷衍过去,然后关灯睡觉,却半天都没睡着。
旁边的病床上时不时传来翻身的响动,显然柳至秦也没睡着,不知是因为手指疼痛,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他想开灯看看柳至秦的情况,却又不敢动,怕再次被问是不是有心事。
如此一动不动地躺着装睡,过了许久才睡着,但睡着也不停做梦,半梦半醒。一会儿梦到中型货车撞过来的时候,自己没能及时避开,摩托先是被货车撞飞,然后被卷入车底,梦里似乎感觉不到什么痛感,他却知道,自己被碾成了一滩血淋淋的肉酱;一会儿梦到在西北执行反恐任务的时候,自己身边站着的都是已经逝去的队友,他们面容清晰,犹是活着时的模样,可画面一转,那些年轻的生命就在硝烟中化为灰烬。
清晨,护士进来量血压量体温换药,他被吵醒,只觉得特别累,像根本没有睡过一般。柳至秦似乎也没有睡好,眼神略显呆滞。
他心里有些好笑,因为“呆滞”这种神情,还是头一回出现在柳至秦脸上。
可笑完了又感到些许心痛。
柳至秦肯定没睡好,十指连心,手指受伤可得痛上一阵子。
回到市局后,他顾及柳至秦的伤,连忙撕好油条,泡在瘦肉粥里,招呼柳至秦来吃,可见人家拿起勺子,心里又被矛盾填满。
这样不对,不能这样。
自己周围危机四伏,与柳至秦接触越多,就越有可能将柳至秦拉入深渊。
是自己放不下当年的事,一根筋想查个水落石出,和柳至秦没有任何关系。
为无关者着想,当然应该逐渐疏远,而不是继续靠近。
即便自己已经对对方动了心。
喜欢这种事,从来不是生命里的必需品。
“花队,你又是这种表情。”柳至秦叹气。
花崇回过神,有些不安,“我什么表情?”
柳至秦看着他,喉结滑动,似乎想说什么,却仍在犹豫。
花崇趁机夺回主动权,“你这又是什么表情?你说我心里有事,你心里难道就没事?”
他说这话并非质问,也并非将柳至秦的军,只是想赶紧结束这个莫名其妙的话题。
但柳至秦抿着的唇却动了动,几秒后道:“对,我心里的确有事。”
没想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复,花崇愣了愣,“你……”
“我昨晚一直没有睡着,想了很多事,关于你,也关于我。”柳至秦说得很慢:“还关于我们共同认识的人。”
“沈寻和乐然?”花崇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这二人。
柳至秦摇头,“不是。另外的人。”
谁?花崇想,陈争、曲值、张贸、徐戡、肖诚心?
似乎都不对。
“我记得你以前问过我——为什么不好好待在公安部信息战小组,偏要跑到洛城来。”柳至秦说。
“你说你犯了事。”
柳至秦直截了当道:“我骗了你。”
花崇目光一紧,“骗我?”
“不止你一人。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来洛城的真正原因。”
花崇感到自己的额角正跳得厉害。
柳至秦很久没说话,两人就这么面对面地站着,看在旁人眼中,就像有什么解不开的矛盾一般。
“你的目的是什么?”再开口时,花崇的声音已经变得有些冷。
柳至秦看了他好一会儿,答非所问:“二娃已经独自在家待了一天了。”
花崇听出了他的意思——我们回家再说。
??
从市局回画景小区,花崇开的是陈争的车,后面还默默跟了辆特警支队的车。
他这次出事,算是把两边的队长都惊动了。
路上,柳至秦罕见地没有说话,气氛紧张又带着几分尴尬。花崇心中烦闷,好几次险些超速。
二娃一天没人理,门一开就冲了出来,兴奋地围着柳至秦转圈,尾巴摇个不停,完全不把柳至秦当外人。花崇提着袋装狗粮,给空落落的碗满上,又换了饮用水,一切收拾妥当,才转向柳至秦。
大约是察觉到两人之间有些不对劲,二娃竖着耳朵左看右看,然后“嗷呜”一声,识时务地躲进自己的棉房子里,只露了一条尾巴出来。
柳至秦道:“咱们当了这么久的邻居,从来都是我到你家里来。你还没有去过我家吧?”
花崇不含糊,拿起放在鞋柜上的钥匙,“现在走?”
“你不担心吗?”柳至秦问。
“担心什么?”花崇反问。
柳至秦似是欲言又止,“没什么。不担心就走吧,我有东西想给你看。”
画景小区按户型不同分了好几个单元区,柳至秦租住的房子比花崇的稍小,里面打扫得很干净,整个客厅除了基础摆设,没有一样多余的东西。
“坐吧。”柳至秦指了指沙发,“我去烧壶水。”
花崇没有催,却也没有落座,站在客厅靠近厨房的位置,目光没有从柳至秦身上挪开。
柳至秦接了大半壶水,转身就看到花崇正在看自己。
“花队……”
“继续烧啊。这是你家,我又不会吃了你。”
柳至秦将透明水壶放在底座上,一按下开关,壶里的水就开始发出“呼呼”声响。
这充满生活气息的声音冲淡了弥漫在空气里的某种紧绷感。
柳至秦靠在案台边,眼神深不见底,终于开口问道:“花队,当年你去西北莎城反恐,其间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花崇表面平静,“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陈队说拟了一个名单,但名单上的人‘只’对你、‘最先’对你动手的可能性不大。”柳至秦说:“这些人都是你在洛城、函省可能开罪过的人。但西北呢?陈队不了解你在西北时的情况。如果排除名单上的人,想要对你动手的有没有可能是你在莎城惹到的人?”
花崇警惕地拧紧眉。
“盘踞在莎城的是涉恐组织,他们有多残忍,你比我更清楚。监控里有个一闪而过的画面,你肯定注意到了——冲向弯道的时候,黄才华表情狰狞,那绝对不是正常人该有的表情。我觉得,他很有可能是被涉恐组织控制了。”柳至秦压了压唇角,停顿片刻,“我其实早就该问你关于莎城的事,但因为某个顾虑,一直难以开口。经过昨天的事,我想了一晚上……”
电水壶烧水很快,水沸腾的声音越来越大,竟是将柳至秦的声音覆盖了下去,接着“啪”一声响,水烧好了。
柳至秦拿来两个杯子,将开水倒进去。
花崇看着他的背影,“你离开信息战小组,是想知道莎城的事?”
柳至秦转身,“花队,你还记得安择吗?”
花崇脑子陡然一麻,冷声问:“你是谁?”
第104章围剿(05)
安择,就算很多人已经记不得这个名字,花崇也不会忘记。
身披特战衣的那几年,他有很多兄弟、很多队友,但棋逢对手的却不多。安择是其中之一。
初识安择是在多年前第一次到首都参加全国精英特警联训之时。那时的他还很年轻,刚从警校毕业,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姿态杀进了洛城选派名单中。安择与他同岁,也是愣头青一个,是隔壁焦省鎏城选派的生力军。大约是因为年纪相仿、能力出众,两人在短暂的交锋后一见如故,惺惺相惜,一个月同甘共苦下来,已是彼此欣赏的兄弟。
联训结束后,安择回到鎏城,花崇也回到洛城,各当各的特警,各执行各的任务,平时并未经常联系,但几次多地联合反黑禁毒行动里,他们都巧之又巧地分到了同一个行动小组中,配合得还相当默契。就连当时还没当上洛城市局特警支队队长的韩渠都说——你俩太有缘了,天生就是互为搭档的料。不久,两人又一同参加了一回全国特警联训。和上一次不同,这次参训的人员里还有没毕业的受邀警校、军校学生。
报名去西北支援反恐之前,花崇难得联系了安择一回。对方在电话里笑说:“我就知道你会去。放心放心,我也报名了,咱俩又可以并肩作战了!那边肯定比咱们这些地方危险,花儿你得罩着我啊。”
七年前,来自全国各地的精英特警分批赶往地域极其辽阔的西北。驻守在莎城、库疆、密罕一线的主要是函省和焦省的特警。花崇与安择同日抵达,一同被分在莎城总队援警三中队。
在西北的日子很苦,生活条件和大城市没法比不说,还时常面临生死考验。涉恐组织穷凶极恶,又与国际武器走私贩、毒贩勾结,任何残忍血腥的事情都做得出来,一旦碰上,就是荷枪实弹、枪林弹雨。但这种危险而恶劣的环境也让本来彼此间并不熟悉的各地特警迅速拧成一条绳,那种感情是在警校或者普通警察队伍里难以形成的。
安择是花崇早已结识的兄弟,花崇后来认识的还有周天涯、慕逍、田一开、满越……大家一同训练,在一个大盘子里抢菜,互相给伤口上药,帮忙打水洗头洗澡,出任务时彼此掩护,扛着兄弟的命,也将自己的命交给兄弟。
慕逍在到莎城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牺牲了,是援警三中队牺牲的第一名特警。告别仪式上,三中队的队长含着眼泪说,一定要让剩下的人平安地、完好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这个愿望最终没能实现。
他们这一批支援特警的最后一次任务,是清除盘踞在莎城、密罕的涉恐组织“丘赛”。
这不算特别危险的任务。因为过去的两年间,特警们一直在与“丘赛”周旋,其头目和大部分重要成员已经被击毙,剩下的是一些残余势力。
行动开始前,安择还跟大家说笑话,挨个拥抱对拳,约好离开西北后,一年起码聚一次,不醉无归。
但十小时之后,安择带领的六人小队全军覆没,没有一个人活着回来。
即便看到了安择鲜血淋漓的遗体,花崇也没有办法相信安择就这么去了。
行动总体来讲是成功的,“丘赛”被一锅端,这个曾经在莎城兴风作浪的组织终于彻底消失了。
安择、田一开、满越等牺牲的特警被授予烈士称号,遗体上盖着庄重的国旗。
半个月后,完成两年支援任务的特警们相互道别,回到原来的城市。生活仿佛一夜之间回到了原来的模样,花崇却发现自己根本无法释怀。
既然选择去支援反恐,就没有谁会惧怕牺牲,也都做好了牺牲的准备。
但他始终觉得,正常情况下的牺牲不该是安择那样。
反恐队伍里有人将清剿情报泄露了出去,可能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群人。
不管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他都不愿意放过,他要找到害死安择和其他兄弟的罪魁祸首。
但再次到莎城是不可能的,反恐前线,任何特警都只能去一次。
即便要查,也只能留在洛城查。
这太难了,洛城远离莎城,特警支队基本无法接触到任何有价值的情报。好在当年驻扎在莎城的基本上都是函省和焦省的特警,一直留在警察队伍里的话,说不定能够查出些什么。
而刑侦支队重案组,无疑是他在有限的条件下,最有可能得到线索的地方。
有时他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抱着一个不切实际的念想,想要凭一己之力揪出害死队友的黑影。
偶尔撑不下去时,就会想到安择牺牲之前的笑容。
不止是安择,还有一同殒命的那些人。
他们是烈士,而烈士是个光荣的称号,他们“死而无憾”,他们的牺牲是有价值的。
“丘赛”被铲除了,任务成功了,反恐行动中牺牲在所难免,悲伤之后,一切必然回归平常。
连一些队友都说,安择他们只是太不走运了。
但他无法说服自己。那是一群活生生的人,他朝夕与共的兄弟。“烈士”两个字安慰得了别人,安慰不了他。
死亡是最遗憾的事,哪里有什么“死而无憾”。
他想要真相。
??
“安择。”柳至秦眼中掠过一丝光亮,“他是我的兄长。”
花崇刹时瞪大眼,惊得无以复加,“你说什么?”
“安择是我的兄长。”柳至秦又说了一遍,然后静静地看着花崇。
“不可能。”花崇声音带着轻微的颤意,“我不记得他有弟弟,他从来没有提过家里的人。”
“我们从小相依为命,除了我,他没有别的亲人可提及。”柳至秦轻声说:“他从不向外人提起我,只是因为我曾经想进入特种部队,总是跟他说——哥,我是要当特种兵的人,特种兵一切信息保密,你可不能随便说我是你的弟弟。”
花崇撑住额头,只觉突然陷入某种无能为力的混乱之中。
片刻后,他摇了摇头,眼神空荡荡的,“我……我不信。”
柳至秦叹了口气,从他身边走过,向卧室走去。
放在床头柜上的是一个相框,柳至秦拿起来,递给花崇,“我哥跟我提到过你,说你是他非常欣赏的对手。你们很早就认识了,我想,你应该能看出他18岁时的样子。他变化不大,毕竟……毕竟他离开的时候还很年轻。站在他旁边的是我,十多年了,我的变化比他大得多,能认出来吗?”
花崇盯着照片,左边的男人的确是安择,他不可能认错,当年第一次与安择见面,安择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而右边的少年……
他抬起头,与柳至秦目光交汇。
明明是不算远的距离,却像隔着一轮又一轮的年岁。
连光与影都浮着陈旧的灰尘。
照片上,少年的五官带着几分青涩与稚嫩,身形是介于男孩与男人之间的纤细,没有笑,浅浅皱着眉,看上去比安择还老成一些。
而眼前的男人成熟挺拔,英气俊朗,眉眼的线条锋利,极有侵略性,从眸底泛出来的光却是温柔而沉静的。
就算再眼拙,他也看得出,柳至秦就是站在安择身边的少年。
“我原名不叫柳至秦,这是后来才改的。”柳至秦靠在墙边,“安岷——才是我本来的名字。”
花崇眼睫轻轻一颤,忽地想起第二次参加联训的时候,听到安择对一个脸上涂着油彩的军校生唤了几声“minmin”。
他一直以为,安择喊的是“民民”。
当时,他对那个编号为“092”的军校生有些印象。对方的体力和作战技能在一帮军校警校生中出类拔萃,虽然和正儿八经的精英特警相比还差些火候,但看得出是一棵好苗子。
他有心与对方切磋较量——因为当时心高气傲,有些好为人师,却始终没逮到机会。偶然听到安择叫人家“民民”,连忙赶过去搭话。
但“092”一见到他,就转身走了。
他便跟安择打听,“你认识‘092’?”
“不认识。”安择说。
“不认识你还叫得那么亲热?”他笑:“那小孩儿叫‘民民’?不是说联训只能叫编号吗?你怎么连人家的小名都知道?”
“我听他同学这么叫的。”安择问:“怎么,你对‘092’有兴趣?”
“瞧他挺厉害,反应灵活,个儿也高。”花崇看了看“092”的背影,“不知道是哪个军校的。”
安择似乎有些得意,“他啊,最擅长的跟咱们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哎你这人,卖什么关子啊?”
“哈哈哈哈!”
花崇一个激灵,看向柳至秦的目光陡然多了几缕探寻,“你以军校生的身份,受邀参加过全国特警联训?”
柳至秦有些意外,眉梢不经意地抖了抖,“你记得我?”
花崇深吸一口气,“你的编号是多少?”
“092。”柳至秦的眼神在不知不觉间变得热切,“我是092,我哥的编号是016,你是014。”
花崇眉心皱起又松开,剧烈波动的情绪翻涌在眼中。
他向后退了一步,右手的拇指与中指用力按压着两边太阳穴,努力消化着突然杀到的往事。
三个编号,柳至秦一个都没有说错。
参训人员的编号是对外保密的,除了教官与队员,不会有别的人知道。
难怪曾经觉得柳至秦似曾相识,原来在那么多年以前,就已经有过一面之缘。
那个时候,自己甚至是欣赏柳至秦的。
“安择叫你岷岷?”几分钟后,花崇心情平复了些许,靠在与柳至秦相对的一面墙上。
“嗯。”柳至秦点了点头,眼中分明是怀念,“小时候他就那么叫我,当我已经成年,他也老是不记得改口。”
花崇突然觉得喉咙有些发紧,半晌才道:“你……你来洛城,是为了搞清楚安择牺牲的真相?”
“是。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去莎城之前,他还好好的,回来的时候,就只剩下一盒骨灰。”柳至秦声音很轻,“我无法接受。”
“安择说,‘092’擅长的东西和我们不一样。他是指的你擅长电脑操作吗?”
“他连这个都跟你说过?”
花崇摇头,“他只是说,你最擅长的不是作战。”
柳至秦半天没说话。
“这些年,你一直在查当年的事?”花崇又问:“但你为什么会到洛城来?直接去莎城不是更好?”
“我去不了那里。”柳至秦说。
“也对。”花崇意识到自己问了个毫无意义的问题。莎城哪里是想去就能去,自己不也无法再去吗?
“花队。”柳至秦似乎清了一下嗓子,缓慢道:“我怀疑过你。”
花崇抬眸,没能立即反应过来,“怀疑?我?”
看着柳至秦的眼,他突然觉得很可笑。
五年来,他一直孤单地追寻着,只为找到安择还有另外五名队友牺牲的真相,而现在,安择的亲弟却说——我怀疑过你。
他低下头,手指插入发间,一边摇头,一边苦涩地笑了笑,哑声道:“那你为什么还要跟我说这些?”
柳至秦索性从头开始讲。
“你们当年在莎城执行的每一项任务都是机密,我只知道我哥牺牲了,却不知道他牺牲的具体情况。没有人告诉我当时发生的事,我只能自己暗地里查。”卧室不是抽烟的地方,柳至秦却点上了一根,“在行动开始之后,你们总队的网络存在一个异常数据流波动。”
花崇胸腔震动,“什么意思?”
“有人向外发送了一条或者数条情报。”柳至秦目光锐利,“我不知道是谁,但我可以确定,总队里有内鬼,很有可能不止一个。”
“你认为我是那个内鬼?”花崇呼吸渐紧,却并不是因为被怀疑。内心的秘密令他始终活在孤独中,即便看起来人缘很好,那种孤独也无法抹去,现在终于有第二个人告诉他,总队里有内鬼,安择的死并非那么简单的事。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在瓢泼大雨中走了很久很久,终于看到一个撑着伞的身影。
“我不知道。”柳至秦摇头,“最开始,我连我哥的队友有哪些都不知道,只能一个一个查。直到去年底,我得到情报——你可能和‘丘赛’有关。”
花崇像听到了一个荒唐的笑话,“我和‘丘赛’有关?操!我他妈唯一和‘丘赛’有关的,就是我曾经和我的兄弟一起,端了‘丘赛’的老巢!”
“‘丘赛’还存在。”柳至秦平静地说。
花崇瞳孔收紧,“什么?”
“我哥牺牲的那一次,你们表面上将‘丘赛’一网打尽,其实还有漏网之鱼。难说他们是运气太好而跑掉,还是被总队的内鬼放掉。”柳至秦一字一顿道:“‘丘赛’,并没有覆灭。”
“你怎么知道?”花崇难以接受,“你从哪里得到的消息?”
“不要忘了,我曾经是信息战小组的一员。”柳至秦吐出一口气,“‘丘赛’的漏网之鱼们在函省出没。你知道吗,我得知这件事之后,第一个念头居然是——你就是我找了五年的内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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