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是混血儿,身上的八分之一的中国血统,对于中国文化也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对于中国的一些常用俗语还是有一些了解。
霍靖棠则白了他一眼:“你七年了也没有结一个果子,和我比比,谁会更悲哀呢。”
“棠,不好意思,彭妮已经怀孕一个多月了。让你失望了。”安格斯的手轻抚着彭妮还平坦的小腹,眼底浮起生为人父的那种喜悦。
“那你还让彭妮没名没份的跟着你?”秦语岑听到后,插了一句话。
“婚礼已经在筹备了,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来。”彭妮轻拉起了秦语岑的手,“语岑,来当我的伴娘可好?”
“这是我的荣幸。”秦语岑与彭妮也是一见如故。
“那就让棠来当我的伴郎好了。”安格斯扬了扬眉,“彭妮到时候把捧花给语岑,下一个结婚的就是你们。”
“那就这么说定了。”彭妮开心地笑了。
安格斯带着他们离开这里:“我们去马场转转,顺便可以骑马。”
他们步行到了不远处的马场,内圈里面有几匹马儿在自由散漫的走着,啃着草。
“到马厩里挑马吧。”安格斯带着他们去了马厩,有工作人员正在给马儿洗澡。他看到安格期和彭妮来了,都恭敬的问好。
“你上次来骑过的寻匹马还给你留着,它好像特别亲近你。”安格斯指了一下尽头的方向。
“那就它吧。”霍靖棠也没有挑马。
“那去换骑马装吧。”
他们换好骑马装后来到了马场边,两人同样是英俊高大的男人,阳光在他的肩头跳跃着,染着暖意的光晕。穿着这身衣服真的太帅了。看着秦语岑都快成了花痴。
工作人员把安格斯的专属的马儿牵了过来,是一匹纯白的马,没有一丝杂色,非常的漂亮,是王子的坐骑。
而霍靖棠的那匹马则是通体纯黑,只是马儿的额头上有一个类似十字星的白色图案,马脖子上的是鬃毛黑亮光滑,这样的马健美雄壮。
“棠,我们跑几圈?”安格欺蹬着马蹬,一个利落的翻身便上了马。
“好啊。”霍靖棠比较喜欢骑马,感觉这样运动更恣意,当骑得很快的时候,仿佛插上了能飞翔的翅膀,“彭妮,你陪一下岑岑,我和安格斯跑几圈。”
彭妮点头,比了一下ok的手势:“棠你放心。”
霍靖棠亲吻了一下秦语岑的脸蛋,这才上马。
秦语岑和彭妮在场外看着两人。
霍靖棠和安格斯进了马场,相视看了一眼,其中一个数了一二三,跑。两人策马疾驰,就像是离弦的箭一般飞射出去。秦语岑的目光只落在霍靖棠的身上,眼睛里只容下他一个人。在阳光下,暖暖的光线落在在他如大理石雕像的俊美脸上,勾出他冷毅的线条,薄唇如削,修长挺拔,他每一个姿势都那么优雅悦目,冷冷的气质简直是酷毙了,让在场的有的人都发出了一声惊叹。
而安格斯本就是阳光的一个人,他纵情惬意,但在成对和霍靖棠就会很认真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