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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0)(1 / 2)

你可还记得她的住所?

嗯。

去问问如何?

不怕被惊动暗处的敌人了?

你说的,不能止步不前。

花千宇笑道:即便哥哥的不畏的模样很迷人,但万事可还要慎重,宇怕一个不小心把哥哥看差了。

安明熙别过脸:我不是小孩。

迷人?

安明熙不由又蹙了眉头。

虽然他不能确定面前的人真对他有那般心思,但这人出口的话语却带着越来越浓的调情意味,让他想到了话本中的拈花惹草的纨绔子弟。然而花千宇的气质比那些个浪荡公子要讨喜多了,虽感到局促,但他也生不出半分厌恶。

安明熙不想因他拘谨,便又回头故意对上花千宇的眼,一副坦坦荡荡的模样。但被那双眸子盯着,他的胸口不禁被那视线扯出一股热流,热流堵在喉中,心血也忽然梗塞。

热流生得快,散得也快,他不由打了个冷颤。

他转身,走至石桌旁,手放在石桌上,在石凳上坐下。光滑的石面传来凉意,在这暑气未消的秋日强调着存在感。

花千宇在他对面坐下。

安明熙问:今日去寻那老婆婆,如何?

花千宇摇头:等琉火和珑火归来。

与她们有何干系?

事情总要一步步来。

阿九未至,尉迟香倒端来食物。

花千宇道了声谢便要让人退下,谁知尉迟香出声问了珑火和琉火的去处。

他故作无知,反问:一夜未归?

他装出思索的模样,后道:大概是昨夜没赶上出城,留在城内过夜了,姑娘无需担心。

尉迟香看着还是不放心,花千宇又道:晚些再不见踪影,我会派人去寻。

她道了声是。

花千宇询问她是否要一起用餐,她摇头,随即告退。

待人消了身影,安明熙问:为何怀疑尉迟姑娘?

因为她姓尉迟。

有何不可?

鲜卑人的姓氏,却说家住岭南。

那日听闻姓名后本就觉得怪异,尤其了解到她所谓的家乡在岭南后。然而鲜卑人融入中原几百年,迁至岭南虽说罕闻,但

也不是没有可能。安明熙话道。

这样罕见之事发生在这种时候,不得提防?何况虽然未曾见过岭南人士,但她的口音更似秦音。

安明熙垂眸:我会谨慎这早点他看向那餐篮。

花千宇将餐篮拎至在地上,道:即便猜测他们不会在苏州动手,但也不得不防倒了吧。

安明熙想着尉迟香温顺谦卑的模样,看着被放在地上的餐篮,忽感惋惜。

两位公子怎会有闲情找我交谈?王语蝶一边说着,一边为两人斟上亲手泡好的清茶。

花千宇道了谢,而后直言不讳:夫人曾经是否贿赂张使君?

安明熙握着茶杯的手一紧,同时抬头看向花千宇这就是你以为的含蓄?

此话何来?王语蝶动作一顿,随后轻轻吹了杯中的茶汤,这是问罪?

花千宇起身作揖:在下年幼,请恕出言不逊,唐突之罪。

闻此,王语蝶不由笑了,她的笑声也是轻柔,犹如蜻蜓点水,轻然落下,让水面泛起细微涟漪,倏尔不见痕迹。

她放下手中茶杯: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拿自己年幼为盾行莽撞之事,不过倒也确实让人不得介怀说吧,为何有此疑问?

花千宇仍站着,只是弯了腰,做了恭敬的姿态:听闻二夫人曾险些被当成嫌犯抓捕,但此事最后却不了了之,甚至没有公审,宇想是大夫人出手摆平。

哦?为何不疑是吾儿。

先不说传闻中的报案者便是顾明泽公子为人刚直,不像行贿之人。

但行贿,好大的罪啊!这般重罪扣头上,公子以为妾身会认下?王语蝶仍是一副温和模样,一点也不像受了气的模样。

为了救重视之人,剑走偏锋也无不可大夫人定是不信使君会轻易还二夫人清白才不得不行此极端。

王语蝶沉默,片刻后,请人再度入座:坐吧。

花千宇重新落座,此间与安明熙对视了一眼,像只是无意瞥见。

王语蝶问:公子对此深究,有何意义。

收集坊间轶闻,整理成册有无意义尚难判定,但说得上几分趣味不是?为应付此番场面,花千宇又临时编了新的能令人信服的理由。

贿赂之事,怎成趣味?

写一本贪官污吏史,若能起得警醒庙堂高位者的作用,世间至趣不过如此。

公子不怕惹祸上身?

夫人不把在下之事外传,世间文人众多,这火很难烧到宇身上。

呵呵,王语蝶捂嘴轻笑,好,公子写书之时记得加上几笔,再减去几笔,可别把顾方山庄卖了出去。

这是自然。

那王语蝶将已凉了不少的茶汤饮下,润了润喉咙,道,若要让故事完整,这话可就长了我十岁那年随父母到苏州,十二岁出嫁,十三岁生下明泽因年纪甚小,落了病根,再难生育。事实上也没能再为顾氏添上半个丁。

好在明泽能健康长大其他的,我不奢求。明泽十五岁那年,有一青楼闻名苏州,都说此中有一才女,名雪曼,不仅生得貌美,琴棋书画更是样样精通,于是夫君带着我和明泽去楼中一睹风采。

那时的青楼可不像如今,风雅得很,夫君也只是带我们去听曲只不过不想夫君竟然钟情于仅比明泽大一岁的曼娘。

我已色衰,夫君想纳妾也是寻常之事,于是我便许了说来倒是缘分,那时想娶曼娘的公子哥两双手都难数,但她偏偏应了这门婚事。

新婚不没几月,曼娘怀了君泽。君泽出生后不久,夫君又纳了妾许是我年老色衰,他开始厌恶我的皮囊,同床之时常拿利器划破我的皮肉。刀子划得不深,那血像被串起的红玛瑙般从皮下渗出

安明熙心中恶寒,却见王语蝶脸上仍挂着恰当的笑脸。

我是怕痛的人,起初常痛得几乎晕死过去,但久而久之也适应了与寻常人不同,我的体肤便是小小的伤口也极易留下印子,于是它们与我相伴,直至今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离歌。独晨爱的浇灌~

第51章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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