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走不动了。
林屿端着一杯白开水小口小口喝着,现在外面的茶水他喝不惯。吃饱后人体供血都转移到胃部,脑子就会犯困,他正觉得眼皮子都快粘上了,突然被一道说话的声音打断了。
说话人正好站在酒楼侧面的窗户边,窗户半开合透气,所以他们完全没发现这里坐着有人。
一男一女吵架在兴头上,也顾不上别的。
男的低声下气:“美娘,我知道这事是我做的不对,我以后一定改!不管你要我怎么做都可以!但是她毕竟是我娘,辛苦把我养到这么大,我怎么可能不管她?”
女的冷笑:“她辛苦,难道我轻松?成天指手画脚,管头管尾,谁家婆婆这样的?她是你娘,我不是你媳妇?”
男的继续说:“这两个怎么能比较呢?根本没法比!”
女的愤怒:“没法比,那你跟你娘过一辈子吧!”
然后一阵拉拉扯扯,女人的怒气被安抚下来。
“娘在舅舅这里待了快一年,连过年都没回去,我们当小辈的,总要孝敬长辈,不管怎么说都是我们不对,你也不想别人对我们家指指点点吧?我怎么说也是长子......”
“长辈?她有个当长辈的样子吗?杨福全,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我这里还肯跟着你过来,不是看在你面上,也不是看她的面子,而是看在我儿女的面子上,他们还要脸面出门见人的。”女人的声音愤怒且尖利,“如果她再继续找我麻烦,可别怪我不客气!”
“破罐就不怕破摔,反正二弟妹已经合离,三弟妹也回娘家住了,多我一个也不多,是不是?”
女人的声音透出一股豁出去的决绝,显然这是她的最后通牒。男人继续告饶,好话说尽才把女人重新哄了回来,两人不情不愿的离开了酒楼,朝着另外一边走了。
被迫塞了一嘴瓜,林屿大气都不敢出,一直等到男女走开,才敢放下空掉的杯子,好尴尬。
林屿他扭头回来,就看到春霞姐突然爆笑出声,一连串的笑声从她嘴里流出来,她笑的前俯后仰,控制不住,差点滑到桌子下面去。
春霞娘吓了一跳,连忙去搀扶女儿,把人扶起来,春霞姐还是笑个不停。
“哈哈...这是...我今年,不不不,这二十年来听过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春霞笑的全身发抖,抖成筛子,好容易止住了,她揉揉酸疼的脸:“你们知道刚才那对男女是谁吗?”
“那是秦瑞的大表哥,杨福全!哈哈哈哈哈!”
噗嗤!
林屿也笑了,结合刚才听到的八卦,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就说嘛,出嫁多年,有儿有女的姑母怎么会好端端跑回哥哥家里住,还一住就是一年多,连过年都不回去,感情是把儿子家搅成一团乱,避难来了!
春霞爹娘面面相觑,楞了片刻后也撑不住笑了。
这特么都叫什么事儿啊!
不管为什么,经过这么一遭,明显春霞爹娘心情好了不少,春霞甚至是一路哼着小调回去的。
林屿自己想象都觉得神奇,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当然有这样的人,成亲后觉得儿子跟自己不亲了,按着儿媳妇的头想让别人听话,或者单纯只是想要施展当父母的权威。”胡婆婆淡定说道:“这世上什么样的父母都有啊。”
“又长了见识。”林屿点点头,他亲爹死的早,前世的父母更没做过这样的事情,难以想象。
胡婆婆只露出饱经风霜后,熟知世情的笑容。
自从林屿认识胡婆婆时,她就是这样的。对于为什么她独自居住,林屿也听到过几句闲话。
她以前是个出色的绣娘,绣出的画屏能卖出百两银子,后来,在州城买了院子定居,日子过的很舒服。但后来,听说胡婆婆的丈夫跟儿女都死了,胡婆婆自己留在州城伤心,于是搬到乡下来居住,也减少开销。
这样想来,胡婆婆有一种难得的坚韧,并不会因为挫折被击倒,她保持自己的步调和对生活的热爱。
林屿觉得自己也学到了东西。
但日子总归要继续过的,出了正月,林屿就开始琢磨养小鸡仔的事情。
养鸡仔,可以下蛋,可以吃肉,除了割草费事点,也没其他的坏处。听说林屿想要养鸡,三叔很大方的送来了五六只毛茸茸的小黄鸡。
“这这么好意思白送,三叔花了多少钱?”林屿连忙要掏钱出来。
“没花钱,对方也是送的。”三叔摆手,“这一窝是冬小鸡,怕冷不好养,你能养着对方还巴不得呢!”
母鸡孵蛋通常都是春天或者秋天,因为天气温暖草木丰茂,到处都是吃的,而冬小鸡就要费劲找青草,还要注意保暖,一不留神就冻死了。
“既然这样,小鸡要是养大了,我请三叔吃小鸡炖蘑菇。”林屿拎起笼子,把小鸡仔带回来。
这一窝小鸡,三公三母,如果去买也要花一百来文,算是大人情。
毛茸茸的小鸡仔一进门就获得一致喜爱,毕竟它们真的可爱,只会小声叽叽叽叫,拍动着小翅膀到处转悠。
希希把小鸡举在掌心,摸了摸鸡仔的脑袋,鸡仔反过来蹭她的手指,疑惑的叽叽叽,被蹭的手心发痒的希希笑了。
“希希?”
两双黑豆豆眼一齐望过来,楚楚可耻地被萌到了!
“既然喜欢,就好好养它们,可以吗?要给她们喂食,带它们出去遛弯,还要给它们打扫鸡窝,能做到吗?”林屿对着希希跟楚楚说道。
“当然!我可以的!”楚楚答应的特别响亮。
第二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