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后,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有一种特殊的预感。
……
此后两天,倒是相安无事。除了奔波于望京各个项目上之外,我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晨练。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晨练的时候多了金铃的陪伴,倒是显得格外充实。
更加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每天晚上,金铃会亲自给我打电话,约我一起去伊士东酒店吃自助餐,看伊士东秀。在此之前,保安部和经理经常约我,但是时间上溯至今,伊士东酒店的董事长亲自约我,倒是让我有些受宠若惊了。看来,我和金铃之前的所有误会,几乎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在陪金铃一起吃自助餐的时候,我发现了金铃一个习惯性的动作。她总喜欢朝着周围的人群中搜寻着什么,直至扫视几圈儿之后,才肯平静。
这天,再次见到金铃做这番举动的时候,我忍不住问她道:“金总每次吃饭都在看什么呢?”
金铃呵呵笑道:“习惯了。我每次吃自助餐的时候,都喜欢望一下这里的客人。我总希望有一天能突然见到我的那个救命恩人!”
我倒是为之一愣,笑道:“金总怎么那么多救命恩人啊?”
金铃道:“我的救命恩人,只有一个。我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知道他是谁。否则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安心。”
我反问道:“不至于吧?”嘴上这样问,心里却暗道:你的救命恩人,其实就在你面前―――
金铃放下筷子,若有所思地道:“怎么说呢。我金铃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别人对我的恩,我会记一辈子。我觉得人啊,要懂得报恩,但是老天到现在还不给我这个机会。”金铃眼神窘异地一眨,嘴角处绽开了一丝苦笑。
我不知道金铃是真的太有个性了,还是在故弄玄虚故作高尚,但是不容置疑的是,她的确是一个恩怨分明的魅力女性,对于生活和交际,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认知,她一般不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左右和束缚,行事做事全凭自己的直觉而定。同时,她也是一个具有多重性格的女人,表面上,她外表冷艳,神情严肃,实际上,在生活中她也有温柔活泼、有情有义的一面。在工作与生活中,她把自己分成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人,一个嫁给了威严和冷酷;一个则嫁给了开朗与热情。
我偏偏打击金铃道:“也许你那个恩人,早就离开伊士东了呢,或者,他家住外地,已经回了老家了!”
金铃叹了一口气道:“那我也要找到他!我现在已经派了人四处寻找他的下落。”
我笑道:“你连对方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你到哪里去寻找?”
金铃苦笑一声,倒也没再说话,而是举杯与我同饮。
突然,自助餐厅里的灯光黯淡了很多,不是停电,而是因为舞台上马上要表演伊士东秀了。
灯光的变暗和闪烁,令我微微一惊。对面坐着的金铃,在灯光的照耀之下,更显得雍荣华贵、大家闺秀。她的相貌和举止,不单单只能用‘华丽’二字来形容,那明静如水的眼睛里,闪着晶莹的光芒,耳朵上的金饰,脖颈上的项链儿,将她的美衬托的唯美唯肖。确切地说,金铃的美,即使是国内的那些当红女星,见了也绝对会望尘莫及。她的美当中,加有了一种巾帼类的成分,比起那些只会耍嗔儿卖弄风骚的娱乐圈‘巨星’来说,实在是显得弥足珍贵了。而且金铃的美,是那种越看越好看的美。现实中有很多女性,第一眼看去像是一朵玫瑰花,第二眼看去像是一朵狗尾巴花,第三眼看去像是一朵凋零之花,第四眼看上去却纯粹成了豆腐渣;但是金铃不同,她的面相很耐审,无论是看多少遍,怎样细致地去看,每看一遍,便会多一遍的美感,越看则越美不胜收,越看越觉得她美如天仙,娇艳脱俗。
灯光交错的半黑暗世界里,舞台上已经开始了歌舞,漂亮高挑的维吾尔族少女,踩着优美的音符,将最美的形体和舞韵展示的淋漓尽致。
金铃斜瞟了一眼台上,冲我微微一笑,突然又道:“赵队长,上次你考虑的事情,怎么样了,现在应该给我答案了吧?”
我顿时一惊,我当时知道她的话意,不久前,她曾经试图拉拢我,让我为金氏集团效力。我当时推说自己考虑考虑,以为就此便罢了,谁想金铃会在此时突然盘问起这件事来。
我不想以一句拒绝打搅了金铃的雅兴,破坏了这和谐的气氛。因此,我呵呵一笑,没有回答金铃的问话,而是指着舞台上的维吾尔族少女们冲金铃问道:“这些少数民族,不知道金总是从哪里找来的?”
金铃微微一愣,当然知道我是在故意搪塞,改变话题,但她还是饶有兴趣地答道:“这些都是我们在新疆当地挑选的好苗子。我们每年都会安排专人去新疆带人,几乎是每一千个报名的人当中,只能录用三到五个。所以说我们的舞女们,算得上是全北京最漂亮最婀娜多姿的了,这也正是‘伊士东秀’之所以火爆的原因。”金铃说完后,话锋一转,改变语气问道:“怎么,赵队长对我们的维吾尔族少女有什么想法?”
我笑道:“我能有什么想法!就是随便问问呗。”
金铃故意将我一军:“恐怕没那么简单吧?”
我反问:“能有多复杂?”
金铃笑道:“如果赵队长看中了哪位维吾尔族姑娘,我可以帮你们撮合一下,做个顺水人情。”
我赶快道:“别介。我现在还不想考虑。”
金铃微微一笑,俏美的脸庞上,绽开了一种特殊的魅力。
吃完自助餐,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金铃因为喝了几瓶红酒,脸上显得有些微微红润,她先是去了一趟卫生间,出来后对我说道:“出去走走?”拿一副近乎于央求的眼神望着我,令我无法回绝。
但我还是推辞了一下:“别去了吧,外面很黑,也有点儿凉意。”
金铃笑道:“就是想享受一下这种凉爽的感觉。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嘛。”
我点头道:“好吧。不过我只能陪你半个小时,一会儿还要去别的项目上看看。”
金铃宛尔一笑,率先踩着嗒嗒嗒的脚步声,走在前面,径直朝电梯口走去。
走出酒店欲出西门的时候,金铃突然发表了一声感慨:“当时就是在这里,我被救命恩人给救了。”她的眼神在周围眺望了片刻,脸上显露出几分回味的韵意。
我笑道:“金总总是‘救命恩人’不离口,我今天已经是第六次听到你提起你的‘救命恩人’了。”
金铃若有所思地道:“救我一命,相当于给了我一次重生的机会,我怎能忘记?”
我道:“我觉得金总应该把这些旧事先放下,免得在心里堵得慌。有些时候,不必为自己平添烦恼。”
谁知这话一出,金铃立马不乐意了,皱着眉头质问道:“这怎么能算是烦恼呢?再说了,我并不是为了这件事情心里有什么堵得慌,我觉得这种感觉挺好,就像是为自己种下了一颗希望的种子,当它发芽的那一天,我会很高兴很快乐。”
呵,还挺有诗意!
出了大门之后,我们并肩沿着步行道往南走,月黯星稀,凉风吹拂,金铃抱着胳膊,很优雅地迈着步子,高贵的高跟鞋踩着优美的旋律,修长的身体笔挺笔挺的,闭月羞花的容颜,黯淡了世界所有美好的事物,一望无际的星夜,数不清的灯火通明。繁杂的闹市,乐声四起,霓虹灯闪烁,预示着望京区绝对的魅力与繁华。
边走边聊走出了几里路,觉得累了,我们坐在了一处竹椅上,休息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