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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1 / 2)

席煜:

这恶毒的蠢货都什么时候了,满脑子竟然还想着吃?

可能是路星南的意外回答,让席煜怔愣了一下,手上的力道就松了些,路星南赶紧趁着这个时机脱离他的手掌。

像小猫儿一样,迅速爬到沙发的另一边,离凶狠的男人远远地。

可怕,太可怕了!

主角攻发起火了,真是吓死个人。

看来小说里写的主角攻恨原身不是夸张,而是真的。

而席老爷子是席煜唯一的逆鳞,谁敢伤席老爷子的心,席煜就敢搞死那个人,因此原身以前再闹再疯,也从不敢去席老爷子面前告状。

只是不知道这次是谁告的状?敢惹席煜,不怕死吗?

席煜看路星南缩在沙发一角,眼泪汪汪的揉着肩膀,眸底深处快速闪过一抹复杂的光,但转瞬即逝,冷声警告道:路星南,我姑且信你一次,但要是被我查出是你告的状,我会让你们路家连带你都从北城消失,你听懂了吗?

路星南点头如捣蒜:嗯嗯,我知道了,你放心吧,真不是我告的状,你大可去查,我问心无愧。

席煜并没有完全相信路星南,只厌恶道:爷爷让我们明早过去,你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吧?

知道知道,保证不让爷爷察觉出端倪。路星南积极表态,说完,他小心翼翼的问道:爷爷是知道什么了吗?

看席煜脸色又冷了几分,路星南脖子一缩,快速道:我只是想知道具体一点,这样我明天好演戏,不然容易穿帮。

这话提醒了席煜,他沉思片刻,淡淡道:是爷爷的贴身护理打来的电话,说是听说我们吵架,我动手打了你,让你住了院。

原来是有人拿他住院的事情告状了啊。

谁告的?

能近老爷子身的人很少,而又兼具讨厌他或席煜的人更是少之又少,几乎立马就能锁定目标人物。

莫非是那个女人?

估计席煜也想到了是谁,不然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

好,我知道了,我明天会和爷爷解释清楚的,一定不让他怀疑我们感情不和。路星南奶乖的小脸特别认真的许诺。

还为了表示自己的坚定决心,拳头捏得紧紧的。

席煜很久没看到这样完全不带妆又不穿辣眼衣服的路星南了,都快忘记他的真实长相,此刻此景,看着他乖巧的缩在角落,奶白的脸微微扬起望着他,杏眸清澈干净,又因为方才胳膊的疼痛,眸中蒙上了一层水汪汪的雾气,湿漉漉的,可爱又可怜,仿佛与之前的人完全换了个。

这还是路星南吗?

不,这是路星南

有什么尘封的记忆在暗潮涌动,席煜连忙别开头,拇指压着食指重重的按了下,咔嚓一声,唤回他的失神:好好给我解释,解释得不好,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撂下狠话,男人转身朝电梯走去,同时,右手抓住领带,用力拉扯,从肢体语言学来说,能看出他很烦躁。

路星南大气不敢出,怕又惹到这位阎王,屏息凝神等他进了电梯,电梯门关上后,他才大大的舒了一口气。

妈呀,今天可真是刺激。

多来几次,他怕是都要得心病了。

果然还是干饭好啊,谈恋爱神马的,尤其是跟主角攻谈,都是浮云!浮云!

好在两人快离婚了,三个月后,席老爷子会离世,届时,没了顾忌的席煜便会逼他离婚,而与此同时,他的白月光也回国了

加油加油,忍过三个月,他就解放了!

路星南鼓励一番自己,揉着胳膊也上了楼。

原身的卧室很大,进门先是休息区沙发,依次进去是卧室、浴室和衣帽间。

在沙发区布置着他的钢琴和吉他。好歹原身出身豪门,还是有点点才艺的,会弹钢琴弹吉他,靠着这才艺,勉强买分上了音乐学院,而后仗着家里有钱,在二十岁的时候参加选秀,靠内定名额成功出道,当起了歌手。

只是他业务水平低下,又举止娘气,人气一直不高,反而黑粉众多,尤其是去年他在打歌舞台上,被人实锤假唱,人气直接跌到谷底,滚出娱乐圈的话题更是屡屡被刷上热搜榜。

一般来说,在打歌舞台上被发现假唱,是会被业内集体封杀的,但谁让路家有钱呢,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因此路星南倒是一直活跃在荧幕前,通告综艺样样没少。如此强捧,自然让他招致更多的骂声,几乎出来一次,他被骂一次,跟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路星南边整理着原身在娱乐圈的处境,边打开钢琴盖,修长白皙的手指快速在上面按了几个音符,流畅的调子简简单单,却说不出的动听悦耳。

他果然跟原身有缘,上辈子他因为嗓音条件不好,无法当歌手,便一直在幕后做音乐制作人,不过他长得好看,也走到了台前,偶尔参加几档音乐类节目或者综艺,人气不错,也算是一个综艺咖明星。

现在他的音乐天赋和原身的嗓音条件结合,倒是能让他完整的实现自己的音乐梦了。

路星南缓缓展颜,觉得这场穿书真是不错。

等离了婚,就更不错了。

哈哈哈。

开心。

再去干一袋薯片。

反正也吃不胖!

第5章

次日七点二十,路星南被李管家用座机call醒,告诉他席煜八点就要出发去疗养院。

路星南痛苦的爬起来,虚眯着眼先去卫生间解决三急。

漱口的时候,右胳膊抬得费力,像是受伤了一样,他赶紧把睡衣扒拉下来,这一看,发现昨晚被席煜掐捏过的地方已经一片淤青。

嗷呜

明明昨晚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把擦后脑勺的药拿来擦胳膊了啊,怎么还是淤青了呀。

都怪那个男人,那么用力干什么!

不爽的在心里骂了几句席煜,路星南换左手漱口,艰难的洗漱完,回卧室上药,这才去衣帽间换衣服。

原身举止有点娘,又为了席煜爱上了化妆,因此衣服大多是粉紫色,喜欢简约舒适风的路星南自然接受不了,他在一堆衣服中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一件白衬衣外加一件米色的马甲毛衣。

搭配在一起,清爽又秀气,再适当的把卷毛抓蓬松点,看起来更显小和奶了。

路星南满意的莞尔,这才是23岁年纪该有的样子啊,多帅气,多干净!

一天的好心情从打扮开始,路星南脚步轻快的出门坐电梯。

席煜这栋别墅上下共六层,他们住顶楼四层,走楼梯的话,还是有点废腿的,所以家里上下都是坐电梯,楼梯除了打扫,基本没人走。

到了一楼,电梯叮的一声响,路星南迈步出去。一眼就看到了餐厅里已经在吃早餐的席煜,竟然都不等他,啊啊啊,都要被他吃完了哦。

路星南蹬蹬蹬的跑过去,见桌上的蒸饺只有三个了,痛惜的啊了声:都被你吃完了,那我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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