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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1 / 2)

霍期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这么多年了,我一直一个人,”

“周尽欢,你要不要到我身边来?”

……

霍期的手死死握着方向盘,脚下不断踩着油门。他甚至没有低头看一眼仪表盘里代表车速的数字。

霓虹闪烁的城市熟悉而陌生,眼前的马路如同一条车灯的河,川流不息,忙碌而疲惫。这座城市说起来无比包容,实际上却极度排斥。以至于霍期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感觉到过归属感。

第一次感觉到这么累,在这个世界里和每个人用伪装的面目说话,与每个另有心思的人玩弄手段,他曾乐此不疲,曾从这种黑暗的胜利里得到过点滴的快感。可这快感背后,是足以将他淹没的空虚。

他到底想要什么?除了嘴角丝丝的疼痛,内心几乎没有任何回答。

他用力抓着周尽欢的时候,他不敢相信,自己内心竟然在期待她能有一丝回应。他像一个修罗地狱的魔鬼,满手沾满鲜血,却还是卑微渴望着能得到最纯洁的救赎。

他曾那样伤害她,说她蠢,说不曾爱过她,看着她留下眼泪,内心却没有一丝快乐。

当初为了骗她上钩,和她讲他的身世,带她去看望他的母亲。他自认自己是世上最高明的演员,因为他连自己都骗了啊。他告诉自己,他这样的人,早就不该相信什么爱。可他还是忍不住,忍不住想要被她那愚蠢的感情牵绊。

他对她说自己这么多年都是一个人,他问她要不要到他身边来。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像一个乞丐,卑微地跪在地上期待着她的施舍。然而等来的,只有她一句充满着恨意地回答:“你做梦!”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愤怒地吻下去的,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狠狠地扯着她的衣服咬在她的脖子上。明明是泄愤的举动,却偏偏让他有点分不清自己的心情了。

若不是她狠狠咬了他的嘴唇,若不是她满带羞辱地甩了他一巴掌。他恐怕就要在那虚无飘渺的梦境里沉沦至死了。

想到这里,霍期终于苦涩地笑出了声。

吧嗒、吧嗒、皮鞋踏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规律的声音,在幽静的私家医院里显得很是突兀。

推开病房门的那一刻,病床上的人循声抬起了头。

“这么晚,你怎么过来了?”病床上一脸病容的老头眼中有一丝讶异,也有点点的惊喜。

“你不是也还没睡?”霍期冷冷地说:“大概是亏心事做多了,睡不着吧?”

对于这么儿子,霍建刚始终有些愧疚之情。面对他的揶揄,他什么都没有回应。

“是不是有什么事?”

霍期满不在乎地找了凳子坐下,面朝着窗外,郊外的私家医院,坐落在度假村里,一抬起头,漫天都是星星。

“你当年,为什么会和我妈在一起?”没有问他为什么抛弃他们母子,他问的是另外一个问题,一个从来不敢问的问题。

霍建刚沉默了许久,最后回答:“一时糊涂。”说完顿了顿又说:“犯了一个男人都会犯的错。”

霍期冷冷嗤了一声:“确实是个错,一切都是错,就和我的出生一样。”

“霍期,不管我和你母亲之前是如何,你的到来,从来都不是错误,没有一个生命是不该到来的。当年你母亲为你取名‘期’字,难道不是代表是期待着你的到来吗?”

霍期自嘲一笑,许久才回过头来对他说:“这次你真的错了。”

“我生下来的时候,随我妈姓,叫‘吴期’。我想,我妈的意思,大约是等你回来,遥遥无期吧。”

霍建刚虽然查过霍期的资料,但从未发现他有过这样一个曾用名。当初将这个儿子认回来,内心又愧疚又隐隐骄傲。除了一霆,他还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儿子。所以即使他恨他,他还是毅然决然将他认了回来。

“我以前从来不相信什么血缘牵扯,可是后来我信了。”霍期说:“我母亲去世的时候,听说她曾给你打过电话,你连见一面都不肯。”

“……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得了病。”

“后来,你让你的儿子,娶了我的初恋女朋友。”

“……我并不知道文文是你的女朋友。”当年林家只是说,林豫文有个穷小子男友,不成气候。

“你什么都不知道,却能处处伤我。这大约就是血缘的牵扯吧,没有善缘,那就有孽缘。”

“以前的事,都是我的错。”霍建刚布满皱纹的苍老面容早没了当年的意气风发,此刻,他只是一个病入膏肓,心怀意愿的老人家而已,“你想要什么,在我死之前,我会尽可能为你达成。”

霍期半晌没有说话,最后抿了抿结了血痂的嘴唇,淡淡说道:“如果我说,我要霍氏呢?”

面对霍建刚长久的沉默,霍期终于还是笑了出来。

“别和我演什么父慈子孝的戏码了。这才是你,连补偿都讲着各种各样的条件。”霍期心里最后一丝温热终于彻底凉透:“你的心里只有你自己,只有你的宝贝儿子霍一霆。对我,你不是想要补偿,只是临死前想要多洗一洗你的罪孽,好安心上路。”

“霍期……”霍建刚刚要说话,就觉胸口一阵窒闷,忍不住开始剧烈的咳嗽。

霍期无声倒了一杯水,放在他的床头柜上。

“你洗清不了你的罪孽。”霍期起身站了起来,不再理会霍建刚因为咳嗽引起的震颤,“就像你无法阻止我得到霍氏一样。”

临出门前,霍期按下了护士铃,还是那么冷漠的表情:“别那么快死,你那份精彩的遗嘱,不是还没有公布么?”

第五十一章

这个季节的江北已经极少下雨了。可这一晚却下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雨。

雨淅淅沥沥地落下来,不大,却足以让周尽欢从头到脚都淋了个透湿。周尽欢一路都在哭,抱着自己的手臂,一直在瑟瑟发抖。

第一次,她觉得自己明明身在江北,却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感觉。

周尽欢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一个很单纯的环境里。在家父母宠着,在外上大学,姨妈姨夫当亲生女儿一样照顾。她一直不觉得这个社会有多险恶,小时候去哪都是父母送,读高中的时候,走读上学,每天不管多晚爸爸都会来接。

周尽欢从来不觉得自己寂寞,因为被爱的人永远不会觉得孤单。

在江北的这几年,就算再失意,到姨妈家里吃个饭,痛哭一场,好像多大的事都能过去了。就像之前被霍期骗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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