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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1 / 2)

一群人饿着肚子到了号称中国皮都的辛集。

此时夜已深沉,许多饭馆和餐厅均已打烊,他们在街上兜了将近半小时,才在一条小巷子里找到一个摊头,然后一边吹着寒冷的夜风,一边吃着滚烫的羊汤面。

章秀青吃了几口后,忽然想起张小森要到少林寺去做武僧,便让老板又添了一盆红烧羊肉:“趁现在能吃,你多吃点肉,以后可能要经常吃素了......”

张小森心里不由得一阵感动,鼻子一酸,泪水差点就流下来:“我、我不想去少林寺了......我想跟着你们......我力气大,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打架也在行......我不要工资,只要管饱就行,你们能收下我吗?”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邵寒。

林阿七和吴志荣以为他不会答应,没想到,邵寒连考虑都没考虑,一口答应下来:“行!”

张小森顿时喜出望外,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只得站起身,对邵寒深深鞠了一躬,等到抬起头来,脸上满是喜悦的泪水。

林阿七和吴志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使劲擦眼睛,一个用力掏耳朵,模样特别滑稽。

沈健华夫妻俩对视了一眼,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郁非早已看出,章秀青是拿张小森当弟弟一样对待的,而张小森也将章秀青当成了姐姐,否则就算张小森跪下来苦苦相求,邵寒也绝不会收下他。

难怪有人说傻人有傻福......

郁非趁人不注意,偷偷看了一眼章秀青,果然在她脸上看到了欢喜和感动的神情。她欢喜的是张小森不用再背井离乡,感动的是邵寒对她的一片心意。

一切尽在不言中。

吃饱肚子后,林阿七和吴志荣想要试下张小森的力气到底有多大,提议扳手腕。张小森让他们一起来,两人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依旧输给了张小森。

沈健华也上前试了一把,这一回一对一,张小森赢得更加轻松。

摆摊的老板看得手痒,也跟张小森比了一下,结果输得更加干脆。

这个老板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输了比试,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送了张小森一副羊皮手套。

沈健华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干脆叫了几瓶啤酒,跟老板边喝边聊了起来。

一杯啤酒下肚,老板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自称沈周华,今年三十五岁,辛集本地人。

“原来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沈健华立刻站起来跟老板干杯:“我叫沈健华,江苏j县人,今年三十一岁。”

沈周华一听,激动得不得了,立刻跟沈健华称兄道弟起来。还问他们是不是来购买皮子,说他有认识的熟人,保证价廉物美,一边说,一边拍胸......

喝到很晚才散。

次日一早,沈周华带他们到皮革市场。

辛集是河北省第一大镇,也是历史上最大的皮毛集散地和商埠重镇,皮毛皮革业始于明代,盛于清朝,历史非常悠久。可它的名气仅限于局部地区和局部人员,并没有像“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那样家喻户晓。

章秀青跟许多同龄人相比,文化水平算高的,可她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还是前世那位一直骚扰她的服装厂小老板告诉她的。

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真皮皮衣风靡全国,大街小巷到处可见穿着皮夹克的男女老少,许多商家瞅准商机,纷纷成立服装厂,短短数年时间,制作皮衣的厂家如雨后新笋般遍及全国各地,而章秀青曾经呆过的那家服装厂更是风光一时。

老板是个妻管严,万事都听老板娘的。

老板娘出身农村,小时候家里贫穷,上了只一年的学,基本上算是个文盲。她自称自己是个很普通的女人,没出嫁前在娘家干农活,出嫁后在婆家干农活,在三十岁之前,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聪明才智,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直到她的儿子上小学。那一天,她带着儿子去新华书店购买文具用品,鬼使神差买回来一本《服装裁剪自学入门》的书。

她的丈夫一向惟妻命是从,只当没看见。公公婆婆却非常生气,说她乱买东西浪费钱,逼着她把书退回给书店。她不肯,婆婆勃然大怒,一边破口大骂她是个“败家精”,一边动手抢,差点上演全武行。

老板娘好不容易才保住那本书。

她的婆婆气急败坏,在村里散播她的坏话,说她字都不认识几个,买回来那么厚一本书,不能吃、不能用,更不能当枕头,纯粹是脑子有毛病……

村里许多人不理解,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得非常难听。

丈夫劝她宁事息人,把书退掉得了。

她倔劲上来,发誓要靠自己的努力,自学成为一名出色的裁缝。然后说干就干,当天她就到街上去买了专用剪刀及划米分、皮尺、硬尺等东西。

为免浪费,她从一个走街串巷收旧货的老头手里买了一大叠旧报纸,整天像个疯子一样在家里裁裁剪剪(她婆婆的原话)。一个星期后,她到街上去买了一块布料给儿子做裤子,整整花了十天时间才做完。

尽管她付出了许多心血,可是依旧做得不好,她并不气馁,又花了一天时间修改。

一个月后,她给丈夫做长裤,同样花了十天时间,婆婆依旧对她冷嘲热讽、大肆打击。

三个月后,她给自己做衬衫,只须三天时间,而裤子只须一天就能做成。婆婆看她忙活,整天阴阳怪气。她的母亲担心她跟公公婆婆的关系越搞越僵,劝她“吃亏是福”,她咬着牙,给他们各做了一件衬衣和一条裤子,他们对她的态度果然好了许多。

半年后,她的衣服越做越快、越做越好,先是亲戚朋友带了布料找上门来,接着是左右乡邻,然后是附近村子里的人。

一年后,她在镇上租了个门面,开了个裁缝铺子,既当老板,又当伙计,风里来、雨里去,偶尔累极,向丈夫抱怨几声。由于铺子很赚钱,她的婆婆开始给她好脸色。

三年后,她在镇上开了家分店,手下有三个伙计。依旧没白天、没黑夜,忙得不可开交。她的公公婆婆再也不对她指手划脚,还包了家里所有的农活。

五年后,她在村里租了几间空房,开了个小型服装厂,手下有八名员工,成了远近闻名的万元户,她的公公婆婆逢人就吹嘘自己的媳妇能干,全家人都捧着她。

十年后,真皮皮衣大热,她的服装厂摆脱了小打小闹,鼎盛时期厂里一共有八百多名员工,是省里首屈一指的纳税大户,有关单位的领导都捧着她。

章秀青进厂的时候,皮夹克已经过时,服装厂生意也大不如前,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工资仍旧比大多数企业高。而且说句良心话,老板和老板娘都是好人,只有他们的儿子不是个东西,若非他不停地骚扰,章秀青还真不想辞职。

有人说老板娘是靠制作皮夹克发家致富的,其实这句话不完全对,老板娘的确是靠制作皮衣发了一笔大财,可她最赚钱的生意不是销售成衣,而是贩卖皮子。

众所周知,那个年代信息并不畅通,没有度娘,没有阿里巴巴,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许多人连河北省在中国的东部还是西部都不清楚,更加不知道辛集是什么东东。而老板娘却不知从哪里打听到辛集这个地方,亲自过去进货,并牢牢保密。许多消息不灵通的服装厂老板想要分一杯羹,只得从她手里购买皮子……

现在是1984年,皮衣还没有大热,正是复制老板娘的成功经验的好时机。章秀青将未来几年的流行趋势跟邵寒详细说了一遍,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将五千块钱分成三份,一部分用来买羊皮,一部皮用来买牛皮,另外一部分用来买棉花。

☆、第87章 流行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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