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言唇角轻轻抿了下,似有些愉快。可惜两人之间的心有灵犀技能被娓娓取消,卫姑娘再无法不看他就知道他在喜怒哀乐了。
说到娓娓……那小姑娘,到底扮演的什么角色啊?
真的牵扯进了卫家灭门案?
卫初晗心头沉重:娓娓骗了他们,娓娓的本领太厉害了。如果娓娓真的要对付他们,他们无人应付的了。
也许在娓娓心中,她只在乎陈曦一个人,其他人的生死,她全不放在眼中。而娓娓生性带着天真的冷漠,又常常摸不准正常人的性情,她会不会一时犯错,把事情推到无可挽回的地步?
卫初晗倒真的希望陈曦陈公子能牺牲色-相,去讨好那个天真又残忍的小姑娘,让她不要跟自己这方作对。只唯恐娓娓错到了极处,让陈公子根本接受不了。
哎,一团乱麻,处处错。
接下来回京的一路,因问题已解决,并没有发生别的意外。甚至一路进了京,锦衣卫押解着顾千江,做好了万种准备,却什么都没有发生。邺京平静至极,一如锦衣卫离开时那样。
而时隔多年,卫初晗与洛言再次入京,领着几岁的小孩子顾诺,均是心情复杂。
陈曦要带顾千江去北镇抚司,报告自己一路行程。客气问起卫初晗和洛言二人,那二人自是不与他同行,想要道别。
陈曦笑了笑,“你们离开邺京多年,对这里不太熟悉,又没有跟脚,容易被人欺负。还是我来安排吧。我在邺京也算东道主,请让我尽尽地主之谊。”
二人想了想,确实,没有人帮忙,在邺京确实不好生活。
由是面对陈公子的好心,两人也接受了。
而至此,临别前,陈曦才想起来般,对二人拱了拱手,“抱歉,之前一直骗了二人。实则我真名为沈辰曦,姓沈名辰曦,非是陈曦。之前不得已欺瞒,望二人勿要见怪。”
卫初晗扬了扬眉,她早有猜测,果真证明,便也笑着说不敢,又不是什么值不了的大事。她不在意,洛言自是不会在意。
沈辰曦,即陈曦,给他们介绍了一位锦衣卫,带他们去寻院子先住下来。两人在北镇抚司外面等一会儿,一个着飞鱼服的中年男子从府司中出来,正要跟两人打招呼,目光落到卫初晗面上,顿时不动了。
被一个男子如此堂而皇之地看着,卫初晗眨了眨眼。洛言向前一步,挡住了这人温度火热的无礼目光。
这个锦衣卫才发现自己唐突,忙是道歉,一低头,看到依偎着姑娘的小孩子顾诺,长得雪白剔透,眼睛黑白分明,很是惹人喜欢。中年男子笑着蹲下身,去逗顾诺,“这是两位的儿子吧,生得真漂亮!和你夫妻二人简直一模一样。”
洛言面无表情,“这不是我们的儿子。”
中年男子脸微僵,抬起脸来。
卫初晗噙笑,“您看不出来吗?我是未婚装扮啊。”
中年男子脸更僵了,尴尬一笑。却是笑了后,又似放松般起身,低声问卫初晗,“请问姑娘可是姓卫?”
卫初晗目光一下子顿住。
洛言警惕地看着这个人。
中年男子看到他们的反应,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笑了笑,似有些感慨般,“在下叫罗凡。能认出姑娘是卫家姑娘,是因为十几年前,在下曾见过一位卫家姑娘。当时先帝还未登基,那时的太子殿下犯了谋反之罪,大清洗中,祸及卫家。那时有位卫姑娘,就登门,向锦衣卫求助,希望沈大人明察秋毫,莫要行连坐之事。那位姑娘实在了不起,口齿伶俐,说的在下佩服不已……一晃眼,已经十几年过去了。”
说到这里,中年男子的眸子黯下去。
卫初晗低道,“你说的,该是我姑姑。我在家中时,听人说过我姑姑当年的事情。”
中年男子眸子一凝。
卫初晗依然低着头,“可惜当年谋反之罪未落实,没有让卫家退出邺京。十年前,祸乱终是再次来到,我姑姑却再没办法为家族奔波了。在那场祸事中,她也身死。她生前曾收养一个孩子承欢膝下,可惜没两年,卫家灭门,那个孩子也跟着她去了。想来她一生最后悔的,便是收养了那个无辜的孩子,陪着她和卫家入了土。”
中年男子目光有些怔忡,忽向后退一步,再次认真打量一眼卫初晗,声音极低,“果然。你确实是卫家之遗女。难怪……难怪小沈大人让我出来带你们去寻房子。整个北镇抚司,也就我曾与卫姑娘……你姑姑她照过面,深知她为人,会看护你一二分。”
卫初晗伏身,对他行了一礼。
罗凡侧身让开,“好了。在邺京,现在,最好还是暴露你是卫家的后人比较好。万一被有心人认出,一状告上去,没人护得了你。”
“多谢您的好心相告。”卫初晗再伏身一拜。
罗凡领着他们二人去寻租房子。有锦衣卫这个身份在,又是老邺京人,过程很顺利。两个时辰后,洛言和卫初晗就租下了南城区的一家老屋。三进三出,对他们两个人,带着一个小孩来说,已经足够大了。
将房舍收拾一番,三人就此住下。
顾诺偶尔想起出远门的父亲,会有点不开心。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高兴的。毕竟身边有个姨母,长得那么像他娘,脾气也跟他娘一样,他常常认错,看着姨母,就好像娘回来看他一样。姨母是他亲人,不是陌生人,跟着姨母,总比和那些陌生人待一起好。
而沈辰曦两日未曾露面。
第三日,卫初晗与洛言商量着出门,去城郊佛光寺,拜拜佛,顺便,也去祭拜下卫初晗的大堂哥。他们要出门时,碰上沈辰曦闲了下来,登门拜访。沈辰曦听他们说要去佛光寺,便笑了,“怎么一个个都要在今天去佛光寺?好吧,作为地主,我陪你们便是。”
“怎么,还有谁想去佛光寺?”卫初晗奇怪沈辰曦为什么这么说。
相貌精致的贵公子摸了摸下巴,笑道,“是我五婶一家,昨天我回去时跟我夸了一通佛光寺,说今天要去……唔,你们一起去也好。”他不知想到了什么,眸子闪烁了两下。
卫初晗就没有兴致过问了。
沈家的事情,她可没有兴趣。
此时已经到了秋末,万物凋零,街上逛街的百姓却不见少。几人坐马车走了一段,顾诺对大城镇好奇得不得了,吵着要下去,几人又只好下去步行。小孩子最是爱热闹,一个人在前面跑,几个大人就慢悠悠地跟着。
卫初晗和洛言的目光落在顾诺身上,唯恐顾诺发生意外。
沈辰曦倒是无牵无挂,走在最后,负着手,不紧不慢地跟随,目光随意看着四周。
在旁边河道上架着一座白玉石桥,人来人往。沈辰曦的目光不经意间看去,一下子顿住。
行人如织,繁华翻飞,红衣少女是突然出现在桥头的。穿着雪白大氅,内里却仍是艳红。她站在桥上,眉目如画,气质空灵。有对夫妻牵着小孩从她身边走过,有小贩赶着车匆匆而行,有书生吟哦诗句、路过她身边,银河明光映照着她。她立在人群前,却像抽身事外一样。
偏头,少女冲他挥了挥手,嫣然一笑。
娓娓!
沈辰曦身子不觉停住,眸子眨了下,再认真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