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溪看着那高高的男孩,暴跳如雷的走远了,周围又变得死灰般沉寂。
她承认自己刚才那一巴掌,打得有些冲动,但他讲话实在太难听、太难听了。
其实要是换在平时,她也不会当一回事。
但是今天,她刚才差点就遭遇侵犯,她急于要把那群混蛋绳之以法。
而唯一的证人却不肯帮她,连手机都不肯借,更别提向警察作证。
她是一时觉得绝望才出手打他。
也没想到,会打得他那么重。
她刚才看到他嘴角被她打出血,就开始后悔。
可是后悔又怎么样,她打都打了,他临走之前,还要骂她骂得那么难听。
她宁愿他也打她一巴掌不就行了。
就他妈伤人。
棠溪当晚就直接去了警察局报警,折腾到半夜两叁点,是民警大叔送她回学校。
民警叔叔在车里和她讲了,这事有些棘手,毕竟没有监控,没有证人。
就算棠溪能提供这叁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警察往档案里一查,也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不过就是几个无业的小混混。
不过警察答应了她,一定会竭尽全力,为她调查好事情,并认真记下了她的联系方式,与学习单位。
棠溪其实知道,警察这样说,就是不打算立刻抓人的。
毕竟经过女警察的仔细观察,并没有发现棠溪身上有特别明显的伤口。
棠溪自己也明确提出,他们侵犯未遂,并没有插入、或射精的性交行为。
这个说法,就愈发令警察们不重视,连去医院检查验伤都没有去。
毕竟去了也白去,没有被侵犯,难道还能把结果,检查成被侵犯?
在警车上,民警真诚的提出建议:“你如果真的要让案子入审,就要提供证人,否则我们也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