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采药(2 / 2)
林婉城不屑地一哼,转过头去不看他。
两人将野鸡捡回来,找一个开阔的河谷,张明远亲手将野鸡剥皮开膛收拾好,就架起火来烤。
林婉城打定了主意要看他的笑话,找一棵朝阳的大树,舒舒服服往树干上一靠,拿着一根长长的野鸡尾羽哼着小曲晒太阳。
本以为张明远一定会出洋相,将野鸡肉烤的乌漆抹黑,直到他拿着一只香气四溢、外焦里嫩的烤鸡得意洋洋走过来。
林婉城吃惊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想不到你这么心灵手巧。”
张明远得意地一勾唇角:“你以为我就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纨绔子弟吗?”
林婉城故作惊疑:“怎么,你不是吗?”
张明远看着她那一副狡猾的模样,憋到几乎内伤:“我们当兵的,上了战场,什么事不都要自己做?”
“你是当兵的?当的什么兵?”
张明远面上一囧,自知说漏了嘴:“当兵就是当兵,兵还分许多种吗?”他怕林婉城纠缠,就赶忙撕下一个鸡腿递给她:“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林婉城摆摆手:“不喜欢吃鸡腿,喜欢吃鸡脖儿。”
张明远将信将疑地把鸡脖儿撕下来给她,奇怪道:“从没见过有人不吃鸡腿吃鸡脖儿的。鸡脖儿有什么好吃的,加起来也没有二两肉,还全是骨头,啃也不好啃。”
林婉城将鸡脖儿接过来,张嘴咬了一口,鲜香的滋味在嘴里蔓延开来,她仿佛又回到那个食不果腹的年代:“小时候家里穷,逢年过节才能吃一顿肉。可是家里人口又多,买不起什么好肉。父亲就想了个办法,买鸡脖儿。鸡脖儿上的肉少,但是它便宜又耐啃,一根鸡脖儿往往啃得没有一点咸味了才舍得扔……”
林婉城想起往事,眼睛不由湿润起来。她的童年虽然清贫,日子过的艰苦,但是一家人和和乐乐,再苦也没有什么……
张明远在一旁听着,不由暗暗皱起眉:婉城是林尚书的千金,自幼娇生惯养,日子怎么会清贫?莫非她……
张明远心里打鼓,面上却不动声色,他找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咬一口手里的鸡腿,随意问道:“看你的打扮和言谈举止都应该是大家闺秀,怎么会说自己家日子清贫呢?”
林婉城道:“我父亲是后来发迹的啊。后来他才做了官,我们的日子才又好起来。”反正你又不认识我,我想怎么说不可以?
张明远淡淡点头,等林婉城将鸡脖儿吃完,又将鸡腿递过去给她。
林婉城许是跟张明远渐渐熟了,在他面前一点也不晓得矜持。看着他手上油光光、水滑滑的大鸡腿,二话没说就接过来咬一口。
不得不说,张明远烤鸡的水平真是不错,肉香而不腻,咸淡适口,十分好吃。可林婉城毕竟是个女孩,鸡腿啃了一半就实在吃不下了。
张明远见她那副样子,不由好笑道:“吃不完就不要吃了!撑坏了可怎么好?”
林婉城道:“浪费粮食岂不是更糟?”
张明远伸手从林婉城手里把鸡腿夺过来,自顾自吃起来。
林婉城不由急道:“那是我吃过的啊!”
张明远无所谓道:“我知道,我不嫌弃你啊!是我捡你剩下的吃,又不是你捡我剩下的,左右吃亏的是我,你着什么急?”
林婉城气的咬牙,偏偏张明远的话却让人找不出一点毛病,这人真是个……无赖!
吃完了饭,两人稍作休整,就继续往山上走,林婉城还有几种草药要采。
两人又往前走了一段,忽然,林婉城眼前一亮:不远处的断崖下不正是一株石橄榄吗?
石橄榄是这药单上最后一味草药,只要将它采摘到手,自己就能通过考验,正式成为楚玄子的入室弟子了!
可是这石橄榄长在断崖下,该怎么样才能采摘到呢?林婉城想到了张明远。
“哎,你功夫怎么样?”
张明远一挑眉,这是有事相求吗?他随口道:“一般般吧。爬高上低这些粗浅的活还是不在话下的。”
林婉城顿时一喜,指着崖下的石橄榄道:“帮个忙,把它采回来呗?”
张明远低头一看,断崖下五尺之处确实长着一丛鲜嫩可爱的草。这点事对他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只是,我若轻易答应你,岂不是太失身份了?
张明远勾唇一笑,一张帅脸透着一股子痞气:“你甜甜地叫我一声哥哥,我就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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